就去读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古墓人偶休杀 >

第12章

古墓人偶休杀-第12章

小说: 古墓人偶休杀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到人的声音,蒙特祖马从坟墓中爬了起来。“睡了这么久,是该向女神艾切斯复仇的时候了!”他干枯的脸上竟然也能挤出一点笑容。 
  事情就是这么奇怪,有些人明明受人之恩,但对悬在头顶的恩人却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有恨意。 
  这就是人类历史上不断重复的愚蠢事实。 
  “这一觉睡得好久,我在梦中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当叶颖再度醒来时,距离她昏迷却只过去几分钟而已,这就是所谓的“黄梁一梦”吧? 
  “乖孩子们,快起来,眼前就有富有活力的年轻生命供你们尽情吸取!”蒙特祖马对自己的子女倒挺和善。 
  男孩女孩坐了起来,看来他们在适应环境。 
  “生命……”“吸收……”两个人一人说出一个词,动作却出奇的一致——将手掌抵在蒙特祖马的身上。 
  蒙特祖马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变成了真正的干尸,干得不能再干,摔到地上竟然碎成了粉末!他恐怕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亲生子女复活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辛苦积攒下来的生命全部吸光吧?这就是教育的功劳,就像有人从小接受将身体献给神明的使命,长大就坦然面对死亡一样;像吸血鬼一样的贵族从小就知道吸取别人的生命来使自己永生,又怎么会在乎是吸取谁的生命呢?父母,对他们来说,也只不过是名词罢了。“自己”,才是世界上最重要的。 
  “不好,他们过来了!”柯里惊呼。 
  “别怕!女神已经忏悔过了,不会再流泪!”叶颖拦住他们的去路,脸上的神情比何时都坚毅。 
  艾切斯女神像的碎片中,闪耀着无数银色的光芒,这光芒重新汇集成一根根银线,然后拧成了银丝手镯,飞到叶颖面前。 
  叶颖伸出右手,抓住银丝手镯。手镯迅速变大,真有些神话中形容的“见风就长”的意思。多情环、乾坤圈、金刚镯……沈雨一下子想到多种环型的兵器,叶颖也用环作兵器吗? 
  叶颖持着巨大的银环冲了出去,双子神心灵相同,男孩做出攻击姿态,女孩则摆出防守态势。他们预测着距离,准备在最后一刻挡住这根本没刃的兵器。 
  不料,叶颖的兵器根本不是环! 
  “嘣!”从叶颖手握的地方,环断了开来。银色的金属似乎十分柔韧,环一下子弹开,形成一条软棍。在空中,银棍远离手的一头,银丝突然散开,展开了枪尖和枪缨。借着枪软而韧的特点,叶颖使出了“灵蛇枪法”,整条枪化作一条银蛇,向男孩噬去。 
  这手镯就是艾切斯女神本该在神界战争中使用的武器,但由于她的善良,一直只是习练,而几乎没有实际使用过。想使用这件由魔法合金制成的万变兵器,要先练好各种兵器的用法,掌握每种兵器的特点、武器之间的生克;然后再练各种似是而非的用法,比如剑当枪使、枪用棒法等等,起到诱敌上当、出奇制胜的作用;最后,整个武器可以随心所欲使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当艾切斯和叶颖合二为一后,叶颖不仅恢复了艾切斯的力量,也想起了自己所会的各种武术、法术。 
  男孩没想到会有这么突如其来的变化,再加上根本没见过如此灵动自如的枪法,因此尽管尽力躲闪,枪尖还是刺入身体。虽然躲开了心脏,但还是刺穿了肺部。 
  这次,叶颖没有心软,她展示出了无敌的女战神的姿态。 
  魔法合金感应主人的意志做出变化。长枪变成生满倒刺的长索,叶颖用旋转劲抽出长索,刺入男孩身体的银索顿时将男孩的胸部绞出一个大洞,鲜血不断喷涌而出。 
  没想到,就在叶颖收回长索后,男孩身上的伤口竟然在瞬间愈合了! 
  叶颖感到颇为头疼,如果不想办法除去他们已经吸收的生命,他们一定会不断地愈合。 
  不容她多想,双子神已经向她走来,叶颖连忙将长索变成银色的机枪,一通扫射。不过这只是拖延时间罢了,双子神还在不断再生。天知道当时蒙特祖马牺牲了多少生命献给他们! 
  叶颖搜肠刮肚地回忆着自己“曾经”学过的所有武术、法术,思索破敌之法。而两个人不断再生、前进。 
  “他们是因为吸收了蒙特祖马的生命才能不断再生吗?”沈雨突然问道。 
  “没错!不知道纯靠打,得打多久才能磨掉他们以前存储的所有生命!”叶颖一边击退他们,一边说。 
  “嗯……如果给他们吸过多的生命,能不能撑爆他们?”沈雨突然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 
  “太冒险了!如果他们没有容量限制怎么办?”柯里叫道。 
  “这……”沈雨一时语塞。 
  “有了!”叶颖突然想到了一个万全之策,她收起武器,走上前去,一手抓住一个人。双子神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贪婪地吸收着叶颖的生命。 
  可很快,他们就知道上当了!两人脸上隐隐现出黑气,叶颖手抓的地方则已经完全变成黑色,这黑色还在不断扩散、蔓延。他们的肢体逐渐萎缩,并蒸发成黑气。 
  这“幽冥神功”,就是曾经的爱的见证。当年,那个艾切斯曾挚爱过的少年,就将这神功作为生日礼物,亲自传授给艾切斯。叶颖此刻将幽冥真气逼入对方体内,幽冥真气一旦接触有生命的物体,就会将生命瓦解成幽冥真气,这样就引起了几何级数的连锁反应,像“一传十、十传百”一般,很快,他们辛苦收集的生命就会全部化作幽冥真气。 
  最后,阿兹特克贵族永生的幻想,伴随着人造的双子神,永远从世间消失了…… 
  当叶颖将幽冥真气收纳回体内时,顿时百感交集。自己也吸收了别人的生命,可是不这样做,就会有更多的人遭殃。如果在以前,她也许会感到两难甚至自责、忏悔,可现在,她已经懂得了很多。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如果非要有人承担痛苦不可,就让我一个人来承担吧!” 
  坚强起来的女神,不再流泪、不再忏悔! 
  “看来,该给这手镯重新起个名字了。”坐在回程的飞船上,叶颖思索着。 
  “沈雨,你会将你的初吻献给谁?”不知怎的,柯里跟沈雨谈到了这个话题。这小子,看来没安好心啊! 
  “反正不是你……”沈雨嘿嘿笑着,让柯里碰了一个钉子。 
  听到这对话,叶颖灵机一动,有了主意:“对了,就叫‘女神之吻’吧!女神会将爱之吻献给芸芸众生,而将致命的毒吻赐给邪恶之人……嗯,就这么办!”叶颖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 
 
 
 
  
 第十二章 书海迷踪
 
  高雷是S学院最有名的学生社团——“灵异研究会”的成员。能够加入灵异研究会,不仅要有追求真相的好奇心,还要有过人的胆识和出色的智慧。而且灵异事件还往往会伴随着危险,所以好身体也是不可缺少的。换句话说,灵异研究会的成员就是样样出色的学生,他们不是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而是些极富有想象力、肯钻研的冒险家。由于这些精灵古怪的家伙们成绩却很优异,所以尽管有时候他们会搞出一些“出格”的事来,校方却也对他们无可奈何。 
  最近研究会的热门话题是古代魔法,所以一下课,高雷就跑到学院的老图书馆去找资料。 
  老图书馆,是一座于位于学院角落的古老建筑,几乎可以列入历史遗迹之列。除了学校的考古协会和灵异研究会外,几乎是不会有人对这里感兴趣的。因为平时所需的所有资料、书籍,都能从20层的新图书馆里找到,那里宽敞、明亮,环境极佳,每个人用电脑就能找到自己所要的东西;正好和老图书馆的阴暗、潮湿、充满灰尘和霉味形成鲜明对比——而且现在的孩子大多也不愿自己爬上梯子在落满灰尘的书架间找东西。不过,老图书馆对于灵异研究会的成员却有着特别的吸引力,因为这里保存着早已淡出人们视线的古代魔法和咒语,还有无法录入现代资料库的书籍。可以说,尘封的书架里,有着惊人的宝藏。 
  来到图书馆所在的小院,参天的古木遮盖了阳光。这些与图书馆有着同样悠久历史的树木,此时却使这里有种阴森森的感觉。高雷已经习惯了这里的阴冷,他从看门的大爷手中接过一串钥匙,轻轻推开图书馆的大门。 
  “吱呀……”厚重的木门一打开,一股呛人的霉味便扑鼻而来,幸好在上次大修时为这幢古老的建筑安装了换气设备。高雷在大厅的墙壁上找到开关,不一会,污浊的空气便被排了出去,但空气中依然弥漫着些许异味,高雷称之为“古代的气息”。 
  照明设施也是新装的,不然,白天这里也会很阴暗。所幸高雷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灵异研究会的会员经常光顾这里,看门的老大爷都认识他们。所以,不用叮嘱注意安全,老大爷就会把钥匙给他。否则,初访者要先接受老大爷至少30分钟的“安全教育”。 
  顺着吱吱作响的楼梯来到二楼,高雷边走边欣赏着墙上挂的油画,想象着几世纪以前这里热闹的景象。那时,学生们也许会借助昏暗的油灯或蜡烛那微弱的光芒来挑灯夜读吧?或者,这里真有学习魔法的学生?高雷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幅图画:带着尖顶高帽的学生挥着魔棒,一个火球出现,照亮整个房间。突然出现在面前的火球把不学魔法的女生吓得乱叫。高雷“嘿嘿”笑了起来,他自己也佩服自己的想象力。他把思绪从幻想中扯回来,用钥匙打开楼梯右边那扇绘着六芒星的桃木门。这个房间就是专门存放记载魔法和咒语的书籍的,当然,其中不乏骗人的假书,也有用古怪文字书写的、已经无人能解读的书籍。不过,里面肯定有真正的宝贝。 
  高雷从边上搬过木梯,开始在巨大的书架上寻找。 
  搜索的过程一向沉闷无比,尤其是在这种落满灰尘的地方。高雷一本本仔细看着,找着他能读懂的东西。 
  突然,只听得“咔嚓”一声,年久失修的木梯突然折了。高雷反应极快,手一撑书架,从木梯上跳了下来。紧接着,“咚”的一声巨响,巨大的书架向后倒去,然后就是电影中常见的镜头:像多米诺骨牌那样,边上的书架依次倒下,整个房间顿时烟尘滚滚。 
  高雷倒是没有摔伤,不过却被灰尘弄得又是鼻涕又是眼泪。 
  “呸!”就连唾沫中都满是灰尘,他连忙掏出手帕,稍微擦了擦脸。 
  “倒霉死了!该死的破梯子。”他诅咒着梯子,没摔伤真是万幸。由于接触危险的情况很多,灵异研究会的会员们一般都要参加各种训练,比如攀岩、游泳、潜水、野外生存等等,有的人还学习武术或者别的格斗术。高雷暗暗庆幸自己平时经常锻炼,身手还算矫健。 
  灰尘逐渐沉降,满地乱七八糟全是书,恐怕一些珍贵书籍会受到损坏——不过学校方面不会有什么问题,他们根本不关心这些书,否则早就挪到条件好的新图书馆了。而高雷却知道这些书的价值,所以他是发自内心地心疼,心中默念着“神啊,保佑这些书吧”。他翻检着散乱的书本,苦苦思索着该怎样整理——原样是不能恢复了,至少也要像点样子啊! 
  这时候,他忽然看到纸堆中有什么东西发出光芒。 
  他连忙过去,拨开凌乱的纸片,只见一本包装异常精美的红色厚书出现在眼前。书现在并没有发光,也许是刚才眼花了吧?可是,这本书却是那么漂亮、那么新,完全不该出现在这样的地方。它的封面是皮质的,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但却异常柔软,用手摸上去还有温暖的感觉。封面的颜色是那么红,红得似血、正在流淌的鲜血!在这惊心动魄的红色封皮上,用美丽的花体字写着“不该看的书”。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也许你让他做什么,他却不做;而当你禁止什么时,他却偏偏要做,死也在所不惜。明知道好奇心会害死人,人也禁不住它的诱惑。可以说,不是蛇的蛊惑害了亚当和夏娃,而是人类的好奇心害了自己。 
  高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轻轻的揭开了书的封皮…… 
  书的扉页用黑色的墨水写着:“你不该打开这本书,但你打开了。愿神宽恕你!希望你不要看下一页。”字体同样优美,言语也同样充满诱惑力。 
  高雷轻轻一笑,迫不及待地翻开下页。 
  还是同样的字体、同样的话。只不过,墨汁的颜色稍微有些变化。 
  高雷一页页翻下去,只见每页都是相同的,颜色却逐渐变红,就像绘图软件的色彩条一样。如果快速翻动这本书,会看到同样的字从黑色渐渐变为红色,难道这是古代的“小动画”吗? 
  高雷也认为这是无聊人士的“杰作”,转眼间,他已经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