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无情却有情 by 樊落-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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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笑跑出去,五分锺後,他把家里可以称得上是利器的工具都拿了过来,大至菜刀,小到美工刀,甚至连小巧精致的铅笔刀也没放过,全摆到了沙发前的茶几上。
宇文俊看著各种模样古怪的物件,英挺的俊眉皱成一团。
这人是白痴吗?还是存心想将他再气晕过去?
见宇文俊的不悦,常笑挠挠後脑勺,期期艾艾道:“我家没有匕首,这些你看能不能将就著用……”
换作以往,只怕宇文俊一脚就将这个不识相的东西踢飞出去,可惜他现在却不得不忍耐,至少在他可以行动自如之前,还要依靠此人。
“过来帮我把东西取出来!”
“啊……”
常笑又做了个让宇文俊阴脸的反应,想到他刚才的训话,常笑没敢再多言,他凑上前,可伸出的手犹豫了半天,却不知道自己该拿哪个工具来取子弹。
“就这个吧。”
宇文俊随手拿起那柄看似比较锋利的美工刀,塞进常笑手中。
内伤的疼痛已经折磨得他有些撑不住了,这笨小子再这麽磨蹭下去,就是到天亮也没法完事。
常笑拿著刀,突然想起电视里常演的黑帮故事,便连忙跑到厨房,打开瓦斯,将刀刃在火上反复烧了几遍,算是消毒。
他回到客厅,按捺住紧张的心绪,坐在宇文俊的身边,将刀尖对准枪伤处。
“用力划出十字,然後将东西挑出来。”
感到那暗器只是深嵌在肌肤里,没到骨处,於是宇文俊便如此命令常笑。
“十字……”
几次深呼吸似乎完全不管用,常笑握刀的手依旧颤抖不停,刀尖在伤口处逡巡了半天,愣是没划下去,宇文俊看得著急,握住他的手用力刺了下去。
“疼疼疼……”
看到刀锋深陷进宇文俊的肉里,鲜血迸流,常笑大叫著将脸别到一边,额上渗满冷汗。
“划的是我的肉,你叫什麽!”
宇文俊的脸一阵扭曲,不是因为疼痛,而是被常笑给气的。
他从来没见过这麽胆小的男孩,要是自己能使上力气,哪会用这个窝囊废。
“再横著一刀,下手要狠,快,否则我会更痛!”
被宇文俊吼了一句,常笑咬紧牙关,将刀锋再次狠狠划下去。
“将东西取出来!”
“我…我不知道在哪里……”
“难道你不会找吗?不要顾及我是否痛,只管用刀子挑就好!”
看到常笑一脸惨白,摇摇欲坠的样子,宇文俊很怀疑他会在自己晕倒之前先行晕倒。
这种外伤对於身经百战的宇文俊来说不算什麽,他现在撑不住的是内伤的煎熬,可看常笑的状态,要等他取暗器,还不知要到何时。
宇文俊顺手操起桌上一把剪刀,推开还在打哆嗦的常笑,用刀尖在伤口处一阵挑动,待觉到碰到硬物後,便猛力一挑,叮的一声,弹头被刀锋挑出,落到了地上,伤口处的鲜血在他的大力动作下,猛流不止。
暗器挑出,宇文俊只觉气力已尽,那柄剪刀拿捏不住,也落了下去,他咳嗽声中,一口血渗出了嘴角。
“啊,你吐血……”
常笑刚用毛巾将宇文俊枪伤处的鲜血捂住,便看到他吐血,他大叫著想去找纸巾,被宇文俊喝住。
“按住伤口!”
宇文俊伸手点了肩上的几处||||穴道,见流血渐行止住,常笑忙用毛巾拭净伤口周围,撒上云南白药,然後用纱布包扎好。
处理好肩膀的伤,常笑又将宇文俊身上其它几处擦伤也做了包扎,等他将沾血的刀具和弹头处理好,洗净手,再回到客厅时,发现宇文俊已倒卧在沙发上,陷入昏迷,他身後的浓密黑发长丝如缎,搭落在腰间,在灯下闪出墨玉般的光亮,常笑忍不住伸手摸摸那头乌发。
好漂亮的发套,现在的假发做工还真精致,跟真的一样呢。
常笑想将发套拿下来,几次失败後,他这才发现那不是发套,而是真正的发丝,他皱皱眉,转而把注意力放到了宇文俊早已湿透的衣服上。
他跑进卧室,取了床毛毯来,湿衣硬脱怕碰到宇文俊的伤处,只好拿剪刀将衣服剪开褪下,反正这身白衣遍是血迹泥泞,已经无法再穿了。
剪衣服时,常笑发现布料似绸似麻,触手生温,衣袂袖口处的刺绣精致细雅,似是手工缝制,腰间有束带,正中嵌了块淡绿色玉石,鞋是双白色的高筒云靴,靴面上绣有祥云花纹的银丝织绣。
褪下衣服,从宇文俊怀里落下一块玛瑙颜色的玉环,灯光下溢出淡彩,环上系了线精巧别致的流苏,常笑看出它的贵重,便小心翼翼拿起,放到了旁边桌上。
宇文俊到底是什麽人?怎麽打扮得跟武侠剧里的大侠一样?不过他这身肌肉还真是很结实呢。
这张脸似乎有些面熟,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常笑耸耸肩,帅哥看起来应该都是相似的吧。
他把毛毯给宇文俊盖好,想起那辆脚踏车上也沾有血迹,又跑到院子里将车擦干净,此时天已蒙蒙亮了,好在他住的地方比较偏僻,又是个独门独院,没人会去注意地上落下的零星血滴。
常笑忙活完,回到房里,见宇文俊睡得正香,摸摸他的额头,似有些发烫,於是又去拿了床厚棉被,替他盖上。
折腾了一夜,常笑累得坐在沙发旁的地毯上,开始犯困。
今天是周末,没有课,不过下午有两份工要打,他一夜没睡,正想回卧室补觉,手腕一痛,又被宇文俊紧紧攥到了手里。
“不许离开!”
话语里霸气十足,手腕被握得发痛,常笑只好解释道:“我只是去睡觉,不是要去告密……”
“不许离开!”
正处於昏迷状态的人根本没理会常笑的辩解,依旧固执地呓语道。
这人也太谨慎了吧?
“好好好,我不离开,拜托不要把手掐得这麽紧好吗?”
常笑挣脱不开,在明白宇文俊决不会放开自己後,只好让了一步。
感到掐住腕子的手劲儿松了些,常笑用脚把旁边两个带滑轮的正方沙发勾过来,算做床垫,可放在远处的手机是无论如何拿不到手了,他只好打消了打电话请假的念头。
先睡一觉再说吧,等宇文俊醒後,放他自由行动,再打电话也不迟。
常笑的个子不是很高,但两个沙发加在一起的长度对他来说还是太过窄小,他只好蜷起身子,把宇文俊的一边被角拉过来盖在自己身上,很快就进入梦乡。
这一睡就睡到了傍晚,常笑醒来後,发现宇文俊不仅没苏醒,反而更加昏沈,本来紧握自己的手也松开了,摸著他发烫的额头,常笑担心起来,不知道这是不是枪伤引发的炎症。
他取了两片消炎药捻成粉末,托起宇文俊的颈处,想替他灌下去,奈何昏厥的人依旧固执,始终咬著牙关,常笑好说歹说了半天,才劝得宇文俊张开了嘴,让他把药灌了下去。
刚喂下药,墙角那部老电话便震耳欲聋的响了起来。
打过来的是常笑打工餐厅的老板,常笑的勤务时间是下午三点,可他早睡过了头,待听到对面的大吼时,这才想起。
“你怎麽回事?上班才一个周就旷工,不想干就早说,我另请人……”
“对不起,老板,我不是有意的,我马上就去……”
“不必了,这份工你不做,有的是人抢著做,薪水回头我会转到你的账户上去!”
常笑还待再求情,对面已经把电话挂掉了。
唉,又被辞退了。
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被辞退,似乎从他打工开始,不用多长时间,就会被莫名其妙的炒掉,他都已经很习惯了,毕竟跟无数次跌伤,摔伤相比,被炒鱿鱼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因为出奇的倒霉,中学时,常笑的好友秦采还特意带他去相面,结果相士一看他的面相,便连连叹气,说他眉间黑气笼绕,乃天生霉星,一生霉运不断,连带周围的人也会恶运当头,对方甚至连钱都没要,就请他们出门了,说怕挡了他的财运。
正因为这个原因,常笑几乎没什麽朋友,秦采是唯一跟他一直交往的,因为两人都出身孤儿院。
餐厅老板的电话让常笑想起晚上的另一份工,他连忙打电话请了假,这才松了口气。
服过药,宇文俊身上的热度不但没降,反而有上升的迹象,常笑替他量了体温,四十度还要高一些,把他吓了一跳,即使宇文俊是成年人,也经不起这种高烧吧。
常笑立刻骑车跑到很远的一家便利店买了几袋冰回来,将冰裹在毛巾里放在宇文俊额头替他降温。
转眼间冰便化成了温水,宇文俊的脸色反而更红,看著他额上热气直冒,常笑额头上也开始冒汗,又见宇文俊气息平和,呼吸沈稳,他不知道是不是该给医院打电话求救。
从宇文俊的伤势来看,应该跟黑道有关,如果送他去医院,只怕会有麻烦,但如果他一直这样发烧的话,也许会更危险,还是先带他去医院,等先解决了这个问题後再想之後的麻烦吧。
过了二十三年平凡生活的人还是头一次遇到如此头痛的问题,在看到又一袋冰块在宇文俊额上化成水後,常笑坐不住了,他正要去打电话,忽听宇文俊轻哼了一声,微睁开双目。
“宇文俊,你醒了?觉得怎麽样?是不是好一些了?”
绝地逢生的人欣喜地连声问道。
一睁开眼就看到一张透满欣喜的脸盘放大在自己面前,还亲切呼唤著他的名字,生平头一次看到如此不加掩饰的笑容,宇文俊不由得一怔。
神智很快就清醒过来,以他的戒心,决不会任由别人离自己这麽近,若非现在身受重伤,雷霆一掌便早已发出。
还不知道自己在生死间转了一圈回来,见到宇文俊醒来,常笑一颗心终於落地,他长吁了口气。
“你终於醒了,你一直烧得好厉害,我担心这麽烧下去你会烧坏脑子,还打算把你送去医院,醒来就好,觉得有食欲吗?我马上去做饭……”
宇文俊其实并非真正的发烧,那是他体内的真气运行而发出的热量,因自小生活在终年严寒的凌霄宫,他练有一种至刚至阳的赤焰神功,由於身受重伤,潜在的内息便会在无形中对他的身体加以扶持,那是种潜意识的运功,根本不需要常笑的冰袋降温。
宇文俊运转了一下内力,发现四肢发软,真气完全提不上来,肩头更是疼痛难耐,有心坐起,却使不上力气。
这次跟头还真是栽大了。
若是平时,他身上多半会带些丹药救急,可惜那晚他是突然被卷到了这里,莫说丹药,便是暗器,佩剑也没携带。
见宇文俊神色有异,但随即便恢复平常,常笑既佩服他的承受力,又有些担心。
“伤口痛得很厉害吧,我家里有止痛片,吃了也许会好些。”
他倒来热水,将止痛片一并拿给宇文俊,可惜後者只是狐疑地看著他,没有吃药的意思。
“这点痛没什麽,有饭吗?拿给我。”
以宇文俊的傲气怎会在人前示弱?而且这两片圆圆白白的东西谁知道是什麽?
早已领教了宇文俊的固执,常笑没有坚持。
“那我去煮碗面,很快就好,你再休息一会儿。”
等常笑去了厨房,宇文俊伸手点了枪伤周围的几处||||穴道,若是运力得当,倒可以多少止痛,只可惜他现在内力完全使不出来,点||||穴的作用便不大。
常笑很快就把煮好的面端了上来,他担心宇文俊无法吃油腻的东西,只在面里加了些葱花和两个鸡蛋。
宇文俊咬牙坐起,毛毯落下,露出一大半赤裸的身子,看到他阴沈下脸,常笑有些不好意思。
“抱歉抱歉,你衣服都湿了,我自作主张帮你脱了,我有睡袍,你先将就著穿,明天我帮你买新的来。”
他去卧室把自己的睡袍拿来,给宇文俊搭在身上,宇文俊长得魁梧高大,那睡袍完全无法物尽其用,常笑只好又扯过棉被,盖在他腰间,算是挡住了尴尬之处。
看著常笑来来回回迷糊忙碌的样子,宇文俊突然有种很奇妙的熟悉感,似乎自己以前曾在哪里见过他。
怎麽可能?
这样的小笨蛋连给凌霄宫做杂役都不够资格。
常笑本来是想帮宇文俊喂饭的,却被他一口拒绝,他一向心高气傲,怎肯在外人面前示弱?
当然要面子是需要付出代价的,由於气力不足,宇文俊这顿饭吃得相当吃力。
饭後常笑又劝宇文俊吃止痛药,这次他没再坚持,因为他在吃完饭後才想起自己忘了确认那碗面是否有毒,轻信原是大忌,尤其还是在重伤之余,似乎潜意识里,他已相信了这个喜欢微笑的男孩。
服下药後,常笑扶宇文俊躺下休息,他要回卧室,却被宇文俊唤住。
“你去哪里?”
“睡觉啊,我的床在里屋。”
看到宇文俊眼里的戒备,常笑连忙道:“别担心,我不会告密的,如果我真想那麽做,你昏迷时我大可以报警的是不是?”
最後一句话宇文俊不太明白,不过见常笑说得有理,便不再多话,常笑却扭著手腕道:“你昏迷时还握著我的手不放,还好半路放开了,否则我的腕子一定会肿的。”
见常笑白皙的腕间有一圈青痕,宇文俊心里暗叫好险,他怎能如此大意?如果当时常笑趁机告密的话,他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