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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253 色已成空-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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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馨道:“你也太功利了,难道对自己的感情喜好一点都不考虑?”
  程辉一本正经的道:“就是因为考虑了自己的感情,我才更要这样做。能娶到自己真心爱慕的女人的男人有几个?我喜欢她,她不喜欢我。她喜欢我,我又不喜欢她。好不容易两情相悦,还有种种现实的障碍,不是棒打鸳鸯,就是两地相思。就算排除万难,修成正果,没钱一样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弄不好还得打官司离婚。所以啊,发展才是硬道理。一个男人,没有成功的事业,便不该娶他最爱的女人。如果不能娶最爱的女人,娶谁又有什么分别?当然要挑最有利的了。”
  唐馨笑道:“你总有歪理。但是咱们不是讨论你的婚姻问题,是讨论之若去不去培训的问题。按你的理论,之若应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自己嫁出去再说?”
  程辉道:“那又不一定。我刚才说的,是就我自己的情况而言。人穷志短,能有个像样的地方接收就笑得合不拢嘴了,还敢挑挑拣拣,说什么喜欢不喜欢?林之若什么人啊,那是皇帝的女儿,根本就不愁嫁不出去。她喜欢什么专业,就选什么专业,就算不保送,还不是照样考清华北大?”
  林之若摇头道:“你太抬举我了。无论是竞赛,还是高考,都是有风险的。不然,校方也不会施加这么大的压力。”
  孟繁星关切地问:“那你不同意,校方怎么说?”
  林之若苦笑:“还能怎么说?当然是找家长。我爸打电话给校长办公室,说支持我的选择,都不行。校领导非要他亲自来一趟。”
  此事一夜之间,轰动一中。林之若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以讹传讹,后来竟然变成“那个不肯保送北大的女生”。林谦诚到达的下午,校领导请他吃饭,于明雷和林之若作陪。一行人从操场穿过,引得万人瞻仰。教学楼里每一层窗子后,都挤着一排黑压压的脑袋。
  孟繁星从来没有见过林谦诚,也跟在程辉后面向外看,只见校领导身边,走着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沉静大方,儒雅从容,无论容貌气度,都一眼看得出林之若的影子,虽然素不相识,却让他心中感觉无限亲切。
  酒席之上,校领导殷勤劝请。林谦诚久经风浪,不动声色,先详细询问女儿的情况。听说了林之若得病经过,大为震惊,要求立刻带林之若回上海详细检查,竞赛也好,高考也好,容后再说。于明雷赶紧把省城三院专家的诊断结果转述给他。林之若本人也反对,觉得病情并无可疑之处,重在休养,不愿意千里往返奔波。林谦诚本来对女儿是否参加竞赛,并不介意,任由女儿自行决择。此时考虑到她的病情,也支持她放弃培训。因为竞赛培训的学习强度,远较高考复习为重,容易加重病情,反而影响了高考。
  校领导见白费了若干唇舌气力,仍是这样的结果,很是失望。最后还是于明雷提出了一个办法,把本年度高考的考题拿来,在教研室对林之若当场测试。她每答完一科,也不必检查,立刻由相应的科任老师判卷。林之若三个多小时答完了五份卷子,累得瘫在桌子上动弹不了。还没有缓过劲来,成绩已经统计出来,她的综合成绩竟然远远高过一中本届状元,超出了全国最好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于明雷以此解除了林之若父女的后顾之忧,指出林之若参加竞赛培训只需尽力而为,并非背水一战,就算因为头痛不能取得名次,依然可以回来参加高考,也依然有把握考上最好的大学。而且省城三院就在省城大学附近,林之若要复诊,远比在江城容易得多。
  林谦诚被于明雷说服,作为家长拍板同意林之若前去参加培训。林之若回到班级,把经过跟大家说了,叹道:“于老师真不简单。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绝招啊。”
  程辉诧异的看了她一眼:“你才知道?于老师那就是修行千年的老狐狸。”
  唐馨拉着林之若的手,道:“之若,那你自己愿意去么?”
  林之若摊开手:“愿意,当然愿意。进可攻,退可守,公费去省城游玩三个月,我还有什么理由反对?”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脖子,很为她高兴。大家也都受了感染。傅青纶似乎尤其开心。虽然没有说什么,神情间却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
  望着微笑的林之若,孟繁星心中空荡荡的。真的就要这样分别,真的就要从此云水相隔了么?那个他默默关注,倾心相爱的女孩,真的就要从此飞出他的世界,走向他无法追随,无法陪伴,甚至无法关心,无法窥伺的别样的天地中去了么?
  即将来临的别离,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勇气。第二天下午一下课,孟繁星就守在校门口。见林之若从食堂出来,和唐馨说了两句话,便一个人向校外走来,他插在兜里的手握成了拳头,汗津津的,自己却毫无察觉,脚步顿了一顿,迎上了踏着金色斜晖漫步而来的林之若。

  今夕共此灯烛光

  林之若依着江边那棵大柳树,看着缓缓东流的江水,和沿着江堤走来的少年。
  他手中拎着一个很大的盒子,颀长的身影略略倾侧,映着天边暗红的云彩,四野深碧的草木,仿佛一卷移动的彩画山水。
  一对晚归的燕子从水边掠过,剪刀也似的翅膀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形。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蛐蛐的叫声,如清水般荡漾开来,声声歌着流年短促。
  林之若深深吸了一口气。多么美好的傍晚,多么美好的时光!所以才会有夸父逐日的传说吧,耗尽生命中所有的能量与热情,也要挽留那一抹亮色。
  孟繁星走到林之若面前,站定,见她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脸上红了红,低下头,把手中的盒子放在地上,解开包装,却是一个水果奶油蛋糕,上面橘黄色的奶油写着‘生日快乐’。乐字的右下角,还点缀着一朵鲜红的奶油玫瑰花。
  林之若有一丝惊讶:“你约我来,是给我过生日?”
  孟繁星点了点头,在草地上面对林之若坐下:“昨天是你的生日,是吧?你不让我逃课,只好今天给你补过了。”见林之若欲言又止,又道:“我知道你不喜欢过生日,觉得对母亲和孩子来说,那都是痛苦的一天。可是,我希望从今天起,你会觉得,生命的开始和延续,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林之若凝望着他,默然不语。孟繁星接着道:“我过生日时,你曾经在送我的书上留言,感谢我带给这个世界的光明与温暖。同样的,今天,我想要告诉你,你的存在,无论你愿意与否,也已经照亮了许多人的生命,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你过得如何,快乐不快乐,已经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
  林之若望着他,惊奇不已。这么羞涩温和的一个男孩,昨天主动约自己出来,已经让她大感意外;而见面之后,开口就是这么严肃的一篇话,竟仿佛已经知道了这几日她心头萦绕不去的阴影,特地来开解她似的,更让她既感动又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从掏出两盒彩色的小蜡烛,温柔地道:“过去的十七年,我没有能够陪你庆祝。可是,我相信每一年,你都有很多快乐的,值得纪念,值得庆祝的事情。我和你一起回顾,好不好?就算我给你补过以前的生日。”
  林之若益发诧异:“怎么回顾?”
  孟繁星笑了一下,在蛋糕上插下一根蜡烛:“这是你生命里的第一个年头。那时候的你,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婴儿,和所有的婴儿一样,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感到无限新奇,给父母长辈带来很多的欢笑。”
  林之若微笑:“说得老气横秋的。其实你还不是一样?看你现在的模样,小的时候一定跟洋娃娃似的,特别可爱。”
  孟繁星笑道:“我没说不一样啊。我妈妈说我小的时候,是小区里所有婶子大娘的宠儿。好多人上赶着跟我订娃娃亲呢。”
  林之若想象着他婴儿时代的模样,惋惜地道:“只可惜那时候我不认识你。不然,我爬也要爬过去,先霸占了再说。”
  孟繁星笑道:“你现在霸占也不晚啊。”
  林之若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大胆的玩笑,心中一动,探究的目光落在他脸上。
  孟繁星不经意间吐露心声,反而把自己吓了一跳,一霎那,心旌与柳枝齐摇,双颊共晚霞一色。他赶紧低下头去,插上第二根蜡烛:“你开始摇摇摆摆地走路,呢喃不清地学话,开始和身外的世界交流。这个时候的小孩,是妈妈的心尖宝贝。每一个在母亲怀里长大的孩子,都曾拥有过世界上最深切最温柔的慈爱。只可惜我们长大之后,便不记得幼儿时代的一切。”
  林之若俯视着那根蜡烛,若有所思,默然不语。
  连着插上三根蜡烛,孟繁星柔声道:“在乡下的时候,你外婆说,你小时候特别聪明,三岁能背乘法表,四岁能背唐诗,五岁便会解鸡兔同笼的问题。那时候的你,是全家的骄傲吧?”
  林之若侧头想了想:“可能吧。我也不是很清楚。五岁之前的记忆,都很模糊了。唯一有点印象的,好像是有一次在爸爸的办公室,大家都来逗我,给我出各种题目。一位叔叔还悄悄把我的辫子系在椅子上。我要出去找爸爸,一迈步,就被绊倒在地,连椅子都翻了。大家哈哈大笑。我很不高兴,回家就吵着剪头发。其实妈妈很喜欢我留长头发的。她早晨无论多么忙,都会拿梳子细细地给我梳头,编很多可爱的小辫子。”
  孟繁星微笑道:“你妈妈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花很多心思给你打扮啊。只可惜你从小就那么倔强,不对你心意的,便不肯留意,很容易错过生活中一些小小的乐趣。”
  林之若想了想,自己也笑起来:“我是有这个毛病。”她调皮地向孟繁星一揖:“多谢孟老师提醒,我以后一定注意。”
  孟繁星拿起六根蜡烛,插成一排:“六岁到十一岁,你上小学。你这样的性子,决不会默默无闻,一定有很多趣事。可惜我和你不在一个学校,没有机会知道。希望以后,你会慢慢讲给我听。”
  慢慢讲给他听?林之若心中一震,借着暗淡下去的暮色,细细审视孟繁星的面容,却见他毫无异常,看来只是随口说出,并无深意。可是,正因为漫不经心,随口而出,反而让她更加心动神摇,让她觉得,这个少年和自己一样,很久很久以来,已经在心底深处,把对方当成了最亲密的人。那种亲密,已经酝酿如此之久,那个愿望,已经潜伏如此之深,所以在最不经意,最不设防的时候,便自然而然流露出来。
  孟繁星没有觉察她的心绪起伏,慎重地插上了第十二根蜡烛:“这一年,我认识了你。”
  “你认识了我?”
  “是啊。初一你是在三班吧?我就在隔壁的四班。我们的任课老师都是一样的。不过,我认识你,不是因为老师们上课总提起你的大名,也不是因为你考试竞赛总是第一。那时候,我对成绩还没有什么概念。我认识你,是因为你是学生会的纪律委员,负责检查间操纪律。很多男生因为逃间操,都曾经被你训斥过。同学们给你起了个外号,叫‘灭绝师太’。”
  林之若有点尴尬:“有那么夸张么?当时我还觉得自己很尽职尽责呢。”
  孟繁星笑道:“当年你明明个子矮矮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就让人心里打怵。那时候,我一看到你就绕路走,生怕不小心犯在你手里。
  “怪不得我不认识你呢。”
  “是我不敢让你认识。”孟繁星又插了一根蜡烛:“初二你升了职,不再管间操,大家那个高兴。当时程辉分到我们班,用了两句很酷的词来形容,到现在我还印象深刻。”
  “什么词?”
  “奔走相告,弹冠相庆。”
  林之若嘿嘿笑了:“我就知道他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孟繁星道:“那时候你在一班,我们在八班,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不过还是能听到有关你的传言,都是说你有多拽的。比如说,你不交作业,和老师拍桌子对着吼,考试半个小时交卷,作文没有老师敢给评分,等等。”
  林之若骇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孟繁星道:“虽然是传闻,也可见你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一般而言,女生无论干什么,都是成群结队的。只有你,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我经常看到你一个人在操场上走过,目不斜视,好像什么都看不进眼里去似的。
  林之若自嘲地一笑:“不是我不想成群结伙,是没有人肯和我成群结伙啊。”
  孟繁星微笑:“现在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我的确相信你是个极其骄傲自负,难以接近的人。那个时候,我无论如何想不到,有一天,我会和你……靠得这么近。”
  林之若心头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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