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 色已成空-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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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赶不上你,怕……自惭形秽。”还有一句没有说出的话,怕你一旦拥有了你所羡慕的品质,便不再喜欢曾经因为这些品质而吸引过你的人。
“说说而已,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哪里那么容易就改了呢?”林之若敛了笑容:“其实我也怕。怕爸爸知道我得了头痛,会担心我的前途;怕妈妈听说我半夜出门,还惹下这么大的事情,会对我失望。”她的声音低了下去:“不知道在哪里看过一句话,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都是卑微的。”
孟繁星心中一痛,握住她的手,低低地道:“他们不会的。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爱你的人,永远爱你。”
不,不是这样的。所有凡人的爱,都是有条件的。一旦爱的条件消失,爱,便也随之消失了。否则,一个人便应该爱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母爱所以伟大,不过是因为它唯一的条件,便是血缘。
可是此刻,晚霞如此美丽,晚风如此温柔,而面前听她细诉心曲的少年如此诚挚,迎着他深情的目光,她心中感动,不忍反驳。
孟繁星心神荡漾,忽见林之若抽出了自己的手,坐直了身子,随着她的目光望去,见傅青纶正转过蒲田,向这边走来,也不知道看见了他们的动作没有。正在忐忑,身边的林之若已经道:“那就是你们的战利品么?怎么只有一只?”
傅青纶举起手中的青蛙,笑道:“就这一只,还是围追堵截摸爬滚打历经三大战役才抓到的呢。”向孟繁星道:“程辉嫌我配合不够默契,叫你这个老搭档去帮忙。”
篮球场上,孟繁星和程辉总是打配合,所以程辉有这一说。孟繁星与林之若互诉情怀,只觉得天上人间,再无此乐,本不愿去抓青蛙,可是疑心傅青纶有话要对林之若说,不好留下来阻碍,答应了一声,看了看林之若,便向程辉的方向走去了。
林之若向傅青纶伸出手:“把青蛙给我。”
傅青纶疑惑的把青蛙交到她手上,道:“小心,它滑溜得很。”却见林之若松开了手。那青蛙甫得自由,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略略呆了一下,便一下子蹿了出去,几个起落,眨眼间已经逃进最近的水泡里去了。
林之若笑道:“我们又不是没有东西吃,抓来玩玩也就罢了,何苦为这个伤生造孽?”她指着附近的稻田:“再说,青蛙专吃农田害虫,这丰收的果实里面,有它们的一份功劳呢。”
傅青纶在她身侧坐下,会心一笑:“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林之若微笑道:“可不是?程辉一来,就变成扰乱蛙声一片了。”
傅青纶看着江堤下面唐馨的身影,若有所思地道:“唐馨最近心情好像很不错啊。她在下面干什么呢?”
林之若笑:“她在捡河螺。明明都是软体动物,树狗她怕得要命,穿上个马甲她就喜欢得不得了,非拉着我去捡。我嫌弯腰头痛,在这儿给她把风,让她自己去了。”
下河湾一带的清风江水流缓慢,盛产河螺,因当地人并没有吃螺的习惯,任其自生自灭,繁衍壮大,数目非常之巨。不知道是前两天大雨,河水上涨,把水底生物冲了上来,还是河螺本来就喜欢晒太阳的缘故,靠近水线的河滩上密密麻麻地叮着很多螺,小的微不可见,大的仿佛婴儿拳头。唐馨心善,怕它们离开水时间长了会死掉,每只河螺捡起玩了一会儿,便扔进江里。
一阵微风拂过,带来唐馨清脆的笑声。傅青纶凝望着她的笑靥,道:“看来她已经爬出了陷阱。”
林之若随声望去,见李凯不知何时也已经下了江堤,正拿什么东西给唐馨看,有点迟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不过,这么快,我总是有点担心。”
傅青纶道:“唐馨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有很多人喜欢。她不会一直呆在原地伤心的,就算她想,别人也不会让的。”
“这倒是。”林之若高兴起来:“唐馨是我所见过的最可爱最温柔最善良最体贴的女孩。就连我,都不忍心见她难过,会想尽办法,逗她开心,何况男生呢?”她斜睨傅青纶:“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狠心。”
那次林之若去请傅青纶为唐馨补习的时候,等于已经明白的拒绝了他。这些天来,傅青纶虽然坚持为唐馨补习,和大家一起玩笑,却始终有点尴尬。眼看着林之若在头痛中挣扎,又为歹徒所伤,明明心痛如绞,却依然只能远远守望,默默关注。直到唐馨渐渐变得正常开朗,他的心结才渐渐解开,开始轻松自然起来。此刻见林之若直言相诘,知道她也是因为唐馨的转变,才不再回避这个话题,反而高兴,诚恳地道:“我不是狠心。既然已经知道不可能,只好快刀斩乱麻。我是怕拖得越久,对她的伤害越深。”
林之若果然放过了他,笑道:“我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你没见到那些天唐馨的模样,那时候我恨不得拉着你殉葬。”
和你一起殉葬么?求之不得。傅青纶心中思量,却不敢出口。望着林之若,低声道:“我知道我对不起唐馨。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挺不错,你屡次指责我,我还不服。现在回头细看,竟然一无是处,既不了解别人,也不了解自己。累人累己,贻害不浅。这些天,我一直都很瞧不起自己。尤其是在你面前,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竟然真地可以一直低微到尘土里去。”
林之若很诧异他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安慰他道:“这事也不全是你的错,用不着全盘否定自己。其实你还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很好的朋友的。”
“噢?”傅青纶眼睛闪闪发亮:“之若,告诉我你对我的真实看法吧。这对我很重要。无论多么残忍,我都能接受。”
“我一向很佩服你,哪里说得到残忍呢?”林之若想了想,道:“你很聪明,领悟力强,闻弦歌而知雅意,和你说话,特别省力;你很有志气,又很有才华,将来一定会很有成就。只是你有时候不愿意和人交往,让人觉得有点难以接近。不过其实你的心地很善良。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对人很好,很照顾,很大度。程辉他们那么对你,你都不计较,还坚持帮助唐馨补习。我在省城的时候,如果没有你,我真地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傅青纶再也想不到,她对自己的评价,如此公允,又如此贴切,低声道:“你不再生我的气了?你愿意继续把我当朋友?”
林之若摇头:“我从来没有真地生你的气,也一直都把你当朋友。不但如此,我还很感激你,感激你照顾我,感激你不介意我以前对你的态度,还对我这么好,这么坦诚。”
傅青纶心中激动,强自抑制,生怕冒犯了她,一时竟说不出话来。林之若笑道:“其实你要问我的意见,就说明你不是一个真正冷漠的人。刚才孟繁星提起以前我曾经写过的一首诗,现在我把那首诗补足了送给你。”她拾起孟繁星留下的蒲棒,倒转来,用连接的一段茎秆为笔,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傅青纶俯身看去,见是一首律诗,题目是“赠李白”:
“劝君莫嗟行路难,日犹升落月缺圆。
观乎昼夜明生死,看罢盛衰见天然。
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
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
他痴痴地看着微笑的林之若,痴痴地咀嚼着她的话。“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是在劝我不但要志存高远,更要平易近人,和光同尘么?“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是说我们之间,虽然只能止乎于友谊,却仍然美好高洁,不逊色于男女情爱么?
然而,他真地能够做到止于友谊么?那是这世上他唯一深切渴望,却无法征服,无法获得的人啊。久久压抑的激情在心中澎湃。他想要伸出手去,想要抱住那个单薄的身影,紧紧地,密密地,没有间隙地,不容喘息地,直到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去。因为过于用力控制自己,他的手指深深抠进了身边的泥土,钝钝的痛楚从指尖传来,却尖锐地在心脏深处,引发了久久不息的回响。
晚霞渐渐暗淡下去,暮色缓缓氤氲而来。经过昨晚的争斗,下午的奔波,林之若有点倦了。她没有察觉到身旁少年的挣扎,把下巴放在膝盖上,望着江水边随风明灭的萤火虫,感受着夏天傍晚的清爽恬静,心旷神怡,默然不语。
番外…林之若的学究风度
因为写这篇文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林之若学究气,不像十六七岁的少女,偶跑去分别问了小唐和小孟的原型(他们不知道这篇文的存在,保密)当年的感觉,下面是他们的回答:
小唐(大眼睛瞪得圆圆的):有么?我不觉得啊。之若说话又有意思,又有道理,我很喜欢听啊。咱们班那时候很多人怕她,我一开始也有点怕,后来走近了,才发现她人其实特别好,特别善良,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怕的。
小孟(狡猾的笑):那是因为我功力高超,胸怀宽广,能忍人之所不能忍啊。不然,怎么能娶得美人归呢。
(程辉在背后跳脚:“小孟,不要抢偶的台词!”)
偶又去访问林之若本人。
林:“你真的想知道我的看法?”
作者:“嗯。”
林:“你确定你想知道我的看法?”
作者:“嗯。”
林(倒了一杯咖啡,调整了成较为舒服的坐姿):“所谓学究,乃是学而不能究竟之谓也。我只是敏言慎行,好学深思。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此处略去500字)。至于大家为什么会怕我,我觉得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有三个原因。第一,……”
作者落荒而逃。
(画外音,小孟:现在知道我的痛苦和伟大了吧?)
中霄风雨扣西窗
一刀刺下,板寸犹自挣扎,手中的刀子亮晃晃的向她面门刺来。她右手下意识的拔出刀子,双刃相交,当啷一声,板寸手中的刀子落地。刀一拔出,鲜血如箭迸射,喷上胸前,粘粘的,热热的,腥膻味浓重的仿佛有了实质,包围着她,让她渐渐窒息……
林之若猛然惊醒,发觉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被子蒙到了脸上。她拉开被子坐起来,仍然觉得闷得透不过气来。身旁的唐馨鼻息细细,正睡得香甜。窗外淅淅沥沥,却在下雨,怪不得气压低郁。她轻手轻脚的爬起来,小心地把靠近自己一侧的窗子推开,将头靠上去,大口呼吸了几下新鲜清冷的空气。
昨晚的血案之后,她先是麻木,继而愤慨。待到冷静下来,又有点愧疚。毕竟,从小到大,她虽然常常打架,却从来没有真正伤害过任何人。手上第一次沾满鲜血,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震撼,以至于梦里也是一片浓烈膻腥。她望向几个男生所住的厢房,想起孟繁星温和的容颜,心中略略安慰。
一抬头,却见厢房窗前,葡萄架下,站着一个人影。她凝神看去,借着马棚的微弱灯光,只见那人长身玉立,英气逼人,正是傅青纶。他好像不知道冷似的,只穿着白天的短袖衬衫。虽然葡萄架遮去了大部分的雨水,仍然有滴滴答答的雨滴落下来。他不躲不闪,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一双明目,凝望着茫茫夜色,竟仿佛已经痴了。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霄?
这一刻,她已经不知道,是梦里的板寸,还是眼前的少年,更让她内疚。
雨声淅沥,如泣如诉。两个少年,一个站在葡萄架下,一个靠在松木窗上,各自痴痴想着心事。马厩里正在吃草的两匹枣红马,疑惑的抬起头来,望望这个,望望那个,见他们并不动弹,又低头继续咀嚼。
第二天吃过早饭,林之若走到院子里望天,只见阴霾全消,万里一碧,回头对程辉道:“昨晚放了你的田鸡腿,今天我赔你一道野味,如何?”
程辉脸上霎时放光:“我们要出去打猎?”
林之若失笑:“你电影看多了吧?我们去采蘑菇。昨晚下了一夜的雨,蘑菇肯定长出了好多。野生的蘑菇鲜着呢,市场上卖的,根本不能比。”
唐馨欢呼:“好啊,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长在地上的蘑菇呢。”
程辉搓着手,跃跃欲试:“不错不错,少了点血腥,多了点诗意。老杜夜雨剪春韭,哪里比得上咱们夜雨采鲜蘑。”
众人开始准备。江致远尤其兴奋,两条小短腿跑得飞快,帮着林之若找出几只柳条篮,给众人一一分配,自己拿了最小的一个,挎在肩上。林之若对她道:“路远,又泥泞,你还是不要去了。”
江致远嘟着嘴,很不高兴:“我走得动。奶奶去南坡摘豆角,每次都带着我的。”见林之若仍然摇头,抗议道:“幼儿园老师教的歌里都说,采蘑菇的小姑娘,你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