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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女巫角-第25章

小说: 女巫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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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很清楚,我是十月十八日寻到宝的。正当我跪在藏宝的凹穴内,撬开装满珠宝的铁盒,且遮着烛光以免惹人注意,突然听到井口有动静。只见绳索抖动,接着一条细瘦的腿已从井口跨出去。同时我听见提摩西·史塔伯斯先生独一无二的笑声。无疑地,他发现井内有人爬下来看究竟。看到我正埋头努力,于是攀回地面上去笑个够。我可以说,他向来对教会及一切神圣的人事物都怀着一种说不出的嫌恶。不不,应该说是憎恨。而他轻蔑的态度往往几近于对神的亵渎。所有人当中,就属玩世不恭的他对我的信誉能造成最大伤害。即使他不确定我已找到宝藏(但我深信他已看在眼里),光是发现我在井内这副贪婪猥琐的景况时,他得意洋洋的那股劲儿,已足以毁了我的前途。
  这就得讲到我性格中不寻常的一面。有时候我会兴起一种完全按捺不住的反射动作,也就是暴力虐待。它对我而言几近于享受。从小我就曾把小白兔抓来活埋,或把苍蝇翅膀活生生扯下来。年事稍长这种冲动常演变成一些不堪的行为——我已记不清了,也极力隐藏这些我想了就胆颤心惊的行为……话说,我发觉提摩西·史塔伯斯正站在井口,就等着我上去,他一身骑马的行头被雨淋得透透地。他笑弯了腰,乐不可支地直拿马鞭往自己大腿上拍。珠宝盒塞在我上了钮扣的大衣衣襟内。我手里则握着那小铁撬。
  当他笑得七晕八素整个人背了过去时,我出手了。我狠狠鎚了他好几下,待他倒地后还不住手。原本我并无预谋,但当下心里就有了谱。我决心藉助于史塔伯斯家族断头的传奇,穿凿附会地转为对我有利的说辞。
  于是我用铁撬拧断他脖子,趁黄昏时分将他弃置在一个小树丛内,并吹口哨把他的马引到附近。
  稍后我惊魂甫定,听说他竟然没死,还想见我。我的恐慌可想而知。菲尔博士最近才告诉我,就是这节骨眼令他怀疑起我来——提摩西·史塔伯斯怎会召个牧师去他临终的床边,而且指定要单独见面呢。那番谈话之后,我再也掩饰不了焦虑不安的心情,这一点果然没逃过博士的眼睛。一言以蔽之,提摩西·史塔伯斯先生跟我说的话,菲尔博士前两天已猜到七、八分了,也就是将我的罪状写下,锁在典狱长室的金库内,好教谋杀的控诉日日悬在我心头,整整达三年之久。当我听他这么说时,完全乱了阵脚不知所措。本想伸手掐死他,但那只会招致他一声惨叫;我则当场会被捉拿。我又想要是有这三年缓冲时间,还怕找不出一个办法来反制他的诡计吗?待我走出房门,见到其他人时,我处心积虑地要制造一个伏笔,说那老家伙已神智不清了——惟恐一不留意,他咽气前会临时起意,即刻把我的事抖出来。在此,对于我如何想出多项偷取那份声明文件的计谋,也不多着墨了。那些都没枉费心机。除了辞去职务离开查特罕一途,三年的时间足以让我逃离林肯郡远远的,可惜就有这么一个要命的理由逃不得:
  一旦我失踪,大家必会放话出去,开始对汤玛士·桑德士展开调查。那么真正的汤玛士·桑德士已死的资料就会曝光而真相大白——当然除非我出面冒名回应他们的传讯,才能停止他们的调查。若我是自由身,不受典狱长室金库内存的谋杀控诉所胁迫,我当然可以随传随到。我可以单纯地扮演从牧师职务退隐的汤玛士·桑德士。可是我若因这谋杀案而成为通缉在逃的汤玛士·桑德士——而我一辈子难逃此命运——则大伙会发现当年来自奥克兰的那位正牌神职人员已死,然后矛头就会指向我。这么一来,我就会凭空再多出一项杀人又顶替他职位的罪名。所以只要一失踪,我左右都将面临谋杀罪的控诉。唯一可行的,就是想尽办法盗取保险柜那份文件湮灭证词。
  为此,我在年轻的马汀·史塔伯斯先生前往美国之前和他结为知己。不免自吹自擂,但我自认个人魅力足以让我左右逢源,任谁都能变成莫逆之交。我与马汀交好,觉得他有点骄矜、顽固;除此之外是个非常有亲和力的小伙子。他把金库钥匙;进出典狱长室的条件,及他二十五岁生日那天要尽的义务一五一十告诉了我。他远在两年前的生日那天就已经混身不自在了。时光推栘,我从他自美国写来的信中看出,他的恐惧感已到了病态的地步(恕我用此字眼)。这一点,加上他堂弟赫伯特对优秀的马汀众所周知的敬慕之情,对我而言,颇有机可乘。我的目的当然是在取得那份文件。很不幸,为达目的不得不杀了马汀。我真的很喜欢这年轻人——也不幸他堂弟赫伯特亦非得陪葬不可,但我的处境实在危急。
  我已指出我的妙计依赖马汀的恐惧和赫伯特对他的英雄崇拜,但此外还靠一个条件,那就是这两位年轻人无论身材、长相都像呆了。几步之外,很容易混淆。
  我取得他们的信任之后,就为他们献计。马汀不需要亲自守夜去承受那令他闻之丧胆的试炼。到了那天,晚餐一过他们两人就该各自回房。然后——就怕有人打扰,使计谋曝光——马汀要表明不希望任何人打扰。赫伯特该穿上马汀的衣服,而马汀则装扮成赫伯特的摸样。为了节省守夜结束时换回自己身份的时间,我建议赫伯特把两人的衣物打包,交给马汀保管。马汀则将这个小行李绑在赫伯特摩托车后面,且立刻启程,骑车沿后巷来到牧师公馆。时间一到,赫伯特就带着马汀的钥匙出发上典狱长室,然后依照史塔伯斯传统,按指令行动。
  要了解,这些是我教他们做的。我自己的步骤又另当别论了。照说赫伯特该在午夜十二点正离开典狱长室。马汀在牧师公馆换回自己的衣着且骑车回到监狱,应在监狱前方路上等赫伯特。此时赫伯特便将钥匙、灯及守夜所取得的书面证明交给堂哥。此时堂哥马汀再徒步走回宅邸。堂弟赫伯特拿了摩托车,骑到牧师公馆换装,也回宅邸去——看起来只是堂哥守夜这晚要经过身心严酷的试炼,堂弟为了纡解对他操心过度所造成的压力,遂到乡间飙车去了。
  我的任务,不用说就是:第一,为我自己制造一个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第二,让马汀的谋杀看起来像是赫伯特所做的好事。针对这点,我赌注全都押在这堂兄弟两人的荣誉感上,这本身当然是一种极为可贵的情操。我提议,虽然在形式上这守夜的传统将不再一板一眼按规定执行,至少他俩绝不可违背祖传的保密精神。因此赫伯特固然可以权充替身守夜,又迳自打开金库内的铁盒,但是从金库取出的任何文字内容,他千万不可过目。他只能把所有东西放进口袋,午夜时分在监狱外与马汀碰头时一并交给他。返回宅邸后马汀再抽空展读。翌晨若是沛恩先生抗议他从金库铁盒取出了不该挪动的文件时,马汀大可以声称他是忙中有错。无伤大雅的错,因为他的行为在在证明此一考验的目的已圆满达成,也就是在典狱长室待上了一个钟头。
  我个人的计划很干脆。马汀来到牧师公馆的时间不会迟于九点半。我可以就地将他解决掉。很遗憾,我未能让他毫无痛苦地死去。但铁撬一击,他就昏迷过去了。我则扭断他的脖子,并假造其他内外伤。我可以不引起任何人疑心,早早将他载到女巫角去,丢在墙下。依年历预测,那天的天气将又湿又暗,果然不假。安置妥当后,我就赴菲尔博士家去了。是我建议大伙集合守望典狱长室窗户的。天下还有比这更方便的不在场证明吗。当午夜典狱长室的灯光一熄,若是分秒不差,那么守望者局促不安的心情都会平息。他们会认为马汀已安然度过难关。稍待片刻我就可以告辞。不论我多晚到,赫伯特都会在监狱前面耐心等候。因为他在等他堂哥,又不能被大伙瞧见自己在场,我越拖延越好。我离开菲尔家时,要下车与赫伯特会合。我打算告诉他,很不巧当我离开牧师公馆的那段时间,他堂哥已醉得不省人事——这个说法对认识马汀的人而言都大可采信——如此一来,赫伯特就有必要跟我一同回牧师公馆,帮马汀打点一下好叫他速返宅邸,免得桃若丝小姐开始担心。
  这下子,钥匙、灯及铁盒内的物品都在赫伯特身上,跟我打道回牧师公馆了。他的情况不须设计什么障眼法。一个子弹穿过去就得了。夜深时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回到监狱,检查赫伯特有没有遗留任何线索。我原想找个藉口促使他将阳台的门打开,又怕他起疑,便决定亲自出马。
  事情实际发生的过程,我不用重复了。然而有一刻(容后再谈)我的如意算盘出了差错。幸亏沉着才未陷入险境。是衰运将我击溃的。赫伯特将衣物打包时,不巧被总管撞见。这显示他想逃亡。马汀——大家以为是赫伯特——骑车从后巷离开时也被人瞧见,又显示他想逃亡,桃若丝·史塔伯斯小姐刚好从宅邸出来(机率实在太小了),正是赫伯特佯装马汀离去之时。幸亏他们之间有段距离,光线暗又是背影。当桃若丝向赫伯特说话时,赫伯持仅口齿不清地胡谣了几句作醉酒状才没被识破。这堂兄弟两人化身为对方,没有一次跟别人正面接触。即使巴吉将车灯送去马汀房烟,其实是赫伯特在那儿待着,如巴吉所说,他没将灯直接交给对方,只将它留置在房门口。而巴吉去马厩取灯时,在微弱光线下见到骑上车扬长而去的则是马汀。
  我对马汀采取了致命手段。我承认下手时曾迟疑,因为他眼泪汪汪地紧握我的手,感谢我帮助他成功逃避了恐惧已久的守夜试炼。当他弯身去拿酒瓶时,我心血来潮还是出击了。他好轻。我体格算是强壮的,搬动他不费吹灰之力。紫杉居后头一条小巷弄直通监狱附近。我在阳台下、水井边将尸体现场布置了一番,才回到菲尔博士家。我曾动过念,想将井边铁叉穿透尸体,藉此写实的细节印证安东尼之死的古老传说。纵使如此,我还是放弃了这个主意,免得看来有那么一点太过凑巧、太造作、太刻意迎合那个史塔伯斯诅咒。
  这时我唯一担心的是赫伯特能不能安然溜出来。我不愿辱骂死者,但我可以很公允地说,他是个头脑鲁钝、手脚笨拙的家伙,遇到危机缺乏机智。他曾迟疑半天,数度与马汀吵得天翻地覆才接受我这计策……不管怎样,菲尔博士跟我说,当我们在他花园等钟敲十一点时,我矫枉过正了。我焦躁不已的样子,加上等待的关键时刻提出一个突兀的问题,问道“赫伯特他人呢?”令博士起了疑窦。我只能说,我当时情绪绷得太紧,露一点马脚实在是在所难免;现在来谈另一个运气太背的情况,害我功亏一篑。我当然是指钟表的那十分钟误差。赫伯特熄灯比预定的早了十分钟,差点坏了大局。有好一阵子我都想不透,他离开时间既然出错,为什么他却几乎像时钟一样准时,在真正的十一点正抵达典狱长室呢?很遗憾,我的问题被菲尔博士抢先在大厅向女仆给问掉了。赫伯特戴的表确实走快了。但当他耽在马汀房里等的时候,很自然地一直抬头看着屋烟的钟,而未看手上的表。他已吩咐女仆把所有的钟以他手表为准调好,也以为女仆已照做了。而菲尔博士发现,马汀房里有一面大时钟,时间是正确的。因此赫伯特是凭正确时间离开宅邸,却依自己的表,在错误时刻离开了典狱长室。
  这时,并非我估计错误所致,而是全靠运气,那个(我十分推崇的)年轻蓝坡紧张的情绪已高涨到崩溃边缘。他决定冲过草原。我试图劝阻他,因为赫伯特走出监狱时,若被他撞见就糟了。那会毁了我,所以一见挡不住他,我只好尾随而去。我这没戴帽子的神职人员像个乡间嬉闹的小男孩一样,不顾一切冒着暴风雨跑去,这画面菲尔博士也看在眼里。我的心思却在别的事上头。只见蓝坡依我所希望的,很自然地舍监狱大门不去,迳自跑上了女巫角。
  这么一来,我灵感乍现,但这是个性使然,而非聪明才智之赐。我看出这危机如何能化为转机。我像个无辜的人一样,若无其事跑向监狱门口。我曾谆谆警告赫伯特,他走进监狱门口时可以亮出灯光,但走出来时无论如何不能曝光,以免有路人看到他与马汀为伴而纳闷。
  经我费心,时机算得恰恰好。又是深夜又是大雨的,那蓝坡竟迷路了。我有充裕的时间去见赫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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