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评传-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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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与刘毅斋》,《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七,页一四。
④《湘军刘总统禀规取南路情形由》,《左宗棠全集》札件,第 393页。
⑤《湘军刘总统禀剿办回匪麻木尔并收抚余众情形由》,《左宗棠全集》札件,第 416页。
①《平定关陇纪略序》,《回民起义》(资料丛刊),第 3册,第 244页。
他认为在西北地区作战,“筹饷难于筹兵,筹粮难于筹饷,筹转运尤难于筹粮”②。因此,他每在筹画用兵方策时
都事先把这三件事办得有着落才可放心。
他还进一步指出:“筹粮难于筹饷,筹转运又难于筹粮,古今不易之局。而采粮、转运两者,尤非实饷到手,无从
筹办。虽有良将,不能点铁而成金;虽有神兵,不能煮沙以当粥。迨军士因饥致溃,伍籍空存,搜括民粮以为食而民亡,
强募游手以充兵而兵废,卒至战不能战,守不能守。”③其次,左宗棠阐述了后勤工作对实施用兵方略的重要关系。他
指出:“粮、运两事,为西北用兵要着,事之利钝迟速机括,全系乎此。千钧之驽,必中其机会而后发,否则,失之疾
与失之徐,亦无异也。”④再次,左宗棠认为对从事后勤工作的人员应与前敌将士一视同仁,“一体论功”。在左宗棠
看来,“转馈之功,岂出于战伐下哉”①。因此,他强调指出:“转运、采办各局,遍地设立,非实心奉公、廉能耐苦
之员,不足以胜繁剧而任艰险。然有志之士,无不争赴前敌军营,以图自效,至于后路差使,翻党委任乏才。臣因多方
激励,许以经理无误,当与前敌一体论功,而后鼓舞奋兴,军用无缺。”②所以,左宗棠在每次褒奖“打仗出力”的将
士时,也对那些“不避艰险,设法运解”军火、军装、军粮的“著有劳绩”人员“一律奖叙,以昭激劝”③。他还认为
“于前敌将士保案宁从其薄,而协解之劳未敢或忘者,亦义在则然也”④。这种注重加强后勤保障的主张,对于前线的
作战是有利的。
②《料理西征就绪即行赴京陛见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册,第 761页。
③《请敕各省力筹协饷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4册,第 97 页。
④《金军未能迅速出关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5册,第 473页。
①《答刘岘庄制军》,《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二,页一○。
②《请奖各项差使出力员弁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5册,第 134页。
③《遵保南路官军出力员弁勇丁暨采运制造各项差使人员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5册,第 141—142 页。
④《答刘岘庄制军》,《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二,页一○。
四、“海防与塞防并重”构成左宗棠军事思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国防建设。左宗棠说:“窃维时事之宜筹、
谟谋之宜定者,东则海防,西则塞防,二者并重。”⑤这样,“海防与塞防并重”的国防观,代表了左宗棠在对待近代
中国反对和抵御外国军事侵略这一时代主题上的基本看法。
近代以降,外国资本主义依恃着坚船利炮,多由海上进犯中国,海防问题异常严峻。由斯萌生了林则徐、魏源的
“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海防观。林则徐的“时事艰如此,凭谁议海防”的呼唤引起了人们对海防的重视。左宗棠把林则
徐推为近代议海防第一人。他在为《林文忠公政书》作叙时指出:“嘉、道以来,天下切要之政莫如讲求吏治、整顿钱
漕、加意海防诸端。??道光己亥、庚子之岁,西夷英吉利称乱粤东,公衔命查办海口事件,修筑虎门、横档各炮台,
击夷船于尖沙嘴、潭仔洋、官涌等处,斩馘甚多,夷目义律遁澳门。公虑夷人之窜扰邻省也,疏请敕下闽浙、江苏各督
抚严防海口。
其陈夷性无厌,得一步即进一步,若使威不能克,即恐患无已时等语,皆洞悉奸谲,如烛照数计。迄今数十年,谈
海防者必推公,天下无贤不肖皆知公为国朝名臣,非可企而及也“①。显然,左宗棠对林则除海防思想的开拓性意义作
了充分的肯定。继而左宗棠又承袭并发展了林则徐的海防思想。
在左宗棠的海防思想中,他最关心的是改变传统水师专恃帆篷舟楫的状况,主张代之以新式轮船,实现水师向近代
海军的转变,以顺应海防近代化的潮流。他指出:“道光十九年海上事起,适火轮兵船已成,英吉利遂用以入犯。厥后
寻衅生端,逞其狂勃,瞰我寇事方殷,未遑远略,遂敢大肆狓猖。??
彼之所恃以傲我者,不过擅轮船之利耳。“②因此,中国”防沿必用海船,海船不敌轮船之灵捷“,”欲防海之害
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船不可“。①据此,近代海防的产物福州船政局应运而生。同
治九年(1870年),福州船政局造成”万年清“、”湄云“、”福星“三艘轮船,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奏请设立”轮船
统领“,以便统一指挥。清廷同意调派福建水师提督李成谋为”轮船统领“旦令他”勤加操练“、”悉成劲旅“②。于
是,中国第一支近代海军③福建海军的建置初步形成。这不能不说是与左宗棠自造轮船的远见卓识有关。所以,民国初
年任海军部副官的池仲祐在作《海军大事记》中称:”闽浙总督左宗棠议兴船政“,”是为中国海军萌芽之始“④这一
评说是符合史实的。池仲祐还说:”欧风东渐,机轴西来,鼓荡汽轮,横行海战,我国迫于时势,不能不步武后尘“⑤,
肯定了创办近代海军乃顺应时势之举。”
⑤《复陈海防塞防及关外剿抚粮运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6册,第 188页。
①《〈林文忠公政书〉叙》,《左宗棠全集》诗文。家书,第 274—275 页。
②《复陈筹议洋务事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3册,第 67 —68页。
①《拟购机器雇洋匠试造轮船先陈大概情形折》,《左宗棠全集》第 3册,第 63 、61页。
②《同治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军机大臣字寄》,《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2册,第 279页。
③史学界对“水师”、“海军”两个词的使用有分歧意见。此处所称“近代海军”以其主要采用轮船为标志。
④池仲祐:《海军大事记》,《洋务运动》(资料丛刊)、第 8册,第 481页。
⑤池仲祐:《海军实记》,《清末海军史料》,上册,第 175页。
左宗棠对海岸防御主张“慎以求慎”,把此视为海防的重要环节。他鉴于日本侵台事件的教训,在致函总理衙门论
海防问题时指出:“从前设炮台,有不得地势者,有不如洋式者,有和议定后虑以更置启论端者。今既言防,不能不慎
益求慎,一事而加以万虑,一念而重以三思,宜其恤恤乎无终日之计也。”为此,他对如何建置炮台提出了具体建议。
他说:“炮台各式,以西人铁制为最;次则砖砌,层留炮眼,顶用铁砖,两尺厚者,盖成圆锐形,台身周围囊沙五尺厚
护之,外开三丈阔,两丈深之壕足矣,费较铁炮台为省,而功用相当,台上所安大炮,宜对准船之来路,度炮力所能及,
必无虚废乃可。炮床下宜安活轮,随时取准,可放多数倍而不费曳挽之力。水面阔,安大炮,水面狭,安次者小者。再
能如西人测定坠数,施放则用炮,设台能事毕矣。”他还认为“今议防海之器,似水雷亟宜讲求”。他建议由福州船政
局学造水雷,“如其有成,则海防固而费亦可节也”①。接着,左宗棠又写信给总理衙门,就丁日昌议海防的条陈表示
赞同其“沿海择要修筑炮台”的观点,进一步指出:“西人重城池,不如重炮台”②,再次陈述了炮台在沿海防御战中
的重要作用。所以,此后左宗棠在任两江总督和督办福建军务期间,都非常重视对沿海要隘的防务设施进行修整充实,
主张于“各处均建筑炮台,安放炮位,派兵驻守,可资捍卫而遏敌冲”③。
中国是一个具有漫长海岸线的国家,如何才能统一与协调沿海七省的海防,这是清政府长期不予关注与没有解决的
问题。在同治十三年(1874年)
兴起的“海防之议”中,这个问题才被提上议事日程。左宗棠作为非沿海、沿江内地督抚中唯一参与议海防者,提
出了他的看法:“就海防分言之,闽、粤、吴、越、燕、齐及孤悬各岛,凡可收船寄椗之处,均宜逐加察勘而预为之防,
固也。然后七省同筹,则只此一海,如人之一身,有气隧、血海、筋脉、包络、皮肉之分,即有要与非要之别。要处宜
防宜严,非甚要处防之而不必严可也。天津者,人之头项;大江,三江入海之口,腰膂也;各岛之要,如台湾、定海,
则左右手之可护头项、要脊,皆亟宜严为之防。以此始者以此终,不可一日驰也。此处则视如髋髀,然谓者无足爱惜,
固不可;谓其必全力注之,亦不必也。”①这种“合七省同筹”、重点设防的观点是可取的。随后,左宗棠又就丁日昌
《海洋水师章程六条》中“拟设北东南三洋提督”②的条陈指出:“洋防一水可通,有轮船则有警可赴。北东南三洋只
须各驻轮船,常川会哨,自有常山率然之势。若划为三洋,各专责成,则畛域攸分,翻恐因此贻误。分设专阃三提督共
办一事,彼此势均力敌,意见难以相同。七省督抚不能置海防于不问,又不能强三提督以同心,则督抚亦成虚设。议论
纷纭,难言实效。必由乎此,不可不慎也。”③左宗棠不同意分洋设防,这固然与丁日昌设三洋提督以发展海军的主张
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但左宗棠所担心的“畛域攸分”的后果也不是没有道理。光绪元年(1875年),清廷分别任李鸿章、
沈葆桢督办北洋、南洋海防事宜后,李鸿章独揽海防经费,专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五○至五二。
②《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五五。
③《派员援台并会商一切情形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三,页四三。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五○至五二。
②《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九八,页二三。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四,页五六。
意于北洋,致使南洋大臣沈葆桢在光绪四年(1878年)发出了“派定南洋海防经费,若仍悉数解归北洋,似臣博让
之美名,而忘筹防之要务”①的不满之言。在光绪十年(1884年)的中法战争中,左宗棠鉴于福建海军已失的严重情况,
原想得到南北洋大臣的支持,由他们各派数艘军舰援闽,但北洋大臣李鸿章掌握的北洋海军却拒不南下,南洋大臣曾国
荃控制的南洋海军也借口海路受阻而“遇敌不前”。统一海军指挥权已是刻不容缓。左宗棠等人遂于光绪十一年(1885
年)议海防的条陈中,就这个问题提出了新见解:“海防无他,得人而已。今欲免奉行不力之弊,莫外乎慎选贤能,总
提大纲,名曰:‘海防全政大臣’,或名曰:”海部大臣‘。凡一切有关海防之政,悉由该大臣统筹全局,奏明办理。
界以选将练兵、筹饷、造船、制炮之全权,特建衙署驻扎长江,南拱闽粤,北卫畿辅。该大臣或驻署办事,或周历巡阅,
因时制宜,不为遥制,另择副臣,居则赞襄庶务,出则留守督工,权有专属,责无旁贷,庶成效可立睹矣。惟此大臣任
大责重,必品望素著,深通西学,为中外倾服者,始可当之。“②清廷对左宗棠的这个奏折非常重视,慈禧太后发布”
懿旨“称:”海防善后事宜,著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会同李鸿章,妥议具奏,醇亲王奕䜣著一并与议,
所有左宗棠等条奏各折片,均著给与阅看。“总理衙门等”遵旨会议海防“,且对左宗棠等人的奏折”公同阅商“后,
在复奏中认为:海防”不外练兵、筹饷、用人、制器数大端,而目前自以精练海军,为第一要务。左宗棠谓宜设海防全
政大臣,或名海部大臣,驻扎长江;穆图善谓海部宜设天津;吴大澂谓宜在京师设水师总理衙门“:”臣鸿章前次复陈
折内,亦有或设海部,或设海防衙门之议。此次臣等会同商酌,窃谓自沿海设防以来,亦尝立船厂,设机器局,制造轮
船、枪炮,历年既多,所费甚巨,未尝不收效一二,而缓急究不足恃“。其原因一是经费不足,二则人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