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评传-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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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于光绪四年六月派崇厚去俄国,谈判交收伊犁。左宗棠致函总理衙门谈了他的想法:“地山侍郎此去,当得其要领,
惟刚柔之间最宜斟酌。过刚固虑做不到,过柔亦恐了不了。”②他希望崇厚能在谈判中“仗义执言”,对俄方“索价太
高”的要求“可据事势情理与之辩驳,不患无词”,“即使彼执意不回,星使难于久待,则弥饰言旋,而后照万国公法,
集各国共相评论,亦非不可”。③但崇厚却在俄国的十个多月时间里受到沙皇政府的愚弄,他们“先以巽词之,枝词惑
之,复多方迫促以要之”,因而有《里瓦基亚条约》的签订。对此,左宗棠认为:“邦交之道,论理而亦论势”。“彼
此信义相持,垂诸久远者,理也”。“至争城争地,不以玉帛而以兴戎,彼此强弱之分,则在势而不在理。所谓势者,
合天时人事言之也,非仅直为壮而曲为老也”。他提出的办法为:“先之以议论委婉而用机,次决之以战阵坚忍而求胜”。
①清廷改派曾纪泽使俄谈判改订条约,恰与左的前半句话相符,而左宗棠亲自率大军出塞,又是对他后半句话的实践。
光绪六年(1880年)初,左宗棠得知曾纪泽即将出使俄国和清政府内主战的呼声占据上风后,兴奋地指出:伊犁事,非
先之议论,继以兵威,实难望有归束。幸朝廷主之,亲贤辅之,天定人诚,得不为异议所惑,诚数十年未有之盛轨,臣
工复疏,力持正论,天下事大有可为!??
近奉有劼刚通侯使俄之谕,想已衔命展轮,是否成议而返,固未可知。然覆辙在前,当有所鉴,或不致仍前愦愦也。
惟是能断大事者,非贯彻全局于胸,未能言之了了。枢垣、总署能将中外疏稿全交省览,则夷情备见,彼己形势了然,
自期决理不恇,无所回惑。
②否则因愤生葸,因有恐惧而失其正,在所难免。
左宗棠整军备战的积极姿态,确为曾纪泽在俄国的外交努力提供了实力后盾。曾纪泽在谈判桌前面对俄国代表的战
争恫吓,坚定他说:“中国可让者,我不难冲口说出,断不为先争后让之术;其不能让者,无论贵国有若干兵船,中国
定不答应。”①曾纪泽所签订的条约与崇厚原订条约相较,挽回了一定的主权。英国驻俄公使德佛楞评价改订条约时也
认为:“中国逼使俄国做出了她从来没有做过的事,那就是吐出了她已经吞进的土地。”②显然,第二次鸦片战后沙皇
俄国大量侵吞中国领土的悲剧此时已难以重演了。这是与
①《复陈办理回疆亭宜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6册,第 736页。
②《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一,页三○。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一,页三六。
①《复陈文收伊犁事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五,页三七至三八。
②《与朱茗生侍郎》,《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四,页九。
① '清' 曾纪泽:《奉使俄罗斯日记》,第 141页。
② '美'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 2卷,第 373页。
左宗棠较强硬的外交主张和十分有力的军事部署分不开的。中俄伊犁交涉结束后仅一年,法国又在越南北部挑起战
火,把侵略矛头指向中国西南边疆。于是,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又就法越交涉和中国的外交方略问题展开了争论。李鸿章
的《法越交涉事端重大遵旨妥筹全局折》代表了对法妥协、求和的观点。他虽然也说了几句“越如为法所并,凡我属国,
咸有戒心,而滇粤三省先失屏蔽”,“边患固无已时”的话,但他对局势的分析并没有得出中国应当抵御法国侵略的结
论。他认为:“今越与内地相去数千里,若陈师远出,而反戈内向,顾彼失此,兵连祸结,防不胜防”,且法国海军强
盛,“其船械之精,操演之熟,海上实未可与争锋”,陆战虽可“一时战胜,未必历久不败,一处战胜,未必各口皆守”,
因此他强调决不可与法国“决裂”,以免“全局动摇”。③此时已告退回到湖南的前任驻英法公使郭嵩焘也附和李鸿章
的观点,认为:“中外论臣一袭南宋以后议论,以和为辱,以战为高,积成数百年积习”,强调“中国无可战之机,无
可战之势,亦无可战之理”①。针对李鸿章等人的言论,在京的张佩纶、张之洞、陈宝琛等一批“清流”人士纷纷提出
对法持强硬的态度。左宗棠则在两江总督任上也就中、越、法交涉问题谈了颇有影响的看法。他对与自己私交甚深的郭
嵩焘进行了直率的批评,指出:“尊论谓南宋识议无足取,弟以今日人才衡之,似南宋尚胜一筹。以彼国势日蹙,逞言
长驾远驭之规。兹则金匝无缺,策士、勇将又足供一时之需,乃甘心蠖屈,一任凌夷如此之极,询有令人难解者矣!”
②他写信给李鸿章说:“法人于越南早玩之股掌之上,亦越南有以取之。惟其疆土日蹙,则粤、滇边务亦宜借筹,
南洋未可坐视。”③左宗棠在上奏中提出了与法国交涉中的基本立场:“我愈俯则彼愈仰,我愈退则彼愈进”,“法人
得陇望蜀,滇、黔、广西边患愈迫”,因此中国不能“置之不理”④。他还接连致函总理衙门,陈述了自己的主张。他
指出:“惟主战于正义有合,而于事势攸宜,即中外人情亦无不顺。??法人所以图越南者,盖垂涎滇、黔五金并产,
意在假道于越南以开矿取利。故先取西贡为屯兵储粮及器械子药之地,不仅以夺越疆为止境也。滇、黔矿利,为泰西各
国所共争,英人之越缅甸而来,意亦在此。兹见法人捷足先登,开通海道,必将接踵而至。法人固不敢拒英,中国既以
款法为事,亦无词以谢英。此外各国络绎奔赴,实意中事。是越终必亡,而我之外藩尽撤,广东边字危,滇、黔之边腹
均形棘手,其祸患何可胜言!”①他还指出:“外人反复无常,得步进步,是其惯伎,似非示武不足以杜彼蚕食之谋,
而纾吾剥肤之急。”②左宗棠能较深刻地认识到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本性,揭露了法国以越南为跳板进而觊觎我国西南
边陲的阴谋,并主张以武力对付法国的“蚕食之谋”,从而为中、越、法交涉问题提供了可行性的建议。清政府一度在
对待法国的外交讹诈和武装挑衅面前能够持较强硬的态度,这是与包括左宗棠在内的主张抗法的人们的努力分不
③《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四,页二二至二三。
① '清' 郭嵩焘:《养知书屋文集》奏疏,卷一二,页六、三八。
②《与郭筠仙侍郎》,《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一二。
③《与李少荃傅相》,《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三一。
④《敬筹南洋应办边务机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一,页一四至一五。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四二。
②《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六,页四六。
开的。当然,清政府最后以“乘胜即收”了结了中法战争,这并不表明其外交政策有多么高明,而正是反映了它在
近代外患频仍的情况下一再妥协退让的虚弱本质。清廷怂恿英人赫德委托金登干去法国议和一事,不但总理衙门不知所
谈内容的细节,就是处于抗法前线的督办福建军务的左宗棠和两广总督张之洞也一直蒙在鼓里,对赫德、金登于的行动
闻所未闻。清政府的外交已衰朽到何等程度!被左宗棠视为关系到“中国强弱一大关键”的中法交涉只能以“越南和战”
的结局而告终,左宗棠长期以来所奉行的“必难尽协夷情”的外交主张只能落空,其“欲存国体”的愿望也难以实现。
二、“诎以求伸”与“张我国威”
在左宗棠的外交思想中,“诎以求伸”反映的是其策略主张,“张我国威”则烘托出他力争改变半殖民地外交的最
高追求。
“诎”同“屈”,相对于“伸”。“诎以求伸”正是一个既矛盾又辩统一的命题。左宗棠的这一外交策略具有以下
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左宗棠认为已经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不可逾越。尽管他对中国近代史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均持深
恶痛绝的态度,但条约一旦订立,他也只好表示要“守定条约”。他在同治五年(1866年)致函总理衙门说:“窃维夷
性贪而无厌,罔知中国礼法,所用多中国坏种,教猱升木,靡事不为。从前和约,迫于形势,不得不然。条约既定,自
无逾越之理。然若于定约之外,更议通融,恐我愈谦则彼愈亢,我愈俯则彼愈仰,无所底极。惟有遇事守定条约,礼以
行之,逊以出之,冀相安无事而已。”①其二,左宗棠对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目的欠清醒的认识,甚至以列强“非利吾
土地”而抱有幻想。光绪元年(1875年)他在陈奏中指出:“窃维泰西诸国之协以谋我也,其志专在通商取利,非必别
有奸谋。缘其国取给于征商,故所历各国一以占埠头、争海口为事,而不利其土地、人民。盖自知得土地则必增屯戍,
得人民则必设官司,将欲取赢,翻有所耗,商贾之智固无取也。惟其志在征商也,故设兵轮船、议保险以护之,遇有占
埠头、争海口之举,必由公司召商集议,公任兵费,而后举事。自通商定议,埠头、口岸已成,各国久以为利,知败约
必妨国用也;商贾计日求赢,知败约必碍生计也,非甚不得已,何敢辄发难端?”①他在光绪五年(1879年)还指出:
“道光中叶以后,泰西各国船炮横行海上,闯入长江,所争者通商口岸,非利吾土地也。亦谓重洋迢递,彼以客军深入,
虽得其地,终无全理,战则势孤,守则费巨。合纵之势既成,独据则诿争,分肥则利薄也。中国削平发、捻,兵力渐强。
制炮造船,已睹成效。彼如恩逞,亦在戒心。而谕约称兵,各国商贾先失贸易之利,苟且相安无事,其亦知难而息焉。”
②其三,左宗棠鉴于中外力量对比弱与强的悬殊状况,强调以“诎”来求“伸”,颇有“卧薪尝胆”之意。他在同治六
年(1867年)写信给总理衙门说:“窃维时务之可虑,筹策之多艰,夫人知之矣。于此而欲变已成之局,别图自强,不
但海疆督抚难得其人,且内地寇盗纵横,人物唸耗,事力亦断不及。”③因此,必须权宜行事。同治十年(1871年),
他进一步指出:“我国家当多难之余,如大病乍苏,不禁客感也。”这样,他引古训为据:“越勾践于吴,先屈意下之
;汉文之于南粤,卑词畏之,反弱为强,诎以求伸。
此智谋之士所优为,黄老之术所以通于兵也。古云,圣人将动,必有愚色。图自强者必不轻试其锋,不其然乎?
“①上述左宗棠所讲的”诎“字,恰是近代中国长期积弱的局面给清政府的外交政策蒙上的一层阴影,也是左宗棠所处
时代许多官员或思想家的一个思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页五○。
①《复陈海防塞防及关外剿抚粮运情形折》,《左宗棠全集》奏稿,第 6册,第 188—189 页。
②《复陈交收伊犁事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五,页三三。
③《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九,页五二。
①《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一一,页四五。
想认识通病。李鸿章同样认为:“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②郭嵩焘也说:“洋人之利在通商,无觊觎中国土
地之心。”③薛福成则指出:“中国武备未精,未可为孤注一掷也。”④然而,左宗棠的着眼点更强调一个“伸”字
“。
他“守定条约”的主张包含有依据已经签订的条约限制列强进一步攫取新的权益的意义,反对在“定约之外”就列
强的侵略要求再“更议通融”。他认为列强侵略中国主要为通商而来,没有认清西方殖民青对中国进行领土扩张的野心,
但他能够意识到利用外国商人“计日求赢”而怕“失贸易之利”的心理,与外国相抗争,也反映出他运用外交手段以阻
止列强“辄发难端”的可能性。他“诎以求伸”、“图自强者必不轻试其锋”的主张,则主要是根据客观现实,力争取
得“相安无事”的国际环境,以尽快使中国“反弱为强”。左宗棠的这些主张又与王韬所说“一循条款,专主约章,可
者许之,不可者拒之”⑤;薛福成所言“彼窥见我之情实,益肆要求,无所底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