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颜错.几重花落几重棺 作者:柳扶疏(文秀网14.05.31完结)-第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十四、往昔谣(1)
夜幕降临。
阿棺去找箫映弦的时候,明珠正巧也在。
脑海中跃出“正巧”两个字的刹那,她便意识到并非如此,不是正巧,而是明珠原本就应该在的。
是啊,她忘了,他现在不只是她叔叔,更是另一个女子的夫君。
“阿棺,你来啦,身子好些了吗?”见到阿棺,明珠很是高兴,走上来拉住她的手嘘寒问暖。到底是年岁相差不多,因而便自然比他人多出一股亲切来,然而那亲切却让阿棺心底忽然有些莫名的伤悲。
“好多了,正是怕你挂们念所以才来看看的。我现在该如何称呼你呢?叫你明珠似乎不大合适,若是安辈分来叫,那就应该是……”
她笑了笑,说道:“婶婶。”
明珠的脸骤然红了:“阿棺,你……”她似乎不知该如何是好,顿了顿,又说:“当初与你初见的时候,我不知道原来相公口中说的十几年来和他相依为命的亲人就是你,直到你唤他叔叔的那一刻我才明白过来,原来我们这样有缘呢。你还是叫我明珠吧,婶婶这个称呼听了怪别捏的,我喜欢你叫我明珠。”
“好啊,明珠。”阿棺笑道,“是啊,我们真是有缘呢,不过你和我叔叔更加有缘,否则也不会在短短的数日之中就结为伉俪,琴瑟甚笃呢。”
“我和夫君……”明珠的脸更红,头低下了去,声音微不可闻。
就在这时,一直微笑不语的箫映弦说话了。
“明珠,方才拂雪差人过来说胭脂楼中新请来了位做糕点的师傅,手艺极佳,比锦和居的更加精妙。听说你喜爱吃这些,便邀你过去品尝一番。那时你不在,我原本打算等你回来后告诉你的,却不巧偏偏忘记了,直到现在才想起来。”
“啊,好,我这就去!”明珠如蒙大赦一般松了口气,面上的憧憬之情也溢于言表,踏着小碎步跑了出去。
阿棺望着箫映弦,而箫映弦却望着那个离去的背影,眼睛里是难得一见的温柔。
“叔叔可还记得我最喜欢吃的,便是锦和居的糕点?”她在桌边桌下,把玩着青瓷制成的茶杯,目光却好似没有焦点般地看向别处。
“怎么会忘记呢?”箫映弦轻笑着,“我还记得在你很小的时候,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夜里,你非要吃锦和居的桂花糕,怎么劝都不听,于是我便冒着大雪赶到桐溪城敲开了早已关闭的锦和居店门,为你买了来。谁知等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却发现你早已熟睡了过去,梦中还在隐隐啜泣着呢。”
阿棺心口一窒,那个雪夜叔叔没有忘,而她,更是不会忘记的啊……
那时的阿棺仍是个孩子,那个夜里,她并不是非要吃桂花糕不可,只是气恼叔叔,恼他竟然几天都没有回家,也没有告诉她他去了哪里。那时的雪好似现在这般大,一连下了几天,积雪足有尺余厚。她在夜里涉着那么深的积雪去找他,自然是找不到的,她难过地哭了,泪水刚涌出都冻成了冰珠儿。她怀着失望的心情回到家里,却看到叔叔正在灯下坐着喝茶,肩上发梢没有一滴水珠。
夜已深了,雪也愈发大了,她走到他的身前,什么也没有问,只是说:“叔叔,我要吃锦和居的桂花糕。”
那些难过,那些悲伤,都悄然埋藏在漫天飞雪里,留下的,看到的,唯有这样一个看似不可理喻的要求。
如今,过了这么多年,那一夜的情景依然时时在她眼前浮现。
胭脂楼的雅间里,阿棺倒了一杯香茗,递给箫映弦。胭脂楼中用茶亦非凡品,茶香中沉稳透着灵动,竟似酒香一般让人有些微醺的感觉。
“叔叔,我吟一首诗与你听,可好?”
☆、十四、往昔谣(2)
说罢,不待他做出回应,她便站起身,吟了起来。
“千峰待逋客,香茗复丛生。
采摘知深处,烟霞羡独行。
幽期山寺远,野饭石泉清。
寂寂燃灯夜,相思一磐声。”
诗吟完了,阿棺坐了回去,没有说话,而箫映弦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语言,只是凝眸看着杯中的茶水,微微含笑。
“古人说,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如今,依我看却是阿棺之意不在茶,但究竟意在何处,便无从知晓了。”
叔叔一语道破了她心中所想,这也是她先前便料到的。睿智如他,定然能够明白她意在何处,只是没有说出来罢了。
寂寂燃灯夜,相思一磐声。
相思一磬声啊……
相思未改,而眼前的叔叔,却似乎已经不是她记忆中的那个人了。他穿着深蓝的衣衫,腰间佩了纯白的玉佩,而不是那个桃花色的小瓶子。
那个,他曾经视之如命的瓶子,那个装着用那个她曾以为他永生难忘的女子的泪水酿成的美酒的瓶子。
“既然阿棺为我吟了一首诗,那不如我也回赠你一首,如何?”这时,箫映弦站起了身。
“少年佳节倍多情,老去谁知感慨生。
不效艾符趋习俗,但祈蒲酒话升平。
鬓丝日日添头白,榴锦年年照眼明。
千载愚贤同瞬息,几人湮没几垂名?”
最后一句虽是问句,从他的口中轻声吟出,却带着凉意。
几人湮没几垂名,不只是一问,更是一叹。
阿棺低下头,垂下眼睫。叔叔啊,在那些已经过去的岁月中,你到底是怎样的身份,又经历了怎样的过往,以至于可以发出这样让人感到苍凉的叹息呢?
“叔叔,你的过去,究竟是怎样的?”
“过去既然都已经叫做‘过去’了,便让它过去吧,何必再提呢。”箫映弦的拒绝看似随意,实则坚决,没有丝毫容许转折的余地。他的手中持着青花茶杯,杯中盛着香茗,清润无比。
“叔叔,你的手……”
他的手,那只曾被魅儿咬过而变成黑色的手,如今已经恢复如前。
经她这样一说,箫映弦的视线也落在自己的那只手上,说道:“已经好了。”
“好了?”阿棺不敢置信,穆凌烟分明说这是怨气倾体,只有须臾花才能得救,竟这样好了?
“是啊,好了。”
箫映弦在他说出这句话的刹那,阿棺的手掌腾起一团烟云,疾速地自他手臂上滑过。待烟云散去之时,他的手臂发生了变化,有黑色浮现上来,初时隐约,而后凌然。不只是手,整只手臂都变成了黑色。
她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不再穿白衣。
“阿棺的术法真是大有长进,出手也这样快,连我都没有反应过来呢。”箫映弦似乎毫不在意,笑着夸道,笑得云淡风轻。
他在自己手臂上施了障目术。
“叔叔……”她有那样多的话想说,然而终究只是轻声问道,“明珠知道吗?”
箫映弦摇了摇头,依旧笑着。他的笑是那样温和,却让她那样难过。
他抖了抖袖子,黑色陡然间隐去,恢复如常。他端起茶来轻啜一口,好似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
可是阿棺的心里却无法平静。叔叔灵力虽深,却也无法克制体内怨气,只能以障目术维持外表如常,以免亲近之人担心。然而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如此下去,一旦到了下一个朔日,后果将不堪设想。
下一个朔日,正月初一,万家团圆的日子。而自己与叔叔,却可能经历永久的离别……
她不敢再想下去,思绪却又回到了从前。以往每到过年时候,别家都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唯有他们的家中是冷冷清清。因为每个朔日的夜晚,叔叔都会不在。
怕她孤单,叔叔便提前几日在檐下挂了灯笼,红色的光华煞是好看。夜里,风铃声动,灯笼伴她,分明是温暖的场面,却在远处隐隐传来的别家的欢声笑语中骤然变得冷清了。
搬到苎萝村的第一个除夕夜里,阿亮为阿棺送来屠苏酒。
“屠绝鬼气,苏醒人寰。”他说。
酒中弥漫着草药的味道,辛辣无比。女孩抿了一口,被呛得连连咳嗽。
“今天是除夕夜,你偷偷跑出来,阿婶不说吗?”
阿亮嘻嘻笑着:“就是我娘让我给你送来的。”
万万没有料到竟是这样,想到阿亮娘亲婶平日里对自己的态度,阿棺心里一阵感动,却又一阵唏嘘。那是阿棺第一次喝屠苏酒,也是最后一次。因为第二个除夕还没有到,她与叔叔便离开了那里,再也没有回去过。
此时,想到屠苏酒,她又想到了另一种酒。
“哦,叔叔,我喝了沉花酒。”她转了话题,好似不经意地提起。
她原以为他的眼中会掠过一丝异常的神色,然而他没有,依旧带着淡然的笑意,说:“味道如何?”
味道如何。
柔软,微甜,芬芳……虽然那酒的味道极甘醇,但这些词汇萦绕在她的脑海里,却始终都觉得不足以描述。沉花酒的味道本就是语言难以形容的,或者说,她的心底里其实并不想将它形容出来。
她摇了摇头:“忘记了。”
“忘记了便好。沉花酒的味道,就是忘记。”箫映弦说。那样简单的一句话,却仿佛带着极深极深的意味。
“那叔叔忘记了吗?”
“我?”箫映弦先是有些意外,随即笑了,“如果我可以忘记,便不会走到今日这般了。”
她没有意识到他话中的“今日这般”是指哪般,注意力全落在了那句“如果我可以忘记”上。
“叔叔,既然你没有忘记,那你又为什么……”
正在这时,门被骤然踢开,阿棺心头一惊,骤然起身,却看到明珠站在门口,端着一个大托盘,盘中放着满满的糕点和小吃,堆得老高。她腾不出手去敲门,于是只能将门踹开。
“哎呀,真是累死我了!”明珠将手中的托盘放在桌边,揉了揉手臂,随即又兴奋起来,“夫君,阿棺,那位师傅做的糕点真的是太好吃了!我真想都带回来给你们尝尝,可惜只能抱得下这么多了,你们快尝尝啊,真的很好吃!”
严寒冬日,她的额上竟沁出了细小的汗珠,想来真的是费了不少力气。
箫映弦看着满脸通红的女子,无奈地微笑摇头,站起身来,没有动。
“你们怎么不吃呀?”明珠急了,“这些都是刚做出来的,有些还热着呢,我特意抱回来给你们吃的。有些听说的只有宫里的御厨才做得出来呢,比如这个芙蓉饼……”
她兴冲冲地转过身指给他们看,却不料在转身的那一刹那手臂碰巧挂到了托盘边缘。只听得一声巨响,本就放在桌边的托盘掉在了地上,糕点撒了一地。
“啊……”明珠完全惊呆了,片刻前的笑容顿时变成了失望和懊恼。
“没事,”箫映弦笑着安慰道,“你吃了便好。”
“可是阿棺也还没吃呢。”
阿棺也劝慰道:“别再自责了,真的没关系的。其实我也不怎么喜欢吃糕点,以前路过锦和居的时候,我是连看都不看一下的。”
“真的?”
“真的。”
在这一刹那,门口有一个白色的身影一闪而过。她来不及看清楚是谁,那人已经消失在了门边。
听了阿棺的话语,箫映弦没有说话,只是一如既往地那般温和地笑着。
可明珠依然跺着脚,连连责备自己:“那也不行啊,我原本就是端上来给你们尝尝的,现在却弄成这样子,也对不起师傅的手艺。哎,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我真是太笨了!”
看到眼前的情形,阿棺忽然想起了前几天她因没买到饰品而焦急的样子,也是这般跺着脚,像一个固执的小孩子,着实有些可爱。
“明珠,那天在买镯子的时候,那些人为什么追你?”
“啊,这个……”明珠支吾起来,“那天啊,那些人……”
箫映弦也疑惑:“有人追你?”
“没、没有。”明珠矢口否认,然而脸上紧张的神色却让人无法相信真的没什么事。
“明珠。”
他的声音并不大,也没有什么责备的意味,却让人从心底里生出一种莫名的敬畏来。
“那天……”明珠低下了头,“那天,的确是有人追我的。”
他并不言语,等着她说下去。
“那天我在街上闲逛时,看到一位衣衫破旧的婆婆在卖首饰,我一时心软,便想买一件,谁知却忘了带钱。我正要回去取钱,恰巧在街上遇到了那个平日里欺侮百姓的绸缎庄李老板,便一时起意……”
“便一时起意从他那里‘顺’了些钱财过来,被他发现后穷追不舍?”
明珠低着头,轻轻地点了一下。
“那些钱财呢?”
“都送给婆婆了。”
“如此便好,我的明珠可是会劫富济贫了。”箫映弦笑着,点头,又摇头,“却也不好。你帮得了那老人一时,帮不了她一世。你可曾想过,若是在你走后那绸缎庄老板再去寻她报复可如何是好?”
明珠愣住了,阿棺也愣住了。
明珠愣,是因为她不曾想过这件事更多的后果;阿棺愣,是因为箫映弦的话。
他说,他的明珠。
记忆中,叔叔总是那般温文尔雅的样子,虽然谦和有礼,却也拒人于千里之外。这样微微带着宠溺和丝许无奈的口气,是她从来都不曾见过的。
起初她还在想,叔叔与明珠在一起或许是因为一时心动,时日久了便厌倦了,然而现在看来,或许并非如此。
一个人,什么都可以伪装,唯有眼睛是骗不了人的。
他看着她的时候,原本平静无波的眸中起了层层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