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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千重苦夏 长孙无忌x李世民-第22章

小说: 千重苦夏 长孙无忌x李世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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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作“贪权好利的畜生”、 “祸胎”等。包括小说中提及前隋公主杨妃及其子
  李恪时,因为是以长孙无忌的第一人称来写,难免怀有嫉妒怨恨之情,但这
  在长孙无忌的角度来看是很正常的吧,不能代表我这作者的立场,还请杨妃
  粉、李恪粉的多多体谅了。
  
  另一类是所谓的“第三者”,在这小说中首当其冲就是长孙妹妹。一开始时,
  诺诺写无忌GG安排长孙妹妹与世民成亲,她写成无忌是利用自己的妹妹。我
  马上把这给改掉了,并跟她说,我们不要为了美化世民与无忌的这段情而损
  害任何人的形象,而且也不要任何庸俗的争风喝醋。基於这个原则,我们写
  了完美的长孙妹妹,同样是要让任何长孙粉都不会觉得我们贬低了他们喜欢
  的人。还是基於这个原则,当诺诺初稿里写了无忌在与世民初夜後与他闹
  翻,世民娶进一大堆小妾来作为报复时,我把这些段落完全删掉了。虽然诺
  诺觉得要让世民做些事情,以表示他的生气,但我还是让世民说一句“我既
  爱了你,那就无怨无悔”来解释一切。不但是为了遵守我们订下的、不要庸
  俗的争风吃醋桥段的原则,也为了要把世民写成一个完美的恋人——会生气,
  但绝不会做任何伤害对方的事。
  
  这里还有一个小节。诺诺看完我修改的无垢逝世的章节後,她说,如果不是
  我不容许写小李、无忌和无垢三人之间有嫉妒之类的心理,她会写无忌嫉妒
  无垢,因为世民在无垢弥留的最後一刻透露了玄武门的时候,他选择把无垢
  带在身边跟自己同死,而把无忌遣到安全的地方不让他跟自己同死。其实哪
  一种选择表示世民更爱哪一人,我自己是没有答案的,所以作这种含糊的处
  理。前面已经说了,在我的设想中,他们三人是三位一体的。
  
  最後,按例是要感谢一些人的。第一个要感谢的当然是诺诺,没有她这个合
  作者,我写不出这小说。她启发了我,激发了我。感激的话已经说过很多,
  但再多也永远无法完整、圆满地表达我对她的感谢。言语的力量有限,我也
  就只能言尽於此了。
  
  其次要感谢一些热心、热爱这小说的读者。花溅泪、小尘等与诺诺之间妙趣
  横生的对话,让这写作过程充满了乐趣。(不过要再次声讨Joker,一笑)
  
  除了以上这些朋友,是《千重苦夏》写作之前就已经结识的,这里更应该特别
  鸣谢的,是因为这部小说而让我们相知、结缘的朋友,如Vinuse(虽然他是
  因为之前诺诺的作品而与我结识的,但主要是因为《千重苦夏》而成为深
  交)、Shala、alessia、明世、鸿过亦留声、不负丹青、gaycolour、圣女
  の月、碧色如水、brijus、月络灵、瀚海西风、ice……等。他们都或多或少
  地对这小说发表了热情的评论,提出善意的意见。
  
  此外,还有依然阑珊、采珠、眼看楼榻……等也一直长期追看著这部小说。虽
  然他们属於沉默不语的潜水派,但我还是要在这里公开地对他们说:看到你
  们的图示一次又一次地在每一篇的後面出现,我还是备感温暖……。
  
  更让我感激、感动的是,在这上述提及的朋友里,其中一些,他们与我的友
  情,始於《千重苦夏》,但不止於《千重苦夏》。我们彼此已经结成了很要好的
  朋友,他们在我现在正撰写、连载著的另一部关於李世民的小说《大唐女儿
  红》里,继续给予著我无尽的支持。
  
  诺诺经常在後记中对读者大吼:“我爱你们!”我其实是一个很害羞、很不擅
  长表达自己的情感的人。对於如此直白的示爱,我总是觉得效果过於狗血,
  於是很克制著不这样吼出来。(但诺诺说这句话,确实是由衷的。)所以,
  请大家容许我没有在这小说的最後,只是鸣谢、鸣谢,没有示爱吧!我心底
  对大家的爱,我希望以写出更好、更多的小说,来表达,来回报!
  
  每一场欢宴终究都要散场,每一部小说终究都要结束……这才是永恒的悲剧
  吧。在这无限感伤的时刻,我能做的只是——
  
  鞠躬、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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