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之人 作者:忘川·逝水流年(蝙蝠侠同人.bg 晋江14.06.20完结)-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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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莉莉·詹姆斯!这就是你强拉我来的原因吗?”我忍不住叫出声来,然后尴尬地红透了整张脸。
韦恩看了我一眼,叹了一口气,略带遗憾地说:“可惜克兰姆小姐恰巧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呢!”
我不得不承认,在嘴贱这一点上,布鲁斯·韦恩和莉莉·詹姆斯非常般配。
莉莉居高临下地看着对面的韦恩少爷,露出了讽刺的笑容,“你知道我为什么强拉克兰姆来么?”
韦恩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表示洗耳恭听。
“我事先调查了你之前所有的女友,包括宴会时一同出席的女伴,”莉莉低头看着我,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那是一种注视着猎物的神情,让我不寒而栗,“然后发现她们在外貌方面拥有一个共同点:她们都是黑发蓝眼。”
韦恩彻底愣住了,再看向莉莉时,眼中多了几份警惕,试探着反问道:“所以你认为克兰姆小姐会是我喜欢的类型?”
莉莉摇了摇头,脸上多了一丝忧愁之色,语气低沉地说:“你知道我是谁(You know who I am),也很清楚我们正在谈论着什么,不是么?”
然后她伸手拉我起身,背对着面色苍白的韦恩少爷,在我耳旁轻轻道:“看来今天只能到此为止啦,我亲爱的克兰姆。”
“莉莉,”在老管家送我们出门的时候,我忍不住问莉莉道,“你最后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莉莉眨了眨眼,故作神秘地说:“我是先知(I am the Prophet)。”
当她不想给出答案的时候,敷衍的句子总是这样简单:“你不会想知道的。”/“我是先知。”
“我有没有说过我恨你?”打开家门的时候,我轻声嘟哝道。
“亲爱的,你从没这样说过,但我知道,”莉莉环过我的肩膀,将我轻轻推进屋,“莉莉·詹姆斯无所不知。”
作者有话要说: 布鲁斯·韦恩/蝙蝠侠
☆、兄长
第二天,莉莉开始从图书馆向家里搬运大量的资料,从《心理学发展简史》到最近十年的《哥谭日报》。
看着沉浸在书海之中不可自拔的莉莉,我无奈地问:“你究竟正在做什么?”
莉莉抬头看了我一眼,语气热切地反问道:“你觉得韦恩少爷属于什么情况?呃……补偿心理?还是人格固着?”
精神分析理论注重童年期(确切地说是出生至成年的一段时期)对于成年后的心理状态的影响,而弗洛伊德最为恶名昭着的一点则是将童年阴影与性(快感)联系起来,也就是所谓的泛性论,这使他受到之后很多心理学家的批判。
“所以你准备把布鲁斯·韦恩的自我矛盾与毁灭倾向归功于俄狄浦斯情结吗?”比起精神分析,向来更推崇行为主义的我在一旁凉凉开口道,“也许只不过是拟态也说不定。”
莉莉双眼放光地看了过来,我却只觉得背后一凉。
“贝茨氏拟态还是米勒氏拟态?不对……至少以韦恩少爷的自毁倾向而言……”她自言自语着钻回书堆中,一副暂时拒绝外界打扰的模样,我只好望而却步。
布鲁斯·韦恩是一个很有趣的研究对象,考虑到他不同寻常的童年经历,以及复出之后的所作所为,我并不打算参与莉莉的课题,事实上此刻我的手中同样拥有一个研究项目。
个案研究:路易斯·莱恩。
这或多或少有些违背心理研究原则,但无论是我还是莉莉都从来不把那些条条框框放在心上。将自己熟悉的人作为研究对象时,收集资料这一必要过程会变得既轻松又简单,但在得出结论时也很容易掺杂研究者自己的主观论断。
身为日报记者的路易斯堪称日理万机,所以当我们想要面对面的交谈时,通常都是我坐飞机去大都会找她。
“这可真是少见!”当路易斯出现在家庭餐厅的门前时,克拉克竟然也跟在她的身旁,而很多时候,即使我去报社时也不见得会见到克拉克在场,这使得我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讶的感叹。
克拉克揉了揉乱成一团的刘海,有些拘谨地坐在我的正对面,我不禁皱起双眉,语气生硬地说:“亲爱的哥哥,请你至少和路易斯换一下位子好么?”
如果可以,我愿意一辈子都远离克拉克肯特,每次见面都让自己老哥发低烧,这可不是一名好妹妹所为。我不知道这其中究竟有什么玄机,克拉克一直不肯多说,然而每当他与我太过接近时,他的身体都会变得虚弱无力,并产生类似重症感冒的症状,脉搏和体温都会异常升高。
路易斯换到了我的正对面,她先是责怪地看了克拉克一眼,然后语气温和地问道:“克兰姆,你最近遇到什么烦心事了吗?”
我心不在焉地咬着饮料的吸管,“还不是莉莉,我那擅长惹是生非的室友。”
路易斯虽然在事业方面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女强人,但在情感方面却是我最为信任的人之一(甚至超过了我的亲哥哥克拉克),所以我们常常会互相倾诉烦恼。
“那女孩又做些什么了?”克拉克好奇地问了一句,然后低头瞪着自己手中的菜单,仿佛刚才是对着菜单而不是对着我提问一样。
克拉克在面对我时,总是会表现出一副心虚且畏惧的姿态,我确信他隐瞒了关于那场车祸的真相,而他即使是在面对我的那种冷硬伤人的态度时,也从来不曾放下最低程度的戒备,这使得兄妹之间的关系愈发恶劣起来。
我耸了耸肩,一口气喝光剩下的果汁,无奈地说:“我可以理解莉莉喜欢进行个案研究,可是为什么偏偏是布鲁斯·韦恩呢?”
路易斯瞪大双眼,惊叫道:“哇哦,哥谭王子布鲁斯·韦恩!詹姆斯小姐真是一名具有创新精神的心理学家!”
“好吧,如果把韦恩少爷作为研究对象是一种创新精神,那么莉莉为什么非得拉着我一起登门拜访呢?”我抱怨道,“上帝证明,我才不想参与这种课题呢!而且我对韦恩少爷也完全没有兴趣!”
克拉克似乎被吓了一跳,拿着菜单的双手忍不住攥紧了,再抬起头时,眼中有一团冰蓝色的火焰在熊熊燃烧,“莉莉·詹姆斯拉着你去见布鲁斯·韦恩!?”
我点了点头,觉得有些许畏惧:这并不是我平日里所见到的克拉克肯特,至少不是那名腼腆的报社记者,此刻的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位无所畏惧的超级英雄!?
路易斯轻轻地拍了拍克拉克的手臂,亲昵的小动作之中带有几分安抚的味道。克拉克深吸了一口气,与路易斯交换了一个坚毅不拔的眼神,似乎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克兰姆,你要不要考虑搬到大都会?”路易斯突然问道,语气从容不迫,“在我和克拉克同居之后,我原来的房子就空下来了。”
我只好迷惑不解地眨了眨眼,“怎么突然想起谈论这个?我暂时还没有搬家的打算。”
“哥谭的治安不好,犯罪率几乎是全美第一,乔纳森(Jonathan)和玛莎(Martha)也一直都很担心你。”路易斯露出了一个温和的微笑,“而大都会就要好上许多,因为大都会拥有——”
“——超人(Superman)。”我闷闷不乐地打断她,当路易斯意识到自己无法轻易说服我时,就搬出了我的父母的名字,这让我多少产生了几分负罪感,“那又如何呢?哥谭虽然犯罪率较高,但哥谭有蝙蝠侠。哥谭还有蝙蝠女(Batgirl)和罗宾。”
克拉克在听到我说出某个词语时挑了挑眉,说:“哥谭有什么令你着迷的地方吗?如果说是科研水平,我认为大都会大学并不落后于哥谭大学。”
“嘿!我亲爱的小镇男孩,你并不了解这两所大学!事实上,你对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先进科技都一窍不通好吗?”我讽刺地扬起眉毛,瞪着克拉克说,“你爱你的大都会,我则呆在我的哥谭,我可以照顾好我自己!”
面对我的强硬态度,克拉克只能认输,一脸沮丧的表情让我有些于心不忍。路易斯则是带着轻快的笑容对我说:“至少圣诞节你会和我们一起度过,对吗?”
我再次点头,在侍者走过来询问是否已经点好餐时,点了一份鸡肉西兰花意面,顺便要了一瓶番茄酱。
作者有话要说: 全都不留评吾辈好寂寞嘤嘤嘤……
大家都在哪儿啊?一万字了就木有人吐槽一下吗?难得写吐槽文的!(喂!)
☆、争吵
虽然今天是星期一,但我已经以科研调查的名义来到了大都会(并且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所以打算在下午稍晚些时再坐飞机飞回哥谭。
“想去报社转转吗?”从家庭餐厅出来之后,路易斯提议道,“听说今天下午老板会来视察工作。”
我点点头,说道:“好啊,也顺便看看吉米和怀特先生。”
吉米·奥尔森(Jimmy Olsen)是在星球日报的职位似乎是摄影师,不过实际工作更像是技术助理,似乎对于电子产品颇有一手,派瑞·怀特(Perry White)先生则是星球日报的主编。
克拉克看起来有些焦躁不安,用类似于求助的眼神看向路易斯。
“等等,”看到克拉克的表情之后,我隐隐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忍不住举手问道,“星球日报的老板是谁?”
路易斯愣了一下,脸色变得阴沉起来,“曾经,星球日报的老板是莱克斯·卢瑟(Lex Luthor)。”
我曾听莉莉说起过这个人。他曾经与路易斯订有婚约,后来在婚礼前阴差阳错地跳楼摔死了。在他死后,他的阴谋被超人揭穿,然后大家才知道,原来这位外表光鲜的政治家其实是一名不折不扣的超级罪犯。
“哦。”我瞄了克拉克一眼,怪不得他的脸色看起来一直都不太好,原来前任老板是自己的情敌,那时候克拉克的日子一定非常难熬,“那现在呢?”
路易斯少见地犹豫了一下,用手肘撞了下克拉克的腰,后者无奈地说:“……是布鲁斯·韦恩。”
“Oops!”我叫了一声,原地转身向后走,“你们去工作吧,我就不打扰了!”
说实话,我对韦恩少爷实在没好感:不同于外界传闻,哥谭王子布鲁斯·韦恩其实是一个非常擅长于隐藏自己真心的大人物,而他的心意就如同他经常露出的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一般,令人捉摸不透。
简单的道别之后,我决定自己在大都会转转。
我与路易斯之间的相处模式非常简单,只是单纯的姐妹情谊而已,路易斯自己也有一个妹妹,所以很擅长处理姐妹之间的感情问题,但我与克拉克之间就要复杂许多,比起单纯的兄妹关系,更类似于损友或远亲。
大都会没有着名的景点,中央公园的超人塑像勉强算是景点之一。每次来到大都会时,我都会来看看这座据说是2:1等身塑造的超人塑像,不知为何总是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你认识他(You know him)。”一个穿着黑色长裙的橘发少女突然对我说道,语气十分笃定,看到我一脸迷惑不解时,她又重复了一遍:“你认识他。”
“当然啦,”我干笑道,伸手揉了揉自己酸痛不已的脖子,“全世界的人都认识超人。”
黑衣女孩微微一怔,一字一顿地说:“全世界的人都认识超人,但你不仅仅认识他,你了解他(You understood him)。”
“我了解——等等!你用了过去式……!”我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惊讶地叫道,“你知道我的过去!你究竟是谁!?”
“我叫芭芭拉,芭芭拉·戈登(Barbara Gordon)。正如你所说,我知道你的过去。”她说完之后,就转身离开了。
她是五年以来,第一个声称了解我的过去的人。
“戈登……?”我站在原地冥思苦想,只觉得这个姓氏令人感到非常的熟悉,但由于舌尖效应作祟,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
下午回到家中时,莉莉正坐在电脑前写论文,我好奇地凑过去看了一眼标题:论哥谭王子与猪笼草之等比与相似性……
“你去哪儿了?”莉莉回头看了我一眼,漫不经心地问道。
“我去大都会找我哥和嫂子了!”我耸了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