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沙2-裙摆摇摇-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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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选了最短的队伍,乖乖加入排队的人群,站定後就拿出背包里的小说,低头埋进剧情里,打发等待的时间,只偶尔抬起头来,察看前头还剩多少人。
队伍前进得很缓慢,服务人员花一半的时间工作,而另一半的时间,则是在问候顾客时全家大小,善尽敦亲睦邻的职责。
正当她看完第一章,准备翻页时,一声呼唤蓦然响起。
「凌珑!」
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纤嫩的小手僵在半空中,翻页的动作为之冻结,她像是被点了穴,保持原先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只有那双眼睛,因为无限的恐惧而瞪大。室内有瞬间的寂静,所有人停止交谈,目光全都掉转方向,朝她这儿看来。
她不肯面对现实,迟迟不愿意抬头,甚至还闭起双眼,在心里努力祈祷,希望那声呼唤只是她的错觉——
「凌珑!」
她几乎要发出呻吟。
不是错觉,真的有人在喊她。
她捏紧手里的小说,全身发冷,慢慢转动僵硬的颈子,看见那张烙在记忆里的无赖笑脸。
向刚就站在几公尺之外,勾著薄唇,带著浅浅的笑意注视她。
他穿著清爽的蓝色衬衫、米色的薄丝长裤,比十年前更高大、更俊朗。
她克制著不要发抖,努力压下汹涌而来的惊慌,想礼貌性的回以微笑,但是小脸上挤出来的笑容,却比哭还难看。
「你记得我吗?」向刚朗声间道,用最大的声量,隔著数排的人跟她说话,丝毫不在意四周关注的目光。
她僵硬的点头,把脸埋回小说里,学习鸵鸟逃避现实。
可惜,向刚不肯放过她。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双手交叠在胸前,轻松的伸长腿,倚靠在柜台旁,坚持要跟她「闲话家常」。
「两、两个月前——」书页後传来闷闷的声音。
「是吗?」他偏头微笑著,打量著缩在队伍里的小女人,眼睛像是黑色的钻石,闪亮得有些异於寻常。「怎么这么见外,都回来两个多月了,也不来我家里打声招呼?」他语带揶揄。
小说挪开,粉嫩的脸儿不情愿的露了出来。
「呃——我有点忙,所以忘了。」她很想来个相应不理,但是又担心,放任他继续自问自答,会惹来更多人的注意。
「忙?」他挑起浓眉,模样比她记忆中更有魅力。「你在忙些什么?」
「照顾我嫂子。」
他再度挑起浓眉,理解的点头,接著转身对著窃窃私语的人们介绍。「你们不记得了吗?她是凌家的小女儿,凌云的妹妹。」锐利的视线,没有错过她眼里的惊慌。
众人响起一阵省悟的低呼。
不能怪大夥儿眼拙,只是女大十八变,凌珑又离开镇上太久,要不是有了向刚的提醒,他们根本认不出眼前清丽的小女人,就是当年的黄毛丫头。
「啊,是月娥的女儿嘛!」排在队伍後头的文具行老板娘发出热情的呼喊,要不是距离太远,大概已经冲过来给她一个拥抱。
她勉强挤出笑容,不安的发现,所有人一听见老妈的名字,立刻立正站好,眼里多了几分敬意。
这几年来,凌梁月娥有如被月下老人附身,为镇上男女的婚姻大事而努力。那块「第一媒人」的匾额,就高悬在凌家客厅,而匾额下方,则是摆著一叠高高的资料,里头全是方圆百里之内,所有未婚男女的资料。
「凌珑啊,你记得我吗?」左边有人大幅度的挥手,试图吸引她的注意力。
「我是你国中隔壁班的同学啊!」一个粗壮的年轻男人喊著,对她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她的笑容快僵了。
右边队伍里又有动静。
「哈罗哈罗,我是你高中同学的表弟!」一个少年兴奋的说道,还拿起数位相机,拍下她错愕的表情。「我听表姊提过你,她说高三期末考时,你传来的小抄救了她一命。」
她惊慌的倒抽一口气,连忙四下张望,就怕高中老师刚好也在现场。
清澈的大眼儿在室内绕了一圈,没瞧见老师,倒是看见向刚双手交叠在胸前,黑眸瞅着她,好整以暇的微笑,欣赏她被众人围攻的窘迫模样。
这个家伙是故意让她曝光的!他明明就知道,她胆子小,一受人注意就会手足无措——
砰!
玻璃外的巨响,打断大夥儿热络的自我介绍。
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贴在玻璃上,蓝眼睛骨碌碌的乱转。小皮球已经壮烈牺牲,成了一小坨破碎的皮革,被狗儿丢弃在一旁,它现在最感兴趣的,是用湿湿的舌头擦洗玻璃。
「唉啊,那只狗是你的吧?」有人眼尖,认出那是凌家豢养的狗儿。
「嗯。」她收回怨恨得足以杀人的目光,不再理会向刚。「抱歉,我来不及带它回去,只能暂时把它带在身边。等我一缴好电话费,马上就带它离开。」
她的歉意,立刻被街坊邻居解读成别的涵义。
「啊,原来你在赶时间啊?怎么不早点说呢?」有人反应过来,殷勤的连声招呼。「来来来,别站在後头,你先来处理好了。」
此举马上得到热烈响应,原本排在她面前的人群,有如红海般迅速分开,眼前出现一条康庄大道,柜台与她之间再也没有任何阻隔。
「呃,不用了,我跟著大家一起排队就行了——」凌珑受宠若惊,连忙摇头。
「别客气啦!」
「是啊是啊,都是自己人嘛!」
「别担心,我们都不急。」
人们七嘴八舌,坚持她得接受这个好意,就连柜台後方的眼务人员也露出亲切的微笑,对著她频频招手。
她无可奈何,只得硬著头皮,拖著有些颤抖的腿儿上前,手忙脚乱的翻出帐单与钱包,搁在柜台上,让对方办理缴费手续。
然後,当手续办妥後,她抓起收据与零钱,在向刚的微笑,以及众人的注目下落荒而逃。
五十CC的小绵羊加速到底,一路住前冲,趴在前头的狗狗迎风而立,兴奋得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哈哈哈的喘气。
凌珑目下斜视,冶汗直冒的骑车往前奔驰,一心想著要快点逃走。
只是,疾速前进了几个路口,一辆闪亮得刺眼的银色进口轿车就从後方追来,车窗缓缓摇下,那张让她魂飞魄散的俊脸出现在车窗之後。
喔,不要吧!
「你不想跟我说话吗?」向刚偏头揶揄著,一手搭在核桃木方向盘上,技巧的操控车子与她并行。
「没、没有——」她含糊的回答,右手扭著把手,猛催油门,只差没将把手扭断,机车冲了出去,狗狗开心的大声吠叫,以为他们在玩官兵捉强盗。
他轻易追上来。
「那为什么跑得这么快?」
这不公平!他的代步工具可是高级轿车,而她的却只是老旧失修、不时会熄火罢工的小绵羊,两者的水准相差太多,她就是把车速加到破表,也甩不开这只庞大的跟屁虫。
「我得回去照顾嫂子,她是孕妇,饿得很快。」她咬牙切齿的回答,提醒自己街道上行人众多,而向刚又是邻里间的名人,她就算再不爽,也得多少应付他一下。
再说,老妈早有交代,要她待在镇上这段时间里必须谨言慎行,维持礼貌,免得得罪了左邻右舍,对老妈的媒人生意造成妨碍。
像是知道她不敢翻脸,向刚敛著眉目浅笑,继续与她攀谈,那修长的指在方向盘上轻敲,敲得她神经紧绷。
「我还以为,你是存心躲我。」
「我没有。」
咦,这对话好熟悉!
「那么,我请你喝咖啡。」他用平静的声音建议,看著那张小脸从谨慎转为惊恐。「我们多年没见了,不如趁这个机会,好好叙叙旧。」
「呃,不必了,嫂子肯定饿了,我必须立刻赶回去。」算了算了,他们之间有啥旧可以叙?再说,她一点都不喜欢暍咖啡,那黑漆漆的液体只会让她胃痛!
并行了一会儿,凌珑始终没办法突破封锁,正当她焦急得几乎想抱狗跳车时,小绵羊开始发出连串咳喘,排气管还吐出黑烟,她愈是心急,黑烟就冒得愈多,冒到好像快出火了。
接著,年老力衰的小绵丰陡然熄火,在大马路上正式罢工。
老天,旧事也重演得太彻底了吧?
「该死的火星塞,早不坏晚不坏,居然就选在这个时候给我出问题。」她喃喃咒骂,把头靠在狗儿毛茸茸的大脑袋上,懊恼的轻撞两下,狗儿叫了两声,转过头来用舌头帮她洗脸。
一旁传来声响,进口轿车的车门开了又关,高大的身影步步逼近,她沮丧的抬起头来,因为强烈的阳光而眯起眼儿。
向刚朝她走来,步履从容,简直像是头漫步的狼,全身上下都隐含著内敛的危
险。
总觉得她早就知道,成年後的他会是这种模样。
当初的俊朗轮廓,历经岁月的洗礼,变得更粗犷而男性化。眼前的向刚看来精明干练,强悍而有自信,那股引人注目的独特性质更是有增无减,仿佛他生来就是个发光体,注定要受人瞩目。
而他嘴角郡抹邪门的笑,让她头皮发麻,立刻就确定,眼前的他肯定此十年前更具危险性!
凌珑警戒的看著他,大眼儿盯著那张俊脸,要非常努力,才能克制住拔腿逃跑的冲动。
她也得非常努力,才能够克制住,不为盘桓脑中的回忆脸红——
停车棚里的那一吻,已经是上个世纪的陈年往事了。向刚还记不记得?还是说,对他而言,停车棚里时那一吻,就跟恶作剧的捏弄一样,只是戏弄她的手段之一 ?
这么多年来,凌珑始终没有机会询问,关於那个期末考的早晨,向刚到底是临时起意,还是蓄意诱拐,用了一个荒谬的理由就骗得她的初吻。
那个吻,对她来说是惊吓大於羞怯。
她起先是吓呆了,後来则是怒火中烧,要到很久很久之後,当震惊与愤怒都褪去,在一些偶尔来拜访的羞人梦境里,她才会回忆起他热烫的唇、他霸道的拥抱以及他尝起来奇妙的滋味——
「怎么了?」向刚走到她面前,背著光的身影看来更高大。
「没什么,只是老毛病了。火星塞塞住了,三不五时就会闹脾气。」她抱住怀里胡乱扭动的狗儿,故做镇定,不理会热烫的脸颊,仿佛那儿的嫣红并不存在。
「需要我替你牵去修理吗?」他十分周到的问,显然不准备丢下她不管。
无奈凌珑不肯领情,立刻婉拒他的提议,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用了,我只要打个电话,机车行的人就过来了。」
小绵羊三不五时罢工,她早成了机车行的常客,虽然老板提议,最好就此汰旧换新,再买一台新机车,但是她如今可是无业游民,哪有闲钱买新车?基於经济考量,就算小绵羊再破旧,好歹仍是个代步工具,在它正式成为废铁前,她都会耐著性子骑的。
「那么,上车吧!」向刚简单的说道。
「呃——为、为什么要上车?」她戒慎恐惧的问,看著那辆轿车的眼神,像是在看著某种吃人的怪物,全身不由自王的缩了起来。怀里的狗狗被勒得太紧,抗议的汪汪大叫,她连忙松手。
「你不是急著要回去照料嫂子吗?」他慢条靳理的问,露出友善的笑容。「我可以送你回去。」
「不用了。」凌珑匆忙摇头。他的笑容,让她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自动起立。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向刚并非如外表般那么和善无害,而很不巧的,她就是那其中之一。
「不需客气,我还认得你家的路。」他见招拆招。
「呃,我搬家了。」她低著头,瞪著怀里那颗毛茸茸的脑袋。面对这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她决定放弃诚实的美德,硬著头皮说谎。
「不,你没有搬家。」向刚静静反驳,用慵懒的目光注视她。
「你怎么知道的?」一阵莫名的寒意袭来,她居然在烈日下觉得全身发冷。
「你忘了吗?我是凌云的合夥人。」他笑意更深,俯下身来,逼近那张苍白的小脸。「这几年来,我上你家的次数,可能比你回家的次数还要频繁。」
噢,她是被吓昏头,还是被晒昏头,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当他的面撒了个蹩脚到极点的谎。
向刚毕业之後,并非全然断了音讯,小镇上消息流通迅速,关於他的点点滴滴,还是不时会渗进她的生活。
她知道他考上北部大学、知道他久居北部、知道他去外岛当兵——她当然也知道,他在大学毕业後就跟凌云合作,开设了一间公司,据说还经营得有声有色,如今已经颇具规模。
她从不怀疑,向刚会是个成功的商人。跟其他人相此,他的举手投足多了一份优雅,而他的言谈微笑,又多了一分狡诈,这些特质,全都是商场上必备的条件。
回返镇上前,她也曾经忐忑过,就怕会撞见他。但是,凌云曾轻描淡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