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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英雄枪·美人血 作者:曹若冰-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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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飘立刻停手。
  只见冷娇美面色惨白,额上汗如雨下,喘着气道:“我输了,你可以过去向另一个丑级死人挑战。”
  蔗糖,花枕儿,不懒,小红娘都跑了过来,花枕儿胀红了脸,大声道:“恭喜你,你已练成绝顶武功,你一定可以击败敌手,离开这里的。”
  海飘茫然的望着他们。
  “你们对我真的有信心?”
  小红娘眨了眨眼睛,道:“当然有信心,你一定可以击败对手的。”
  海飘道:“我什么时候过去向人家挑战?”
  突听冷娇美道:“不必你过去,人家现在已经来了。”
  海飘一楞。
  蔗糖,花枕儿,不懒和小红娘也同时一楞。
  大门外五条人影飘然而进。
  那是四个相貌英俊的美少年。
  在美少年背后,是一个满脸病容的汉子。
  他在咳嗽。
  咳嗽声浑浊而沉重,就有如他的目光那样。
  这人两鬓已灰白,脸色更苍白,他穿着一袭笨重残可棉袍,就算不咳嗽,也会给人一种满脸病容的感觉。
  现在是六月,天气一点也不冷。
  但是,他却仍然穿着这件笨重得可怕的棉袍。
  冷娇美伸手向那病汉一指,然后又对海飘说:“你的对手就是他!”
  海飘忽然又呆住了。
  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对手,原来竟是一个病汉。
  他不是是个病汉,而且双手已断折。
  四个美少年的相貌都很相似,似乎是四兄弟。
  但冷娇美又告诉海飘:“他们分别姓韩,赵,商,伍,都是霍先生的书童。”
  四个人的姓氏都不相同,自然不是同胞兄弟。
  海飘听见了“霍先生”这三个字,再看看他的双臂。
  他不禁脱口道:“他就是霍十三刀。”
  满脸病容的汉子忽然淡淡的说道:“我就是霍十三刀。”
  海飘第三次发呆。
  她曾经在八腿猫口里,知道霍十三刀断腕的事,但却怎样也想不到,竟然会在这里遇见了他,而且还将会成自己的敌人。
  也许他不是自己的敌人,而是对手,但是在刀来剑往的激烈拚搏中,无论是敌人也好,对手也好,双方的立场都是相对的。
  其中只能有一个人可以获得胜利,可以离开这座人间地狱。
  想到这里,海飘心乱如麻。
  虽然江湖上不少人抨击霍十三刀,骂他是个魔鬼,是个杀人凶手,但海飘却相信八腿猫的一句话。
  八腿猫说:“霍先生是个好人。”
  第一次说这句话的人,也不是八腿猫,而是郎如铁。
  郎如铁把这句话告诉八腿猫,八腿猫又再向海飘转述。
  郎如铁和八腿猫都说霍十三刀是个好人,他就一定是个好人。
  海飘没有想到自己这种想法是多么的率直,但她觉得自己绝不会错。
  她相信的也许不是自己,而是郎如铁和八腿猫。
  但现在,她却必须与霍十三刀决一死战,否则,她就得留在这座人间地狱。
  永远的留下!
  对于向往自由的海飘,那简直是无法忍受的事。
  她必须离开这里。
  除非力战而败,否则她自己绝对不该牺牲这一次的机会。
  她已作出了决定。
  飞星剑已缓缓出鞘。
  她的剑仍然是那一把,但她的人已变,她的剑法也已改变。
  她很冷静,就象是一座自古以来从来都没有溶化过的冰山。
  霍十三刀同样冷静,甚至比海飘更冷静。
  虽然他的手早已断折,但他现在又有了另一双手。
  人不是蚯蚓,没有再生能力。
  霍十三刀也不例外。
  他现在这一双手,已非血肉之躯。
  他的手而是两支精钢制成的钢手。
  这一双钢手制造得很巧妙,霍十三刀可以用它来握刀,也可以用这把刀来杀人,但他能使霍十三刀回复以前的刀法吗?
  没有人能肯定。
  然而无论怎样,霍十三刀已有了手,而且还能挥手杀人。
  江湖上,谁敢漠视霍十三刀的刀法?
  即使秦大官人,他也不敢。
  这一战对霍十三刀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他绝不能败。
  他若败在眼前这个长发女郎的剑下,这一辈子就真的完了。
  海飘也不能败。
  但这一战她也并不渴望必胜,
  只要自己已尽全力,就算败在霍十三刀的刀下,她也是死而无怨。
  ……霍十三刀是个好人。
  “好人”是一个很笼统的名词,“好人”并不代表“完人”,世间上“好人”不少,但是“完人”却是凤毛麟角,甚至根本就从来没有在世间上出现过。
  每一个“好人”都会有他的缺点,有些太顽固,有些太鲁莽,有些胆子太大,有些却是胆子太小。
  想要求—个人能够十全十美,那是没有可能的事。
  一个人的好与坏,往往极难判决,有时候最坏的人会干好事,被人认为最好的人却会干出一些卑劣下流的行径。
  以霍十三刀来说,他在江湖上的名声并不好,但海飘却认为他是个好人。
  直到现在,她的观感还是没有改变。
  但目前她除了与霍十三刀决一高低之外,双方都已别无选择的余地。
  就在这个时候,彭伯和贺闪山联袂而至,他们两人的神态都同样沉重。
  接着,一阵奇怪的鼓乐声响起。
  十八人披着黑色镶银边斗蓬的蒙面怪人,每个人的手里都有一件不同的乐器,或吹或弹,或敲或打,吹吹打打的来到这座大屋子的门外。
  随着这十八个蒙面怪人之后,四个妖媚女郎,身穿薄如蝉翼的轻纱衣裳,抬着一张又长又软的豹皮巨椅,莲步姗姗的走了进来。
  软椅上斜卧着一个银袍人,他的手上握着一柄形状奇怪的银杖,他的头上戴着一顶宝石的银冠,但脸上却戴着一具白银般的面具,令人看来虽然气派庄严高贵,但却有更多的神秘,妖异之感。
  显然这人就是这座地狱的魔主。
  贺闪山凝注着海飘,道:魔主今日亲临观战,这是你们莫大的殊荣。
  海飘心中一阵茫然。
  自己的武功虽然已有飞跃的进展,但比起贺闪山,彭伯来说,还是犹有不及的,还有那地狱魔主,更是莫测高深。
  她要离开此地,唯一的办法只有击败霍十三刀!
  霍十三刀的手里有钢刀。
  这把刀无论型状和重量都和他以前的刀毫无分别。
  但分别仍然是有的。
  他以前的刀锈渍斑斑,但这一把刀却晶莹夺目,锋芒毕露。
  这是一把好刀。
  但他的手?
  他现在的一双手是否还是那么灵活?
  他现在的一双手是否还能使出那种凌厉可怕的刀法?
  霍十三刀的脸似已僵硬。
  倘若他的钢手也同样僵硬,这一战他就必败无疑。
  彭伯突然高声喧叫道:“比武现在开始!”
  吹吹打打的鼓乐声忽然完全停下。
  本来一片吵闹的地方,已变成鸦雀无声。
  霍十三刀忽然大叫:“看刀!”
  “刀”字出口时,他的身子已突然象一支利箭射出!
  他的“手”没有动。
  他的刀也没有动。
  动的只是他的两条腿。
  但这两条腿也同样发挥出惊人的威力,他的腿移功得很快,单是这一点已足以制敌人于死命。
  他连环踢出三脚,每一腿都力逾千钧,保证可以同时踢死三条野狼。
  但海飘的反应也绝不慢,霍十三刀这三腿并未奏效。
  但霍十三刀这三腿已把海飘逼退了三丈。
  海飘已退到墙角,不能再退。
  她只能反击。
  但她的剑还未出手,霍十三刀的“右手”已如闪电般括向她的胸膛。
  他这一着非但令人意外,而且还极其无礼。
  海飘心中一阵怒火上涌,却听得一阵极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把这颗蜡丸交给郎如铁!”
  那是霍十三刀的声音。
  虽然事出仓猝,但海飘却是个玲珑剔透的聪明人,而且一直都认为霍十三刀是个好人,当即明白了对方突施“怪招”的用意。
  霍十三刀的“右手”里,果然暗藏着一颗细小的蜡丸。
  海飘以极巧妙的手法把它接过,此时霍十三刀已背对着所有的人,而他的身子又遮掩着海飘,是以这一传一接,谁也看不出半点破绽。
  他们很快又展开了另一幕凶险的激战了。
  霍十三刀是刀法上的大行家,虽然他现在拥有的只是一支铜手,但依然刀如急雨,虎虎有威,倘若他双手还在,海飘实在没有半点把握可以击败他。
  但现在的情况却是大不相同。
  霍十三刀虽然运刀如飞,但毕竟无法完全恢复原态,久战之下,败象渐呈。
  但海飘心中却比其他人更为雪亮。
  霍十三刀也许未必打不过自己,但他却是存心退让,故意要让自己得胜的。
  那一颗小小蜡丸,究竟是有着些什么秘密?
  霍十三刀终于败了。
  他虽然吃了败仗,但一点也没有垂头丧气。
  地狱魔主忽然冷冷道:“霍先生,你令人失望!”
  霍十三刀毫不示弱,冷笑着回答:“魔主惠赐的一双“百巧妙手”,又何尝不令霍某失望?”
  彭伯勃然变色,厉声叱道:“在魔主面前,你还敢言出无状,放肆!”
  “放肆?”霍十三刀倏地大笑:“现在霍某也许真的很放肆,但霍某双手若还存在,这一座地狱未必就能把我困住。”
  地狱魔主乾笑着:“好大的口气。”
  霍十三刀道:“我已败了,对你们来说,已没有任何的价值。”
  地狱魔主道:“失败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壮志消沉。”
  霍十三刀冷然一笑,道:“霍某已无大志。”
  地狱魔主道:“士无志等于树无心,你已被失败的蠢虫浊空了一切。”
  霍十三刀惨然一笑:“所以霍某活着不如死去。”
  地狱魔主道:“你现在本已是个死人,你现在处身之地本来就是地狱。”
  霍十三刀喃喃道:“不错.我本来就已经是个死人……”
  他一面说,一面把两支铜手插向自己的胸膛,身子也随着缓缓的萎缩下去。
  十六年前,霍十三刀单刀直闯点苍山,一战之内连杀点苍道士一百三十九人。
  那一战轰动江湖,也有人同时传出了霍十三刀的死讯,说他已在恶战中重伤身亡。
  但他没有死。
  点苍派的道士虽然武功不弱,但在霍十三刀的眼中看来,殊不足惧。
  十六年后,他重踏扛湖,武功显然又再迈进一大步。
  但这一次,他却未杀一人,到头来反而自我毕命。
  霍十三刀败阵,蔗糖,花枕儿,不懒和小红娘四人都面露喜色。
  彭伯走到海飘面前,笑道:“恭喜你了,从现在起,你可以带着她们到江湖上,作你们喜欢作的事。”
  地狱魔主怪异的声音接道:“凭你现在的武功,再加上四个妞儿的助力,江湖上已没有多少人能留难于你,至于这一座地狱,你是永远都不会回来,也不必回来的了。”
  海飘暗忖:这种鬼地方,谁会稀罕?
  但转念一想,自己的武功能够在大半年之内突飞猛进,全然是因为误打误撞来到了这里,世事难料,想不到却会因祸得福。
  地狱魔主忽然长叹一声,道:“此处虽然名为地狱,但实际上却是世外桃源,在这里,没有仇杀,没有纷争,唯一束缚众人的,只有地狱的法律,难道你不觉得这里比外面更加安全?更值得留恋?”
  海飘从来都没有觉得这是一个“值得留恋”的地方。
  但这时候给地狱魔主一番说话,竟然也觉得有点依依不舍的感觉。
  但她当然不会再逗留在此地。
  彭伯忽然缓缓道:“这里的规矩。是每年可以让一个人离开此地,你和蔗糖等人算是一组,希望你们能活得比从前更愉快。”
  他最后一句说话甚是奇特。
  似乎是说她们以前都活得不愉快。
  海飘是千金小姐,一个被绝大多数人视为最幸福,最愉快的女孩子。
  但在过去十八年的生活里,她没有感到真正的幸福和愉快。
  她觉得自己虽然备受呵护,但却缺乏了最宝贵的自由。
  她很羡慕飞鸟。
  鸟飞翔,由南到北,自东至西,是那么无拘无束,那么逍遥得意。
  但她可曾想到,当暴风雨来临的时候,他们的处境,又是多么的狼狈,多么的危险?
  然而,话又得转过来说,海飘就算是一只鸟,她也绝不会是一支胆小,荏弱的小鸟。
  她活泼而勇敢,除了偶然干些傻事之外,她这个人并不懦怯,胆子也许比森林里的老虎还大上一些。
  她向往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
  现在,她不但有了自由,而且还有了一身超俗的武功。
  她以后的日子,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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