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将军令 >

第1章

将军令-第1章

小说: 将军令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男人竟然连下七道将军令,召她回京?!
喂,她可不是逃犯,而是和他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哪!
或许别人会对将军令多有忌惮,但她才不怕呢!
将军令七出七回,次次无功折返
看他部下灰头土脸的样子,她可开心了──
哼,谁教他死也不肯移驾来看她
他要是不先低头,活该可怜娶不到她这个老婆!
不过这一次,他执意要「请」她到将军府坐坐
叙叙久违四年的儿女私情……
呃,她承认他们之间的确有一发不可收拾的激情
但她真的无法忍受他永远把国仇家恨摆在她之前!
精明的她,绝不会让自己轻易沉沦在他身下
但她万万想不到,为了让她屈服,他竟然算计她…
本文来自派派小说论坛 :txt/r4723855_u739083/
第一章
  
  静穆的宫阚,处处戒律森严,幽暗的锦楼回廊静得可怕,宽敞的大殿空洞得骇人,殿内立著六个掌火铜器,烛光在森然黑夜里闪动著。
  
  殿中,坐在高位上的男人坐姿超然,以肘支颚,正在闭目养神。
  
  寂静之中,他的颈项与双肩展现一股无可驳倒的力量,官帽下的侧脸,刚毅而棱角分明,身穿绣金绿袍,屋内全因他而熠熠生辉。
  
  “来了,怎么不现身”蓦地,一声沉闷的低响划破寂静。
  
  顷刻间,一道戴著面具的敏俐黑影从轩辕将军府的屋顶上
  
  纵身一跃,恭敬地跪在殿外。
  
  “范楼拜见将军!”黑衣人抬首望了殿内的男人一眼,旋又将头低下。只消一眼,就令人永生难忘那王者的气势。
  
  殿内的灯火将穿著绣金绿袍的男人面容切截成两面,眼睫之上置於暗处,令人未能窥见晶眸是启是台,但依那优闲的姿势,必是合著的;眼睫之下被澄灿的火光映照得清楚,刀凿的鼻梁笔直得如同垂挂在他身後的新月剑,阳刚的薄唇蓄着深不可测的玄犀俊贵。他浑身众拢流荡着森锐狂气,释出宝石般的光辉,炫灿夺目,让人一眼看到他,就震慑於那立地顶天的非凡气度狂妄刚烈的魅力。
  
  夜,沉沉如水,涣涣如冰;风气袭人,他漠漠不动。
  
  “进来。”薄冰的唇微张,依旧以手肘支著俊颐。
  
  “范楼特来回报将军命小人查的事,金人那边暂无挥兵南下的动作,倒是他们收买了前廷高官洛阳王,欲向皇帝进谗言,陷害将军。”范楼遵从地走进光滑湘镜的殿内,再拜跪至轩辕将的足前。
  
  “君子之德,风也。”轩辕将淡吟著。
  
  “而小人之德,草也。风行草偃,小人必定臣服于君子的的德行;但那些人连小人也不如,他们是卖国贼。”
  
  悄然的广殿,主仆之间谈起古人对德行的见解和今日的政治时事。
  
  “说来听听。”轩辕将语音冰冷,言简意贼。
  
  “这回标靶是将军的未婚夫人。”范楼语气凝了凝。
  
  他晓得此时提及的这呼人物,虽是个女流之辈,但对将军府而言,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不慎。
  
  不可不慎的原因在於,世人皆知辕轩将军和未过门的妻子相爱笃深,要不是战事频传,他俩早结为连理羡煞比翼鸳鸯。将军的权威不容轻易挑衅,更何况矛头直指的是将军心爱的女人。
  
  这错,不能犯;这棋,非得好好下。
  
  “如何”清亮的声音,如同一把纯致的锋刀,比世上任何一把刀、一把剑,更容易令人折服。
  
  “汉奸。”范楼道。要谋害一个人最快也最省事的法。汉奸等同叛国,罪株九族,兹事体大!他不放心飞鸽传书,生怕有个疏漏,护国的金字招牌“将军府”就会蒙上大难,於是他一听闻消息,便连夜快马加鞭回报。
  
  回到将军府,见将军府这般冷清寂然,在战祸之中屹立不摇,他不禁略略失神,暗忖什么才是英雄?不折不扣的真正英雄在这儿,皇帝却视之如敌。这厢心中热血沸腾,那厢却云淡风轻得只露出些许端倪兴昧。
  
  “先把我的未婚妻安上汉奸之名,然後再对我行连坐分,他们想声东击西,我们就将计就计,来个瓮中捉鳖。”
  
  那品眸是启是合,依旧未能窥见。但听那低荡的悠悠语气,仿砩看戏般,而且看的是出不关己的奸戏,料必此时定是微合著。
  
  黄沙漠漠,百里之外。
  
  北宋时,三王城相当有名气。这里有三王;百里侯、轩辕将军、洛阳王。但短短不过一个半朝的时间,这座城就没落了;现今是南宋,三王已举家迁都,城非空城,却早巳没有昔日的风光。
  
  城内处处充满半古半今、半异域半小城的风光,如果把整个大宋比喻成一幅精致秀丽的风景画,那么三王城就是那幅画里突兀的野店。
  
  在这里,围仇家恨离得很远,远得看不见那狗皇帝再败宋朝,但也离敌人很近。金兵算是这儿的常客,多半是稀稀落落的三两个,不生事,自然也不会给没用的宋人好脸色看。
  
  绮靡楼是这里唯一的酒楼。
  
  井字型的城里,有四条主要曲大道,西北东是三王的家道,虽然搬走,但老家仍在,官阶也在,有卫兵戍守;南边的酬酢街。则是百户平民所聚居。绮靡楼即在酬酢街上。
  
  酒楼外边有两面旗顺风飘着,左面书著:“铺糟啜酶,皆可以醉”,右面扬著:“果蔬草木,皆可以饱”。
  
  夜已打烊的酒楼里,点著一根烛火,老板娘和店小二喝着小酒,秉烛夜谈。
  
  屋外檐前的露水,是一夜的野外浓露,却未消减屋内人儿的好酒兴,桌上摆了几道下酒的小菜。
  
  酒楼的老板娘是一个娇丽飒爽、很能喝酒的女人。
  
  一张甜俏的脸。年约二十出头,漆黑的发,前短後长,不像京城里的姑娘梳著髻,而是自然地垂下。她的衣著朴素,但朴素之中自有一股旖旎的万千风情。
  
  “想他,就去找他!”累了一天的店小二意态闲懒地开口。
  
  他还没来得急沐浴、换衣服,就被老板娘温香香抓来陪她喝酒。果然是性格决定命运,这个女人酒量之好,肥水不落外人田,开酒楼是最明智的选择。
  
  “谁想谁?”温香香霍地勃然怒道。她发怒的时候,有一种毫不讲理的强横之美,可惜店小二口中的那个“他”看不见。
  
  要真看见了……
  
  店小二还真期待那画面,这两人究竟是鹿死谁手呢?是男的悍,或是女的倔强?好看的戏已经四年没见著了!窝在这鸟不生蛋的穷乡僻地四年,好生生埋葬掉他青春正好的少年时光。
  
  “还有谁?”店小二装白目,“不就你、他……”
  
  “住嘴!不许你提起他的名字!”温香香飞快喊著,态度无比强硬,咬牙切齿地,:谁敢在我的酒楼里提到那个人名字,杀、无、赦!”
  
  “这么狠!那万一他来了,你武功不如人家……”
  
  “他不会来、不可能来!”温香香俏生生的脸凝似冬雪,截断店小二的话,为这很早便体认到的事实,又气急攻心了一遍。
  
  “恩恩,我也这么想。”店小二点头如捣蒜。
  
  有些事,当事人能说得这么笃定,就有这么笃定的理由,除非不要命了,否则千万不要去质疑一个正喝著闷酒的女人。
  
  “早这么想,为何又那么说?”温香香横了他一眼,捧起碗,痛苦地喝著酒,酒液顺著香艳的小嘴边淌下,被她豪气地抹去。
  
  “无聊嘛!说点话下下酒。”平时在酒楼里做牛做马被她欺陵压榨,能看见她心乱如麻,别有一番过瘾。
  
  “别晓得我不知道你的鬼心眼,你跟他如出一辙,都不是好东西!”温香香碎道,看穿了他的心思。
  
  “这么说就不对了,你不能因为我们是兄弟,流这同样的血液,就认为我的心眼和他一样。”至少他不会看上她!这么凶巴巴的女人,他老兄——那个威震四方的打将军,怎么会迷地神魂颠倒?
  
  “哼!那个轩辕将,我巴不得啃他的骨、喝他的血。”
  
  温香香重重一哼、也不介意自己脱口而出这个名字,等于不打自招她为谁藉酒浇愁。
  
  反正眼前这小子知道她许多事,简直是她肚子里的蛔虫。
  
  反正他姓轩辕,又偏偏是那个人的弟弟,活该挨她白眼,陪着她喝闷酒。
  
  “恩!要是对方和我订婚了四年,还不娶我,我气也会气死。”轩辕练心有戚戚焉地猛点头,“你好可怜!”跟守活寡没两样!
  
  “弄清楚,是我不嫁,不是他不娶。”温香香掬碗,将杯中琥珀色的酒液一饮而尽。但她脑袋瓜里,就是甩不掉轩辕将焕发的英姿。
  
  表面上看起来,她和轩辕将的意气之争,是她胜了。
  
  她著迷於这几近塞外的瀚漠风光,不愿随轩辕将远赴京城,他也无意改变她的意愿。但日子如针,起落拾指之间,反噬了她偏执的倔气。
  
  想到这儿,她满心酸楚,更想痛醉一场。女人就是要有人爱,才能突显出价值。历代以来哪个名女人不是爱得轰轰烈烈、可歌可泣?
  
  她们要名位有名位,要爱情有爱情,要男人有男人,但她不贪心,她只要一个男人,陪她在这儿厮守终生。偏偏这样的愿望看起来也挺难的:至少,目前为止没有被实现。
  
  ”信不信我现在要是见到了他,一定把他的心挖出来给你看?”温香香嘴里逞著强。一阵风过,吹得烛火忽明忽灭;就像她的心事。
  
  “女人真是口是心非的动物。”轩辕练满脸不能苟同。
  
  “不过这也不能怪你,男人要有决心,就算强娶也会把心上人娶到手:我兄长就是少了这份不替自己想、只替别人想的决心。”
  
  “你言下之意是指我不是他的心上人?”温香香语气倏地拉长。
  
  所以轩辕将才懒得“强娶”,把她一晾便是四年,留这意涯寂寞给她?
  
  “错了,她要不是不爱你,会肯牺牲他弟弟的幸福?他要我待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当SPY,就是要我代他照顾你。”可怜他的大好光阴。
  
  由于地缘关系,这里接近丝路,出城约十里的地方,有许多骆驼商队。这儿有时会来洋人,他常跟他们打交道学了几句上番话,知道银子叫“曼尼”,女人叫“窝们”,而间谍就叫“死拜”。
  
  “说真的,你为什么老要质疑他对你的爱意?”旁观者清有时则是当局者越看越雾里看花。要说这世间什么最难懂,就“情”字最教人难懂。
  
  “小练,你懂什么?温香香一双充满醉意的眼睛忽然变得很清醒。
  
  没谈过戚情的人,哪里会知道戚情的复杂奥秘、诡异难测?要爱得简单,也不是想想就能做到。
  
  她的对象,闻名遐迩的抗金打将军,是高高在上的鸿雁,住华楼、骑名驹,享之不尽的名利富贵……哼,那些铜臭的东西和他相比,她不过是一株不起眼的路边小草!小草,就之适合待在三王城:她喜欢三王城,不爱那繁花似锦的京城。偏偏有人爱,偏偏她爱的人爱,偏偏她一口倔气硬是不肯低头…
  
  最初的风花雪月,源自纯真的心;最无缘再识的风花月,是开始有了计较。计较谁不够爱谁,计较谁退让得多,计较很多小事都能拿来计较,不甘心一方老占上风,不甘心也学不会彻底放下。
  
  她放不下,轩辕将也不放;他人虽不来,将军令却屡次来到三王城,命她随他部不到京城。
  
  那将军令别人怕,她可不怕!
  
  将军令七出七回,次次无功折返,光看轩辕将得意部下那灰头土脸的样子,就够她心上大半天,更别说他在京城必定也拿她无可奈何。
  
  她可不是逃犯,是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未婚妻,才不理睬那套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的迂腐愚忠制度。那种硬邦邦、没有生命的令牌,难道能取代他一个温暖的拥抱、或是一句体贴关怀的问候?难道他就不肯移驾过探她一探?只要一次,她便不再无理取闹。
  
  但他缺乏男人对女人的细心,也就是说他不懂得女人需要什么,到底他的尽忠报国还是比她更重要。
  
  纵使她有万千柔情,也被这个铁铮铮的事实寸寸揉断。
  
  轩辕将越是笃定她有一天会自动同到他身边,她越要看他吃瘪的模样!
  
  她恨他的笃定,怨他的无情,可所有的恨和怨加起来,抵不上一个“爱”字。爱恨交错,这就是她和轩辕将僵持不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