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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面对面的杀戮-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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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布道、演讲笔记》(伦敦,1917),页34—35及托马斯·斯普罗特,《基督教和战争:在学生基督教运动会议上的五篇演讲稿,1916年1月》(惠灵顿,1916),页7。同样地,圣徒保罗的指令,要宽恕自己的敌人“七十个七次”,也可以被诠释成只有在敌人有悔意时才适用。“我们和我们的敌人”,《卡配拉讷斯》,1944年11月,页2。战争虽然是恶的,但上帝自有他的考虑,就像他也安排了天罚、饥谨和瘟疫一样(以激起基督教美德的复苏)。所以J。E。罗斯科教士在其《战争伦理、间谍密探和强制训练》(1914—1918)里提出,伏击是正当的,因为它体现了基督教所谓的先见和审慎。J。罗斯科教士,《战争伦理、谍报工作和强制训练》(伦敦,出版年份不详),页26。哈里·爱默生·福斯迪克(一战中他属于基督教青年会)和威廉·坦普尔(在二战时任约克大主教)试图通过区分“人格”(是指上帝对每个人“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信任”)和“实体存在”来调和暴力和基督教义之间的冲突。为了更崇高的事业,可以放弃后者。福斯迪克在《当下危机的挑战》(1917)一书中写到:    
    危机任何时刻都会降临,我不会降低自己对绝对个人准则的评价以及它无可匹敌的价值,但我会为了一个女人的安危或孩子的生命而不惜剥去任何伤害者的实体存在,并且相信上帝在一个我们看不见的世界里会将其恒久人格剥离他所犯下的罪……刺刀无法触及人格,只能到达实体的存在,而人格远远超越了地上的征战。哈里·福斯迪克,《当下危机的挑战》(纽约,1917),页38—39。    
    


第九部分:随军教士随军教士 4

    类似的话,近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也从约克大主教的嘴里说出,他反复说明既然舍弃个人生命不是人生在世所要承受的最大伤害(因为它代表着个体人格的实现),那也不可能是所能予人的最大伤害。威廉·坦普尔,《对战争的有条件辩护》(伦敦,1940),页29及32—34。    
    挥舞着刺刀的士兵当然应该保持自己的灵魂和人格的纯洁,使其不被仇恨所吞噬。如此则一名士兵采用何种方式取人性命就很重要了。惟一避免罪恶的方式就是呵护“怜悯的精神”,哪怕这仅仅意味着遵守海牙公约或“绅士风度”的宽泛概念。罗伯特·霍顿教士,《战争的原因和打法》(伦敦,1914),页31—32。另见查尔斯·普雷特,《和平与战争的粗浅读本:国际伦理原则》,为天主教会社联合会编(伦敦,1915),页86及阿瑟·英格拉姆主教大师,《战争中的教会》(伦敦,1915),页33—34。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基督徒如想在战场上保持操守,就要做到杀人而不生恨。因此才有格雷森神父越战时跟士兵讲的:杀人是合法的,“只要你心里没有恨”。格雷森神父,引自琼·奥普林格,《一个步枪排长的越南山地回忆》(北卡罗来纳,1993),页91。一战时,爱德华·因克里斯·鲍斯沃思也在其《战争中的基督教目击者》(1918)一书中给了同样的劝诫,他提醒读者说“信奉基督教的士兵是伤敌时是怀着友好感情的。也是带着情谊的……他在心里从不把敌人送进地狱。他不知仇恨为何物。”爱德华·鲍斯沃思,《战争中的基督教目击者》(纽约,1918),页8—10。另见马歇尔·布卢姆霍尔,《“我自己的葡萄园”:个人的宗教和战争》(伦敦,1916),页45—46;查尔斯·普雷特,《和平与战争的粗浅读本:国际伦理原则》,为天主教会社联合会编(伦敦,1915),页87;亨利·瓦斯(坎特伯雷教长),《基督教对战争的认可:在代国王海陆军部队祈祷仪式上的讲话,坎特伯雷教堂,1914年8月9日》(伦敦,1914),页8—9;克莱门特·韦布,《战争时代:在若干场合的讲话》(牛津,1918),页21;吉尔伯特·怀特主教大师,“不抵抗的教义”,《英联邦军事杂志》,4期(1913年10月),页722。要不就像E。格里菲思·琼斯在1915年时对集会的卫斯理宗教徒说的那样,士兵应像牧羊人——一心驱狼却丝毫不染“狼性”。E。琼斯,《基督教义挑战战时世界》(伦敦,1915),页186。另见J。威尔逊教士,“基督对战争的支持和谴责”,《希伯特杂志》,13卷4期(1915年7月),页839—858。神职人员总是要士兵在将刺刀插入人体的一刹那嘴里默念,“是我的身体为你残破”,或者做爱的祷告。一无名的“有影响力的牧师”,引自罗伯特·库珀,《我该参军吗?一篇关于战争、和平和个人的文章》(伦敦,1935),页16及马歇尔·布卢姆霍尔,《“我自己的葡萄园”:个人的宗教和战争》(伦敦,1916),页45—46。曾有布道一方面要士兵们去爱德国兵,一方面要他们“把刺刀插进他们的腹部”,有人为此抗议,见G。霍尔,“士气在战时及战后”,《心理学报》,15期(1918),页384及莫里斯·科泽尔,《身份识别牌上有个H》(纽约,1947),页44。    
    这样似乎就可以只杀人而不犯罪了。可神职人员还不满足,他们要更进一步论证基督本人是赞成杀伤的——哪怕(就20世纪的武器装备来看似乎不太协调)是用刺刀。曾有和平主义者问听众,能不能想象基督把刺刀插进另一个人的身体,例见费纳·布洛克韦,《伯孟德赛故事:阿尔弗雷德·索尔特的一生》(伦敦,1949),页59及哈里·品克汉姆,《基督是个和平主义者吗?》(马萨诸塞,1917),页14。不止是和平主义者在问这个问题:见菲利普·吉布斯,《战争的现实》(伦敦,1920),页82。有人喊出了响亮的“能”。在一本名为《友谊的做法》(1918)的书里,乔治·斯图尔特中尉和亨利·B。奈特(基督教青年会会长,曾是耶鲁神学院的教授)就像他们一贯的那样,坦然承认更愿意把基督想成手里拿的是剑、而不是刺刀。但再一想,在基督生活的时代,剑才是砍杀的主要武器,而不像现在,只是当代人想象中的装饰品。现在,刺刀已经取代了剑。基督被剥去了白袍,利剑外面是“草黄色的,沾满了血污和泥沼,在他手里是枪口伸出的刺刀”。正是这一“幻象”驱策着他们以高昂的斗志走上战场。乔治·斯图尔特、亨利·奈特,《友谊的做法》(纽约,1918),页22—24。另见锡德尼·阿尔斯特罗姆,《美利坚民族的宗教史》(纽黑文,1972),页885。杀人不仅没错,反而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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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并不是要抵消许多宗教界人士真心热爱和平的事实。尤其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20年里,多数神职人员一直在谴责战争(和平主义),尽管愿采取鲜明反战立场的人要少得多。其间(按教派的分野)成立了无数以反战为宗旨的宗教机构,比如基督教和平圣战组织、循道宗和平联谊会、一位论派和平联谊会、苏格兰长老会和平会、长老派和平团、英国圣公会和平联谊会等。一战的经历使许多牧师转向了和平主义,因为他们发现自己被骗了,其大力鼓吹的许多暴行竟是言过其实(甚至完全是虚构的)。与此同时,许多战争收益也变得越来越虚无缥缈。不过他们的和平呼声在政治上一直没有造起势来,英国各教派的和平组织成员总数最多时也不过15 000人。马丁·西德尔,“在两次世界大战年代的基督教和平主义”,收W。谢尔斯(编),《教会和战争》(伦敦,1983),页404。此外,随着二战的日益临近,基督教和平主义者发现像莱因霍尔德·尼布尔这样的神学家正日渐对自己形成围攻,指责他们沉迷于牺牲的爱,却忽视了社会责任。二战很轻松地就被描画成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等到越战开打时,连原先最洪亮的反战声音也倒向了战争支持者的一方,特别是以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1960年成立,旨在推翻南越政府,统一越南全境——译注]为代表的一方。这则精彩的故事,见格文特·卢伊,《和平与革命:美国和平主义的道德危机》(大瀑布城,1988)。虽然在三次战争中都有德高望重的教士站出来反对某一具体行为(最臭名昭著的得数灭绝轰炸和投向日本的原子弹),G。贝尔,《教会和人类(1939—1946)》(伦敦,1946),页129;G·贝尔,《基督教义和世界秩序》(哈蒙兹沃思,1940),页81—82;圣阿尔班斯的希克内瑟教长来信,《泰晤士报》,1945年8月16日;戈登·查恩,《英国皇家空军的随军牧师:角色紧张之研究》(曼彻斯特,1969),页118。虽然有些宗教机构和个人(如1968年以前美军中的犹太教牧师)克拉伦斯·阿伯克朗比,《随军教士》(贝弗利希尔斯,1977),页142。在1968年前,犹太教领袖曾把拉比选入军队,这样就避开了通常的自选过程,也确保了军队里总有与基督教对立的文化存在。一直站在军方的对立面,宗教界人士不论男女对战争的态度一般是既痛惜非得打仗,同时又为能参加所谓的“正义”之战大声鼓吹。    
    “教士上阵”    
    教职人员不参与作战,已是20世纪的定规。实际上,在我们讨论的这三个国家——英、美、澳——都有明文禁止教士携带武器。但不是自古就是这样的。教职人员不能用剑是中世纪以来的规矩,但他们可以用狼牙棒。直至1350年“教士上阵打仗”才被明确禁止。到1899年,又被写进了海牙和会的战争法。    
    尽管军队许多部门的牧师不能持械,但他们仍可参军。许多小一些的宗教团体把是否入伍的选择权交给了个人去裁断。这样,虽然坚决反战,但英国还是有三分之一强的适龄贵格会徒参了军。艾伦·威尔金森,《反对还是同意?战争、和平和英国各教会1900—1945》(伦敦,1986),页53。循道宗、浸礼会和长老会的许多未授神职的牧师也选择了入伍。救世军的成员不过变了变服装的式样:“血与火……以血除污,以火鼓劲”是他们响彻伦敦海德公园的战斗号召,后来又飘荡在血迹斑斑的战场,那里有步枪、火炮在“喷火”。弗雷德里克·斯珀尔,《着军装的牧师:联合海军和陆军委员会牧师工作一览》(伦敦,1916),页52。另见查尔斯·贝特曼,“救世军和战争”,《当代评论》,109卷(1916年1—6月),页106。    
    罗马天主教会和英国国教教会就不太愿意让牧师和传道士自己拿主意了。宗教领袖对教士志愿上战场的做法是否合适一直争论不休。1916年,雷金纳德·约翰·坎贝尔教士(他是一名广受尊敬的不信英国国教的新教徒,但在游历西线的同年就加入了国教)就承认自己“不忍心拒绝任何体格健全的教士,他们不过想拿黑色法衣换卡其布的军装,以在血腥的战场上以战友的身份传道”。雷金纳德·坎贝尔教士,《随军在法国》(伦敦,1916),页12。耶鲁大学神学系的亨利·哈勒姆·特威迪也为那些觉得不参军就不行的牧师作辩护。1918年时,他满怀钦羡地写到了一个“我们所有人的兄弟”,不愿“受自己妆饰的羁绊:好像不和前线士兵同喝一壶水、不经历他们泥与血的洗礼就无法向他们讲道”。他认为,“只有牧师同信徒一道‘出生入死’,才是真正的基督教精神”。这种共患难时的亲近“不分世俗与神圣”,他说。亨利·特威迪,“牧师和战争”,收E。斯尼思(编),《宗教和战争》(纽黑文,1918),页86—87。在他看来,参战的牧师绝不会给教会脸上抹黑。有人曾注意到,法国的入伍牧师反给教会带来了夸奖和荣誉。汤姆·凯托尔,《战争的方式》(伦敦,1917),页188—205;威廉·雷德蒙,《法国的堑壕照片》(伦敦,1917),页128—129;“朱尼厄斯再生”,《圣战:恶之极端:慷慨与贪婪:讽笔》(伦敦,1915),页3;爱德华·温顿,“神职人员和军队服务”,《当代评论》,109卷(1916年1—6月),页153—154。    
    


第九部分:随军教士随军教士 6

    英国国教教会和罗马天主教会退而求其次,还是希望阻止其牧师携带武器,哪怕这意味着给一些宗教领袖的军事热情泼冷水。对J。G。辛普森(圣保罗大教堂教士、赞美诗领唱人)来说,问题很简单:牧师的“行规”就包括了不能当兵。这不是出于道德的考虑:基督教只有一套准则,施用于所有人,神职和世俗人员都得遵守。这一禁令其实源于牧师这一职业自身的特点,即在任何情况下,面对任何诱惑,都要一以贯之地宽容他人,并身体力行人类的道德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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