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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面对面的杀戮-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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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页202—203。    
    


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5

    无可否认,越南战争尤其目无法纪,但我们不应以为“残暴的越南”和其他“较为文明”的战争间有着天壤之别。之所以把越战挑出来作为嗜杀的典型,原因有三。其一,越战老兵特别愿意承认有过暴行,有的是出于吹嘘,有的是谦恭。上世纪60年代,在精神分析学的影响下出现了一种自觉的战争回忆录,风行一时。它鼓励以一种更为详尽、更彰显个性、带更多忏悔的笔法来叙述战事。在两次世界大战中,残杀非战斗人员的回忆被视作战争残暴的例证,最好不去涉及:但到了越战,这些都成了可以感知的良心寻求解脱的产物。这一点科恩利乌斯·克罗宁讲得很好,“由此出发:越战文献中的暴行”,收菲利普·贾森(编),《十四个着陆区:走近越战文献》(衣阿华城,1991),页208—215。其次,对越南非战斗人员被杀的热切关注和对1945年以前发生的暴行的冷漠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两次世界大战尚可描画成“神圣”或“正义”的战争,而对越战的普遍幻灭使因之而起的哀吟尤为入耳。最后,社会上许多团体和机构把越战描述得特别可怕,有利于实现他们自己的政治、道德目标:对军队来说,这可以转移对战争残暴方面的关注;对老兵(特别是那些积极参与“越战老兵反战运动”等政治组织的退伍军人)来说,他们目睹或参与的骇人事件可以把对越战过分暴力的指责转移到政府一方,而不用他们的血手来承担;对于“在家”却对战事发展日益担忧的公众,一再提及“越南”这么一个他们只是懵懂的地方,使他们可以把问题归于野蛮的战争,而不用去审视自己的鹰派(或鸽派)立场。对所有人来说,“问题”变成了“越南”,而不在他们自身。    
    但有一点很清楚。虽然越南逐渐成了战争“暴戾”的代名词,但屠杀在本书所牵涉的三个社会中都有很长的历史了——尤其是在和原住民争斗的情景或是在殖民帝国的语境中。即使我们只关心面对面的暴力(本章并不涉及其他形式的非法杀戮,如盟军1942—1945年间的轰炸行动以及对越南的轰炸,尽管称之为残暴恐怕不会有人反对),见埃里克·卡尔顿,《大屠杀:历史的视角》(奥尔德肖特,1994),页137—145。国际刑事法庭认定美军在无任何正当军事目的的情况下蓄意轰炸平民目标,故犯有战争罪(这就与1923年海牙公约、1949年日内瓦公约和纽伦堡审判的结果相抵触):约翰·达菲特,《给沉默定罪:国际刑事法庭之诉讼》(纽约,1968)及加布里埃尔·科尔可,“战争罪行和越战的本质”,《当代亚洲杂志》,1卷1期(1970年秋季),页5—14。英、美、澳军曾在两次世界大战中非法、“冷血”地杀害了大量手无寸铁的平民这一事实本身也不应让我们感到惊讶。1968—1973年间美国陆军副总参谋长就曾声称:“美军在旷日持久的越南战争期间确实犯下了战争罪,但其参与人数与历次战事相比并无突出之处。”布鲁斯·帕默尔上将,《一场持续了四分之一世纪的战争:美国在越南的军事角色》(纽约,1984),页85。他试图把美莱惨案描述为畸变而非常规,但他的说法也可以用来证明相反的结论(我就是这么做的)。    
    杀害战俘向来是军事权宜的重要一环。一战时的观点是好兵是不收战俘的。史蒂芬·格雷厄姆,《近卫团的列兵》(伦敦,1919),页217。青年公民志愿者的杂志《焚尸者》给出如下建议:    
    要是肥胖、多汁的德国兵“告饶”,说家里还有老婆和九个孩子,让他吃刀子好了——两英寸就够了——干掉他。你要是放了他,他还能再生九个只懂得“仇恨”的崽子呢。这个险可不能冒。陆军S。莫纳德中尉,“燃料和灰烬”,《焚尸者》,1卷2期(1916年6月),页18。这些建议出自坎贝尔少校。    
    


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6

    (皇家芒斯特燧发枪团的)盖伊·沃恩福德·南丁格尔上尉1915年5月4日从加利波利写信给姐姐说:“我们俘虏了300人,本来还可以再生擒3 000人的,但后来还是把他们给杀了”。陆军盖伊·南丁格尔上尉,“1915年书信集”,页8,致姊书,1915年5月4日,帝国战争博物馆藏。其余例见拉尔夫·卡森,“前线回忆”,收詹姆斯·卡森(辑),《爱尔兰的卡森一家》(利兹本,1931),页46;托马斯·杜雷,《爱尔兰人还是英国士兵?一个在英军服役参加了一战的爱尔兰南部天主教徒(1876—1916)的时代和世界》(利物浦,1995),页134,引一名爱尔兰士兵的话,载《沃特福德新闻》,1915年1月1日;列兵W。哈利日记,1915年5月25日条,收克利福德·尼克松,“一缕记忆”,1915年,页57,帝国战争博物馆2508。杀害俘虏的行为之所以得到纵容有很多原因。罗伯特·格雷夫斯(他认为杀害战俘是同盟国军队在此间的主要暴行)强调了以下几点:为死去的战友报仇;嫉妒战俘到英格兰后在集中营里舒舒服服地呆着;一心向武;再有就是(也许是最常见的原因)因为太懒或没有耐性,不愿护送他们到安全的地方。罗伯特·格雷夫斯,《向一切告别》,1929年首版(伦敦,1977),页163。恐惧和贪婪也是一部分原因(战俘可能会制伏卫兵,可能会消耗本来就不充足的水和食物),同情是另一部分原因(战俘如受了重伤,毋宁让他脱离苦海)。H。克莱普曼,《泥浆和卡其布军装:一个士兵的不完整回忆》(伦敦,1930),页151—152,1915年6月19日日记;乔治·科帕德,《扛着机枪去康布雷》(伦敦,1980),页70—71;F。克罗热,《一个高级军官在战场无人地带》(伦敦,1930),页228;阿瑟·恩普瑞,《首应:派驻柏林》(纽约,1918),页91;锡德尼·洛克伍德,“一战忆旧1914—1918”,页106,帝国战争博物馆90/21/1。不过,最大的动机还是报仇。A。阿舒尔特·莫里斯在1915年6月14日的日记里描述了一次进攻,特别写到自己“激动异常,不能自已”,率先冲出了壕沟,向逃窜的敌兵开火。他接着写道:    
    就在这时我看见个德国兵,挺年轻的,从战壕跑下来,手举在空中,满脸惶恐,呼喊着求饶。我立马给了他一枪。看他迎面倒下真是爽。一个从林肯[英格兰东部城市,林肯郡首府——译注]来的军官见了很恼火,但我们也有那么多人牺牲,算是扯平了。A。莫里斯,“日记”,页66—70,1915年6月16日条,帝国战争博物馆藏。    
    二战中盟军的几次暴行尽人皆知:比如1943年7月14日在(西西里岛的)比斯卡利,美军第45步兵师某部杀害了约70名德、意战俘。一名军官被控下令杀害其中的40多人。在审判中,辩方以陆军中将乔治·S。巴顿对第45步兵师军官的一次训话作为借口。原来战前巴顿为振奋部下斗志,曾说了下面的话:    
    登陆时别忘了进攻,给我狠狠地打。要把战火烧到他们家里。见到敌人格杀勿论。不要心软。他们杀了我们数千战士,他们得去死。各位,当你们带领手下人冲锋的时候,当你们面对敌人枪林弹雨的时候,要是相距不到200米而敌人要投降,让他们做梦去吧!这帮杂种没人可以活!你们必须把他们杀尽。专攻第三、四根肋骨之间。跟你们手下也这么说。大家都要有杀手的本能。叫你们的手下去刺他们。这样他们就没法干坏事了。要刺他们的肝。你们会被人叫做杀手,但杀手是不朽的。詹姆斯·温加特内尔,“比斯卡利大屠杀:巴顿和一桩美军战争罪行”,《历史学人》,52卷1期(1989年11月),页30。康普顿被无罪释放。另一名被控战争罪的士兵被判终生监禁。他的辩护不及前者有力,并称曾短暂精神失常。两个判决结果不同让军官们很是揪心,后者关押了六个月即被释放,条件是不得对该案进行任何宣传曝光。    
    


第六部分:滔天罪恶滔天罪恶 7

    有些军官把他的这番话当成了命令,从而导致了大批战俘被杀。    
    比斯卡利发生的一切无疑是残酷的,却算不上罕见。其他例子见埃里克·伯哲鲁德,《触火:南太平洋的地面战》(纽约,1996),页423;巴里·布罗德富特,《战时岁月1939—1945:全体加拿大人的回忆》(安大略,1974),页152—153;陆军威廉·卡利中尉,《尸数》(伦敦,1971),页10—12;约翰·米勒,《瓜达卡纳岛:第一波进攻》(华盛顿特区,1949),页310;罗兰·沃克,《突击队长》(伦敦,1942),页54—55;基姆·威伦森,《一场恶战:越南战争口述实录》(纽约,1987),页62。朝鲜战争有个有趣的例子,见陆军戴维·海克沃思上校、朱莉·莎曼,《逆转》(悉尼,1989),页66—67。训练手册无耻地建议士兵让战俘去清理满是饵雷的房屋。陆军S。卡思伯特上尉,《“我们要打巷战!”:巷战指南》(奥尔德肖特,1941),页23。该书1942年再版了三次,1950年又印行了一次。美军进入德国后便纵情强奸与杀戮。陆军泰德·博里克上校,“战时的法律服务”,《军法评论》,120期(1988年春季),页34—35。他们射杀德国战俘,因为“没有足够的人手把他们送到战俘营”,一名英国陆军中尉承认。一名英国陆军中尉在二战时说的,引自安德鲁·威尔逊,“在越南的战争”,载《观察家》,1969年11月30日,页9及《趋向》,1970年1月,页3。澳大利亚陆军中士约翰·亨利·尤恩回忆在布干维尔岛,杀起战俘来“毫不手软”。开始时他“不以为然”,但“现在自己也这么做了”。陆军约翰·尤恩中士,“日记集”,卷1,1944年,页60,澳大利亚战争纪念馆PR89/190。已退役的陆军少将雷蒙德·胡弗特承认在率领营部横渡莱茵河时,曾命令不得“生擒敌人”:“要是德国人赢了二战的话,在纽伦堡受审就不是他们而是我了”,说这番话时他面无表情。陆军雷蒙德·胡弗特少将,引自“本宁要塞判决”,《新闻周刊》,1971年4月12日,页28。为抗议审判卡利,美国多个城市的许多二战和越战的老兵曾想向警局自首,理由是“卡利要是有罪,同样的事我们也做过。我们奉命既杀死过坏人,也杀害过平民。”前海军陆战队员,斯坦利·格特内尔军士长,引自汤姆·提德,《卡利:士兵还是杀手?》(纽约,1971),页16。类似的忏悔二战老兵卡尔·赛弗德也做过,引自肯尼思·奥琴克洛斯,“还有谁有罪?”,《新闻周刊》,1971年4月12日,页30。大规模杀害战俘在太平洋战场尤为突出:1944年8月间,正当德国战俘以每月50 000人的速度被押往美国时,从1941年12月到1944年7月,被俘获的日军总共只有1 990人。克莱顿·劳里,“太平洋战场心理战中的两难处境:敌人不投降,美国大兵不收战俘”,《战争与社会》,14卷1期(1996年5月),页117。这部分是因为日本兵不愿被生擒(这在他们看来是件羞辱的事),但也是因为盟军有这样的政策,对有意投降的人格杀勿论。正如1944年7月22日一份机密情报备忘录谈到的,要劝士兵们不杀战俘,只有许诺冰淇淋和放三天假才行。阿诺德·克莱默,“日军战俘在美国”,《太平洋历史评论》,52期(1983),页69。    
    内 部 共 谋    
    不论军衔高低,所有人对这些无法无天的杀戮行为都视若无睹。乔治·麦克唐纳·弗雷泽对二战暴行的反应是:这不正常吗?他日后成名是因为笔下列兵麦克奥斯兰英勇事迹的逗噱故事、畅销的弗莱什曼系列小说和他为《三个火枪手》、《四个火枪手》和007系列电影《章鱼》所写的脚本,但1992年时,他发现自己还有一个故事可讲——一个可以“澄清是非”的“真实”的故事。他决定发表自己在缅甸丛林里的故事,那时他在陆军第14师某部服役,战友多来自英国坎布里亚。他说,战争打响时他才19岁,在整个战争机器中不过是颗“老实的螺丝钉”。他出生军人世家:他的舅公曾在克里米亚半岛打过仗;他的叔祖(弗雷泽在整个战役期间都戴着他给的戒指)曾陪同罗伯茨到坎大哈,后来就葬在阿富汗境内;他两个姑母的心上人都在一战中牺牲了,有两个叔父在前线打过仗,他的父亲在东非负过伤。弗雷泽深为自己身上的“杀手本能……那猎人才有的杀机”而骄傲,他的回忆录也充满了各式的杀人描写(他每杀死一个“杂种”都要“兴奋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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