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之百家公案-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钗,亦不敢有异议而退。汪氏自此秉节奉事舅姑年老,殡葬已讫,庭无间言。
乡老亲邻,多上其事。州府县官皆赐旌表,竖立牌坊以表其节。时有过往官员,皆至其家拜谒旌表。县官有诗一首,题其节曰:
三十余龄别藁砧,庭兰青色又添深。
篮溪水滞难声恨,石桥乌啼阜岛喑。
髡彼两髦为我特,至坚一操挽人心。
不堪风雨潇潇夜,吩咐窗前草自吟。
不觉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汪氏家养有一雄猴,遂以彩衣与其穿着,锁在庭柱之下日久。忽一日,街坊上做戏子弟搬演《西厢》故事,亲邻邀请汪氏观之。汪氏不觉害了念头,欲动情胜。至晚到家,无人在侧,情不能忍。偶见雄猴,即以手弄其阳物,消其欲情。谁知物类亦有人性,即与汪氏行其云雨。
自此之后,犹如夫妇一般,亲邻绝无知者。
一日,包公钦奉仁宗天子按临访察,乃至其家拜谒,观见汪氏脸带桃花之色,不信其有守节之操,乃访亲邻问之,审得只养有一猴。包公即唤张龙、赵虎,直往汪氏之家,将雄猴拘锁于府堂庭柱之上,约十余日。街坊人等俱不晓其故。次日包公唤张龙、赵虎,吩咐前往汪氏之家,请汪氏诣府堂来见包公。又吩咐,若汪氏到府堂之时,汝可将雄猴放锁,看他如何行事。二人各听吩咐而去。不多时间,张龙唤得汪氏到府堂跪下。赵虎即便将雄猴放锁。只见那猴见汪氏来到,喜不自胜,就将汪氏搂抱,裂衣行事。包公见了大怒,骂道:“你这淫泼妇,守得好节!缘何与异类为偶?”遂即唤张龙、赵虎,将坊牌拆倒,复将汪氏家产籍没于官。汪氏自思,只因看搬演《西厢》故事,错了念头,可惜前功尽废,羞愧难藏,回家自缢身死。此亦可以为守节不终者之戒。
第三回 访察除妖狐之怪
断云:
张明为客到东京,好色心邪惹怪精。
包公除斩妖狐后,自是人间得太平。
话说仁宗宝元年间,包公在东京之日,适属县有姓张名明字晦之者,年二十岁,美姿容,善赋诗,尚未娶有室也。因在家安闲无事,父母命其收拾资本,出外为商。偶到东京而回,未及至家,泊船于岸。是夜月明如昼,明不能寐,披襟闲行,遂吟一绝云:荇带浦芽望欲迷,白鸥来往傍人飞。
水边苔石青青色,明月芦花满钓矶。
当日张明吟罢,俄然见一美人,望月而拜。拜罢,遂吟诗一首云:拜月下高堂,满身风露凉。
曲栏人语静,银鸭自焚香。
又曰:昨宵拜月月似镰,今宵拜月月如弦。
直须拜得月满轮,应与嫦娥得相见。
嫦娥孤凄妾亦孤,桂花凉影堕冰壶。
年年空习羽衣曲,不省三更再遇无。
美人吟毕,张明悦其美貌,遂趋前问日:“娘子何如而拜月也?”美人笑而答曰:“妾见物类尚且成双,吟此拜月之诗,意欲得一佳婿耳。”明曰:“娘子所愿何如?”美人曰:“妾意得婿如君,则妾之愿足矣,岂有外慕之心乎?”明见美人所言投机,遂乃喜不自胜,言曰:“世之姻缘有难遇而易合者,今宵是也。娘子若不弃,当与娘子偕至予舟同饮合卺之酒,可乎?”美人见明言此,全无难色,欣然与其登舟,相与对月而酌。既而与张明交会,极尽欢娱之美。次日明促舟回家,同美人拜见父母宗族。问张明何处得此美人,明答以娶某处良家之女。
美人自入明家,勤纺织,缝衣裳,事舅姑。处宗族以睦,接邻里以和,待奴仆以恕,交妯娌以义,上下内外,皆得欢心,咸称其得贤内助焉。时包公因革猴节妇坊牌,案临属县,偶见其家有黑气冲天而起。包公即唤左右停止其处,请其宅左右问其故。包公曰:“此间有妖气,吾当往除之。”众皆骇异。
先是美人泣谓明曰:“三日后大难已迫,妾必死矣。”明惊问其故,美人蔽而不言,惟曰:“君不忘妾情,此诚意外之望也。”凡四日而包公倏到,伏剑登门,观者罢市,美人惊愕失措,将欲趋避。包公以照魔镜略照,知其为狐,遂乃大叱之曰:“妖狐安往!”美人俯于地,泣吟一律曰:一自当年假虎威,山中百兽莫能欺。
听水潇潇玄冬冱,走野茫茫黑夜啼。
千岁变时成美女,五更啼处学婴儿。
方今圣主无为治,九尾呈样定有期。
美女吟毕,包公判曰:“汝乃异类,何得迷人?”即令李虎挥剑斩之,乃一狐耳。复唤张明问其来历。张明即以因商于外,泊舟得之前言说了。包公曰:“此妖孽如此,若非吾到此除之,则尔亦不免耗散其精神矣。”张明再拜,致谢包公之神明莫及。而明后遂无恙而终。此可以为心邪好色者之戒矣!
第四回 止狄青家之花妖
断云:
康定年余花作精,岂知狄将被昏迷。
若非包相亲待诏,怎得驱气入壁中。
话说总兵狄青,同杨文广征南蛮,振旅之日,舟次绥德官河,天已暝矣。狄青独坐舟中,扣舷而歌。忽见一女子溯流啼哭而来,连呼救人者三。狄青急命军士救之。视其颜貌非常,恳问其故。女泣曰:“妾姓梅,名芳华,原许张参政之家。近年伊家凌替,父母厌其贫穷,逼妾改嫁他氏。妾苦不从,父母怒妾,终朝迫抑,不有存生,故此捐生赴水而死,幸蒙相公搭救,此盖生死而肉骨也。”狄青诘之曰:“汝欲归宁乎?将为吾之侧室乎?”女曰:“归宁非所望也。既蒙不弃,愿为相公箕帚妾耳。”狄青闻言大悦,易以新衣,带回公署。然梅芳华之在狄府也,以至恭事大人,以至诚待媵妾;处僮仆以恩,延宾客以礼。凡公私筵宴,大小饔飧中馈之事,悉以任之,无不中节。狄青甚宠爱之,日亲幸用事。内外闻名,咸欲一观。或王孙公子、达官贵人至其府者,狄青皆令出见。梅芳华初无难色,礼貌自如。
一日,乃是年冬,值西夏作反,仁宗天子传旨令狄青总兵前往征之。包公领天子之命,往至其家。狄青设宴款待包公。
青欲夸耀于包公,令芳华盛服出见。芳华有难色,不肯出见,青固命之亦不从。侍婢催促者相连于道,芳华终不肯出。包公辞归,狄青大感惭愧,自往召之,芳华亦不肯行。青怒曰:“汝于王孙公子、达官贵士所见多矣,何至于包公而不肯一见耶?”芳华泣而不言。青,武人也,怒甚,拔剑将欲砍之。芳华入人壁中言曰:“窃闻邪不能胜正,伪不能乱真,妾非世人,乃梅花之妖,偶窃日月之精华,故成人类于大块。今知包公乃栋梁之才,社稷之器,正人君子,神人所钦,妾安敢见之。独不闻武三思爱妾不见狄梁公之事乎?妾今于此永别矣!”言毕遂吟诗一首曰:老干槎牙傍水涯,年年先占百花魁。
冰消得暖知春早,雪色凌寒破腊开。
疏影夜随明月转,暗香时逐好风来。
到头结实归廊庙,始信调羹有大材。
第五回 辨心如金石之冤
断云:
才子佳人德性良,愿谐婚偶振纲常。
贪官图贿行私曲,致令命损实堪伤。
话说仁宗康定年间,有一南属县,有庠生李彦秀,小字玉郎。年方二十岁,为人俊雅,赋性温良,学问才艺冠绝一学。
其学舍之后有高楼一所,匾曰:会景楼。登之者,远观则四面江山,近观则一城坊市,举目皆尽。圃墙、邻居、小巷皆官妓所居焉。彦秀凡过夏月,则读书于楼上。
一日,新秋雨霁,墙外歌咽之音,丝竹之韵,为轻风递送,断续悠扬。彦秀不胜清兴,遂约同侪饮于楼上。一友忽然笑曰:“正所谓但闻其声,不见其形。”谓彦秀曰:“若见其形,则不赏其声,反不清矣。”众皆称其确论。一友曰:“此论反复趣深,真佳作也,各当有赋。如诗不成,甘罚金谷酒数。”于是彦秀先吟诗曰:
凉飚淅沥天雁起,窗蕉雨歇清声止。
灏气乘风扫净室,炎蒸忽入秋光里。
闲登快阁一凭栏,江山浩渺双眸宽。
俯临坊市人寰小,仰攀牛斗天风寒。
暂存视听一凝思,潇潇一派仙音至。
弦繁管急杂商宫,声回调歇迷腔子。
独坐无言心自评,不是寻常风月情。
初疑天籁一檐马,又似秋高和漏打。
碎击冰壶向日倾,乱箭琉璃斗风洒。
狂生对此襟一开,邀友分题共举杯。
莫如巫山云雨隔,清歌时度人间来。
俏者闻声情已见,村者相逢若相恋。
村俏由来趣不同,岂在闻声与见面。
彦秀吟毕,众友正传玩之间。忽膳夫走来报曰:“正堂先生来也。”彦秀急将其诗怀于袖中,整衣迎先生登楼,续坐而饮。彦秀以诸友推其吟诗在袖,惟恐先生见,玉郎推更衣将诗稿搡捻成团,投出墙角,复回席中坐饮,至暮而散。
不意投诗之处,乃角妓张妪居住之所也。妪只生一女,年一十七岁,名丽容。生得眉如漆黛,口似朱红,又名翠眉娘,聪明乖巧,不但乐工、女工,至于书画诗文,冠绝时辈,真一郡之国色也。然留心伉俪,不染风尘,人或挥金至百,而不能一睹其面。家后构一小楼,与会景楼相对,匾曰:对景楼。乃丽容什闹之所也。当下李彦秀投诗稿之时,适丽容正坐对景楼上,忽见丢下纸团,遂命丫头拾取观之,且惊且羡,颠倒歌咏曰:“此诗必是李玉郎所作无疑也。况彼尚未议婚,妾且亦未行嫁,天若见怜,吾愿谐矣。”
至次日,遂用白绫一方,逐韵和其上,复从原处投回。适彦秀经其处而得之,且读且笑曰:“吾闻名妓有张翠眉者,操志不常,才貌异众,吾心每日期之,未有其便,今观其写作,必然是也。”即观其诗曰:
新凉睡美慵晨起,邻家夜饮歌初止。
起来无力近妆台,一朵芙蓉冰镜里。
重重花影上雕栏,体瘦更嫌舞袖宽。
闲觅晓蛩芳砌下,金莲似去碧笞寒。
太湖独倚含幽思,玉团忽郝从天至。
龙蛇飞动泼烟云,篇篇尽是相思字。
颠来倒去用心评,方信多情识有情。
不是玉郎密传契,他人怎有这般清?
自小门前无系马,梨花夜雨何曾打?
一任渔舟泛武陵,落红肯向东流洒?
半方绫帕卷还开,留取当年捧玉杯。
每见隔墙花影动,何时得见玉人来?
名实常闻如久见,姻缘未合心先恋。
诗情本自致幽情,人心料得如人面。
彦秀阅毕,遂登太湖石而望之。正值丽容独坐于对景楼上,彼此一见,魂志飘荡。彦秀曰:“观卿仪范,莫非张翠眉乎?”
丽容微笑而答曰:“然。适妾以蒙佳作,知君为李玉郎无疑也。”二人相见大笑。丽容曰:“妾久闻君之才行,多择伉俪,然而百无一成,其故何也?”彦秀曰:“若有如卿之才貌者,又何敢言择乎?”遂乃各述其心事,对天誓为夫妇而别。
彦秀归家告于父母,父母曰:“彼娟家也,然以改节为尚,终不可入士夫之门,亦不可以奉先嗣后哉。”遂不见允。彦秀转托于亲知于父母处百方推道,终不容诺。将及一年,而彦秀学业顿废,精神渐耗,忘餐失寝,如醉如痴。而张丽容亦为之憔悴,誓死决不他适。其父亦不得已,遂即遣媒具礼,至丽容家行聘。
事将有期,适有本省参政名周宪者,任满赴京。时王右丞相独秉大权,凡官之任满者,必白金万两为献,若少不及,则痛遭黜退。然周宪居官九载,罄囊合凑,十不及一。计无所出,谋诸佐吏。吏曰:“王右相货财山积,其心已厌,所重者,女子及珍玩之物耳。若于各府选买才色官妓一二人,不过数百白金,加以装饰,又不过数百,若得而献之,强如白金万两。
其右相必以纳之也。”周参政闻言大喜,遂令佐吏假右相之命选于各府,而丽容居其一焉而已。彦秀父子知之,乃奔走上下,谋之万端,家产荡尽,终莫能脱。
一日,拘其母女登舟启行,丽容知其不免,遂以片纸寄诗一首于彦秀曰:死别生离莫怨天,此身已许入黄泉。
愿郎珍重休悬望,拟是来生续此缘。
自后而丽容不复饮食。张妪泣曰:“女死故是节义,我必遭毒害。”丽容不答,只为之少食而巳。其舟既行,而彦秀徒步追随,哀恸路途行人。凡遇舟之宿址,号哭终夜,伏寝水次。如此将及两月,而舟抵临清。而彦秀星行露宿三千余里,足胼肤裂,无复人形。丽容于板隙窥见,一痛而绝。张妪救灌,良久方苏。苦浼舟夫往答彦秀曰:“妾所以不死者,以老母未脱耳。母若脱,妾即从死,郎可归家,勿劳自苦。才郎因妾致死,无益于事,徒增妾苦耳。”彦秀闻船户传言之说,仰天大恸,投身于地,一仆而死矣。舟夫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