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乔 作者:[加]玛格丽特·桑德-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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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是太好了。有一回,她停下脚步,用手捧着我的脸,含着眼泪说:“亲爱的老乔,这是一个多灾多难的世界。好在这里还算是世外桃源。”
早晨起来,在吃早餐之前,男孩子们都到城里去了,并且了解了火灾的情况。火是从旅馆的顶层烧起来的,一些放荡不羁的年轻人很晚了还坐在上面的一个房间里玩牌。他们偷偷把酒带到了房间里,而且都喝得醉醺醺的。其中的一个人把灯打翻了,当火苗开始蔓延的时候,他们没能把火扑灭。他们没有就近叫人,而是跑到了楼下,找人上去帮他们灭火。当他们带着旅馆的人上来的时候,他们发现火已经从他们的房间烧到了蒙塔吉夫人的房间,那里是一个“L”型,他们的房间在后面,而蒙塔吉夫人的在前面,而且留在那儿的旅馆女佣还睡着了。此时,蒙塔吉先生已经到楼上来了,但他发现通往他夫人的房间的走廊里全是火焰和烟尘,尽管他一次又一次地努力想冲过去,但都没能成功。有一阵,他不见了,后来他出现在莫里斯先生旁边,找到了他的儿子,然后带着他去了他的办公室,把他和他自己都关在了屋里。有好几天,他不让任何人进去;后来,他出来了,脸像老人一样苍老,头发变得像雪一样白,随后他就回他在郊外的那栋漂亮的房子里去了。
旅馆的马差不多都被烧死了。个别的被人用毯子盖着头,救了出来,但其中大多数的马都被吓坏了,很难活过来。
莫里斯家的男孩们说,他们看见那个意大利老人坐在一个空盒子上,看着还在冒烟的旅馆废墟。他垂头丧气的,眼睛里充满了泪花。他说,他的小矮马都被烧死了,还有那只白鹅,那些猴子、山羊,和他那些最会表演的狗狗。他只有那几只鸟了,他破产了。他这一辈子辛辛苦苦地把这些受过训练的动物聚到一起,组成了这个剧团,现在它们都被夺走了。这太残酷了,太邪恶了,他真想一死了之。旅馆的人同意让他把那些金丝雀、家鸽、野鸽带到他的房间里,所以它们都逃过了一劫。那只鹦鹉丢了——那可是一只有学问的鹦鹉啊,能回答40个问题,还能拿着表看时间呢。
费尔伯特的一场大火
杰克·莫里斯告诉他,它在他们家呢,而且一点儿事都没有,活得可好了,还和他的鹦鹉贝拉斗嘴呢。一听这话,那个老人的脸一下子开朗了,然后,杰克和卡尔发现他还没吃早饭,就去附近的一个餐馆给他买了牛排和咖啡。那个意大利人特别感激,杰克说,他吃饭的时候,眼泪都掉到咖啡杯里了。他告诉他们他有多爱他那些动物,当他听到它们哭喊着叫他去把它们从熊熊烈火当中救出来的时候,他的心都碎了。
男孩子们回家后,吃过早饭,就去上学了。劳拉小姐没有出门。她一整天都坐在那儿,表情沉重,看不下去书,也做不了针线活,莫里斯先生和夫人也没有平静下来。他们坐在火炉前低声说着话,我能看出来,他们对蒙塔吉夫人的死感到特别伤心,如果她是正常的死亡,他们可能还好受一点儿。她可爱的小金丝雀巴里也和她一起死了。它从来没和她分开过,它的笼子也被带到了旅馆里,和她一起在顶层。它也许比它可怜的女主人死得轻松吧。查理的狗狗逃出来了,但它被吓坏了,直接跑回了他们在郊外的家。
在该喝茶的时候,莫里斯先生进城去了,他要去看看那个意大利人有没有合适的地方过夜。等他回来后,他说,他发现那个意大利人并没有他看上去那么老,一听他说要在费尔伯特给他募捐,他终于高兴起来了,还说,如果莫里斯先生真那么做,他就要设法再组一个动物剧团,训练那些小动物。
“那咱们能为意大利人做些什么呢?”莫里斯夫人问,“咱们给不了他太多的钱,但咱们可以给他一两只咱们的宠物。比如比利,它是条聪明的小狗狗,还不到两岁。他可以教它学做任何事。”
莫里斯家的孩子们都沉默了。小狗狗比利这么温顺、可爱,它可是全家的最爱啊。“我觉得咱们应该这么做,”劳拉小姐终于说话了,“可是咱们怎么舍得把它送走呀?”
他们又进行了好多讨论,最终还是决定把比利送给意大利人。他来领它了,千恩万谢地,还摘下他的帽子,鞠了好多躬。比利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意大利人,他跟它说话的时候可温柔了,我们知道,它会有一个好主人的。莫里斯先生为他募集到了一大笔钱,当他把钱交给他时,那个可怜的人高兴得直吻他的手,他还保证,要经常写信告诉他们比利的进步和生活情况。
流浪狗丹迪
大约在比利离开我们一个星期之后,莫里斯家的人又意外地成了一条新狗狗的主人。
在冬天里一个寒冷的下午,它走进屋里,静静地趴在了火炉前。它是一条带斑点的斗牛猎犬,镀银的项圈上刻着“丹迪”的名字。它一晚上都趴在火炉那儿,无论家里谁和它说话,它都会摇着尾巴,显得很高兴。我开始还对它抱怨了几句,可它一点儿都不在意,只管在那儿打瞌睡,所以我很快也就不叫唤了。
它是一条调教得很好的狗,这让莫里斯家的人担心它可能是走失了。第二天,他们做了些调查,发现它是在夏天的时候和纽约的一个绅士一起坐着游艇到费尔伯特来的。它不喜欢游艇。一有机会它就会坐着一条小船到岸上来,如果它坐不上船,它就游泳。它的主人说,它是一条流浪狗,在哪儿都待不长。莫里斯家的人知道它是这个样子,觉得很有趣,他们没赶它走,但每天都会念叨:“明天它就该走了。”
然而,丹迪先生走进了这个安乐窝以后,它就没有走的意思了,最起码在一段时间之内是这样。它长得特别帅,又那么讨人喜欢,让这个家里的人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它。我向来对它不感冒。它拍莫里斯一家的马屁,假装有多爱他们,然后就扭过头去讥笑他们,那样子特让我来气。我时不时地会教训它几句,还为它的事和吉姆发牢骚,可吉姆总是说:“甭理它。你改变不了它。它天生就是坏蛋。它妈妈就不怎么样。它告诉我,它妈妈在它们那片的狗狗里声名狼藉。它是个贼,还是个逃犯。”虽说它经常让我气不过,但有时候它讲的事还是让我忍俊不禁,那些故事太好笑了。
有一天,我们都趴在屋子后面的平台上晒太阳,它比平常还要来劲,所以我就站起来走了。可它挡住了我的去路,花言巧语地哄我说:“别生气呀,老兄。我来给你讲几个故事吧,让你高兴高兴。你想听什么样的故事呀?”
“我觉得你的生平会比你瞎编的故事还要有意思。”我冷淡地说。
“好吧,是真是假,随你怎么想。这是个真事,原汁原味的。生于纽约,长于纽约。斯威尔马厩。斯威尔马车夫。斯威尔主人。我记住的头一件事就是戴着珠宝首饰的阔小姐的手在轻轻拨弄我。第一次痛苦的经历——被送到兽医那儿,把耳朵割掉了。”
“什么叫兽医?”我说。
“就是给动物看病的大夫。兽医没把耳朵割干净。主人又把我送回去。又割了一遍耳朵。大夏天的,有好多苍蝇。耳朵特疼,还化脓了,特别招苍蝇。马车夫让小儿子给我轰苍蝇,可他跑到院子里去了,丢下我不管。苍蝇太可怕了。我以为它们会把我吃了或怎么样,就使劲摇着脑袋要把它们赶走。妈妈本来应该待在家里,舔舔我的耳朵,可它却到街上逛荡去了。最后,马车夫把我放到了一个黑糊糊的地方,给我的耳朵上了药,这才好了。”
“他们怎么没把你的尾巴也割了呀?”我看着它那条又长又细的尾巴,说道。
“那已经不时兴了,老古董先生,给斗猎犬割耳朵是为了避免它们在打斗的时候耳朵被撕掉。”
“你又不是斗猎犬。”我说。
“对,我不是。那太劳神了。我觉得还是自由自在的好。”
“我就知道你是这样,”我很不屑地说,“我注意到了,你干什么事都没长性;但是,说到割耳朵,你是怎么看的?”
“这个嘛,”它狡猾地瞥了一眼我的脑袋,说道,“那可不是什么美事;但是,你要是落伍了,可能就脱离社会了。我不在乎,现在我的耳朵已经长好了。”
“可是,”我说,“想想看,还有好多可怜的狗狗要步你的后尘呢。”
“那关我屁事?”它说,“我会死掉,又不会去碍谁的事。人类可以割掉它们的耳朵、尾巴,要是他们愿意,也可以割掉它们的腿。”
“丹迪,”我气愤地说,“你是我见过的最自私的狗。”
流浪狗丹迪
“别让自己这么激动,”它冷淡地说,“让我来把我的故事说完。在我长到几个月大的时候,我发现马厩的地方太小了,我想知道外面是个什么样子。我发现花园的墙上有个洞,就经常在夜里溜出去。噢,那真是太过瘾了。我认识了好多流浪狗,我们玩得可爽了,在人家的窗户底下大嚷大叫,让他们抓狂,还到人家的后院里去逮猫。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要杀死一只猫。警察来抓我们,我们就跑,直跑到口水都顺着舌头流出来了,而且连气都喘不过来了。然后我就回家去睡上一整天,到了晚上再接着出去。后来,我离家出走了三个月。我在第五大道上遇到了一个老太太,她特别喜欢狗。她有四条狮子狗,她的仆人会给它们洗澡,在它们的头发上系上蓝丝带,她会带着它们坐着她的马车逛公园,它们都戴着金的、银的项圈。最大的那只狮子狗项圈上有一颗红宝石值500块钱呢。我也坐过马车,有时候我们还能碰见我的主人。他总是笑笑,冲我摇摇头。有一天,我听他跟那个马车夫说,我是一个小流氓,他对我放任自流了。”
“如果他们用鞭子好好打你一顿,”我说,“也许你早就学好了。”
“我现在也挺好啊,”丹迪得意地说,“和我的主人一起坐车的那些年轻小姐常说,太好了就该自负了,招人烦。还是接着说我的故事吧:我一直待在蒂贝特夫人身边,到后来,我烦她了,她太造作了,老是在她的小狗身上冒傻气。每条狗都在餐桌边有一把高椅子,还有一个盘子,它们总是坐在这些椅子上和她一起吃饭,那些仆人都管它们叫‘宝石先生’、‘娃娃先生’、‘纤秀小姐’、‘柔柔小姐’。有一天,他们也想让我坐在椅子上,我生气了,还咬了蒂贝特夫人,她打得我可狠了,她的仆人还拿石头砸我,把我轰出来了。”
“说到傻,丹迪,”我说,“如果可以对一位女士用这个词的话,我要说,那位女士还真配得上。狗狗不应该坐在那些位子上。她干吗不让几个苦孩子坐在她的餐桌边呢?干吗不让他们坐在她的马车里,让狗狗跟在后面跑呢?”
“一看就知道你不了解纽约,”丹迪讥笑我说,“苦孩子是不会寄宿在有钱的老妇人家的。总之,蒂贝特夫人讨厌孩子。而像狮子狗之类的狗狗要是跟在马车后面跑,就该在泥地里跑丢了,还会在人群里被踩死。只有像我这样聪明的狗才能随便溜达。”我不太相信它这番话,但我没说什么,而它又眉飞色舞地说上了,“不过,蒂贝特夫人让她的狗活动得太少了。它们爪子上的指甲可长了,毛长得都能盖住它们的脚了,它们的眼睛都是红的,老是病恹恹的,所以她老得给它们吃药,还叫它们可怜的‘红眼小病狗狗’。呸!真叫我恶心。离开她家之后,我就去她侄女鲍尔小姐家了。她是个有头脑的年轻小姐,老是批评她姑妈的那种养狗的方式。但她也聪明得有点过头了,因为她的哈巴狗和我都快被她蹂躏死了。我们老是得走好长好长的路,走得我都烦死了。有一个女人,仆人们都叫她特罗西,每天早上她都要来给哈巴狗和我拴上链子,有时还有另外一两条狗,然后她就带我们去到那些安静的街道上进行长跑。这是特罗西的工作:遛狗。鲍尔小姐认识的好多时髦小姐都不能带她们的狗去锻炼,她就让她们把狗交给特罗西,她们都说,她们的狗变化可大了,又健康,又精神。特罗西遛一只狗,一小时挣1毛5分钱。老天,这么锻炼下来,我们的胃口得有多好啊,我们能不把那些狗粮吃个精光吗?但在鲍尔小姐家也没什么意思。我们每天只能见到她一小会儿。她一直要睡到中午。吃完午饭后,她陪我们在温室里玩一会儿,然后她就出去逛街或是串门了,晚上她总是有客人,要么就是去跳舞,或是去看戏。没过多久,我就决定不在那儿待了。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从窗户跳了出去,跑回家去了。我在家待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妈妈被一辆大车轧死了,我也没觉得有多难过。我的主人都懒得答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