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乔 作者:[加]玛格丽特·桑德-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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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了欢地跑啊!我真希望能再有一条狗跟我一起赛跑,我特别想知道,伍德先生养没养狗。我知道,我很快就能搞清楚了,因为,劳拉小姐每到一个地方都要问清楚那里养了什么动物。
我们沿着一条乡间土路走了一里多路,路两边散落着一座座的房屋。劳拉小姐回答着关于家里的情况,还问起了哈里先生的情况,他在外地上大学,还没回家呢。我想我还没交代过呢,哈里先生是伍德夫人的儿子。她原是一个寡妇,带着一个儿子,后来和伍德先生结婚了,所以,虽然莫里斯家的孩子都管哈里先生叫表哥,但他并不是他们的亲表哥。
一听他们说他很快就要回来了,我特别高兴,因为,我从来都没忘记过,要不是有他,我永远都不会认识劳拉小姐,也不会走进这个幸福的家。
不久,我就听见劳拉小姐说:“约翰舅舅,你养狗了吗?”
“养了,劳拉,”他说,“我现在养了一条,但明天我就不养了。”
“啊,舅舅,你在说什么?”她问道。
“是这样,劳拉,”他说,“你知道,动物和人很像。有好有坏。我现在这条狗老是乱叫,惹事,乱咬人,我一听说乔要来了,就说,‘这下咱们这儿就要有一条好狗了,这条坏狗的日子也该结束了。’所以,我就把布鲁诺捆起来了,明天我就杀了它。有些事必须得做,否则它会去乱咬人的。”
“舅舅,”劳拉小姐说,“被狗咬了的人不一定都会死,对吗?”
“对,那当然了,”伍德先生答道,“在我这个粗人看来,那些说什么人被狗咬了会中毒,会得狂犬病死掉的说法,都是胡说八道。我从一生下来就让狗抓我,让它们用牙咬我,可我从来也没得过狂犬病呀,连一丁点要得的意思都没有。我觉得,被狗咬了的人多半都是自己吓唬自己,以为他们中毒了。有一天,我看到一条消息说,英格兰的一个大城市里的警察必须得去抓那些流浪狗,人们认为那些都是疯狗,里面什么狗都有,那些警察经常被咬伤,但他们从来都没在意过。可要是让一位走在街上的女士或者先生被狗咬了,他们就会急得跟什么似的,得赶紧去法国那边找巴斯德给他们治伤。他们以为他们得了狂犬病,而且他们真的得上了,因为他们老是想着它。我敢保证,如果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到我的右手大拇指上,并且想着那儿很疼,老是惦记着它,担心它,那儿肯定一会儿就真的疼起来了,而我呢,就得去找医生治疗了。话说回来,狗也没有权利咬人,我可不希望有人被狗咬到。”
“可是,舅舅,”劳拉小姐说,“不是真的有人得狂犬病吗?”
幽幽谷农场
“哦,是的,大概是有吧。我相信,如果仔细查看过去32年来在波士顿死于狂犬病的死亡记录,你会看到,实际上只有两个人是得狂犬病死的。狗和其他动物一样,它们也会生病,它们也需要得到看护。我想,要是我饿着我的马,或是给它们吃撑了,或是让它们劳累过度,或是让它们无精打采地站着,或是让它们又脏又臭,或是没给它们喝够水,它们也会发疯的。总之,它们也会得病。一个人养了一只动物,如果他好好照顾它,那没问题。如果它有生病的迹象,就把它关起来,观察它。如果它的病没办法治好,就杀了它。我们有很可靠的办法来预防狂犬病。把那些无主的狗和凶恶的狗都杀掉。你要是做不到这点,那就给它们提供足够的水。狗不缺水的话,就不会疯掉。我的这条狗没别的,就是特别丑。要是我把它放了,让它吐着舌头在村里乱跑,我敢保证会有人喊‘疯狗!’无论如何,我要把它杀掉。我不喜欢坏狗。要我说,养好多动物,好好照顾它们,但是,要是其中有谁作恶,就把它除掉,因为,它对人、对动物始终都会是一个危险。一涉及到他们自己的狗,有些人就会露出丑恶的嘴脸。不管他们的狗给别人带来了多大的威胁,即便是它们从邻居的嘴里抢面包,他们还是要继续养着它们。要我说,这不是四条腿的狗的错。两条腿的人才是最可恶的。在河谷村这儿有一群吃羊的狗,它们的主人管不了,也不想管它们。他们中有些人长得也是慈眉善目的。这些狗主人晚上上床睡觉了,那些狗也假装去睡觉了;可等到屋里安静下来,全家人都睡着后,它们就去‘乐福’或者‘菲都’骚扰那些无法保护自己的可怜的羊。它们嗜好羊的鲜血,就像人嗜好酒一样,和人一样,那些狗为了找乐也会不远万里。它们尝到了甜头,你就没办法让它们戒掉了。”
“温德姆先生不就把他的狗治好了。”伍德夫人说。
伍德先生开心地大笑起来:“是的,是的。我该把这告诉劳拉。温德姆先生是我们的一个邻居,去年夏天,我一直跟他说,他的牧羊犬在祸害我的萨罗普羊。他不相信我说的,但我知道我说的没错,有天晚上,正好哈里在家,他藏起来等着那条狗来,并且把它套住了。我把它捆起来,送到了温德姆家。你真该看看他那张脸,还有那条狗的脸。他只说了两个字,‘无赖!’那条狗缩在他脚边,就像是中了枪似的。它是条好狗,但它被一些恶狗带坏了。随后,温德姆问我,羊在哪里。我告诉他,在牧场呢。他又问我的老公羊波顿还在不在。我说,在呢。然后,他就要了条八九英尺长的绳子。我把绳子给他时还纳闷呢,他到底想要干什么呀。他把绳子的一头系在了狗的项圈上,另一头抓在他手里,就奔牧场去了。他让我们和他一起去,一到那儿,他就跟哈里说,他想看他把波顿抓来。根本没必要去抓它,它会像狗一样过来找我们。哈里吹了声口哨,波顿就过来了,温德姆把绳子拴在了它的角上,让它走。公羊受了惊,开始跑起来,拽着那条狗一块儿跑。我们任由它们跑到了牧场外的一片空地上,在那几分钟里,我见识到了我以前从没见过的竞逐场面。哈里倚在栏杆上,把眼泪都笑出来了。波顿发怒了,开始和那条狗打架,用它的角顶它。我们很快就让它们住手了,因为‘大锐’早就魂飞魄散了。温德姆解开绳子,让狗回家去,我算见识了什么叫做‘落荒而逃’了。温德姆夫人很喜欢它,她丈夫不想把它杀掉。但他说,大锐要想活命的话,它就得停止去祸害羊。它就这么被治好了。从那以后,它再也没有祸害过一只羊,现在,你要是给它一小撮羊毛,它会夹着尾巴跑回家去。好了,我得住嘴了,因为咱们马上就到农场了。那边是我们的划界线,房子在那儿。你会看见树比你上次来的时候长高了不少呢。”
我们走到了一处拐弯的地方,然后开始慢慢地上坡了。拐进了一个大门,顺着两排树之间的夹道,我们走到了长长一排红房子前,房子不高,周围有一圈游廊。屋前有一大片草坪,远处,在我们的右手边,是农场的建筑。它们也被刷成了红色,旁边还种了一些树,伍德先生说,那是他的防风林,因为,在冬天的时候,它们能挡住风雪。
幽幽谷农场
我觉得这儿真是一个好地方。劳拉小姐以前来过这儿,但那是好几年前了,所以,她也很急切地四处看着。
“欢迎来到幽幽谷农场,乔,”一见我从车上跳到了地上,伍德夫人兴高采烈地说,“请进,让我来介绍你认识猫咪。”
“哈蒂舅妈,为什么把农场叫做‘幽幽谷’呀?”我们进屋的时候,劳拉小姐说,“它应该叫伍德农场嘛。”
“‘幽幽谷’是从‘幽谷’来的,劳拉。你知道牧场后面的那条美丽的山谷吗?人们管它叫‘幽谷’。所以这个农场就叫做‘幽谷农场’,后来附近的人都把它叫成‘幽幽谷’了。我估计,他们觉得这么叫更好听。哎哟,露露来看乔来了。”
一只大的花斑家猫顺着贯穿整个房子的那条宽阔的走廊走过来了。它有一张漂亮的脸,正摇着它那像一面旗子似的大尾巴,轻轻地叫着,向它的女主人问好。可当它一看见我,你看它的脸变的。它跳到走廊的桌子上,弓起它的背,脚都快离地了,它开始朝我啐唾沫,愤怒至极。
“可怜的露露,”伍德夫人说着,向它走过去,“乔是一条好狗,和布鲁诺不一样。它不会伤害你的。”
我轻轻地摇着身子,友好地看着它,可它只会对我恶言相向。过了好几个星期,我才和它成了朋友。它是一只小猫,只认识一条狗,而那是一条恶狗,所以,它以为所有的狗都和那条狗一样。
走廊两边有好多房间的门都开着,其中一间是餐厅,他们在那里喝茶。我趴在门外的一块小毯子上看着他们。那儿有一张铺着白桌布的小桌子,上面摆着漂亮的杯碟和玻璃器皿,还有各种各样的吃的东西。一个名叫阿黛尔的法国女孩来来回回地从厨房里不停地给他们端热蛋糕,煎鸡蛋、热咖啡。他们刚一喝完茶,伍德夫人就给我吃了一顿我从没吃过的好饭。
伍德先生的马
我们到达河谷村的第二天早上,我起得特别早,然后就围着屋子散步。我睡在柴房里,可以想什么时候出去,就什么时候出去。
柴房在屋子的后面,旁边就是工具房。再过去是一个马车库,有一条木板路通向了畜棚场。
我跑上这条木板路,往我路过的第一个建筑物里面看去。那是马厩。一个门敞开着,清晨的阳光照了进去。那里面有好几匹马,有的头冲着我,有的尾巴冲着我。我看见,它们都没拴着,相反,它们的畜栏外面还开着门,它们想什么时候进去都可以。
有一个人在马厩的另一头忙活着,在他看见我之前,我早早地就认出他是伍德先生。他的马厩真好,真干净!詹金斯的牲口棚里总是臭烘烘的,而这里的空气里外都一样。墙上有好多小的窗户栅栏,能让新鲜的空气流通进来,而那些窗户的位置又正好能避免风直接吹到马的身上。伍德先生挨个走到每匹马前面,给它们喂干草,高兴地跟它们说话。终于,他发现了我,喊道:“早上好,乔!你起得真早。”当我走到他身边的时候,他说,“别离马儿太近,乖狗狗。它们会以为你是另一个布鲁诺,会偷偷地咬你,踢你。我早就应该把它杀掉。让一条好狗替一条恶狗受罪,真是太不好了,但这就是世道。喂,老伙计,你觉得我的马厩怎么样?相当不错,对吗?”伍德先生一边喂马,一边继续和我说话,我很快就发现,他的马是他最大的骄傲。
我喜欢有人跟我说话。莫里斯先生经常给我读他的布道词,而劳拉小姐会把她的秘密告诉我,我觉得那些都是她不会告诉别人的秘密。
当伍德先生打理一匹被他叫做“荷兰人”的拉货车的大灰马时,我细心地观察着他。他右手拿着一个刷子,左手拿着一把马梳,仔细地刷着、梳着马的每一寸皮肤,然后用一块布给它擦干。“细心打理等于两夸脱燕麦呢,乔。”他对我说道。
随后,他弯下腰去检查马的蹄子。“你的鞋太沉了,荷兰人,”他说,“那个猪头的铁匠还觉得他比我更了解马呢。‘别切马掌或是蹄叉,’我跟他说,‘别把蹄子修得太多,别锉它;让你的鞋就合它的脚,而不是让它的脚就合你的鞋。’他那样子像是在说:‘管好你自己的事吧。’咱们再也不去找他了。让守旧的人接受新事物真难。我是让你来为我工作的,又不是让你把力气都用在和他那双沉重的鞋较劲上。”
伍德先生有几分钟没有说话,而是吹起了口哨。然后,他又说上了。“我研究过马,乔。我研究它们四十多年了,在我看来,普通的马懂的比赶着它的普通的人还要多呢。一想起那些没头脑的傻瓜赶着吃苦耐劳的马儿到处跑,打它们,不理解它们,觉得它们命贱,我就想把他们的马从车辕上卸下来,把马具给他们套上,赶着他们跑,用鞭子抽他们,用缰绳勒他们,直到我认为他们有了和马儿差不多的耐心为止。
“看看这个荷兰人——看它这块儿。你会以为它比花岗岩还要坚强呢。但是,它的皮肤像女孩的一样敏感。如果我用马梳梳得太用力了,你看它会抖成什么样。把它卖给我的那个傻瓜不知道它有什么问题。他把它当一匹驯顺的马买来,可他的儿子一走近它,它就又踢又撞的。‘你的孩子手太重了,琼斯执事,’当他跟我描述马的举动时,我说,‘我敢说,和两条腿的人不一样,四条腿的动物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它的道理的。’‘可它不过就是匹役马呀。’琼斯执事说。‘别管役马不役马的,’我说,‘对我来讲,你说的就是一匹皮肤敏感的马,我不管它是不是长得跟大象那么大。’得,那老头嘟囔着说他可不想让这么娇贵的马待在他的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