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三王世家第三十-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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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最後见王,称引古今通义,国家大礼,文章尔雅。谓王曰:「古者天子必内有异姓大夫,所以正骨肉也;外有同姓大夫,所以正异族也。周公辅成王,诛其两弟,故治。武帝在时,尚能宽王。今昭帝始立,年幼,富於春秋,未临政,委任大臣。古者诛罚不阿亲戚,故天下治。方今大臣辅政,奉法直行,无敢所阿,恐不能宽王。王可自谨,无自令身死国灭,为天下笑。」於是燕王旦乃恐惧服罪,叩头谢过。大臣欲和合骨肉,难伤之以法。
其後旦复与左将军上官桀等谋反,宣言曰「我次太子,太子不在,我当立,大臣共抑我」云云。大将军光辅政,与公卿大臣议曰:「燕王旦不改过悔正,行恶不变。」於是脩法直断,行罚诛。旦自杀,国除,如其策指。有司请诛旦妻子。孝昭以骨肉之亲,不忍致法,宽赦旦妻子,免为庶人。传曰「兰根与白芷,渐之滫中,君子不近,庶人不服」者,所以渐然也。
宣帝初立,推恩宣德,以本始元年中尽复封燕王旦两子:一子为安定侯;立燕故太子建为广阳王,以奉燕王祭祀。
三王封系,旧史烂然。褚氏後补,册书存焉。去病建议,青翟上言。天子冲挹,志在急贤。太常具礼,请立齐燕,闳国负海,旦社惟玄。宵人不迩,荤粥远边。明哉监戒,式防厥愆。
【出处】:
中华散文…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