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7 就要赖着你-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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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楠
遇见
程开是冰天雪地里生下的孩子,比我大一年零四个月,老人说,这个年龄差距比较适合夫妻。程开是双鱼座,我是巨蟹座,书上说,这两个星座是最般配的。程开属马,我属羊,黄历上说,这两个属相最相配。程开一米八,我一米七,年轻人说,这样的身高最般配。
我小学毕业那会儿,还是流行小虎队谭咏麟的时候。那时候我们市刚刚取消小学升初中的考试制度,变成按地址划分学校,我是第一批,于是,我以优异的小学毕业成绩被分到了一所想当年名震全区的三流初中。
我不是没机会上重点中学的,只是当时惟一可以考的重点中学只能学俄语。我这种有着极高英语天分的孩子怎么可能去学那天寒地冻地儿的话呢?那不是耽搁以后我go to美利坚的大好前途么?于是,我放弃了那次考试的机会,晃晃荡荡地在初中开始报到的第一天走进了学校。
我们学校在我上初中的两年前是护士学校,还没等我跟同学混熟,就已经听见有人在说我们班的那个教室原来是停尸间,吓得我身边的女孩花容失色。当坐在我前边的男孩等着我一样花容失色的时候——尽管我没有“花容”,但仍然是可以像其他女孩子一样“失色”的——我撇撇嘴说:“护士学校哪来的停尸间?你以为尸体是谁想解剖就解的?那得医大才有!”我小姨在医院当大夫,这么点小常识我还是有的。
那男生惊异地看着我,张着嘴,那样子傻得要命。
后来班主任来了,点名。当时我们班的名单是按照小学毕业考试成绩排的学号,我排第二,有个叫程开的排第一。老师点名,刚才说停尸间的男孩站了起来。我又撇撇嘴。
这就是我跟程开认识的过程。所以,就我跟程开的入学成绩而言,我们学校到了中考的时候只有我和他考进了那个城市数一数二的高中,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奇怪在于,我们俩进了一个学校并且被分在了一个班。
按照通俗的说法儿,我和程开那叫有缘。可我不爱这么说,我觉得酸。程开不,程开总是把我跟他有缘这件事挂在嘴边上。我提意见他也不搭理,当我是透明的一样,目光从我的头顶越过,望着刚刚从宿舍楼门口走过的一位穿着短裙的长发美女。
我不觉得我早恋,我觉得我初二就喜欢上程开那是少女心事的正常心态。
我还觉得不管我喜欢不喜欢程开,只要我把学习弄好,就不会有人有什么意见。
中考的时候程开是全校第一,我第二。他数学是满分,化学是满分,物理还是满分。我比他少十三分,可我还是全校第二。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程开比我多考了十三分,可他仍然委屈地跟我坐在了一个教室里。
刚上高中的时候,我老觉得这个学校没有亲切感,一个二个的学生全都高高在上以为自己是道菜。切,能怎么着啊?谁以前念初中的时候还不是鹤立鸡群的啊?
那时候深切地感受到了竞争的压力——那可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明白什么叫虚伪和明争暗斗。
照我初中同学豆子的话说,重点高中就是一破地儿,一天到晚为了学习成绩勾心斗角,多累啊。我说我们这帮人没有一技之长,除了念书没别的能耐,本来就挺苦恼的,你们这些社会中流砥柱就不应该老拿话打击我们了。豆子就说我不值得教育,浪费他宝贵的唾沫星子。
豆子是程开在初中最好的朋友,比程开整整矮了一个头。初中毕业的时候,程开一米七八,豆子一米六。
别看豆子其貌不扬,女朋友倒是不少。程开倒是鼻子是鼻子眼是眼,可程开从来没有女朋友——或者说,他从来没有承认过谁谁是他女朋友。要我说,也就我乐意搭理他,不然他就无人问津了。
哦,忘了自我介绍这件最最重要的事儿了。像我这种人,如果不自我介绍一下的话极有可能被人当成男生看待。所以,还是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张小树,别误会,我跟冯巩先生主演的《没事偷着乐》里头的毛头小子没有任何关联,我爸也不是张大民,虽然我爸也姓张。
之所以要这么说,是因为若干年以后我上了大学,在北京城一所大学里边自我介绍的时候,曾经有人问我:“哎,你是天津的?不对啊,我记得那个张小树是男的啊!”我狂汗。
我生于七十年代末某一个炎热的夏日,现在写高中生活以及那时候青涩的爱情有点遥远,可能现在上高中的弟弟妹妹看起来都觉得土。可我真的特想写,因为我太喜欢程开了,喜欢得我没有办法表达自己,只好把过去所有的记得的事情写下来纪念我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
豆子一直不赞成我喜欢程开,因为豆子觉得程开应该找一个更漂亮点儿的女孩才对。奶奶的,豆子这家伙一直觉得我比他还其貌不扬,弄得我一丁点儿女孩子的自信心都没有了。
豆子念的是一所中专,学财会的,我和程开都说他这种人学财会简直是为国家培养金融系统的蛀虫,可豆子说,大米要是没有蛀虫就不是好大米,金融系统若是没有他这种人,就代表祖国的金融业没有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程开听了动了动嘴,没说什么——程开特斯文,一句脏话也不会说。所以这时候我没有从他嘴里听到普通男生必然会说的“靠”。
我们学校的楼是小日本盖的还是苏联人盖的我记不得了,这座城市还有另外一所一模一样的楼,连学校的牌子都是郭沫若一个人写的,只差了一个字。
教室挺小,没有后门,所有的东西都是木头的,老师说以后每个星期要给地板打蜡,我由此开始了腻歪这个学校的生涯。
在我的印象里程开一直没有太大的变化,可是我拿着他十三岁时候的照片和他十六岁的样子一比,才知道他变化真是很大。有人说,你不会觉察到身边人的变化,是因为你太过注意他。这话真有道理。
我不太会描述别人的外表,所以我没办法告诉你程开是什么样儿,我只能说,他属于极端斯文的那种男生,怎么瞅怎么都是念书的材料,你看见他会觉得什么样不好听的话都不可能从他嘴里说出来。
上高一的时候程开说:“我会考要拿九个A,我要让学校保送我。”
我当时没当一回事。后来程开真的在我们焦头烂额的高考之前悠哉游哉地走在教室的过道里拿他手里的保送表格当扇子扇的时候,我才想起来他高一时候说过的话。
我知道程开要去北京了,于是我所有的高考志愿一律是北京。当然,最后我也去了北京,而且我的学校离程开的学校很近。大学里程开学化学,我学计算机。后来在大学里我跟程开之间发生了很多乱七八糟类似于香港电视剧情节似的事情,我觉得人长大了就会变得烦恼多起来,所以直到现在,我仍然怀念高中时候的那段日子。现在我们都大学毕业好久了,我在上海一个名叫陆家嘴的地方每天穿着套装进出一座写字楼,程开在复旦大学念他心血来潮跑去念的MBA。
程开是冰天雪地里生下的孩子,比我大一年零四个月,老人说,这个年龄差距比较适合夫妻。程开是双鱼座,我是巨蟹座,书上说,这两个星座是最般配的。程开属马,我属羊,黄历上说,这两个属相最相配。程开一米八,我一米七,年轻人说,这样的身高最般配。
总而言之,从各种方面讲,我和程开都是天生的一对,可我就是没办法把这些天经地义的道理说给程开听。
高一开学一个月就考了一次物理,我们当物理老师的班主任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程开满分的卷子拿出来表扬。那次我考了67分,全班四十七个人我排第三十五。
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自卑的,因为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学习不好了。
我在高一第一学期期中考试之前的生活都是平淡无奇的,后来发生了一件名为“火狐狸事件”的事情,我的高中生涯才开始多姿多彩起来。
你的样子
“火狐狸事件”差不多是我高中时代最激动人心最刺激的事儿,到了现在同学聚会还有人提起那件事,提起来就一群人兴奋不已,好像刚撞了大楼的恐怖分子那么兴奋。
高一的时候程开住校,我不住,我家离得近,我天天回家。
住校的学生一般都留下来上晚自习上到很晚,我以家近为借口,一个星期有五天跟程开一起放学。
别看那时候我才十五岁,可我喜欢程开的历史已经快有两年了。当时我觉得,程开这样的男孩子谁见了都会喜欢——许多许多年以后,事实证明了我这句话的真理性。
豆子说得也不对,他觉得我眼睛太小,肯定不会有人待见,可我同桌喜欢我,豆子经常说我同桌无眼无珠。
我同桌是我们班上惟一一个比程开学习好的人,他会画漫画,爱看军事杂志,还会写科幻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是,他高并且帅。只是他不爱说话,并且不太注重穿着打扮。
我的同桌叫江南,区委书记的公子。
江南喜欢我的时间比我喜欢程开的时间短两年,我们三个我爱着他他爱着我折腾到现在仍然毫无结果,在我看来,这都怨程开。
有时候我觉得程开应该再喜欢一个别的女生,或者他变成gay喜欢豆子我也不管,变成一个倍儿有曲折性的四角恋爱,那样儿多轰轰烈烈啊!
又扯远了,我这人最爱岔开话题,说着说着就不知道说哪儿去了。还是接着说“火狐狸”吧。
“火狐狸事件”差不多是我高中时代最激动人心最刺激的事儿,到了现在同学聚会还有人提起那件事,提起来就一群人兴奋不已,好像刚撞了大楼的恐怖分子那么兴奋。
自从物理测验考了六十七分以后,我一直闷闷不乐,我忽然觉得自己到了这里就变成差生了。我一向贪玩,不肯花时间在学习上,这一点令程开困惑不已。不光是程开,连豆子也奇怪,我这种对学习深恶痛绝的人怎会去考重点高中之后考大学。
所以,我对待高中时代第一次期中考试的革命感情便可想而知了。程开教导我说,第一次考试是树立信心的关键,所以一定要考好——对他来说,每次考试都能成为某某的关键,我才懒得听他胡扯——而我是知道我不可能考好的,尤其是我那倒霉的化学。
期中考试之前,学校被派做考场两天,那似乎是一场类似于成人高考的考试,我记不得具体是个什么考试了。我们抱着书桌里无数的书本转移阵地,我和程开用桌布包着一大堆书啊本啊塞进车筐里,把自行车扔在路边,钻到一家叫“小红帽”的小吃铺狂吃了一顿麻辣烫。
我记得倍儿清楚,期中考试是十一月九号,那场考试结束那天是十一月六号。六号那天我带着转移出去的书又冲回学校,发现校园里多了许多神色诡秘的叔叔阿姨大爷大妈。他们看见陆续走进校门的学生,无不睁大眼睛恨不能把我们脑袋上几根头发都看清楚,那瞪起来的眼睛让我想起了早晨我妈给我切开的咸鸭蛋的蛋黄。
“哎,这帮人干嘛的?”程开用桌布兜着他的书书本本从后面走过来,用胳膊肘顶了我肩膀一下——他又长高了,初二时候还跟我差不多高呢,这才一年的功夫他就比我高半个头了。
“抓你来了,说不定上次你在老师茶杯里放蜜蜂的事儿泄漏了。”我锁上自行车,从车筐里费力地拽出了我那比旧社会三座大山还要沉重的书包。
我跟程开并排走进教学楼,顿时闻到一阵烟熏火燎过的味道。“靠,是不是啊?谁大白天的烧纸啊?”前面有个男孩嬉笑着叫。
等我们俩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傻了——教室的门、窗、地板、书桌、椅子、黑板统统烧光,多亏了外国人建造房子的坚强防火结构,隔壁班的教室才免遭浩劫。
我当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只知道我的桌子没了,而那张桌子上刻着我的心事,本来我打算拉程开去看的,就等期中考试之后。可是我的桌子没了,成灰烬了。
我是用圆规把字刻在桌子上的,字在桌布底下桌子的角上,密密地好多行,题头一个“开”字,是我心里程开斯斯文文的笑容。
我扔下书包就要冲进教室里找我的桌子,却被一旁的体育老师一把抓住,跟提小鸡崽儿似的把我拎到了实验楼,看着我眼泪汪汪的眼睛,体育老师好心地问我:“咋了?啥玩意儿丢了?”
我一抹脸,抽了抽鼻子:“没啥。”
高一·三班从此开始了在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