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稹⒍Σ换岚谠诓匏呐员撸损荒芊旁诘钐蒙希馐敲靼谧诺摹8还蟮墓窍嗖换嵩馐芷独П凹耐纯啵都墓窍嗖换岬玫礁辉W鸸蟮目炖郑簿褪钦飧龅览怼H萜魇⒍鳎卸肥チ浚缤说玫焦傥挥懈呦碌牡燃丁H萜饕浅娜萘浚骶突岢渎鞒隼矗还傥怀嗣凶⒍ǖ牡燃叮突崴劳龆淮嬖凇L嘎勐幻娜巳绻闷髅蟾幻啾龋钟每疾旃欠ㄐ翁宓姆椒ǎ敲绰幻龆ㄓ谏硖逍蜗螅侨范ㄎ抟傻牧恕
【原文】
11·12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惟知命有明相,莫知性有骨法,此见命之表证(1),不见性之符验也(2)。范蠡去越,自齐遗大夫种书曰(3):“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犬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4),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子何不去?”大夫种不能去,称病不朝,赐剑而死(5)。大梁人尉缭说秦始皇以并天下之计(6),始皇从其册(7),与之亢礼(8),衣服饮食与之齐同。缭曰:“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9),少恩,虎视狼心。居约易以下人(10),得志亦轻视人。我布衣也,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须得志(11),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交游(12)。”乃亡去(13)。故范蠡、尉缭见性行之证,而以定处来事之实,实有其效,如其法相。由此言之,性命系于形体,明矣。
【注释】
(1)表证:表征。
(2)符:古代的一种凭证,双方各执一半。符验:是说“符”的两半可以相互检验。这里指一种可以应验的征象。
(3)种:文种,字少禽(一作子禽),楚国郢(今湖北省江陵西北)人,春秋末年越国大夫。曾对越国免于灭国和使越国图强灭吴皆有大功。后越王勾践听信谗言,赐剑命他自杀。
(4)鸟喙(hu@会):鸟嘴。这里是形容越王勾践的嘴尖。
(5)以上事参见《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6)大梁:战国中后期魏国的国都,在今河南省开封市西北。尉缭:姓失传,名缭,魏大梁人,战国末期秦国大臣。入秦游说,被秦始皇重用任国尉,因此称尉缭。帮助秦国策划,主张用金钱收买六国权臣,打乱其部署,以统一中国。著有《尉缭子》一书。
(7)册:通“策”,计策。
(8)亢礼:同“抗礼”。是说以彼此平等的礼节相待。
(9)鸷(h@质):凶猛的鸟,如鹰之类。膺(y9ng英):胸。鸷膺:形容胸部突出。
(10)居约:处于不得意时。下人:降低身份待人。
(11)须:疑是衍文。《史记·秦始皇本纪》无此字,可证。
(12)交:《史记·秦始皇本纪》作“久”,可从。
(13)乃亡去: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尉缭想逃走,被秦王发现劝阻,还留下为官,与王充的说法有异。
【译文】
不仅富贵贫贱有骨法和形体,而操行的清浊也有骨法和皮肤的纹理。贵贱贫富是命中注定。操行的清浊是天生的本性。不仅命有骨法,性也有骨法。人们只知道命有明显的骨相,不知道性也有骨法,这是命被认为有表象,性不被认为有征象。范蠡离开越国,从齐国送给大夫文种一封书信说:“飞鸟灭绝,精良的弓箭已经收藏,狡猾的兔子死尽,猎狗已被煮来吃掉。越王勾践为人,颈长嘴尖,可以与他共患难,不能跟他共荣乐。你为什么还不离开?”大夫文种舍不得离开,假托有病不去上朝,结果被赐剑而自杀。大梁人尉缭劝说秦始皇采纳他兼并天下的策略,始皇信从他的计谋,与他平礼相待,衣服饮食跟他一样相同。尉缭说:“秦王为人,高鼻子大眼睛,胸脯突出得像鹰,声音跟豺一样,很少施人恩惠,像虎一样看人,跟狼一样心狠。处在不得意时容易降低身份待人,得意时又看不起别人。我是个平民百姓,然而看见我,常常降低身份尊敬我。真使秦王得志,天下人都要成为奴隶。不能与他长期结交,于是逃离了。所以范蠡、尉缭看到越王和秦王天生品行的征象,就用来判定将来事情的真实情况,而确有那种效验,同他们骨相一样。这样说来,一个人的生性,禄命与他的形体相貌相关联,是很明显的。
【原文】
11·13以尺书所载(1),世所共见;准况古今(2),不闻者必众多非一,皆有其实。禀气于天,立形于地,察在地之形,以知在天之命,莫不得其实也。
【注释】
(1)尺书:即“短书”。
(2)准况:推想。
【译文】
尺书上所记载的,是世人所共同见到的;推想从古至今,还没有所说过由骨相决定生性禄命的人一定很多,但都有其事实。人从上天禀受了气,在地上成形,考察在地上的形体,以便知道人在上天形成的禄命,没有不了解其实情的。
【原文】
11·14有传孔子相澹台子羽、唐举占蔡泽不验之文(1),此失之不审。
何隐匿微妙之表也(2)。相或在内,或在外,或在形体,或在声气(3)。察外者遗其内,在形体者亡其声气(4)。孔子适郑(5),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郑东门。郑人或问子贡曰(6):“东门有人,其头似尧,其项若皋陶,肩类子产(7)。然自腰以下,不及禹三寸,傫傫若丧家之狗(8)。”子贡以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未也,如丧家狗,然哉!然哉(9)!”夫孔子之相,郑人失其实。郑人不明,法术浅也。孔子之失子羽(10),唐举惑于蔡泽,犹郑人相孔子,不能具见形状之实也(11)。以貌取人,失于子羽,以言取人,失于宰予也(12)。
【注释】
(1)澹(t2n谈)台子羽(公元前512年~?):姓澹台,名灭明,字子羽,春秋时鲁国武城(今山东省费县)人,孔子的学生。相貌丑陋,不被孔子重视。后回去修养德行,南游到长江,有学生三百,名闻于诸侯。孔子听说后,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参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唐举:战国后期一个看相的人。蔡泽:参见3·3注(15)。《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说唐举曾讥笑他的相貌不好。
(2)何:根据文意,疑“相”字之误。
(3)参见《潜夫论·相列》。
(4)在:察,视。亡:通“忘”,忘记。
(5)郑:春秋时郑国的都城,在今河南省新郑县。
(6)问:这里是告诉的意思。
(7)子产(?~公元前522年):即公孙侨、公孙成了。姓公孙,名侨,字子产,一字子美。郑贵族子国之子,春秋时政治家。郑简公十二年(公元前554年)为卿,二十三年(公元前543年)执政。实行改革,使郑有了新气象。疑“肩”上夺一“其”字。“其肩类子产”方以上文文例一致。
(8)傫(l7i累)傫:垂头丧气的样子。
(9)以上事参见《史记·孔子世家》。
(10)之失:疑“失之”之误倒。“孔子失之子羽”与下文“唐举惑于蔡泽”句式相同,可一证。《韩非子·显学》作“失之子羽”,可二证。
(11)具:通“俱”,全,都。
(12)宰予(公元前522~前458年):一名宰我,字子我,春秋时鲁国人,孔子学生。擅长言语著称。曾任齐国临淄大夫。对孔子坚持“三年之丧”的主张表示怀疑。以上四句疑是“失之子羽”句注语,误入正文。
【译文】
有传说孔子相澹台子羽面,唐举占卜蔡泽不应验的文字,这两起错误都在于不仔细。相面就要看清精微奥妙的征兆。骨相的表现有的在人的内部,有的在人的外表,有的在形体相貌,有的在声音气息。考察外面明显的就忽略了他内部较隐蔽的,察看形体相貌就遗漏了他的声音和气息。孔子到郑城,与学生相互走散了,就一个人站在郑城的东门。郑城人有人告诉子贡说:“东门有个人,他的头像尧,他的颈子像皋陶,他的肩膀跟子产差不多。然而从腰部以下,还差禹三寸,垂头丧气的样子就像个丧家的狗。”子贡把这话告诉了孔子,孔子高兴地笑着说:“形状未必像,像个丧家的狗,倒说对啦!说对啦!”孔子的相貌,郑城的人没有把他看准。郑城人一是没有看明白,一是骨法的技术也不高。孔子看错澹台子羽,唐举被蔡泽弄迷惑,就像郑城人看孔子,没有能够把他形状的真象全部看清楚一样。
初禀篇第十二
【题解】
本篇王充强调“命,谓初所禀得而生”,故篇名叫“初禀”。
汉儒认为:当帝王的,是善行上达于天之后,上天才授给他当皇帝的。
“修己行善,善行闻天,天乃授以帝王之命。”还说帝王生下来就具备上天安排给他做王的命,到正式即位之前,又像君主任命臣子一样,再次用吉祥物授命他当皇帝。“王者生禀天命,及其将王,天复命之,犹公卿以下,诏书封拜,乃敢即位。”王充指出,这些说法都不对。他强调,决定人贵贱贫富的命,是人在娘胎中禀受自然之气获得生命时一起形成的,就象“鸟之别雄雌于卵壳之中”,草木“长短巨细”“生于实核”一样,“王者禀气而生”也毫无例外。天施气,人禀气,是自然无意识的。所谓帝王看见吉祥物,只不过是一种。自然巧合,并不是什么上天有意安排。
【原文】
12·1人生性命当富贵者,初禀自然之气,养育长大,富贵之命效矣。
文王得赤雀(1),武王得白鱼、赤乌(2),儒者论之,以为雀则文王受命,鱼、乌则武王受命。文、武受命于天,天用雀与鱼、乌命授之也。天用赤雀命文王,文王不受(3);天复用鱼、乌命武王也。若此者谓本无命于天,修己行善,善行闻天,天乃授以帝王之命也。故雀与鱼、乌,天使为王之命也,王所奉以行诛者也。如实论之,非命也。命,谓初所禀得而生也。人生受性,则受命矣。性命俱禀,同时并得,非先禀性,后乃受命也。何之明之?弃事尧为司马,居稷官(4),故为后稷。曾孙公刘居邰(5),后徙居邠(6)。后孙古公亶甫三子太伯、仲雍、季历(7)。季历生文王昌。昌在襁褓之中(8),圣瑞见矣。故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于是太伯知之,乃辞之吴(9),文身断发(10),以让王季(11)。文王受命,谓此时也,天命在人本矣(12),太王古公见之早也(13)。此犹为未,文王在母身之中已受命也。王者一受命,内以为性,外以为体。体者,面辅骨法(14),生而禀之。
【注释】
(1)文王得赤雀:《太平御览》卷二四引《尚书·中侯》记载,传说周文王还是诸侯的时候,有一只赤雀衔着朱砂写的天书飞到他的门口,书的内容是周当兴,殷将亡。
(2)武王得白鱼、赤乌:《史记·周本纪》记载,传说周武王准备伐殷纣,带兵去盟津。渡黄河时,一条白鱼跳到他船中。过了河,一团火落在他房顶上,变成了一只红色的乌鸦。汉儒认为这是天显吉兆,预示武王将灭殷统一天下。
(3)文王不受:指周文王未伐殷而亡。
(4)稷官:古代主管农业的官。
(5)公刘:传说是后稷的曾孙,周族的领袖。夏代末年曾率周族迁到豳(今陕西省彬县东北),观察地形,兴水利,开荒地,使周族得以安居。邰(t2i台):古地名,在今陕西省武功县西。
(6)邠(b9n宾):即豳(b9n宾),古地名,在今陕西省彬县东北。
(7)古公亶(d3n胆)甫:即周大王古公亶父,古代周族领袖。传为后稷第十二代孙,周文王的祖父。因戎狄的威逼,周族由豳迁到岐山下的周(今陕西省岐山县北),建筑城郭家室,设立官吏,改革风俗,开垦荒地,发展农业,使周逐渐强盛。太伯:古公亶甫的长子,季历的大哥。为让位给季历,躲避到吴越。
仲雍:古公直甫的次子。他与太伯为让位给季历,避到东南方的吴越地区。季历:古公亶甫的小儿子,周文王的父亲。其兄太伯、虞仲让位给季历,得立为君。周武王即位追尊为“王季”。
(8)襁褓(qi3ngb3o抢保):背婴儿的布兜和包裹婴儿的被子。
(9)吴:古吴地,在今江苏省南部。
(10)文身:在身体上刺花纹。断发:剪断头发。文身断发:太伯按吴地风俗文身断发,是表示他在吴地住下之后,再也不回周地。
(11)以上事参见《史记·周本纪》。
(12)本:原始,本原。这里指初生的时候。
(13)太王:周武王即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