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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约翰·克利斯朵夫-第33章

小说: 约翰·克利斯朵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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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玛利亚的做人既不象她父亲那一套,也不象丈夫那一套。强壮,活泼,粗嗓子,她绝不哀怜丈夫的唉声叹气,老实不客气的埋怨他。但两人既然老在一起过活,总免不了受到影响;夫妇之间只要有一个闹着神经衰弱,不消几年两人很可能都变做神经衰弱。阿玛利亚虽然喝阻伏奇尔的叹苦,过了一会她可婆婆妈妈的比他自己更怨得厉害;这种从责备一变而为帮着诉苦的态度,对丈夫全无好处;他的无病呻吟给她大惊小怪的一闹,痛苦倒反加了十倍。她不但使伏奇尔看到他的诉苦引起了意外的反响而更害怕,并且她的心绪也搅坏了。结果她对自己那么硬朗的身体,对父亲的,对儿子的,对女儿的,也来无端端的发愁了。那简直成了一种癖:因为嘴里念个不停,她竟信以为真。极轻微的伤风感冒就被看得很严重,无论什么都可以成为揪心的题目。大家身体好的时候,她还是要着急,因为想到了将来的病。所以她永远过着惴惴不安的日子。可是大家的健康不见得因之更坏;仿佛那种连续不断的诉苦倒是维持众人的健康的。每人照常吃喝,睡觉,工作;家庭生活也并不因之松弛下来。阿玛利亚光是从早到晚楼上楼下的活动还嫌不够,必需要每个人跟着她一块儿拚命;不是把家具翻身,就是洗地砖,擦地板,永远是一片叫喊声,脚步声,天翻地覆的忙个不停。 
  两个孩子,被这种呼来喝去的,谁也不让自由的淫威压倒了,认为低头听命是分内之事。男孩子莱沃那,脸长得漂亮而呆板,一举一动都是怪拘束的。女孩子洛莎,金黄头发,温和而亲切的蓝眼睛还相当好看;要不是那个太大而长相蠢笨的鼻子使面貌显得笨重,带点儿楞头楞脑的表情的话,她细腻娇嫩的皮肤跟那副和善的神气,还能讨人喜欢。她教你想起瑞士巴塞尔美术馆中霍尔朋的少女像:画的那个曼哀市长的女儿,低着眼睛坐着,手按着膝盖,肩上披着淡黄头发,为了她难看的鼻子神态有点发僵。洛莎可不在乎这一点,她的孜孜不倦的唠叨丝毫不受影响。人家只听见她成天尖着嗓子东拉西扯,——老是上气不接下气的,仿佛没有时间把话说完,老是那么一团高兴,不管母亲、父亲、外祖父气恼之下把她怎样埋怨;而他们的气恼并非为了她聒噪不休,而是因为妨碍了他们的聒噪。这般好心的人,正直,忠诚,——老实人中的精华,——所有的德性差不多齐备了,只缺少一样使生活有点儿趣味的,静默的德性。 
  克利斯朵夫那时很有耐性。忧患把他暴躁激烈的脾气改好了许多。和一般高雅大方而实际冷酷无情的人来往过后,他对那些毫无风趣,非常可厌,但对人生抱着严肃的态度的好人,更体会到他们的可贵。因为他们过着没有乐趣的生活,他就以为他们没有向弱点屈服。一旦断定他们是好人,认为自己应当喜欢他们之后,他就其他的德国人性格,硬要相信自己的确喜欢他们了。可是他没有成功,原因是这样的:日耳曼民族有种一相情愿的心理,凡是看了不痛快的事一概不愿意看见,也不会看见;因为一个人早已把事情判断定了,精神上得过且过的非常安静,决不愿意再让事情的真相来破坏这种安静,妨碍生活的乐趣。克利斯朵夫可没有这个本领。他反而在心爱的人身上更容易发见缺点,因为他要把他们整个儿的爱,绝对没有保留:这是一种无意识的对人的忠诚,对真理的渴望,使他对越喜欢的人越苛求,越看得明白。所以不久他就为了房东们的缺点暗中起恼。他们可并不想遮掩自己的短处,只把所有令人厌恶的地方全暴露在外面,而最好的部分倒反给隐藏起来。克利斯朵夫想到这点,便埋怨自己不公平,努力丢开最初的印象,去探寻他们加意深藏的优点。 
  他想法跟老于莱搭讪,那是于莱求之不得的。为了纪念从前喜欢他而夸奖他的祖父,他暗地里对于莱很有好感。可是天真的约翰·米希尔比克利斯朵夫多一种本领,能够对朋友存幻想;这一层克利斯朵夫也发觉了,他竭力想探听于莱对祖父的回忆,结果只得到一个米希尔的近于漫画式的,褪色的影子,和一些毫无意义的断片的谈话。于莱提到他的时候,开场老是千篇一律的这么一句: 
  “就象我对你可怜的祖父说的……” 
  于莱除了当年自己说过的话,其余一概没听见。 
  约翰·米希尔从前说不定也是这样的。大多数的友谊,往往只是为了要找个对手谈谈自己,痛快一下。但约翰·米希尔虽然那么天真的只想找机会高谈阔论,至少还有同情心,准备随时发泄,不管得当与否。他对一切都感到兴趣,恨自己不是十五岁的少年,看不见下一代的奇妙的发明,没法和他们的思想交流。他有人生最可宝贵的一个德性:一种永久新鲜的好奇心,不会给时间冲淡而是与日俱增的。他没有相当的才具来利用这天赋,但多少有才具的人会羡慕他这种天赋!大半的人在二十岁或三十岁上就死了:一过这个年龄,他们只变了自己的影子;以后的生命不过是用来模仿自己,把以前真正有人味儿的时代所说的,所做的,所想的,所喜欢的,一天天的重复,而且重复的方式越来越机械,越来越脱腔走板。 
  老于莱真正生活过的时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他当时也没有多少生气,留剩下来的自然更纤弱可怜。除了他从前的那一行和他的家庭生活,他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愿意知道。他对所有的事都抱着现成的见解,而那些见解还是他少年时代的。他自命为懂得艺术,却只知道几个偶像的名字,提到它们就搬出一套夸张的滥调;余下的都被认为有等于无,不足挂齿。人家和他说起现代艺术家,他或是充耳不闻,或是顾左右而言他。他自己说极喜欢音乐,要克利斯朵夫弹琴。克利斯朵夫上过一二次当;但音乐一开场,老人就和女儿大声说起话来,仿佛音乐能使他对一切不关音乐的事增加兴致。克利斯朵夫气恼之下,不等曲子弹完就站了起来:可是谁也不注意。只有三四个老曲子,有极美的,也有极恶俗的,但都是大众推崇的,才能使他们比较的静一些,表示完全赞成。那时老人听了最初几个音就出神了,眼泪冒上来了,而这种感动,与其说是由于现在体会到的乐趣,还不如说是由于从前体会过的乐趣。虽然这些老歌曲也有克利斯朵夫极爱好的,例如贝多芬的《阿台拉伊特》,结果他都觉得厌恶了:老人哼着开头的几个小节,一边拿它们和〃所有那些没有调子的该死的近代音乐〃作比较,一边说着:“这个吗,这才叫做音乐。”——的确,他对近代音乐是一无所知的。 
  他的女婿比较有点知识,知道艺术界的潮流,但反而更糟:因为他下判断的时候永远存心要压低人家。既不是不聪明,也不是没有鉴赏力,他可不愿意欣赏一切现代的东西。倘若莫扎特与贝多芬是和他同时代的,他一样会瞧不起,倘若瓦格纳与理查德·施特劳斯死在一百年前,他一样会赏识。天生不快活的脾气,使他不肯承认他活着的时候会有什么活着的大人物:这是他受不了的。他因为自己虚度了一生,必须相信所有的人都白活了一辈子,那是一定的事,谁要跟他意见相反,那末这种人不是傻瓜,便是存心开玩笑。 
  因此,他讲起新兴的名流总带着尖刻挖苦的口吻,又因为他并不傻,只要瞧上一眼就会发见人家的可笑和弱点。凡是陌生的名字都使他猜疑;关于某个艺术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他已经准备批评了,——唯一的理由就是不认识这个艺术家。他对克利斯朵夫的好感,是因为相信这个愤世嫉俗的孩子象他一样觉得人生可厌,而且也没有什么天才。一般病病歪歪,怨天尤人的可怜虫,彼此会接近的最大的原因,是能够同病相怜,在一块儿怨叹。他们为了自己不快乐而否认别人的快乐。但便是这批俗物与病夫的无聊的悲观主义,最容易使健康的人发觉健康之可贵。克利斯朵夫便经历到这个情形。伏奇尔那种抑郁的念头,原来他是很熟悉的;可是他很奇怪竟会在伏奇尔嘴里听到,而且认不出来了。他厌恶那些思想,他为之生气了。 
  克利斯朵夫更气恼的是阿玛利亚的作风。其实这忠厚的女人不过把克利斯朵夫关于尽职的理论付诸实行罢了。她无论提到什么事,总把尽职二字挂在嘴上。她一刻不停的做活,要别人也跟她一样的做活。而工作的目的并非为增加自己和别人的快乐:正是相反!她仿佛要拿工作来教大家受罪,使生活变得一点儿趣味都没有,——要不然生活就谈不上圣洁了。她无论如何不肯把神圣的家务放下一分钟,那是多少妇女用来代替别的道德与别的社会义务的。要是没有在同一的日子同一的时间抹地板,洗地砖,把门钮擦得雪亮,使劲的拍地毯,搬动桌子,椅子,柜子,那她简直以为自己堕落了。她还对那些事大有炫耀的意思,当作荣誉攸关的问题。许多妇女不就是用这个方式来假想自己的荣誉而加以保护的吗?她们所谓的荣誉,就是一件必须抹得光彩四射的家具,一方上足油蜡,又冷又硬,滑得教人摔交的地板。 
  伏奇尔太太责任固然是尽了,人并不因之变得可爱些。她拚命干着无聊的家务,象是上帝交下来的使命。她瞧不岂不象她一样死干的人,喜欢把工作歇一歇而体味一番人生的人。她甚至闯到鲁意莎的屋里,因为她往往要停下工作出神。鲁意莎见了她叹口气,可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终于向她屈服了。幸而克利斯朵夫完全不知道这种事:阿玛利亚总等他出去之后才往他们家里闯;而至此为止,她还没有直接去惹克利斯朵夫,他是决计受不了的。他暗中觉得和她处于敌对状态,尤岂不能原谅她的吵闹:他为之头都疼了。躲在卧房里,——一个靠着院子的低矮的小房间,——他顾不得缺少空气,把窗子关得严严的,只求不要听到屋子里砰砰訇訇的响声,可是没用。他不由自主的要特别留神,楼下最小的声音都引其他的注意。等到短时间的安静了一下,那透过楼板的粗嗓子又嚷起来的时候,他真是气极了,叫着,跺着脚,大骂一阵。可是屋子里沸沸扬扬,人家根本没觉得,还以为他哼着调子作曲呢。他咒着伏奇尔太太,希望她入地狱。什么顾虑,什么尊敬,都不生作用了。在那种时候,他竟认为便是最要不得的荡妇,只要能不开口,也比叫叫嚷嚷的大贤大德的女人强得多。 
  因为恨吵闹,克利斯朵夫就去接近莱沃那。全家的人都忙做一团,唯有这年轻的孩子永远安安静静,从来没有提高嗓子的时候。他说话很得体,很有分寸,每个字都经过挑选,而且从容不迫。暴躁的阿玛利亚没有耐性等他把话说完;全家都为了他的慢性子气得直嚷。他可是不动声色。什么也扰乱不了他心平气和与恭敬有礼的态度。克利斯朵夫知道莱沃那是预备进教会的,所以对他特别感到好奇。 
  对于宗教,克利斯朵夫的立场是很古怪的,而他自己也不大弄得清楚。他从来没时间去仔细想。学识既不够,谋生的艰难把精神都占据了,他不可能分析自己,整理自己的思想。以他激烈的脾气,他会从这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从完全的信仰变成绝对的不信仰,也不想到和自己矛盾不矛盾。快乐的时候,他根本不大想到上帝,但是倾向于信上帝的。不快活的时候,他想到上帝,可不大相信:上帝会容许这种苦难与不公平的事存在,他觉得是不可能的。但他并不把这些难题放在心上。其实他是宗教情绪太浓了,用不着去多想上帝。他就生活在上帝身上,毋须再信上帝。信仰只是为软弱的人,萎靡的人,贫血的人的!他们向往于上帝,有如植物的向往于太阳。唯有垂死的人才留恋生命。凡是自己心中有着太阳有着生命的,干吗还要到身外去找呢? 
  要是克利斯朵夫过着与世不相往来的生活,也许永远想不到这些问题。但社会生活的种种约束,使他对这等幼稚而无谓的题目不得不集中精神想一想,决定一个态度;因为它们在社会上占着一个大得不相称的地位,你随处都会碰上它们。仿佛一颗健全的,豪放的,精力充沛,抱着一腔热爱的心灵,除了关切上帝存在不存在以外,没有成千成百更急迫的事要做!……倘若只要相信上帝,倒还罢了!可是还得相信一个某种大小,某种形状,某种色彩,某个种族的上帝!关于这些,克利斯朵夫连想也没想到。耶稣在他的思想中差不多一点没有地位。并非他不爱耶稣:他想到耶稣的时候是爱他的,问题是他根本不想到他。有时他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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