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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基督山伯爵 作者:大仲马-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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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告诉我,我求求你,你是什么人?”他终于说。

  “好吧,”那人回答说,“如果你对我还存有好奇心,我可以告诉你,反正现在我已无力帮助你了。”

  “你可以安慰我,鼓励我,因为依我看,你是强者中的强者。”

  怪客凄然微笑了一下。“那么听着,”他说,“我是法利亚神甫,是在一八一一年关到伊夫堡来的。在这以前,我曾在费尼斯德坦克堡被关过三年。一八一一年,我从皮埃蒙特被转押到了法国。在那个时候,拿破仑似乎万事如意,甚至把他那个还在摇篮里的儿子封做了罗马国王。我万没想到竟会发生你刚才告诉我的那个转变。想不到四年以后,这个庞大的帝国竟会被人推翻。那么法国现在由谁统治呢,拿破仑二世吗?”

  “不,是路易十八。”

  “路易十六的兄弟!天意真太难测了!究竟是因为什么苍天要贬黜一个显赫有名的人,去抬举一个软弱无能的人呢?”

  唐太斯的全部注意力都被他吸引去了,这个人多么奇怪,他竟忘记了自己的不幸,而关心起别人的命运来了。

  “是啊,英国也是这样的,”他继续说道,“查理一世以后,来了克伦威尔,克伦威尔之后是查理二世,然后是詹姆士二世,詹姆士二世的继承人是他的一个外甥,一个亲戚,一个什么爱尔兰亲王,一个自任为国王的总督,对人民作了一些新的让步,订立一部宪法,然后自由来了!你会看到的,小伙子,”他转向唐太斯,以一种预言家的所有的兴奋的眼光凝视着他说,“你还年轻,你会看到的。”

  “是的,假如我能出狱的话!”

  “不错,”法利亚答道,“我们是犯人,但有时候常常忘记了这一点,甚至有些时候,当我头脑里的想象把我带到这座监狱外的时候,我真以为自己已经获得了自由了呢。”

  “你怎么会到这儿来的?”

  “一八○七年,我想出了那个拿破仑在一八一一年实现的计划。因为,象马基维里一样,我也希望改变意大利的政治局面,我不愿意看着它分裂成许多个小王国,每一个小王国有一个无能的或残暴的统治者。我想把它建成一个伟大的,团结的,强有力的帝国。最后,由于我把一个头戴王冠的傻瓜错当成我的凯撒布琪亚,他假装采纳了我的意见,但实际上却出卖了我。亚历山大六世和克力门七世也曾有过这种计划,但现在是绝不会成功的了,因为他们轻视这种计划,认为它不会有好结果,而拿破仑不能实现。意大利似乎命中注定要倒霉的。”老人说最后这几个字时的语气极其沮丧,他的头无力地垂到胸前。

  在唐太斯听来,这一切都是无法理解的,他不懂一个人怎么能为这种事甘冒生命的危险。不错,他知道一点拿破仑,因为他曾见过他,并和他讲过话,但克力门七世和亚历山大六世,他听都没听过。

  “你是不是就是那位有病的神甫?”唐太斯说,他开始有点相信狱卒的话了,这也是伊夫堡普通的看法。——“你是想说他们叫我疯子,对不对?”

  “我不敢那么说。”唐太斯微笑着回答。

  “好吧,那么,”法利亚带着苦笑重新接着说,“让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吧,我承认我是伊夫堡那个普通人认为的疯犯人。

  很多年来,他们都把我当作笑料,指给来参观监狱的来宾看,说我如何如何地疯狂,假如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有孩子们来的话。还极可能再抬举我一下,叫我耍把戏给孩子们看。”

  唐太斯默默无言地呆立了许久。最后,他终于说,“那么你完全放弃逃走的希望了吗?”

  “逃走已是不可能的了,而且我认为,硬要去尝试那万能的上帝显然不许的事未免太违抗上帝了。”

  “不,不要泄气。你第一次尝试就希望成功,那未免期望太高我吗?为什么不再试试看,在另一个方向找一个出口呢?”

  “你把重新开始说得这么轻松,你知不知道我以前是怎么做的?首先,我花了四年的功夫来制做我现在所有的这些工具,然后又花了两年的功夫来挖掘那象花岗石一样坚硬的泥土,然后我又得搬开那些我曾认为连摇都摇不动的大石头。我整天都做着这种非人力所及的工作,如果到晚上我能挖下一寸见方这种坚实的水泥,就认为自己是很不错的了。你知道,这种水泥,由于年代已久,简直如同石头一般难挖。然后,我又得把挖出来的大量泥土灰沙藏起来,我不得不掘通一条楼梯,把它们扔到楼梯底下的空隙里。那个地方现在已经完全塞满了,如果再投一把泥土进去,一定会被人发觉的。你再想想看,我本来完全相信我已经实现了我的目标,达到了我的目的了,为了这项工作,我曾尽了我的全力,而正当我算来已经成功了的时候,希望却永远地离开了。不,我再说一遍,想叫我重新再试,那显然是违背天意的,是决不可能的了。”

  唐太斯低下头,他对于这个计划的失败并不感到怎么遗憾,他不愿意让他的同伴看到他脸上的这种表情。说老实话,这个年青人的心里现在只有高兴儿,因为他发觉自己已不再孤独了,不再冷清了。

  神甫就势倒在爱德蒙的床上休息,而爱德蒙仍然站着。他以前从未想过要逃走。有些事情看来实在是不可能的,以致他的脑子里从没有过那种念头。在地底下挖一条五十尺的地道,用三年的时间来干这项工作,即使成功了,也不过是把自己带到了海边的一块悬崖边上,从五十尺,六十尺,或许一百尺的高处向下跳,冒着在岩石摔得粉身碎骨的危险,即使哨兵的子弹没打死你,你逃过了一切危险,也还得再游三里路的海面,这一切在唐太斯看来实在是太艰难了,这种计划他甚至连做梦都没有想到过,他只是听天由命。但现在他看到一个老人竟这样大胆不怕死的在寻求活路,他也就有了一个新的希望,勇气和精力也被激励起来。已经有别人尝试过他希望连想都没有想过的事,而那个人,还不如他年轻,不如他强壮,也不如他这样灵敏,却凭着耐心和技巧给自己配备了做那桩惊人的工作所必需的一切工具,只是由于计算上的一个失误而变成了一场空。那个人既然做到了这一切,那么,唐太斯就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了!法利亚从他的牢房里掘通了五十尺地道,唐太斯则决心掘通两倍于那个距离。年已五十的法利亚,用了三年的时间的时光致力于工作,还没有前者一半年龄的他,却虚度了六年的时光。做教士和哲学家的法利亚,甘愿冒生命危险去游过三哩路然后登上大魔岛,兰顿纽岛,或黎玛岛,难道象他这样一个身强力壮的水手,一个经验丰富的潜泳者,竟做不到这一点吗?难道象他这样的常常只为了好玩而潜到海底去采珊瑚的人,还会迟疑去游那三里路吗?三里路他在一小时内就可以游到,从前,纯碎是为了消遣,他曾多次在水里游过两倍于那么长的距离!唐太斯下决心以这位大无畏的同伴为榜样,并牢牢地记住,曾做成过一次的事,是可以再一次做到的。

  年轻人继续沉思默想了片刻,说道,“我想出你所寻求的办法了!”

  法利亚吃了一惊。“真的吗?”他赶紧抬起头来说道,“请告诉我你发现了什么?”

  “你从你住的地牢挖过来的这条通道,是不是和外面这条走廊是同一个方向?”

  “是呀。”

  “而走廊离你的地道不过十五步左右?”

  “最多也不过如此。”

  “那好吧,我来告诉你我们该怎么做吧。我们必须在地道的中间处开一条丁字形的路。这一次你测量得准确一些。我们可以挖到你讲过的那条走廊边上,杀死看守走廊的哨兵,就此逃走。要保证成功,我们只需要勇气,这个你不缺,还要力气,这个我也有,至于说耐心,你已经够多的了,现在就瞧我的吧。”

  “等一下,我亲爱的朋友,”神甫答道,“你显然还不了解我有的是什么样的勇气,打算把力气用在何处,说到忍耐,我那样夜以继日的工作,倒也够耐心的了,不过,小伙子,请听我说,那时,我觉得一个无辜的人,不该受罪的人归于自由是不会使万能的主不高兴的。”

  “难道你观念改变了吗?”唐太斯问,“难道在遇见我以后你认为自己是有罪的了吗?”

  “不,但我不希望变成个罪人。到目前为止,我始终以为是在同环境作战,但现在你却提出一个同人作战的计划。我能够挖通一堵墙,或拆毁一座楼梯,但我不愿意去刺穿一个人的胸膛,或毁掉一个生命。”

  唐太斯微微露出一点惊异之色。“当前面就是你有自由的时候,”他说,“你就为了那样的一个理由而踌躇不前吗?”

  “请告诉我,”法利亚答道,“有谁阻止过你拆一根床腿下来,打倒你的狱卒,穿上他的衣服,然后设法逃走?”

  “只是因为我从没想到过这样一个计划罢啦!”唐太斯回答说。

  “那是因为,”老人说,“上帝不允许人犯这样的罪,所以阻止了这个想法钻入你的脑子里。凡是一切简单易行的事,我们天生的本能自会阻止我们偏离正道。譬如说老虎吧,它本性嗜血,所以只要用鼻子一嗅,就可以知道它的牺牲品已经进了它的范围了,于是,它扑向牺牲品的身上,把它撕得粉碎。那就是它的本能,它在按本能行事。但人却正相反,人是怕见血的。谋杀不但为社会的法律所不容而且也是自然的法则所不容的。”

  唐太斯默默无言的听着这一番话,觉得有点不知如何是好了,因为这种想法一向活跃在他的脑子里,或者,说得准确些,曾活跃在他的心里,因为有些想法是脑海中想出来的,而有些想法则是从心里流露出来的。

  “自从我入狱以来,”法利亚说,“我把所有的那些有名的越狱案都在我脑子里想过了。那些最终成功的人,都经过了长期的计划和小心安排的,举些例子来说,如波福公爵之逃出万森堡,杜布古神甫之逃出伊微克堡,拉都特之逃出巴士底监狱。但存心想逃脱而最后成功的例子却是很少的。机会常常会出其不意地到来,那是我们始料不到的。所以,让我们耐心地等待一个有利的时机吧,相信时遇吧,你将来会知道,我抓时机是不会比你差的。”

  “唉!”唐太斯说,“你大概很善于等待。这次长期的工作使你每时每刻都有事儿做了,而当你无事可做的时候,你还有希望,可以使你重新振作起来。”

  “我老实跟你说吧,”老人答道,“我不是单靠这个的。”

  “那么你还做些什么呢?”

  “我写作,或者从事研究。”

  “那么他们给了你笔,墨水和纸吗?”

  “噢,不!”神甫回答说,他们没给我,是我自己制做的。

  唐太斯惊呼道:“你自己做的纸,笔和墨水?”

  “是的。”

  唐太斯钦佩地望着他。但他的脑子里仍然有些疑惑,神甫的慧眼一下子就看了出来。

  “等你到我的地牢里去的时候,”他说,“我可以给你看一篇已完成了的文章,那是我反省自己的一生的心血的结晶,那是在罗马竞技场的废墟里,在威尼斯圣马克古宫的圆柱脚下,在狱卒会让我在伊夫堡的牢墙之内有时间把它们写出来。我说的那篇文章的题目叫做《论建立意大利统一王国》,印出来可以成为一册四开本的大书。”

  “您把这些文章写在了什么东西上面?”

  写在了我的两件衬衣上。我发明了一种药剂,可以使得在布片上写字就象在羊皮纸上写一样光滑流利。”

  “那么说,你还是一位化学家?”

  “勉强算是吧,我认识拉瓦锡,也是卡巴尼斯的好朋友。”

  “但是写这样的巨著,你一定需要一些书作参考,你有书吗?”

  “在我罗马的书房里,有将近有五千本书。但把它们读过了许多遍以后我发觉,一个人只要有一百五十本精选过的书,就如同掌握了人类一切知识,至少是够用的了或者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我用一生中三年的时间来致力于研究这一百五十本书,直到我把它们完全记在心里为止。所以入狱以后,我只要略微回忆一下,就可以清楚记起它们的内容,就象把书本摊开在我面前一样。我可以把休昔的底斯,萨诺芬,普罗塔克,塔都司李浮斯,塔西佗,史德拉达,约南特斯,但丁,蒙田,莎士比亚,斯宾诺莎,马基维里和布苏亚的书全部背给你听。我在这里仅仅只举出了几个最有名的作家。”

  “那么,你一定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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