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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狐狸逸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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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冷风从身边吹过,空空的大楼里面什么都没有,没有一丝风,甚至连水泥的味道也没有,以我灵敏的嗅觉,居然闻不到从里面飘出来的任何一点味道,就这一点已经让人很怀疑了。“进去吧?”庚正红兴奋得像个小孩子,“等一下你别出手,让我来对付它。” 
  一楼大厅里没什么东西,庚正红的小车在坑坑洼洼的水泥地面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给周围黑的环境增加了很多恐怖的气氛。转过大厅,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展现在我们面前。应该就在下面了,这家伙为了掩人耳目,放置了一个隔离阵在整个一楼,怪不得外面什么动静都感觉不到。 
  地下室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庚正红嘿嘿笑道:“这么一点障眼法也敢来献丑!”没等我有所动作,从怀里拿出一张黄裱纸,在空中虚画了几道,叫声“疾!”眼前突然大方光明。 
  一个黑色的台子上一团火焰大放光明,七彩的颜色仿佛被禁锢在小小的一米见方的空间里,上下左右不停的翻腾。我被这一团跳跃的火光迷住了,从这一团呈金黄色的火光中,我居然感觉到一丝悲壮的气息,不错,就是悲壮。仿佛这天地的一切都没有眼前的这团火更加动人心弦,这究竟是一团什么样的火? 
  相比之下火焰上跳跃翻滚的长方形透明物体反而不是那么引人注目,那块扁平的长方形的东西看起来像一把尺子,它每跳跃著接触火焰一次,火焰的光芒就削弱一分,就好像把那火焰的灵气全都吸收进去了一般。 
  “轰!”火焰突然大放异彩,接著便完全熄灭下去,什么都看不到了。地下室又陷入了黑暗,隐约中有小孩的抽泣声传来,我们这才清醒过来。 
  “哈哈哈,我的炫冰尺终于炼成了,我真是天才,大大的天才啊,啊哈哈┅┅” 
  黄天寿的声音!我和庚正红此刻简直无地自容,居然会全副心神都被那古怪的火焰吸引了去,全然忘记了此行的目的。如果有人趁我们发呆的时候偷袭我们,我们这两个自以为智勇双全的修道之人岂不是死得不明不白? 
  黑暗中传来庚正红的怪笑:“刚才那团火是什么东西?” 
  透过黑暗,我看清楚了黄天寿正得意的欣赏著手中的尺子,那根尺子在黑暗中发出朦朦的光晕,流光溢彩,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往边上扫视了一圈,我才发现地上躺著很多婴儿,抽抽噎噎的哭声间或传来,我暗自数了一个,居然有十八个婴儿躺在地上。 
  “嘿嘿,你们算是有眼福的,这就是生命之火!” 
  庚正红抓抓头发道:“生命之火?这又是什么玩意儿?” 
  “生命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当一个生命被复制出来并且和母体分离的时候,生命的能量便开始发挥作用,她可以将一个小小的柔弱的个体变成一个强壮巨大的个体,这其中除了生命体不停的从外界获取需要的能量外,生命的力量在起著不可忽略的作用。只有这种力量才是宇宙的本源!而我,就是这种本源力量的发掘者,什么三昧真火,什么天火,有什么可以比得上生命的本源之力?哈哈哈,我成功了,这把炫冰尺就是最好的证明!多少年了,自从灵气变薄以后,修炼、驾驭法宝几乎成为不可能,因为一点点灵力的消耗都没有办法迅速补充恢复,不过从此以后我们就不用愁了,因为用生命之火锻炼出来的法宝拥有自己的灵力,根本不需要我们的法力相助,只要能够和法宝心意相同就可以了,哈,我不是不最伟大的天才?” 
  “刚才那团火就是这些婴儿发出来的?”庚正红的声音里有些惊惧和愤怒。 
  “不是一些,是一个,我这把尺子用生命之火锻炼了整整四十九天,一天一个小孩,今天是第四十九天,我已经彻底成功了,哈哈。”黄天寿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不停的大笑,显然心中欢喜之极。 
  “他妈的去死!”庚正红大吼一声飞扑了上去。 
  “哈哈,来的好,我正好试试宝贝炫冰尺!”面对两个失控的人,我在地上刮起一阵旋风,把那些小孩都卷出了地下室。 
  等我把小孩子安顿好回来的时候,地下室一片狼藉,一个女子正和黄天寿斗的正酣。这么冷的天,那个女子穿一件薄薄的羊毛衫,一条紧身牛仔裤,双手摆出各种造型,“嗤嗤”的白光映得地下室如同白昼一般,和炫冰尺的五彩斑斓形成了奇妙的对比。 
  居然是莫云来了。 
  莫云本来是玄心宗法力最低微的一个弟子,想不到才几天不见她的法力居然大涨,只见她优美的身躯在空中做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如孔雀戏水白鹤翔天,令人目眩神迷。 
  黄天寿本身的法力并不强,若不是因为炫冰尺本身具有极大的威力,他根本不是莫云的对手。饶是如此,他肥大的身躯上已经沾满了丝丝血迹,外翻的血肉让人觉得备加恶心。 
  这种古怪的场面还在继续,一个丑陋的家伙浑身鲜血,他的对面,一个风姿戳约的女子迎风舞蹈,空气变得越来越沉重,仿佛要将人的心从胸中压出来一般。 
  低低的呻吟声惊醒了我,顺著声音望去,庚正红瘫坐在地上,缓缓的抬起头来。我避开他们打斗的劲风窜到他身边,他的脸色有些灰败,嘴角血迹还没完全擦干,见到我苦笑了一下。 
  “那家伙真是个疯子,炫冰尺真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厉害法宝,嘿。”疯子和天才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莫云的招数很奇怪,我觉得有点像天魔舞,可是又没有那种阴冷的气息,你看看?” 
  庚正红倒抽了一口冷气道:“就是天魔舞,我们快退出去!” 
  传说天魔舞可以将几千里方圆内游荡的力量压缩在小小的一个空间里引起爆炸,其效果虽然比不上原子弹那么惊天动地,炸死几个修道者却是绰绰有余。 
  我和庚正红飞出地下室远远的立定,四周是压抑得如死一般的空间,所有灵动的力量全被抽干了。庚正红叹了口气:“那家伙逆天而行,这次身受之苦甚至超过了五雷轰顶,真是报应。” 
  我怔怔了很久道:“黄天寿充其量不过害死了四十九个婴儿而已,剩下的都能留得命在。相比于那些高官贪污受贿,因为一己之私偷工减料使大桥倾塌,死伤无数的情况也不见得严重多少。你何必厚此薄彼呢。” 
  庚正红正色道:“害了人命就是害了人命,不能说因为人来有这种情况,妖类就可以仿效。人和妖是平等的,一个人害了别人,自然会有他的报应存在。” 
  “那么人害了妖怪了?”我淡淡的道。 
  庚正红怔怔的抓了抓头发,正想说话,前方“轰!”的一声,终于炸开了。地动山摇中,一个纤细的身影飞出,向我们飞过来,接著一个黑乎乎的身影跟出,往反方向飞走了。 
  莫云早已不是我一开始见到的那个小姑娘了,此刻的她如冰玉雕刻而成的塑像,美绝却让人不敢逼视。 
  “古林月,我有点事要和你说,你跟我过来。” 
  我淡淡的道:“事无不可对人言,你就在这里说好了。”她的冷冰冰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 
  莫云一怔,显然没有想到我居然会这样回答。呆了一呆才道:“刚才在最后关头有人捣乱,黄天寿的肉身虽然已经被灭了,元神却还活著,我还要继续追踪下去,”她一口气说了这些以后呆了一下,抬头望天道,“你┅┅还是快点回杭州吧。” 
  没等我问清楚,她便已经飞身而逝,仿佛我是一头怪兽,多待一刻便会有危险的样子。 
  “呵呵,这小姑娘一定是看上你拉,嘿嘿,真是了不起,公狐狸的魅力居然也很大,真是看不出来,嘿嘿┅┅” 
  这家伙越说越不像话,我忍不住怒道:“要你管!” 
  “咦?你知道她喜欢上你了?我老人家目光如炬洞若烛火,当然看的一清二楚。你小狐狸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她怎么会喜欢上我?你们所谓的修道之士不是恨不得杀尽天下的妖怪么?要不是我曾经救了她一命,你刚才就得给我收尸了。” 
  “不会呀,我老人家不会看错的,她一定是喜欢上你了,别不承认了,都几千年的老狐狸了,不好意思啊?”庚正红尤自嘟嘟囔囔的。 
  “等一下,还有一件事!”原来是莫云去而复返。 
  我有点尴尬:“什么事?” 
  “陈斌的事张师伯已经和我说了,我们会找人亲自去教导他的。” 
  “既然这样,就麻烦你了。” 
  莫云看了我一眼,转身走了。留下庚正红这家伙在一旁偷笑。 
 
 
 
  
 ~第三十五章奇怪的失忆症~
 
  告别了张天羽,我坚决的坐上了回杭州的火车。我心中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好像这次回去会遇到一些我不想遇到的问题。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草木,我叹了口气,纵然如此,早点遇到问题总比晚遇到的好。 
  从张天羽的口中得知,莫云追出去的时候已经失去了那人的踪影,所以黄天寿的灵体现在依旧逍遥法外。会不会是易仁或者陆放中的一人做的手脚呢?几幢漂亮的洋房闪过,江浙一带的农村非常富有,在远远的郊区都可以看到这种奢侈的建筑物,这是北方的一些省份不能比的。 
  认真说来,黄天寿并不是十恶不赦的魔鬼,身为妖族,吃几个人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就像人吃鸡吃鱼一样,所以他用人类来炼制自己的器具也没有什么不对。人类也并没有因为剥了乌龟的壳用来做药而生出什么愧疚来。 
  不过我对用焚烧人类的幼崽来取得能量这种残忍的做法还是不能苟同,因为这总让我想起日本人当初在中国做的事情,当时有一个名字好像叫‘点天灯’,当时那怨气冲天鬼哭狼嚎的场景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真是一个强者生存的世界啊,我微微叹息了一声,疯狂迷恋炼器的黄天寿居然不考虑自己的实力,想凭着一己之力和人类作对,唉。现在这个已经失去了肉体的家伙唯一能做的就是苦苦修炼防止灵力的散失吧。不知道最后抢走黄天寿的元神的那个人是谁?听说他是右使那边的人,可是陆放还在千里之外,不可能那么及时的赶来相救,别的人也恨难有实力能从莫云的手中抢救黄天寿。那么,唯一剩下的那个人就只有易仁了。因为他是对我的行踪最清楚的人中的一个。如果真的是他,那么他抢黄天寿的目的就值得思考了。是因为惜才,还是因为想探听陆放的虚实? 
  看来易仁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简单那,他明明自己掌握了黄天寿的踪迹,却偏偏送一个人情给我,最后又自己把人抢走。对了,炫冰尺,炫冰尺目前在哪里?是莫云拿走了,还是易仁顺手牵羊连着黄天寿一起带走了?我立刻感觉一个头有两个大了。 
  我甩甩头抛开这个沉闷的题目,张天羽带来的消息让人郁闷,血魔并没有形成大规模的行动,他们所消灭的只不过是其中几只智力低下离群索居的家伙,真正的血魔群体并没有找到。对人类来说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消息,但对于我这个和血魔有一大笔帐要清算的人来说则会让我更加郁闷罢了。我心中泛起一阵涟漪,漫长的生命的坏处在于,积累起来的恩怨太多,以至于一千年以后突然发现了仇敌的影子,然后你就不得不努力回忆仇隙产生的过程。 
  血魔在大规模的吸饱了一次血之后就会陷入深沉的睡眠中,其周期大约为两千年。离我们最近的一次血魔大规模吸血事件是在一千五百年之前,所以按照常规,五百年以后活动才附合血魔的活动周期。我隐隐约约从中发现了一点什么,却怎么都得不到一个完整的结论。 
  ‘大哥这次真是辛苦你了,所以你现在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好好的睡一觉。那些小孩都已经送回来了。可怜那些被害的婴儿家长,在警察局前面哭的一塌糊涂。不说这个了,你都快两天一夜没有睡觉了,现在赶快睡觉去!’很少有见鲤鱼对我这么热情的,我总怀疑她这番体贴的甜言蜜语后面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不过也确实很累了,将信将疑之中我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直睡到第二天早上才醒过来,想不到鲤鱼起的比我还早。‘大哥,一会儿一起出去吃早饭吧?’鲤鱼有点心虚的样子道。 
  我心中暗暗奇怪,嘴上却敷衍道:‘好啊。’鲤鱼明显的松了口气的样子,打电话给陈斌叫他开车来接我们。 
  ※※※ 
  ‘不是吧,这样吃早饭也太奢侈了吧?’我所在的是一个西餐馆,环顾四周,暖气把整个餐厅吹得暖洋洋的,绿色的藤蔓植物爬满了室内的一面墙壁,烤面包的香气弥漫在整个餐厅里面,让人不由食指大动。 
  ‘大哥,呃……,渺渺姐每天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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