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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泰国十日谈-一个上海知青在缅泰的奇遇 作者: 吴越-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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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女人更不要命。许多陆地强盗干不出来的事情,他们都干得出来。越南战争的时
候,布尔布特在柬埔寨搞“红色高棉”黑暗统治的时候,大批难民雇了民船企图从
海上逃亡到菲律宾去,一旦遇到了海盗,不但所带财物被洗劫一空,所有年轻女子
也都被虏到海岛上的匪巢中去,遭到强奸和轮奸,不到奄奄一息,不会放回来。
    陆地强盗中,虽然多数是男性,但也不乏骁勇的女强盗。海盗当中,则绝大多
数是男性,除了小说中故意为吸引读者而创作的女海盗形象之外,现实世界中确实
很少听说有女海盗的。可是这一特殊的荣誉,现在确实已经降临到了泰国。在东南
亚的公海中,近来出现了一个莫测高深的女海盗头子,名叫“翁戈”,在海盗世界
中占有显赫的位置,据说她就是泰国人。尽管东南亚各国的报纸对她的“业绩”早
已经吵得纷纷扬扬,连篇累牍地津津乐道,可是对她的情况,掌握的情报还极少。
我们只知道她已经五十多岁,丈夫原来就是个海盗头子,在一次“海上作业”中被
警方击毙。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翁戈毅然继承了丈夫的“伟业”,重新组织了力
量,疯狂地对海上船只进行报复。她在海盗王国的地位逐日提高,现在已经登上了
“海上女皇”的宝座。据说她所用的无声手枪,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价格贵得吓人。
她所驾的快艇究竟是什么样子,至今都没人知道。而她的行踪却神出鬼没,今天在
曼谷,明天就可能在新加坡,后天更可能在马尼拉,再过一天又有在香港发现她的
消息报道。
    对于这样一个神通广大的女匪首,泰国当局可是束手无策,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菲律宾和新加坡的警方,曾经想方设法要搞到一张她的照片,但是至今依旧一无所
获。据说她的耳目和杀手遍布东南亚各地,手下人谁要是敢向警方提供她的照片,
立刻就会被处以十分残酷的极刑。何况她的手下都十分忠实于她,要想从她的手下
获得一张她的照片,尚且比登天还难,要想逮住她,当然就更难了。
    我父亲在枢密院竭尽全力地工作了三十多年,应该说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
不过他自己总觉得要做的事情太多,而他的力量又太小。我既然出生在这样的一个
家庭中,对黑社会的帮派自然也比我的同辈人要熟悉得多。我在父亲的鼓励下,也
走上了他的道路。我在大学里上的也是政法学院,毕业以后,一直配合父亲做法制
改革与建设的工作。近来为了加强泰北边境的查毒禁毒工作,枢密院任命我为清莱
府的反毒专员,作为清莱府府尹的副手,配合府尹开展工作。
    对于您这样一位风流人物,居然扬言要到王塔克去,难怪南邦的贩毒中心要怀
疑您是国际禁毒委员会派来的人了。而对我这个真正的反毒专员,他们却轻轻松松
地放了过去。像您这样扎眼睛的人,当然我也要怀疑您是走私毒品的大商贩或者是
联络员。不过通过他们的这场表演,倒是代我冰释了对您所有的怀疑了。
    吴先生,我已经把我的来历和任务无保留地统统都跟您说了。那么,关于您去
王塔克的真正目的,您是否也可以无保留地全部告诉我呢?

                        第三个故事:偷渡客的经历
    吴永刚是个从中国大陆逃出来的偷渡客。先到缅甸,后到泰国,最后到达香港。
    他当时是怎么越过国境线的呢?到了异国以后,他又是怎么生活、怎么继续旅
程,最后到达香港的呢?
    原来,他挨过一枪,是三个小姑娘救了他。这里面,有两个既辛酸又动人的爱
情故事。
    昭维先生是清莱府的府丞,比县长还大的人物,今天能够推心置腹地与我谈论
贵国有关黑社会的诸多问题,足证先生对我的信任与看重。我要是不推心置腹地向
您和盘托出关于我去王塔克的目的,我就太对不起您的这一片赤诚之心了。
    首先我声明:昨天我在车上所讲的关于我自己在西双版纳的故事,完全是真实
的,没有任何虚构的成份。我到泰国来,确实是因为业务上与曼谷的一家旅社搞联
营,需要进一步商谈一些可行的项目。至于我要到王塔克去,那纯粹是为了借此机
会去寻找我的一个朋友。正确地说,是我没举行婚礼的妻子。
    让我接着昨天的话茬儿,把故事继续说下去。
    那年,我因为多嘴,说了几句《中国共产党党章》上出现的笑话。其实这事儿
与我毫不相干,结果不但给自己招来了一顿毒打,还把我初恋的对象也送上了西天。
尽管后来没事儿了,法院也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了,可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中国
人,特别是中国的知识分子生性懦弱,以善于忍耐在全世界出名。对于大陆的苛政,
他们心里不是不明白,但是逆来顺受惯了,只知道忍气吞声,苟且偷生。我第一不
是知识分子,第二少年气盛,第三已经走到了绝路上,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
一刀,只好铤而走险,第四脑子还比较清楚,觉得在这样一帮浑蛋的统治下当老百
姓,实在太憋气也太窝囊了。何况当时在云南边境插队的知青不甘心呆在农村受苦,
越境外逃的人很多。据事后不完全统计,十年“文革”期间,单是外逃的知青就有
十几万,国境线上每天都有上百人通过。因此,我才下决心冒险偷渡国境,逃出了
中国大陆。
    尽管当时我还不满二十岁,可是要办这样一件大事,也是经过大脑认真反复地
多次思考以后,才做出决定的。要知道,当时的中国共产党,认定只有他们执行的
才是真正的马列主义,只有中国大陆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外国”,除
了阿尔巴尼亚是“欧洲的社会主义明灯”之外,不是帝国主义,就是修正主义,至
少也是反动派当政,对“海外”两字视同洪水猛兽,因此执行的是“闭关锁国”政
策,把“国门”关得紧紧的,既不许外国人进来,也不许国内人出去,而且用形而
上学的认识论认定:凡是偷渡国境的黑五类子女,必然去投靠帝修反,因此用法律
的形式把“偷渡国境”解释成“叛国”,不但抓回来要重判,当场打死,也是白死。
    所以,我的这一决定,实际上是冒着死亡危险的孤注一掷!
    不过在知青的传说中,似乎云南的边境是所有边境中防守最不严密的一个地段。
因为云南的外面就是缅甸的东北地区,而当时的缅东北是控制在缅甸人民军也就是
缅共手里的。在云南越境的人,大多数都投了缅共。而缅共是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中坚决支持中共的。只是缅共还没有取得政权,中国政府不能公开地支持他们罢了。
大批红卫兵知青越境参加缅共,实际上是对缅共的一种实力支持,因此据说云南边
防军看见大批知青越境,并不怎么追究,而只盯着单身偷渡国境线的人,特别是像
我这样的黑五类子女,一旦抓回来,不死也要脱层皮。我偷渡的目的是要从缅甸转
道去香港,而一时间也没有与我怀有同样目的的大批知青可以同行,所以说,虽然
我也在中缅国境线上偷渡,却与人家革命派子女有所不同,依旧存在着很大的危险
性。
          
    偷渡之前的一段时间,看起来,我好像仍旧与过去一样,不言不语的,每天干
活儿回来,没事儿了就看书,而且看的都是马恩列斯和毛泽东的著作,让人觉得我
在认真刻苦地学习,一心要改造自己那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世界观。其实,我是
在探索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心里萦绕已经不止一日,好像烧着了一团火,这团
火,几乎把我自己给烧着了。
    我越琢磨越觉得像我这样的人活在大陆太没有意思了。我曾经很客观地问过我
自己:我究竟信不信马列主义呢?经过认真的反省,我奇怪我对马克思的理论竟是
那样执着地相信。我不敢说我读遍了马列主义的经典著作,但我至少读过《社会发
展史》,也相信社会发展史的理论。我坚信: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
要进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因为除此之外,我的确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更好的社
会制度可以发展。如果我不相信马克思主义,那么我相信什么呢?总不能说我什么
都不相信,认为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最理想的制度也是最后的制度吧?
    但是对照书本和现实,我也有许多问题想不通。今天咱们虽然不讨论这些问题,
不过为了说明我当时的思想,简单举几个例子还是必要的。
    第一,毛泽东说:农民起义进行一次,社会生产力就向前飞跃一次。我怎么也
想不通。明朝末年,李自成、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今天官兵杀过来,明天农民
军杀过去的,死的都是老百姓,至少四川的老百姓几乎接近杀光了,后来不得不用
强制移民的办法搞什么“湖广填四川”。那是中国历史上人口大减的时候,书上说:
全国的总人口只剩下五千万左右了,大片土地荒芜,老百姓饿到了吃人肉的地步,
这生产力怎么个飞跃法?
    第二,现阶段人类社会中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这是客观现实,谁也无法否
定。但是阶级斗争是不是像中国大陆所强调的那样普遍、那样尖锐、那样无处不在
呢?在阶级社会中,是制造矛盾、促使阶级矛盾尖锐化好呢?还是解决矛盾,促使
阶级矛盾趋向缓和好呢?
    社会在阶级矛盾中发展,有其自然规律。这是为马克思所阐明了的。列宁天才
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定可以在一个国家中首先建成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人继
承了这一理论,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早日来临,实现跳过资本主义积累时期,直接
进入社会主义,然后迅速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理想,所采取的,就是加深阶级矛盾,
以求加快社会发展的策略。
    应该说,这种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拔苗助长,实践起来,却不一定好。
    中国的资产阶级最懦弱,但是资产阶级思想却在人们头脑中顽固地存在。被打
倒了的地主阶级,当然也有人心怀不满,总想反攻倒算,总想变天。但也不容否认:
多数人是老实的,特别是开明的、有知识的地主,关于“耕者有其田”的理论,应
该说从孙中山时代就已经阐明、已经接受了的。
    大陆进行土地改革,是不是要搞“残酷斗争”,我怀疑过。是不是要把农村政
权交给像杨百了那样既无文化、又无品德、仅仅在土改中积极过一阵子的贫雇农,
我也怀疑过。
    一个历史时期有一个历史时期的认识标准。封建时代,攒钱买地,出佃收租,
不但“合法”,而且天经地义。到了社会主义时代,国家制度规定土地国有,出租
土地者为剥削,是违法的。但是这两个历史时代,必须有个明确的分界线。这就叫
历史唯物主义。把新中国建立的时期定为分界线,在此之前,一切出租土地、放债
求息,都不追究,在此之后,如果还收租放债,就是违法。这样的政策,哪个地主
接受不了,再严惩不迟嘛!
    新中国建立以后,如果宣布土地国有,限制地权,所有耕地由国家收买,然后
分给、租给或卖给农民,这个政策一定行得通,不会引起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加
剧。
    我到了香港,后来又到过台湾,还特地到台湾农村去参观过,才知道台湾的土
地改革采取的是“赎买政策”,限制地主拥有土地量,多余部分由农民按国家规定
的低价向地主购买,分十年付清。这样,农民与地主之间不发生矛盾,不产生冤仇。
农民的土地是经过自己的劳动付出代价买进来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对产
业也更加爱惜。不像大陆的一些懒汉,分到了土地,也不想花力气经营。只等着农
村经济往两极分化,进行第二次土地改革,再一次“从天上掉下馅儿饼来”。
    第三,阶级斗争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也只限于前一个历史时期,对于像我这
样“在新中国出生,在红旗下长大,在党的哺育下成长”的青年,即便出生在地主、
资产阶级家庭,也不应该再以前一个历史阶段的阶级成份分敌我。特别是新中国出
生的地主子女,没吃过一天剥削饭,生活比贫下中农子女更苦,政治上受歧视,不
但入不了党团,连少年先锋队都不许参加,有些地方的土政策,还规定这些孩子小
学毕业以后不许上中学,实在冤枉。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对当局来说,是错误地
过高估计了家庭的影响和作用,而过低估计了党团社会教育的效果,把可以成为己
方力量的青年推向了敌对的一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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