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十日谈-一个上海知青在缅泰的奇遇 作者: 吴越-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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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或几条狗,表演猴儿戏的。也有养几条眼镜蛇,吹起竹笛,蛇就会昂首挺身摇摆
作舞,以招来观众,或讨几个小钱,或出售蛇药,也就是专治毒蛇咬伤的。也有在
城市街头唱歌跳舞的流浪艺人,他们大都从北部山区来,多数是夫妻两口子带两三
个姑娘,在简单的鼓乐伴奏下唱古老的民歌,跳粗犷的泰舞。
第四种,是“讹诈花子”,也叫“痞丐”。
这一类花子,主要以无赖行径诈人钱财。简单的,手拿一块砖头,走到商家或
住家门口,左手捏半块砖头拍打着瘦骨嶙峋的胸脯,右手伸出,口喊“行行好”,
向人要钱。碰上这种花子,三铢五铢的小钱,是打发不了他的。最少也得十铢二十
铢。如果不给他钱,得罪了他,他会一砖头朝自己脑袋拍去,当即血流如注,倒在
你家门口。下面的啰嗦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他的一帮兄弟涌进来“相救”,
有摘门板的,有端盆打水的,有找药寻布的,闹翻了天,闹得商家不能做买卖,住
家没法儿过日子。这时候,十铢、二十铢的,可就打发不了这一群人了。没有一百
二百的,这一帮花子哪儿肯离去?
如果不能满足他们,他们还有办法:深更半夜里到什么地方弄一具尸体来,放
在那家的门口,第二天家人开门,好不好先吓一大跳,其次还要报案,还要找人把
尸体搬走,折腾个底儿掉,比打发花子的钱还要多。如果是商店,门口躺一具死尸,
谁还上门来买东西?半天的生意也就耽误了。
因此,不论是商店还是住家,碰见这些“痞丐”,大都惹不起,只好客客气气
地拿出钱来,免得生事。因为这些人大都是吸毒的“瘾君子”,什么事情都做得出
来的。
丐帮有自己对事物的认识标准,对于这种讹诈,并不认为是犯罪,而是“叫花”
的手段之一,因此即便有人告到了团儿头手上,他也不管。
第五种,是“占卜花子”,也叫“巫丐”。
这一路花子,手持占卜用具,到了哪家门口,不论主人愿意不愿意,就算起卦
来。不管真的假的,居然也敢预卜凶吉,指示祸福。当然,总是拜年话多。讨得人
家高兴,才肯拿出钱来。
第六种,是“香火花子”,也叫“神丐”。
这是指着佛爷讨饭的花子。他们并不是和尚,但是利用泰国人普遍信佛的心理,
背一个佛爷龛子,各村各寨转悠,“送佛上门”。村寨里一般只有土地庙,要拜我
佛如来,必须上寺院。如今有人把佛爷背到门口来,还不赶紧多拜几拜?至于香火
之资,当然是不会少的了。
第七种,是“卖身花子”,也叫“妓丐”。
这是比懒丐更懒的女花子。懒丐虽然懒,只懒得干活儿,沿门乞讨,东游西逛,
并不懒。有一些女人,既懒得走路,还想吃得好些,她们大都是姿色衰退被妓院轰
出来的下等妓女,于是只好重操旧业,在花子世界中卖淫。她们常住“花子院儿”,
交较高的“份例”,团儿头拨给她一间小小的房间,可以与众花子隔开。她们白天
吃饱了就睡懒觉,夜里略事修饰,专门接待有几个积蓄想玩儿女人而又上不起妓院
的花子。
第八种,是“差役花子”,也叫“差丐”。
团儿头的“公廨”外面,一般都有一个相当大的院子,盖着一圈儿简陋的高脚
楼。这房子,虽然是团儿头经手盖的,却是好心修行的人出的钱。这就是“花子院
儿”。不论是什么花子,包括“流丐”也就是四处流浪不固定在一地乞讨的花子,
都可以到这里来占一席之地。当然不是白住,而是要交“份例”的。份例分钞票和
实物两项。一般按月交一定的数目,如果乞讨回来,有许多吃不了的食物,也可以
折价交到“差丐”手里,用来喂养禽畜。
“差丐”就是“花子院儿”的管理人员。他们大都是团儿头的亲信。除了帮团
儿头管理众花子之外,团儿头坐堂,他们就是衙役;需要责罚犯罪的花子,他们就
是行刑刽子。
“差丐”中也有女的。不过她们主要从事鸡鸭猪鹅之类禽畜的饲养。雨季中接
连几天不晴,团儿头也会从平时所收的份例中抽取一些出来,让她们熬一大锅粥,
接济无法外出乞讨的花子。
当然,如果再要细分,还有一些名目。例如一帮小花子守候在拱形桥两头,遇
到有载客三轮儿过来,大家一起上去,在车后帮着推,推到桥的正中,坐车的人就
会扔下几个赏钱来,由小头目统一收存上交;再例如新近出现的在大饭店门口给人
开门的,就是由经过挑选的小花子担任。但主要是这八种。
八种花子,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组成了泰国社会的花子世界。
这是一个特殊的世界,也是为一般人所不知的世界。
大小花子,不论是本地的还是临时外来的,一律由地区性或行业性的“团儿头”
管辖。
花子行乞,可分集体行动和分散行动两大类型。
集体行乞,主要是大户人家办喜事或丧事的时候,本地区的团儿头带领大小花
子们排着队礼节性地在门口投一个帖子,写明贺礼或丧仪多少,“大小儿郎”共计
多少。管事的先生,就会根据传统习惯妥善办理:第一原礼璧还,第二,或根据门
外大小花子的实际人数“分份子”,人手一份儿;或按帖子上所写总人数拨出一笔
款项来,交给团儿头,请他分给他的大小儿郎们,第三,敦请团儿头到里面入席。
如果不是团儿头与主人有些私交,一般情况下,团儿头不会真去入席,而是领
了赏钱,带领众儿郎在门口合十道谢说几句吉利话之后,立即离去,以免因自己的
身份不雅而引起贺客或吊客反感。不过即便团儿头不在这里坐镇,也绝不会再有一
个花子敢于登门乞讨纠缠的。所以一般的喜庆人家,都很乐意打发这一笔为数不多
的钱,免得喜庆期间,一大帮花子围在大门口,既添恶心,又煞风景。
如果是办丧事人家,给的赏钱可能不如办喜事人家多。不过团儿头也有办法。
他会请问管事的先生,是否需要留人帮忙。如果丧仪比较小,管事的先生连声道谢,
他就很知趣地把儿郎们带走了;如果丧仪办得相当大,丧家确实有人手不够之虞,
那就进一步商议:干什么事儿,什么价码,谈妥以后,他留一个头目总理其事,他
自己则带领剩下的人“回避”了。
出丧人家,有什么事情需要花子帮忙的呢?
有,不但有,而且很重要。
大户人家死了人,留下的直系亲属,特别是遗孀、儿媳妇、孙媳妇等等“内眷”,
按风俗,有两种处理方式:如果年纪很老,这是“升天”,属于“喜丧”,全家人
要高兴;如果年纪并不太老,是“夭折”,属于“悲丧”,全家人要悲痛,内眷们
是要坐在孝幛后面“哀哀号哭”的。每有吊客来灵前上香,孝子们在幛前弯腰回礼,
内眷们则必须大放悲声。对男子来说,弯腰回礼,并不太累,再说,场面上的事情,
也无法找人顶替;独有这孝妇的号哭,可不是一件好对付的事情。第一是时间长。
根据丧家的场面,停灵开吊的时间,少则三天,多则七天。没人来祭吊的时候,可
以暂时不哭,休息休息,一有吊客来到,从吊客进入灵堂开始,非得哭到吊客离开
才算完。这对于娇生惯养的太太小姐们来说,确实是一件难于支持的事情。如果死
者与这些内眷关系本来就不太好,这时候再要装出“悲痛欲绝”的样子来,可就更
难了。
怎么办呢?好在孝妇号哭,一般都在孝幛里面,也不会有这样不开眼的吊客,
非得把孝妇请出来见见不可。这就给孝妇开了一个方便之门,可以请人来代哭了。
请谁来哭呢?当然是女花子。她们中有人专干这一行,就像歌唱家似的,只要
你给钱,可以随时演出,随时提供服务,不但哭起来有板有眼,语言生动,绝对比
夫人、小姐更伤心,更催人泪下,而且锻炼有素,哭上三天五天的,嗓子不会哑,
用不着换人。
此外,丧家越有钱,摆的场面越大,来送丧仪的人也越多。土洋丧仪,不外乎
花圈儿、魂亭、纸人纸马之类。这些东西,出殡以前,要从灵前一直排放到大门外
面,出殡的时候,要排成仪仗走在灵柩的前面。这就需要专人来守来抬了。为了这
点儿事儿到“人市”去雇工,不但工钱太贵,人家还不一定肯来。好在纸糊的烧活
儿,份量都很轻,叫花子们虽然大都很懒,更不肯干出力气的活儿,不过让他们两
三个人抬一个花圈儿什么的,在街上慢慢儿地走,绝对累不着,既有工钱,还有饭
吃,同时还凑了热闹,又懒又馋的花子们,谁不乐意呢?
不过,正因为他们自由惯了,随遇而安,今天到这里,明天到那里,出没无常,
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最不好管理。但是他们都怕团儿头。原因是团儿头有一整套
从祖宗那里传下来的整治花子的办法。其实也不是什么好办法,实际上主要是酷刑
重责。
说是“重责”,绝不过份。因为在常人看来不过是很小的一件事,到了花子王
国,责备起来,往往相当残酷,甚至能令人听了大吃一惊的。
例如:凡是已经从喜事或丧事人家领过赏钱的,规矩不能再去露面。如果有谁
还去纠缠,只要知会团儿头一声,他就会派人来把这个闹事者架回“公廨”,立即
升堂,酌情重责。
再例如:出殡的时候,不好好儿抬丧仪、打执事,磕了,摔了,碰了,或在路
上与人家吵闹打架,丢了主家的面子了,即便团儿头不在,大头目也可以立刻把他
送回“公廨”,请团儿头酌情发落。
此外,诸如偷了,抢了,骗了,干出有损丐帮“声誉”的邪事儿来,团儿头都
要“升堂问事”。
丐帮中并没有成文的法典。但是却有一部传统的“五刑”。科班出身的老花子,
能举出历代所处理的大小案件的案例。因此团儿头“升堂”,除了有大小头目和执
刑的差丐“站堂”之外,一般都有三五个老花子坐在一边儿,像是“陪审团”的样
子。这些老花子,被尊称为“长老”。
最轻的责罚是“关”。“公廨”里也有牢房。所不同的是:花子一被关进去,
就三天五天不再开门。既没有水喝,更没有饭吃。实际上行的是“饿刑”。
其次是“打”。不是用棍子或竹板打,而是用皮鞭打。只伤皮肤而不伤内部。
情节严重的,打破皮肤以后,再贴上一张浸过盐水的纸,让被打者疼得像刀子拉的
一样,再受一次罪。
第三是“扎”,刑具分两种:短而细的是锥子,长而略粗的是攮子。别看锥子
短,刑罚比攮子重。因为锥子扎的是眼睛。罪行稍轻的,扎一只眼,成了独眼龙,
留一只眼让他还能看见路;如果罪在不赦,扎两只眼,成了双眼瞎,就得摸着走,
再想犯罪都困难了。攮子有双刃的,像短剑,有三棱的,还有四棱的,长短也不一
样。通常,只要动攮子了,规矩是扎三下,六个洞。也就是每一下都要扎透的意思。
罪行审问清楚了,团儿头扔下一把攮子来,犯罪的花子最好赶紧拣起攮子来自己扎。
这样,第一表示自己有悔改之心,第二扎哪个部位,主动权也在自己手里。
第四是“割”,包括“剁”也就是用刀子拉去身体的某一部分。一般是割耳朵、
舌头、手指、手掌、脚掌和性器官。
第五是“死”,这是对罪大恶极者的极刑,一般很少动用。必须是事情办得十
分出格,激起了众人的公愤,这才偶尔一用,以儆效尤的意思。最普通的是当众勒
死或绑上大石头扔进河里,对于在丐帮中有地位的头目或长老,则给根绳子让他
“自裁”。这是一种殊荣,带有“赐死”的味道。
“关”和“鞭”属于轻刑,“死”则属于极刑,只有“扎”和“割”,讲究比
较大。原则上是身体的哪一部分犯罪,就处分哪一部分。不该听而窃听的,拉耳朵;
不该说而说,而且酿成大祸的,拉舌头;不该看而看,因此引起事端的,扎眼睛;
偷盗的,视情节轻重剁手或手指头;不该跑而跑的,剁脚或脚指头;强奸的,去势。
等等。
有一回,有个小头目与团儿头嫂通奸,被发觉以后,按规矩办,应该去势。这
小子聪明,知道去势的刑罚仅次于死刑,而且往往保不住性命,于是自己扎瞎了双
眼,表示自己“看错了”。长老们见他有悔改之心,也就饶了他了。
泰国的丐帮,最忌讳的是偷。因此对于犯偷窃罪的花子,处分起来往往很凶。
这有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