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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糖之初-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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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糖之初语一个人生,两段宿命,岁月流痕抹杀她的幸福,时光错漏弥补她的美好。
  时空交错,她,咽下千言万语,活在他或他们的期许里,她承诺自己,痛苦之后,必是无心单纯。
  遭遇重生,人格分裂,时而痴傻,时而锋芒尽露。
  异世独立,与爱相识。生死间隙,他们如影而至。
  患难点滴,爱她至深,不知不觉,她沦陷——无悔无怨,就让此生,和他们承诺,这千百世的缘。
  [自述]我叫糖诗,有些人格分裂,因为这个世界,有人带我领略了幸福的美,也有人将我推入地狱。
  4岁时,父母为恨分离,将我丢弃。
  5岁时,在孤儿园里认识了我生命中第一道伤,他叫江陵,一个有着朴实眼神的男孩,大我五岁,黝黑的皮肤,总爱露出洁白的牙齿,对我微微的笑,然后伸出小手,胡乱的为我擦鼻涕,一个劲说"诗诗不许哭"。
  6岁时,顽皮的我落水,醒来后,再也没能唤醒躺在院长妈妈怀里的江陵,依稀记得他安静的睡容,没有喜悲,只有温暖而绝望的气息。我害怕,曾经的江陵一辈子都不会醒来。为了救我,他成了植物人,别人这样告诉我。
  7岁时,从孤儿园走失的第一个年头里,我开始杀第一个人,主人训练和我一样身上刺有图案的孩子,告戒我们弱肉强食。活着见江陵的执着,让我梦中再无晨曦。血液在心头凝固,流淌的唤作无情。
  13岁时,主人被比他更残忍狠毒的杀手毁灭,而那个杀手,就是我。负伤的我晕倒在路边,被一对老夫妇救起,善良溶解,温暖我。那天后,我成为他们的女儿,人生陡转。
  18岁时,我已经是世界著名魔术大师夫妇的宝贝千金,上流社会追捧的心肝。聪明可爱,乐天开朗,爱好一切美好的事物。那对老夫妇,平时只是毫无正经的顽童,短短的五年,他们却将魔术的奇迹展现在我的身上,魔鬼如我,竟被他们,幻化成天使。
  20岁时,我再次看见了那双朴实眼睛的主人,那个我一直追寻无果,执着痴迷的人。而他,只是淡淡的推开我的手,笑着说,"诗,别哭,我已不是昏迷前的江陵,被失散的父母找到后,不久,我就醒了,现在的我,叫远影。"那一刻,痴痴的注视他,他的眼底再不是朴实,而是深邃。而我,也再不是当初那个爱哭鼻子的糖诗。
  他的背后,有了个牵扯他身世的女子。我的脚下,踏的是光耀夺目的地位。
  他是黑帮大哥指腹为婚的女婿,我是上流社会文雅的宠儿。
  他深深的回望我,纤细的手指在我唇边画出微笑的弧度,"诗,我爱看你笑。答应我,永远微笑。"点点头,闭上眼,阻止泪滑落,告诉自己,将他长埋心中。
  这些年,我真的变了太多,但是为他跳动的心,却一直未变。
  他说他第一次知道他将来的妻子是她,是在9岁时,而她8岁,只是他心里的妹妹。他的父母想要对她黑帮的父亲退婚,被拒绝。
  而她一直记着他,虽然他的父母巧妙的将他藏在孤儿院,谎称他失踪,瞒天过海,她依旧痴恋着他。
  瞒得过人,却算不过天,我让他长眠,他的父母只有抱着他,面对现实,迈进她的家门,寻求帮助。
  有了她父亲的资助,她随他的父母到了国外医治,直到有一天,他醒了,不得不承担起这一切,带她回国,举行婚礼。
  重逢过后,他选择了未婚之妻。旧梦难圆,我决定为他,让爱沉默。
  童年的经历磨练了我两种极端的性格,一个为江陵而隐藏,一个因远影而展现。
  新婚典礼,他再次救我,车祸瞬间,推我逃离。
  医生说,他失去了双腿。远远看着穿婚纱的她,扑在他怀里哭泣,我只能转身离开,我们的约定,永远不能伤害她,无论是情感,还是身体。
  失去双脚,继承她父亲的势力,他腹背受敌,无力应付黑帮的争斗。
  血雨腥风,默默的为他消灭一切阻隔,只愿,他能和她幸福。
  落水的噩梦经历,让我一直患有严重恐水症。胸前的牡丹刺青,让我一直包裹自己,开朗的我,藏着致命的毒。
  那日傍晚,收到他的简讯,要我去他的住宅,那是他和她的家,隐隐的不安,驱车前往。
  安静的别墅,只有她,披着大衣,在三楼对我挥手。
  残阳西下,如血的霞光成为她的背景。阳台之上,背对我而立,手持半杯鲜红的葡萄酒,和漫天霞光呼应着妖冶的气息。
  “为什么?十年了!整整十年了,你还在他心里阴魂不散。你在养父母那不是活的很好吗?你是白,我们是黑!他已经是个残废,你却为他沾满血腥,为什么?”
  看似柔弱却歇斯底里的她,冲着我大叫,大衣滑落,红色,眩目的红色染尽了里面的白裙。
  “好好爱他。”
  可以选择恨她的话,我想我会义无返顾,那车祸出的蹊跷,我不是傻瓜,可我答应了他,不去追究。
  “你一直在背后帮他,让他成为最强的黑帮老大。你扫清了对他的一切威胁,却忽视了我,你不知道吗?我爱他有多婶,就恨多深。你低头看看吧!哈哈哈哈——”
  顾不得心底的颤栗,俯视池底,我怕水,可更怕心里的不安的预感。
  疯狂而绝望的笑声淹没在我从三楼跳入游泳池的那瞬间,宁静,死一样的宁静,淹没了意识,他,远影,静静的躺在血红的池底,记忆恍惚起来——仿佛回到了六岁那年,他为了救我,沉入了那无休止的死寂中,而我,无能为力。
  那好吧,源于此,止于此,在我心里,水底是噩梦。而为你,我愿在此长眠不醒。
  <伽蓝>浩瀚深邃,蓝眸噬血。爱至此,生灵涂炭。
  蓝蝶的唯一后代,背负太多,却不自知。自小便被魔宫收养,成为宋词手下一枚棋子。
  初次见他,我们象像两只互相舔伤的狼,无疑,那一夜的相拥,我已对他莫名的依赖。
  <奇烙>温柔如水,体贴入微。爱至此,细水常流。
  天降灾星,柔弱无力,却为了心中所爱成为最坚强的男子。坚强到可以独自应对凄凉的孤单,只为放爱自由。
  所以烙儿,如我当初骗你那般,我定会要了你一生一世,与你纠缠。
  <岚枫>霸道脆弱,雷电齐鸣。爱至此,暴雨狂风。
  亲非亲,爱非爱,他一直渴望的慰藉,却无从得到。岚家给的起他名字和身份,却给不起爱。
  他的爱让人窒息,我怕,却又依恋,因为,他的一切都是那样纯粹。就连爱,都是那般犀利,刹那永恒。
  <孟然>激情似火,烈焰成灰。爱至此,沧海桑田。
  新生的错位,带给他多年的屈辱。亲情曾经是他一生的寄托,却抵不过命运的捉弄。
  也许缘分使然。我一直自问,若不是他像极我心中的江陵,我会为他挡下那一鞭吗?
  <无欢>冷酷若冰,冰玉无暇。爱至此,完美无缺。
  与亲分离,多年相逢,却成敌,他想弥补,却无法救赎,兄弟义,兄妹情,一朝泯灭。
  意外成为他的妻,我并不后悔。他是一个好男人,即便,他连笑都不会。
  <风流>潇洒多情,璀璨夺目。爱至此,寻觅一生。
  君本柔情,却无真心。在烟花之处漂泊,只为寻一丝放纵。
  我们皆是无心之人,只是时光错漏,把他遗失在我的生命里,我,躲不掉;他,走不出。
  <岚丢>爱得恍惚,如梦似真。爱至此,此生无悔。
  与生俱来,守护和牺牲的力量。晚生数载,早生华发。为亲为爱?已迷惘,却在心头点滴成真。
  额前吻去我所有的记忆,泪滴落,融入我心。纵使相见不识,我依然会回眸看他,定下来世之缘。
  二。此情可待
  “不,不,不,不——”我抓着枕头,水底的一幕再次梦见,泪水止不住的滑落,沾湿,滑落——“姐姐,姐姐,你怎么了?醒醒,快醒醒。”幼嫩的小手不住的轻拍我的脸。
  “不!”一下子坐起,我终于从梦中惊醒,"没事!别担心!"看着慌张的小野,我安抚的摸摸他的头。
  "姐姐,爹叫你吃饭。""好。我一会就去。"不小心穿到这个架空的古代已经一个月了,入水的那刻我真的以为我死了,可醒来却是一个异世界——类似于古代。看来殉情,我是彻底失败了。老爸老妈,再也看不见你们了,你们总爱说我是你们路边捡到的宝,你们比我那些亲人更疼惜我。你们教会了我乐天的看待人生,可我偏偏走不出感情的牢。也许是天意,告别远影这个心病,给了我新的起点,我也该顺应天命开朗的活下去。
  忽然觉得自己人格都有些分裂,对于不同的人,不同的事,不同的我在活着,有单纯善良的,有阴暗狠毒的。收养我多年的老夫妇,六十多岁了,调皮起来却象六岁的孩子一般开怀,他们教我魔术,教我做人,教我游戏人生,教我对万物爱慕,对万事释然。于是,那个残忍的我被隐藏,因为他们的幸福里只养育了善良开朗的我。可这世界同样有那样一个残忍冷酷的我,隐藏在黑暗里,保护着我在意的人。
  在老顽童们的怀里撒娇几年,早习惯了大小姐的生活,自从被一个渔夫在海边救起,发觉自己穿越了,现在天天喝酸粥吃砖头的日子真有些不习惯。啃着砖头,哦,不,是硬馒头,我心理盘算着一个大阴谋——把自己卖了——好歹卖到大户人家脱贫去,在渔夫家,只会是他们的负担。
  身上不是没有值钱之物,却不愿意出售,从曾经的世界穿越,一直随身带着三件东西:一件对我而言,代表着亲情,是老爸老妈花几十万为我生日买下的一对玉石,通体透明,小巧玲珑,多孔多窍,迎风可交相呼应,鸣出美妙的旋律,但若少了其中一枚,就与普通玉石无异。我一直挂在腰件,尤其是夜深时,它迎风而鸣,让我总是很安心。
  还有手腕上雕刻精致的装饰手镯——银丝铁环,一直被我用来防身,维系着我的生命。
  最后一件就是颈项上的白金项链,原是男子佩带的款式,我却对它幽雅的气质一见钟情,买下带上后再未取下过,我总觉得,它对我而言,意味着爱情,我期许的爱情。
  任意卖出其中一件都可以改变我的生活景遇,但是我永远不会去典当或卖掉,因为它们象征着我的亲情,生命和爱情。
  “姐姐,你怎么不吃啊?”一旁的小野皱着小眉头惊讶的望着我。
  “我——要——把——自——己——卖——了。”
  “啊?”看我目光坚定的看向猪圈,眼神发光,嘴里蹦出一个个字来,如此咬牙切齿,小野小脸上的小嘴定格成了0 型,可爱的很!我立马扔了砖头,空出手来狠狠捏了一把,然后取回扔在他小嘴里砖头自顾自吃起来。
  “小野,不是姐姐我不要你啊,现在不是捕鱼期,你爹是一家之主,不能卖;家里养的猪又那么苗条,卖不掉;你太小,也卖不掉;所以啊,为了不让你爹,你,你家小猪明天因为没粥喝饿死,我一定要把自己卖了,卖给大户人家——做——丫鬟吧!!!”
  对着孩子,我总能立刻变腔,孩子气的说话,让人无法拒绝,这要归功于老爸老妈的传授,他们总是嗲嗲的哄我开心。
  看着我大义凛然,英勇就义的样子,小野死命拽着我破旧的衣服,眼睛红红的,就是不肯泪奔,他爹叹了口气,他家猪嚎叫起来。
  真没想到把他们一家连同猪兄都感动了一把,看把他们激动的。其实,其实我想说,你们家太穷了,我过不下去了,我去做丫鬟过好日子了,虽然当了丫鬟不是我的终极目标,但我立志养好自己,比你家猪胖就行。
  第二天,挥手告别了救我的这家人,把管家买我的银子全塞给了不肯收的渔夫,他拉着小野的手,父子俩,一大一小,一脸的依依不舍。
  谢谢你们,救了我,给了我一个新的开始。抬脚随管家进了府,大门重重的合上,依稀看见小野抹泪。
  “你就是才买来的丫鬟啊?叫什么?”管家看着我发话。
  “糖诗。”我站在他面前,饿的慌,声很小。不过她好象误以为我很怯懦,算了,昨天的粥消化了,没力气说话,就不纠正她的错误。
  “低等丫鬟是不要姓的,就叫小诗吧。派你去伺候大少爷。小花,你带她去。”这破地方,连我姓都买去了,还有,是伺候男人啊?还是个少爷,除了心里的他,我真没把注意力放在其他男人身上过。
  在我夸奖小花长的很有气质之后(夸她美没人信),她就在去的路上对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很快我就了解这户人家的底。
  “枫叶山庄”,顾名思义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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