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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扭转乾坤之肥女翻身 (完)作者:爱爬树的鱼-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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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吗……我声音真那么大?
  反省一下,我就一五一十撒豆子一样全招了。末了,不忘摆一个我很悲切的表情,努力博取太后的同情(大汗,几年下来就这招练的最熟溜)。
  太后摸摸我脑袋,“那你是打算等下去了。”
  “您……不怪我?”都背着家长夜半楼台相会私定终身,在古代那还不沉塘。
  “我开明。”太后呛声,“你都这么大了,我相信你自有分寸。”
  “可是……我有点慌。”我抱着太后,闭着眼睛把头依在她肩上,“心里慌得厉害。”
  “那你后悔了吗?”太后搂着我问。
  “……不后悔。”我摇摇头。
  
  不后悔。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
  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
  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番外篇 陈曦(一)?

番外篇 陈曦(一)
  为什么会喜欢她?
  
  曾经有段时间,她天天追着我问个没完。
  说实话,其实一开始,我讨厌她。
  准确的说,我讨厌笨蛋。尤其是又烦又爱引人注目的笨蛋。
  小六前,我一直没发现班上有这号人的存在,直到那天。
  那天同之前的每一天一样,早读课我站在讲台上带读。她提着书包在上课前几分钟才进教室,等她走到教室中央却傻了,像进错了地方一样迷惘。
  课间操时,她竟像完全不会一样地杵在操场上发呆,在排排动作一致的学生中,醒目的吓人。
  “笨蛋,你就不能聪明点别老发呆吗?”
  她愣了一下,带着几分惊吓打击的看我。
  我不屑地扫她一眼,她在搞什么?装失忆吗,明明看她还认得人。
  课间操结束后我嘲弄地对她说,“是睡了一觉后就忘了吗?”
  她不答话,竟满脸通红的跑走。
  犯花痴了?
  虽然学校里经常有女生对我犯花痴,但不表示我会接受一个笨蛋喜欢我。
  她很吵,每天下课后常和罗莉粘在一起大吼大叫。
  她很呆,老是时不时对着窗外发呆或者上课睡觉。
  她很讨厌,总是以一副长辈的态度俯视其他人(自己不也是小孩),还对着我叫“矮冬瓜!”(这点尤其是不可饶恕!)
  但奇怪的是,她的成绩却一下子突飞猛进,硬是把我挤下了头名。
  被一个整天发呆睡觉的笨蛋比下去,简直是奇耻大辱!
  但不论我怎么苦读,追赶,直至我高二出国年段第一名也依然是她。
  老妈看我沉着脸不说话,试探的问,“是不是又是那个叫任金笙的同学?”
  我没回她,对着老爸说,“从这个月起我每天要加一罐牛奶。”

  升上初中的头天军训,看着她从头到脚装备森严的模样我同其他人一样默然无语。
  就算成绩变优秀,笨蛋也果然是笨蛋。
  走到她眼前我比比两人的身高,大家现在都已经差不多了,以后你别想再俯视我。
  她眨眨眼睛,完全在状况外。
  我挫败地甩头走人。
  我错了,我不该指望一个笨蛋能理解我的意思。
  不想,头2天军训后我就中暑了,爸妈劝我向学校请假养病。我毫不犹豫地拒绝又咬牙继续撑下去。她都没倒,我怎么能比那个笨蛋先倒。
  强撑了几天,在下午军训时我眼前发黑,不由自主地向后仰倒,在倒地的瞬间,一个柔软的东西接住我。
  回头,对上一张同样煞白的小脸。居然是她?
 难道她一直都在注意我,才会在我一倒下时便及时接着?(作者:你想太多了……)
  在医务室里犹豫良久,我艰难地开口,“刚才……是你……接住我?”
   她低低“恩”了一声。
   “那个……谢了……”
   说完,我闭上眼转身背对她,不想让她看见我微热的脸。
   窗外的知了麻雀叫的正欢,闭上眼睛后更能清楚的嗅到阳光和泥土的味道……
   啊!真是个不错的夏天。

    好像……她也没那么讨厌。
   
   
 军训结束后就正式上课,我和她,算和解了吧。只是没想到,才开学第一天她就被一个高二的校篮球队队长表白。
  她有什么好?
  不就是头发长了点,皮肤白了点。你在F中这么多年了难道就没见过女孩子吗。
  第二天那个篮球队队长又递了封情书,看着她又犯花痴的捧着情书不放,我只觉胸中有一把火烧上来。
  任金笙,之前你不是盯着我的脸犯花痴吗?既然你喜欢我怎么这么容易就被一封情书给动摇了。
  把那封该死的情书毁了,回家时经过一家超市的玻璃橱窗前我停下来,她的话浮上脑中:
  “……虽然我很喜欢你的脸,但要跟我交往你至少要长到180哦~”
  进超市买了个篮球带回家,在饭桌上我沉着脸对爸妈说,“以后我要再加两罐牛奶。”
  180是吧,这可是你说的。
  每天中午放学后我都带着球到篮球场打球,打完浑身大汗淋漓地回教室上课,她还嫌弃的闪得远远的,不准我靠近她。
  体育课,操场上迟迟不见她的身影。我心不在焉地打了半节课篮球就退场四处找她,最后,终于在教学楼后的角落找到她。
  她靠在一棵高大的树下睡觉,点点明亮的光斑透过层层枝叶洒在她脸上,她侧着脸,在睡梦中泪流满面。
  我单手撑在树上,俯身向她。
  原本我只想擦去她的眼泪,看到她哭我心中竟也不由的隐隐刺痛。等我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的嘴正覆在她唇上已不知多久,忙捂着嘴狼狈的退开,看着她被吻的微肿的唇脸红心跳。
  她的嘴很软,尝起来……尝起来就好像小时候吃过的棉花糖……
  她醒来后摸着嘴还以为是毒蚊子咬的,我移开视线也做太平无事状,只是不知道脸上的烧红褪了没有。
  拉着她的手走在秋日的操场上,我故作不经意的问她,“喂……你为什么哭了?”
  “啊,可能是因为作了个噩梦吧。”她笑着擦干眼泪,“一个很长很长的噩梦啊。”
  她不知道,此刻她脸上的表情有多伤心。我紧了紧拉着她的手,撇撇嘴,“笨蛋。”
  任金笙,以后我不会让你伤心。
  
  1996年秋,我想……我喜欢上了一个笨蛋。
  
  她很吵,我还是觉得她和从前一样吵,现在还多了个王木木,吵起来就让人想把她们三都丢到楼下去。
  她很呆,我还是觉得她和从前一样呆,整天在课上发呆睡觉但还是很可耻的稳稳霸着年段第一名。
  她……不讨厌,我不像从前一样讨厌她,却开始不自觉的记起她的一言一行喜欢厌恶。
  她不会煮饭,虽然声称饭菜面全能。但其实饭也只会蛋炒饭和西红柿蛋炒饭,菜也只会炒蛋,煎蛋,荷包蛋还有西红柿炒蛋。面的话,她只会煮泡面。
  好吧,为了以后自己的胃着想。她不会,那就由我学。
  煮出第一道菜时,老妈神秘兮兮的冲我眨眼,“又是任金笙?”
  我冷着脸无视她。
  她……她的胸很平。这是她的禁忌和死穴,是任何人都不能触碰和逾越的逆鳞。这是我顶着一个巴掌印一星期又跟她冷战了半学期所得到的经验和教训。
  她喜怒无常。总是忽冷忽热若即若离的让我不知所措,最长的一次是在过年后,她整整躲了我将近一年。但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时自己是做错了什么。
  她还很暴力。平时娇娇弱弱的一个小女生竟然会穿着高根鞋踢爆几个大男人的小弟弟,还意尤未尽的抓着足有她半人高的木棍把他们一个个都打成猪头。
  要记下了,以后家里决不能出现高跟鞋和棒球棍。(喜欢打棒球的老爸你就忍耐吧)
  她意志薄弱。几次有男生约她都兴冲冲的去赴约,李遇和那个高中部的谁有什么好?不就是高了点嘛,我多喝牛奶再打几年篮球就能赶上。再说,他们有我优秀吗!一个只会整天脸红,一个就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酒窝,每天傻笑!除了一副傻大个他们还能余什么……扒拉扒拉扒拉扒拉(小屁孩外表面瘫内心已陷入暴走ING)
  听到我的表白她居然像见到鬼一样,被我吻完竟还吓的一边叫妈一边跑回家?
  我有些郁闷。
  我的吻就那么可怕吗?
  虽然由于紧张我的吻技差了一点,但以后多练习几次自然就熟练了。
  幸好她妈妈对我的印象很好,若她这边进展缓慢我还可以曲线救国,来日方长,我就慢慢耗着。
  原以为还有的是时间,谁知竟惊闻高二下半期全家就要出国。
  我很烦躁,刚知道消息的那晚就去找她。
  确切的说,应该是不安。
  从认识她到现在,越靠近她我就越隐隐觉得她在抗拒我。我不知道原因,几次旁侧敲击均宣告失败,虽然后来她的态度放开许多,但我能感觉到她对彼此的未来充满了不确定。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她相信我,甚至于我不能肯定她是否真的喜欢我。
  这感觉很玄妙而难以言喻。
  她仿佛近在眼前,又仿佛当我伸手向她时便会在下一秒消失。
  我越是霸道的主控着和她相处的局面,心下便越是不安的生怕她会离去。
  多年后,我才领悟到,其实当年不安惶恐的并不仅仅是我。
  年少的我太矜持也太骄傲,不敢回头把自己脆弱的一面暴露在她面前因而也看不见身后的她的脆弱。
  少年时的爱恋脆弱的像一个一碰即碎的玻璃杯。
  若还能回到那个彼此约定的晚上,我会回过头,紧紧抱住同样深深不安的她,告诉她——
  任金笙,我不想错过你。
  任金笙,我喜欢你。
  
  
  任金笙,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离别(下)离别?

离别(下)离别
  2001年的大年三十;太后和老头子正在大厅看春节联欢晚会;我悄悄退出客厅回到自己的房间。
  十二点新年钟声响起,我在心中默默地对自己说。
   任金笙,29岁也要加油哦。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再不甘情愿,时间仍是不紧不慢地迈向离别。
  春节后不到一个月就是我的生日,这期间小屁孩到我家更是越发的勤啊。恨不得就在我家里开个帐篷,直接扎营了。
  每天每天,我就和他在F市里天南海北地逛,大部份时间都是我在说话,说着说着,实在是没词了,我们就相互沉默着手牵手。
小屁孩也没动不动就叫我闭嘴,大部份时间他都低头看我罗罗嗦嗦地烦他,神色透着几分难以名状的温柔。
  小屁孩,我不想让你走。
  三月三日这天,一大清早我就打开早已准备好的百宝箱。犹豫再三,我还是套上那件红色格子裙,想想不放心,我又加一条白色的绒毛围脖。
这下风度温度是保全了。
  我对着镜子小心的勾画眼线,上了薄薄的淡妆。一头精心保养多年的乌亮长发就任它披洒下来,不过为以防大风吹来就变成乱发贞子我再压上一顶红色鸭舌帽,左右瞅瞅,俏皮又不失可爱。
  出了房间,我到太后和老头子面前秀秀。
  太后和老头子齐刷刷伸出大拇指,“漂亮!不比电视上的小明星差。”
 我美滋滋地双手叉腰又走了几个猫步,以一个美美的POSE定格。
  “太后,今天我要申请一天假。”
  太后捏着兰花指往我脑门一戳,“美得你,小尾巴都快翘到天上了。早点回来。”
  我立正行个军礼就轻飘飘地出了门。
  到了巷子口,小屁孩倚着车门已恭候多时。
  我连蹦带跳地蹦到他跟前转个圈,“我今天怎么样?”
  他收回眼中的惊艳之色,虎着脸把我往车里带,“干嘛,想招蜂引蝶啊,再修个十年吧。”
  我撅嘴一屁股坐下,边碎碎念,“假仙。”
  他跟着进车坐在我旁边,拿出一张报纸装听不见我的碎碎念。
  “今天我们去哪里呢?”F市都逛地差不多了。
  “去城东看花展。”
  “花展?这时候还有什么花?”难道看梅花?
  “没看报纸吗?”他把报纸摊开,指着新闻一角说,“郁金香。”

  我们并肩走在长廊上,长廊两旁都摆满了各色怒放的郁金香,连空气中也隐隐浮动暗香。
  来观光的游人很多,其中也不乏一些夹着方言或英语的外省人和外国人。但值得庆幸会场还不到人山人海摩肩接踵的地步。
  我们慢悠悠地散步,所经之处那回头率不说100%也有80%。没办法,俊男美女嘛,谁不爱看。
  “你笑得都见牙不见眼了,能收敛点吗。”
  我哀愁地朝他飞去一眼,“唉,天生丽质难自弃啊。”
  他摇摇头,受不了的撇过脸。
  我无聊地瞟两眼花就不感兴趣地把视线转到其他方向。在我看来花都长一个样,除了玫瑰,向日葵,牵牛花其它什么的我就分不出来了。
  找我赏花他绝对是找错人,我没那浪漫细胞,不过恶搞细胞倒有不少。
  瞟啊瞟,我就和一双阴沉的眼睛对了个正着。
  王木木阴惨惨地亮着镜片冲我一笑,罗莉在一边对我贼兮兮地挤眉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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