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评论-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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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一精神滋养。如此,十分贫穷的他,在这除夕日,却“偏偏还要花大钱”,买酒、买鸡、买蜡烛,老远从台南赶到台北,为的是和刘营长夫妇——知道他许多“过去”的老相识——守个岁,话话旧,重温一次那已经长逝的,却又因已凝成坚固记忆而依旧留存的生命光辉。
赖鸣升是《台北人》里典型的不肯面对现实,在回顾中找寻生命意义的悲剧角色之一。但他不像《台北人》里有些人物那样趋干自冷。这并非因为他不知自己今日年龄身份与以前不同,相反的,这一点他倒看得相当清楚;而是因为他觉得他生命的血液,曾一度流入国家生命的大动脉 ,他的个人命运曾与国家命运紧密维系在一起,于是对他自己怀着一个固定的“巨人”(或“英雄”)自我意象(selfimage)。而当无情的岁月逐渐夺尽他的青春,逐渐侵蚀他的肉身,他却坚持保守那个固定的、相同的自我意象。赖鸣升所不能面对的现实,并非从连长降为“伙夫头”之事实。甚至也不是自己年老的事实。他不能接受的,是“时间能改变一切,无可挽回地改变一切”之残酷事实。而他的悲剧根结,也在于他坚持在流动的时间里,攀住这个与事实愈来愈远离的自我意象;梦想着“改变”只是暂时,好像只要把倒霉的日子赶快催走,就会回到以前的美好日子。
赖鸣升本人,一直没觉悟到自己在“自欺”。但我们读者,在作者的安排下,清清楚楚看到现在的赖鸣升,和他心目中的自己之间所存的大差距。这差距便是此篇小说的主要反讽 ,同时也是最令人对他同情叹怜的地方。
首先,我们注意到,作者在描写赖鸣升的外貌、长相、举止时,就着意把他介绍为一个历尽沧桑的“巨人”模样,以吻合赖鸣升的自我意象:
……他那一头寸把长的头发,已经花到了顶盖,可是却像钢刷一般,根根倒竖;黧黑的面皮上,密密麻麻,尽是苍斑,笑起来时,一脸的皱纹水波似的一圈压着一圈。他的骨架特大,坐着比旁人高出一个头来,一双巨掌,手指节节瘤瘤,十只树根子似的。
他的“嗓门异常粗大”,说话浓浊,喜欢呵呵大笑。他向刘英(刘营长十岁大的儿子)表示疼爱的方式,是“伸出他那个巨掌在刘英剃得青亮的头皮上拍了一巴掌”。他说话拍大腿,激动起来,会“突然跳起身来把桌子猛一拍”,“把火锅里的炭火子都拍得跳了起来”。这种种描写,除了反映赖鸣升豪迈、粗犷、不屈的性格,更使这一角色在读者眼中,看起来好像真是个用铁打成的巨人似的。
我们观察赖鸣升其人与其“自我意象”之差距,可以沿两个线索。其一即研究他的言谈表现,然后与他的行为表现互相比较。其二是分析小说里其他角色对赖鸣升的看法,然后与赖鸣升对自己的看法对照一下,看看有何不同。
我已提到,人物对话是这篇小说的主干。这篇小说的成功,主要是靠对话的传真与传神。首先,我想提一下,刘营长夫妇和赖鸣升全是四川人:刘营长是“一口的四川乡音”,刘太太的“一口四川话,一个个字滚出来,好像不黏牙齿似的”;赖鸣升的四川话,却是“浓浊的川腔”,他们的对话里,回响着四川方言的音韵。然而白先勇处理地方方言,一般只取其精要,捕捉特异口气,止于“逼真”“传神”之目的,一点都不像有些方言文学那样刁钻难解。也就是说,一个不懂某种方言的读者,也大致能完全了解白先勇的小说人物用方言所说的话。四川活颇似国语,所以在“岁除”里,作者成功做到这点,可能还不太难,但像在《永远的尹雪艳》里,由于上海话与国语大异,作者在逼真传达地方口音之同时,亦不使人费解其意,这实在极为难得。然而关于白先勇的方言运用,值得专题讨论,而且如果论起白先勇写对话的高明手法,方言之使用还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所以关于这点,现在就说到此。
赖鸣升的性格,主要靠他自己谈话的内容与口气,表露出来。从他谈吐中,我们处处可以感觉到他的自视之高。由于觉得自己的过去,自己的血汗,曾经帮同创造了整个民国的历史,直到今日他还保留那份骄做,那份顶天立地,舍我其谁的气概。他倒很知道自己年纪已老,地位卑微:像他当“伙夫头”,或被山地女人骗走退役金等显示他“身分下降”的事,全是他谈话中自己说起的。他并不耻于这些事实,因为他完全生活在“过去”;对于往日的回顾,给了他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尊严。在吃这顿年夜饭时赖鸣升所说的那许多话里,除了醉后有一段,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发了些牢骚(捧大脚的屁眼事,老子就是干不来,干得来现在也不当伙夫头了)外,我们感觉到的,一直便是他这份凛然自尊,而不是自怜自哀。“过去”的光辉,笼罩着他,显然使他对“现在”视而不觉,知而不悟。
细察赖鸣升在喝酒过程中,受酒精影响,说话口气内容的逐渐改变,是件相当有趣的事。清醒时的赖鸣升,保持一般做人修养,在做客时,不说粗话,态度也相当谦虚。但我们还是不难觉出在这份“修养”后面,他的自视之高。首先,他就十分自觉并骄做于他身材之高大(“幸亏我个子高,把那对蜡烛举在头上,才没给人碰砸了”),他自称“大哥”,称刘营长夫妇为“弟妹”,称刘英为“小子”,称刘太大的表妹与她男友为“骊珠姑娘”“俞老弟”;这固然是由于交情、习惯与年份差异,却也显示他以老大哥、老前辈自居的骄傲。他问刘英将来想干什么,刘英回答“陆军总司令”,惹得大家大笑,赖鸣升却赞许道:“好大的口气!小子要得。你赖伯伯像你那么大,心眼比你还要高呢。”赖鸣升说,他带来的一打金门高粱,并不是买的,是从前一个老部下送的:“亏他还记得我这个老长官,我倒把他忘了。”言下颇流露他对自己感觉的重要性。经过他这一句无意的,或下意识的“提醒”,刘营长立刻说“你也是我的老长官”,要向他敬酒。接着刘太太也加入,“桌上的人个个都立了起来,一齐赶着赖鸣升叫‘老长官’,要敬他的酒”。赖鸣升起先谦虚一大番,说堂堂一个营长,怎能称一伙夫头为“老长官”。但胡乱推让了一阵之后,“笑着一仰头也就把一杯金门高粱饮尽了,然后坐下来,咂咂嘴,涮了一撮毛肚过酒”。只这么几句描写,我们就看到赖鸣升当时那副惬意自得的样子。
赖鸣升在军队过了一辈子,虽然大概没担任过比连长更高的职位,他却对“军人”这一身分,怀着一种笼统固定的意象;而此意象,正与他心目中过去的自己,合而为一。任何与此意象不符合的举动表现,在他看来,都是对军人身分的一种亵渎。所以当他发现俞欣,一个年轻的官校学生,只喝下半杯高粱,没有干掉它时,“他立刻好像被冒犯了似的”,指责道:
什么话!……太太小姐们还罢了。军人喝酒,杯子里还能剩东西吗?俞老弟,我像你那点年纪的时候,三花、茅台——直用水碗子装!头一天醉得倒下马来,第二天照样冲锋陷阵。不能喝酒,还能当军人吗?干掉,干掉。
俞欣只得勉强饮尽,赖鸣升连忙又往他杯子里筛酒。骊珠向赖鸣升解释俞欣确实不会喝酒,赖鸣升却不以为然,说:“骊珠姑娘,你莫心疼。几杯高粱,一个小伙子那里就灌坏了?”接着,他开始“倚老卖老”,硬塞给人一些“劝言”,以自己单身汉的身分,居然谈起夫妇相处之道,劝俞欣“要向你们刘营长看齐,日后好好的疼太太”。由此,话题转到女人,他叙述如何在去年,因为“动了这么一下凡心”,想结婚,被一个年轻的山地寡婆子把三万多元退役金全拐走了。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这时的赖鸣升,已颇有几分酒意,“修养”开始减退,说的话,用的字,都比以前“粗”了许多,譬如他开始用“屁”字(“那笔钱给有钱的人看来呢,不值一个屁”,“山地野女人屁良心也没得”),也头一次称自己为“老子”(“走的时候,还把老子的东西拐得精光”)。叙述完毕,他上下打量俞欣一番,说:“要是我还能像他一样,那个野女人——赶她走,她也舍不得走呀!”然而,在他心目中,年轻英俊的俞欣,是否真能和过去的自己相比?不然。他说:“俞老弟,不是我吹牛皮,当年我捆起斜皮带的时候,只怕比你还要威风几分呢。”
接着,他便自称“借酒遮脸”,追叙起“割靴子”往事,解说他在成都当骑兵连长时,如何受他们营长的一个姨太太挑逗诱惑,同她发生艳事,如何割掉他们营长的靴子。(我们注意到,这个营长是“小军阀”,不是好军人,所以和他的姨太太“偷情”,显然丝毫不损害赖鸣升心目中的军人意象。)这段对过去强旺青春的回忆,加上酒性发作,使得赖鸣升在叙述完毕时,“怔了半晌,然后突然跳起身来把桌子猛一拍,咬牙切齿的哼道:‘妈那个巴子的!好一个细皮白肉的婆娘!’”这之后,他就常常自称“老子”。他说那个营长心里动了疑,“那王八蛋要老子到‘台儿庄’去送死呢!”话题就这样自然而然移转到赖鸣升珍藏心底的最神圣光荣的往事。
俞欣因为军校里,教官讲抗日战史,正讲到“台儿庄之役”,所以兴冲冲地问赖鸣升:“老前辈也参加过‘台儿庄’吗?”
赖鸣升没有答腔,他抓了一把油炸花生米直往嘴巴里送,嚼得咔嚓咔嚓的,歇了半晌,他才转过头去望着俞欣打鼻子眼里笑了一下道:
“‘台——儿——庄——’,俞老弟,这三个字不是随便提得的。”
对于未曾身历其境而讲授台儿庄之役的军校教官,赖鸣升充满鄙视。他突然捞起毛衣,掀开衬衫,露出胸膛上一个碗口大殷红发亮的圆疤,原来这就是在台儿庄之役,他被一炮轰掉半个胸膛,留下的痕迹。这块圆疤是他一生最光荣的记录,“比‘青天白日’还要稀罕”,“凭了这个玩意儿,我就有资格和你讲‘台儿庄’。没有这个东西的人,也想混说吗?”这时的赖鸣升,由于话题触及他心中的“圣地”,同时又已深受酒精影响,已经完全失去清醒时的谦虚修养,谈话间毫无掩饰地表露对拥有“过去”的自己之骄傲,对没有“过去”的别人之轻蔑。他的“巨人”自我意象,如此顽固地盘踞他心中,使他知而不悟过去已经永远过去;仅凭意念,仅凭精神,而没有健壮肉身的支持,他已再也不能和以前的自己相比了。所以当刘营长劝他慢点喝酒时,他大不以为然他说:“这点子台湾的金门高粱就能醉倒大哥了吗?你忘了你大哥在大陆上,贵州的茅台喝过几坛子了?”言下流露对象征“现在”的台湾之轻视,对象征“过去”的大陆之向往。接着他对刘营长说:“莫说老弟当了营长,就算你挂上了星子,不看在我们哥儿的脸上,今天八人大轿也请不动我来呢。”这虽是一句醉话,却赤裸裸揭露了赖鸣升那已成幻影而不自知的巨人自我意象。
醉醺醺的赖鸣升,对自己现今处境发了几句牢骚,然后晃荡着头颅说:“今年民国多少年,你大哥就有多少岁……到了现在还稀罕什么不成?……就剩下几根骨头还没回老家心里放不下罢咧。”这里,即使赖鸣升本人没有“自大”到把自己比做中华民国的意思,作者的影射用意是明显的。事实上,作者在小说开头描写赖鸣升的外貌时,就特别提到他身上穿的是一套“磨得见了线路的藏青哔叽中山装”。
刘太太阻止赖鸣升再喝酒。赖鸣升挣扎立起,狠狠拍了两下胸膛,沙哑着嗓子说道:“弟妹,你也大小看你大哥了。你大哥虽然上了点年纪,这副架子依旧是铁打的呢。”于是他离开桌子,摆起架势,当众扎手舞脚的打起拳来,炫示他的功夫。刘太太笑着,硬拉他到后面洗脸,赖鸣升临走还回过头来说,日后“打回四川”时,他至少还抬得动十个八个饭锅头。不久,从盥洗室,便传出一阵呕吐的声音。
赖鸣升醉倒睡下了。本来计划打通宵麻将的,终于没有打成。当初吹说最会“逛花园”,约定“不到天亮,今夜谁也不准下桌子”的,原来是他自己。而现在,纵然“有心”,却已“无力”;精神尚存(睡倒前还特别嘱咐刘营长“替几手,回头他自己来接”),但肉体到底支持不住。他这一睡下去,当然是爬不起来的。即连放爆仗给刘英看的小小诺言,也没得守住。今日的赖鸣升,其人与其自我意象之间,是很有一段距离的。
现在让我们谈一谈这篇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