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儿流浪记 作者:埃克多·马洛 译者:殷立信、陈伯祥-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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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您吗?”警察说,“该看看您的证词有多大价值。”
博勃发火了。
“请注意,我是英国公民。”博勃庄重地说。
警察只是耸了耸肩。
“您要是侮辱我,”博勃说,“我就向泰晤士报写文章。”
“在等着读您文章的时候,我先把这孩子带走,让他到法官面前去解释吧。”
马西亚扑向我的怀里,我以为他要拥抱我,然而马西亚在用感情来安慰我之前,先用实用的话来叮嘱我。
“你要鼓起勇气,”他对着我的耳朵说,“我们不会抛弃你的。”
于是,他紧紧地拥抱了我。
“你把卡比留下。”我用法语对马西亚说。
警察听得懂我的话。
“不,不!”他说,“这条狗我留下了。它为我找到了这一个;它还会帮我找到别的那几个。”
这是我第二次被警察拘捕,但是这一次我蒙受的耻辱,在我心中所引起的深切的苦楚,是远远超过了以往那一次的。因为这一次的问题同那次由奶牛事件引起的愚蠢可笑的指控完全不同。就算我在这场官司中以清白无辜而被释放,难道我能毫无痛苦地看着那几个所谓是我的同谋犯的人被法庭判刑吗?
我由警察押着,通过了那道围着看热闹的人墙。这里的人并没有对着我吆喝或者做出威胁的样子,也没有谁尾随我们,这同我在法国遇上的完全不一样。他们中间没有一个是农民,几乎全是些从战争年代生活过来的人;他们是些江湖艺人、小酒店老板、波希米亚人和一些邋遢的、有时也向人乞讨施舍的流浪汉。
关押我的监牢,一点也不象我以前见过的堆了洋葱头的可笑的牢房,而是一所真正的牢狱,它有一个用粗铁条做栅栏的窗户。这个窗户,你只要看它一眼,就休想再萌越狱逃跑的念头。牢房的全部陈设是一条板凳和一张吊床。
我倒在板凳上,感到疲惫不堪;我的精神和肉体都被摧垮了。我在板凳上呆了很长一段时间,杂乱无章地思索着自己的遭遇,但我的头脑已经麻木迟钝,不可能再把两种思想连贯在一起、有条不紊地从这一种转到另一种。
现实是何等可怕,未来又是多么叫人寒心!
马西亚对我说“你要鼓起勇气,我们是不会抛弃你的”,但象马西亚那样一个孩子能干得了什么?如果博勃愿意帮马西亚,象他那样的人又能做些什么?
当你被投进了监狱,你的头脑里就只有一种思想,一种固执地一刻也不肯离开你的思想,那就是想尽办法要从监狱里跑出来。
马西亚和博勃将怎样才能不抛弃我,怎样才能尽力帮我的忙,怎样才能把我从这间牢房里救出去?
我朝窗户走去,然后把窗子打开,试探性地摸了摸那些粗大的铁条,它们是交叉着从外面把窗口堵死的;铁条的下端被牢牢地砌在石头里面。我又审视了一下墙壁,这堵墙壁差不多有一米厚。地上是宽大的石板,门上包了一层铁皮。
我又回到窗前,这窗户开向一个狭长的小院子,尽头有一堵至少四米高的大墙挡着。
即使有了可靠朋友的帮助,我也肯定不能从这座监牢里逃出去。忠诚的友谊对着这样严酷的现实又有什么用呢?忠诚是钻不透厚实的墙壁的。
对我来说,目前唯一的问题,是需要知道在出庭受审之前,我到底还要在这间牢房里呆多久。
尽管在教堂里发现了卡比,我是否还有可能向法官表白自己是无辜的呢?
我是否有可能为自己辩护,而又不让罪责落到我不愿意也不应该指控的那些人的头上去呢?
总之,对我来说,这就是关键;而且正是在这方面,也只能是在这方面,需要马西亚和他的朋友博勃的帮助。他们的任务是去搜集能证明半夜一点一刻我不在圣乔治教堂里的证据。如果他们能够证实这一点,我就得救了,尽管可怜的卡比这个不会说话的见证对我不利。这些证据,我似乎觉得是可以找到的。
唉,要是马西亚的脚不受伤,他是会去找这些证据的,是会为了这些事情操心奔走的;可他现在成了这副样子,能走出车子吗?博勃愿意代替他办这些事情吗?
虽然头天晚上我已疲惫不堪,而且还一直没吃过东西,但内心的焦虑加上我所碰上的种种苦头,使我既不想睡觉,也不想吃狱卒给我送来的饭食。不过,不想吃并不等于不想喝。我口渴,渴得连嗓子都要冒烟了。整整一天,总是等不到片刻工夫,我就要急促地走向那只盛水的陶罐,把它抱起来喝上几口;即使那样,也并不能解渴,也减轻不了我那满嘴苦涩的味道。
一看见有个狱卒进来了,我心中似乎刹那间被希望的亮光照亮了一下,因为自从我被关进来以后,一直有一个我不断自问但又总找不到答案的问题在折磨我,使我的头脑象患热病的人一样发胀发疼。我对狱卒提出了这个问题。
“法官什么时候才能审问我呢?我什么时候才能为自己辩护呢?”
我过去听人讲过,说有的囚犯被抓进监狱以后,常常一押就是几个月,既不提审,也不判决;而我才关了一天,那我还要等多久呢?其实这只是因为我当时还不知道英国的法律的缘故,在英国,一个人从他被拘留到公开受审,是不许超过一天、至多也不能超过两天的。
我要等多久才能出庭受审?这是我自己解答不了的问题,也是我向这个看上去不象凶神恶煞的狱卒提出的第一个问题。
他表示愿意回答我,说我第二天准可以上法庭。
但我的提问也引起了他向我提问的兴趣。既然他回答了我,我不也该回答他才公平吗?
“那您是怎样进教堂的?”他问我。
我的回答实际上是一种异常激烈的无辜者的抗议,他看看我,耸了耸肩。后来,因为我反复地向他重复我压根没有进过教堂,他便向门口走去,又瞧瞧我,用压低的声音自言自语说:
“伦敦的这帮小子确实堕落了!”
他的话使我感到惊慌不安。虽然这个人不是审判我的法官,但是我很想让他从我的声明、从我的眼神中相信我是个无辜的人,他本该看出我不可能是个作案的人!
要是连他都说服不了,那我还能说服法官吗?幸亏我有见证人,他们会替我说话。如果法官不听我的,至少他得听证人的话,相信能证明我无辜的证词。
我必须有旁证,我能弄到这些旁证吗?
在我知道的关于囚犯的故事中,有一个说到人们用各种办法和被关押的人取得联络:他们把纸条藏在从外面带进去的食物中。
马西亚和博勃,他们可能会采用这种办法。当这种想法在我头脑里闪过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掰碎了我的面包,可是里面什么也没有。和面包一起送进来的还有土豆。我也把土豆捣得稀烂,仍然连一点碎纸片也没有见到。
显然马西亚和博勃并没有什么事要对我讲,或者更大的可能是他们不能对我讲什么。
我只好等到第二天了。我尽可能地使自己不要太悲伤。不幸的是,我无法做到。哪怕我寿命再长,到了我头发、胡子都雪白的时候我也决不会忘记我所度过的这一夜的可怕情景,它将如同刚发生在昨天的事情一样。唉!我是多么愚蠢,竟然不相信马西亚的预感和担忧!
第二天一早,狱卒进了我的牢房,送来了一罐水和一个脸盆。他说,如果我愿意的话,他建议我梳洗一番。他告诉我,根据他的看法,出庭的时候,有一副体面的样子,是被告替自己辩护的最有效的手段。
我梳洗完毕,再也不能老待在原地不动了,我象被关在笼子里的动物,在牢房里转来转去。
我本该好好准备我的辩护词和马上要当庭口答的问题,然而我思绪太乱,我所想到的都不是我此时此刻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而仍然是各式各样的使我感到痛苦的、自己做下的愚蠢得可悲的事情,它们在我的头脑里旋转,象魔灯上的怪影一般。
狱卒又回来了,让我跟他走。我走在他的旁边。在穿过好几条走廊之后,我们来到一扇小门的面前,他打开了门。
“进去。”他对我说。
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我听见了一片混杂的嗡嗡声。进了门,我被带进一个很小的讲台里面,我终于在法庭中间了。
尽管我被一种恍惚的、不知所措的神思所困扰;尽管我感觉到额角上的青筋在暴跳,好象就要崩裂似的;但我还是向四周扫视了一眼,清清楚楚、完完全全地看见了我周围的一切:审判厅和满厅的人群。
这个厅很大,天花板很高,窗户也很宽敞。大厅分成用本栏杆隔开的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法庭;另一部分是好奇的听众席,也就是旁听席。
法官坐在最高的那只台子上。在他前面稍低一点的台子上,坐着另外三个人,我后来才知道,他们中间一个是书记官;一个是处理罚金的财务官;另外一个也是法官,这种法官在法国叫做检察官。在我站立着的小台子前面,有一个穿长袍、戴假发的人,那是我的律师。
我怎么会有辩护律师的呢?他是从哪儿来的?谁给我请的?是马西亚和博勃替我请的吗?现在不是推敲这些问题的时候。我有了一个辩护律师,这就行了。
在另外一个台子上,我看见了博勃和他的两个伙伴,还有大橡树客店的老板和几个我根本不认识的人。在这个台子对面的一个台子上,从好几个人中间,我认出了逮捕我的那个警察。我明白了:这两个台子都是证人席;那么,我站立的那个小台子一定是被告席了。
被木栏杆隔开的旁听席里已经坐满了人,在这排木栏杆上面,我看见了马西亚的面孔,我们两人的目光对叠在一起、吻合在一起了,我立刻感到有了勇气。会有人来替我辩护的,现在我不该自暴自弃,这是我为自己辩护的时候了。我再也不会被从四面射来的目光吓倒了。
检察官讲话了。他的话极为简短,神色非常匆忙。他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在圣乔治教堂里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作案的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孩子。他们是打碎了一扇窗户用梯子爬进教堂的。他们随身带了一条狗放哨,一有危险,狗就为他们报警。深夜一点一刻整,一个夜归的行人看到教堂里有一团微弱的亮光;他吃惊地停下来听了听,听到了一种敲打东西的声音,他马上城醒了教堂执事。好几个人一齐都向出事的地方奔去,狗就大声狂吠起来,小偷们惊吓得从窗户逃走了,狗不会爬窗户,被他们扔下了。警察杰里把狗带到了赛马场,赛马场那边的人都对杰里的机警和热忱称赞不绝。就在赛马场上,狗认出了他的主人;这主人不是别人,正是现在出庭的被告。至于第二个小偷,我们正在跟踪追捕。
在列举了几条表明我有罪的看法后,检察官不讲话了。有一个尖利的嗓子对着旁听席叫喊:“安静!”
法官问我的姓名、年龄和职业,他的脸根本不对着我,看去象在一个人自言自语。
我先用英语回咎,说我叫弗朗西斯·德里斯科尔,住在伦敦贝司纳尔格林区红狮院我父母家里,然后我请求允许用法语解释,因为我是在法国长大的,来到英国只有几个月。
“别以为能骗我,”法官严肃地说,“我懂法语。”
我于是用法语叙述,解释我在一点钟的时候不可能在教堂里,因为那时我还在赛马场,二点半的时候我在大橡树客店。
“一点一刻的时候您在哪里?”法官问道。
“在路上。”
“这是需要证实的。您说您是在去大橡树客店的路上,起诉书却指控您是在教堂里。说您在一点差几分的时候离开赛马场,来到教堂的墙根底下与您的同谋碰头,他拿着一张梯子在那里等您.您是在行窃不成之后才去大橡树客店的。”
我想竭力证明这个指控是不可能成立的,但我看得出来,法官并不相信我。
“您如何解释您的狗在教堂这一事实?”法官问我。
“我解释不了,我自己也弄不明白。我的狗没有和我在一起。我是在早上把它拴在我们的一辆车子上的。”
我如果再要往下说,那就不合适了,因为我不愿意给别人提供对我父亲不利的材料。我看了看马西亚,他示意我继续说下去,但是我没有这样做。
轮到传证人到庭作证了。法官先要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