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浪子-第1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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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中国人不敢偷!”
“为什么?”
“因为我有神通,他们怕我。”
“你既然有神通,小偷怎么偷得走?”
“我的神通只能对付中国人,对美国人无效!”
“那你来美国干什么?”那位女警问。
“在中国,政府指控我们,说我们是邪教。”
“你们是吗?”
“当然不是,我是如来佛的师父,是地球的创造者!比佛教还要佛教!比科学更加科学!怎么会是邪教?”那法师义正辞严,大声反驳。
“你在这里有信徒吗?”
“多得很!而且我的徒弟都有钱有势,有些是博士,有些是大企业的老板!不信我可以拿相片给你看!”
这样直闹了个把钟头,人们才渐渐散去。
山姆睡到凌晨,是时候了,据科学家分析,这是人活动能力最低的时刻。对一个惯窃而言,这才是他们最理想的作业时间。
金牌实在太重了,山姆找了一个角落,掀起屋瓦,把部分金牌藏在瓦下。身上还有个顺手偷来的皮夹,看看里面有几百块现金,几张电子信用卡和一张便条。他颇知未雨绸缪之道,原封不动的放在金牌下面。
山姆心情愉快,步伐轻松,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走出了这可爱的社区。
不料刚转出街角,一部黑白色间杂的警车就停在那里。
一位女警官从车内伸出头来,问山姆道:“嗨!这么早,你到哪里去?”
山姆久经大敌,见怪不怪,说:“嗨!睡不着,起来走走。”
“你住哪里?”
“后面那条街。”山姆往后头指指。
“几号?”
“一号。”大号码难说,一号准有。
“那你姓约瑟夫罗?”
“是的。”
说着,另一位警官在他身后出现:“小伙子别慌!站住别动!”
山姆知道大势已去,乖乖地双手顶着头,坐进警车。
人赃俱获,只是金牌少了,皮夹也没有搜到。山姆抵死不招,他拿的就这么多,躲了一个晚上,一出来就被逮住了,怎能怪他?
警局做了笔录,又上网连线,查遍全国也没有山姆偷窃的前科,酗酒的记录可是洋洋大观。那位女警对他颇感同情,一直追问他的家人。山姆已经知道这里便是他的老家,干脆说了实话,十年前就离家出走,住在哪里却是一无所知。
女警便给他做了基因比对,查到伯明罕,由伯明罕处才知道这个少年居然是当地大亨,杰瑞朱的儿子!
自从儿子失踪后,朱博士已与妻子离婚,讨了一个中国老婆,专做中国生意。随着大势所趋,中国经济力量跃升为世界第一,杰瑞朱也咸鱼翻身,成为当地的名人。
杰瑞朱得知儿子朱仁回来了,还被控窃盗罪,这于面子上太也难堪。便请了当地最着名的律师,赔上一笔可观的偿金,把朱仁接回家中。
朱太太早知杰瑞前妻的事情,加上二人始终没有子息,便视朱仁为己出。为了根治他酗酒的恶习,光是戒酒就花了半年多。又为了弥补他失学之苦,特为他请来家教,从头补习。这时英文的风光过了,汉语汉字成为世界上最时髦的语文。尤其是一种概念基因教学法,一般人不出三年,就能得到相当于过去大学毕业的中文程度。
五年过去了,朱仁的酒瘾戒了,每天学这学那虽然痛苦不堪,大致上还比他流浪的日子愉快多了。其实这种日子对他而言好坏参半,花钱不愁,生活优裕,人人对他恭恭敬敬,不必像蟑螂一样见光就逃。但是坏的一面,处处受到社会地位的压力,一举一动都让他极不自在,又觉得还是那种无拘无束的日子好些。
他常问自己,这种麻雀变凤凰的故事,为什么没有给他带来无上的快乐呢?是不是自己麻痹了?或是心理反常?他总是觉得一切非常平淡,每天都可以知道明天如何,不像那段流浪的日子,朝不保夕,生活充满了刺激紧张。不论是物质或心理上,经常在极端的张力下,而突如其来的解脱,总会产生澎湃的高潮。
一天夜里,他实在忍受不了,驾着红色“法拉弟”,以百哩的高速,任性地四处游荡。他忘不了当他想尽办法力求一饱时,那种渴切的心情。也忘不了那些苦命伴侣,虽然头脑不清,行为怪异,但彼此无不坦然真诚的相处。
现在,他家居豪华,出入威风,要什么有什么,心中却是一片空虚,永远无法满足。再看身边的朋友,一张张的嘴脸宛似嘉年华会上的面具,随时可以换一副。过去他常挨骂挨揍,那好像是生活中的一部分,过去就没事了。而今,各种甜言蜜语把他捧到天上,背后是是非非闲言不断,令他不知如何是好。
他知道自己的生父是伯明罕,可是那伯明罕就像个小丑,每次出现在眼前都要耍宝,插科打诨一番,好像不这样就要得罪人。母亲对自己不错,比生母还要关爱,可是那种中国人传统的拘束,早把人与人分隔在两个世界里。
至于父亲,他更是又爱又恨,矛盾重重。他还记得儿时父母吵架时,父亲左一句杂种,右一句婊子的,这些字眼现在对他已经不具意义。但两个大人间那种凶恶暴烈的态度,不是丢盘子摔杯子,就是互相扭打,往往惊心动魄,永生悬挂在梦魂间。
每当朱仁想到这些,他就怀念起烈酒在胃壁中燃烧、在血管中奔流的感觉。大脑浑浑沌沌的,他抬头一看,竟然游到当初被捕的那条街上来了。往右弯去就是那座奇特的教堂,现在他已经知道,这是中国近年崛起的一个新兴教派的会场。
对了,那些金牌呢?是不是还静静地躺在瓦下?他一时好奇心起,很久没有重施故技了,那种提心吊胆,戒慎戒惧的感受,是不是还一模一样呢?
怕什么?以当今的身价,谁会把他当作小偷?如果出了问题,了不起慷慨捐囊,送他们一百枚不就打发了?
朱仁把车泊好,先在车中假寐。甫至午夜,他一紧身上装束,蹑步潜入大厅。这里改变很大,新建了很多房子,一层接一层,几乎让他迷了路。好在厅内一切依然,只是金牌更多,大柜也上了锁,而且加装了警报器。
如今朱仁身手虽然略逊当年,那圆柱还难不倒他。三两下上得梁来,掀瓦一看,喜得心花怒放,那种感觉如新,让他百骸疏通,几乎叫出声来。
他把赃物包妥了,回到车中,人不知鬼不觉,亿万富翁的继承人又偷了几百美金的小零头!他真想大声呼喊,让全世界都知道,金钱又算什么?
的确,回到车里,心情一平静下来,他对金牌已毫无兴趣了。怎么办?丢掉?不!拿去救济那些睡在水沟里的可怜虫吧!
倒是那个皮夹中的纸条让他大感兴趣,今非昔比,应该看得懂纸上写的是什么了。会不会是重要的文件,因自己而耽搁了?还害得一个超大型的国际公司破产了?再不然是美女的情书,或者是国家机密、商业信息?
朱仁急急忙忙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份手绘的地图,上方有一行潦草的字迹:想要追求真理吗?
这算什么?什么真理?人间有真理吗?居然还有人想追求它?
朱仁把金牌和皮夹等贵重物丢在一个干涸的下水道出口处,他保留了那张地图,他想知道图上画的是哪里,与真理有什么关系。
第二天,杰瑞朱一用完早餐就走了。朱太太见朱仁若有所思,问道:“你有什么心事吗?不要见外,可以告诉我。”
朱仁抬头就问:“什么叫真理?”
谁知朱太太听了非常高兴,说:“真理就是真正的道理。”
“有真正的道理吗?”
“当然有。”
“可以找到吗?”
朱太太说:“真理不是某个东西,只能说懂不懂,没有办法找的。”
朱仁哦了一声,想了想,又问:“可以追求吗?”
“当然可以,可是追求真理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一般人做不到。”
“什么人做得到?”
“要有莫大的智慧和坚强的毅力。”
“为什么有人想追求真理?”
“很难说,怎么?你想追求真理?”
“啊,不是,我只是问问。我连功课都做不完,还追求什么真理?”
“不能这样说,其实读书就是追求真理的第一步。”
“那我已经在追求真理罗?”
“可以这样说,但也不尽然。”
“为什么?”
“追求真理是要付出代价的。”
“什么代价?”
“很难说,连生命都有可能。”
~第六十六章漂泊西南天地间~
朱太太是过来人,她出生在贫苦的农家,父母亲基于中国传统观念,家里可以没有饭吃,儿女却不能不读书。终于她熬出头了,所以她很重视朱仁的教育,不论什么她都可以妥协,唯独在教育上,她非常坚持。
她很同情朱仁,这孩子童年没有得到应有的幸福,更失去了良好的教养时机。现在二十几岁了,每天挣扎在早就应该熟悉的基本常识中,还能够这样耐着性子煎熬,可以想象到过去十年中他遭受了多少苦难。
经过朱太太的开导,朱仁开窍了,读书就是为了追求真理!是呀,如果连字都不识,这个地图上的说明怎么看得懂呢?至少,不识字就不知道什么是真理!下一步,要看看这个地图是什么地方,不识地图当然不知道在哪里。
等到朱仁上地理课时,他悄悄把那份地图拿出来,向老师请教。老师是一位知名的地质学博士,因这份薪俸实在过于丰厚,让他却之痛苦,才来屈就的。
老师一看地图,连眼皮都没有眨,就说:「这是安地斯山的支脉阿卡斯山,海拔三千公尺,位于南美洲的智利和玻利维亚交界处。」
这么好的机会教育不能放过,他侃侃而谈:「在古生代,大约二亿多年前,地球外表只有一整块陆地,其余都是海洋。这时地面上火山处处,气温很高,植物茂盛,恐龙横行。由于地球的自转,离心力使得陆地相互撕扯,地壳因而裂成六大板块。断裂之处都被海水填入,大陆板块便逐渐漂离。
「此时地表能量散失,温度下降,地球压缩,核心能量便从地壳最薄的地方喷出。一般说来,海床的地壳最薄,而喷出的岩浆冷却后,硬化成岩,又把两侧的地壳向外推挤。这样推挤的结果,便形成大陆板块漂移的现象。
「从地形边缘就可以看出,北美洲东海岸是从欧洲西岸分裂的,南美由非洲分出,澳洲则是在非洲和南美未分裂前,先分裂而得的。此外也有合并的,那就是所谓的造山运动,如印度板块把中国大陆推上去,形成了世界屋脊喜马拉雅山。
「南美洲后来受到太平洋板块的挤压,西边的陆地向上升起,经过几千万年,便造成安地斯山。只是这张图画得不准,一定是外行随便画的,没有什么用。」
朱仁佩服不已,又问:「老师怎么一眼就看出来了?」
博士一笑,说:「这算什么?你好好读书,学通了也能这样。」
朱仁大着胆子问:「老师,为什么这里写着追求真理?」
博士的笑容不见了:「这人有神经病!」
「为什么?」
「有什么为什么的?人世哪有什么真理?」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好好读书!知道你父母为你花了多少钱?这才是真理。」
朱仁根本不是读书的料子,他知道地图的位置以后,便开始坐立不安,书再怎么都读不下去了。
怎么办呢?走罢!反正他已有一技之长,再说,受不了再回来就是!
二○二○年,朱仁二度逃家,只身一人到了智利,聘请一位向导布兰加,在安多法加斯大市租了一部汽车,在宽仅三五尺的土石道上颠簸了一天,终于见到了阿卡斯山。
到了山区,朱仁才知道什么叫做「天」。自他懂事以来,所看到的天色就一直是灰蒙蒙的,岂知这里的天竟是青色的,浮云也和棉絮一样,白得可爱。
布兰加说:「朱先生,阿卡斯很大,你要去哪里?」
布兰加这一问,朱仁才回到现实来。真的,地图归地图,阿卡斯归阿卡斯,自己来的目的是找真理本身呢,还是找「追求真理」这几个字的时空背景?
阿卡斯山是由西向东走向,一条不大不小的山岗。东边衔接着一片绵延起伏的高原,湖泊星罗棋布,一直平铺到视线的尽头。
西边是从北到南齐天排开的安地斯山脉,终年笼罩在皑皑白雪下的山峰,嵚岩杂嵌,宛似一把银白锯子,把眼前的天地切成两半。上半是清清爽爽的蓝天白云,下半则是蒙蒙眬眬的苍茫大地,人在其间显得极其渺小。
他们所在的地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