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悟空混都市 作者:莫愁飞(磨铁vip2013.06.12完结,异术超能)-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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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知范围也跟元气量成正比,正常可以探知单方向30米的范围。
再就是境界,境界除了有天赋之外,我还没有发现别的用途。
拥有种子后,我的境界被一撸到底,上次抓捕野兽吞噬了海量元气,刚刚接近兽士境,又被悟空反吞噬了大半。所以现在还是一个天赋,灵犀眼。
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元气。我一直下意识的节省元气,平时都把这个天赋给忘了。我发誓,以后只要见个人,先扔一个灵犀眼过去再说。
这就是我自身的全部实力,比之米虫,馒头不如,但对上废柴,马奶干还是有一拼之力的。
再者就是外部助力,御兽四将不用说,馒头,沈倩倩在关键时刻都会帮我。本来米虫也可以算做靠山,只可惜让我无谓的冲动给气跑了。
也许沈倩倩说的对,我真的还不成熟。
“你给我个建议。”我似乎被沈倩倩说动了。
“我给不了你建议,就算给了,你也不会听。我只希望你能清楚自己要什么,该怎样去实现。”沈倩倩说完最后一句话,转身离去。
望着她的曲线十足的背影,我启动了灵犀眼。
沈倩倩
境界:无。
生命:???
力量:50
天赋:逆袭之行,智慧祝福。
果然是跟她说的一样,逆袭之行就寓意她要与家族为敌,而智慧祝福则是智力加成之类的。
只是不知道生命为什么是问号?目前灵犀眼可以看到的四种属性都非常有用。境界是指对方的修为,力量则是对方的攻击力,天赋更不用说,包括了性格,特长,以及具体技能的属性。
唯独生命的用意很模糊,从字面上看,可以理解为剩余的寿命年限,并且不固定,随着各种因素不断涨落。
这个信息对我没有太大用处,甚至是毫无用处,我总觉得它还有寓意,只是暂时没有发现。
沈倩倩走了后,小龙花叶等四个人走了进来,一个个望着我。
叶远不在,小龙告诉我他走了。
我躺在病床上,冲花叶伸出两个指头,她立时会意,点上一根烟递了过来。
小龙和龙宇航,小时都不吸烟,花叶却偶尔吸一支,随身也带着香烟。
我深深吸了两口烟,引得腹部的伤势一阵绞痛。
“小龙,你要什么?”我问小龙说。
“我,我要美女。。。”
“龙宇航,你要什么?”
“我要参透九龙扳指的奥秘,但在这之前,需要保证安全。”
“花叶呢?”
“我也想参透天地之间的要义,长生不死,青春永驻。”
“小时。”我又冲小时招呼了一声。
小时我还没有完全摸透,他虽然跟着我,但一直是一副无所求的样子。
没有目标,没有信仰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我要报仇,但你们不要问我仇人是谁。”小时有点稚嫩的脸色上挂着一副与年龄不符的阴狠戾气。
“那你们说说,我想要什么?”我又问。
“不知道。”四人很统一的摇头说。
“难道你们对我的未来感到了迷茫?”
四人又齐刷刷的点头。
“好吧,今天,我明确的告诉你们,我想杀人。”我尽量放缓语气,希望不要突兀的吓到他们。
“早就应该这样了。”小龙喜气洋洋的说,好似等这句话好久一样。
“我不同意,但服从。”龙宇航无所谓的说。
“杀人立威在这个社会是不容许的,但正因为不容许,才能更加震慑人心。”花叶添油加醋。
“杀人?这个不需要说出来的,想杀就杀。”小时如是说。
规则,只是对于屌丝们来说的,因为那些大佬本就是规则的制定者。沈家随随便便开个会,就要求伤害到他们利益的凶手出来自首。曲家可以利用公安系统去搜寻仇人,就连郭二都可以带着一伙流氓私闯民宅,强奸李珍,皆皆莫不如此。
既然定不了规则,那么就去破坏规则。
无论俗世,或者江湖道,都有无数屌丝们遵循着这一宗旨。
“小龙,你去查一查李火炮的底细,交易往来,以及马奶干的动向。大龙,你以前在生意场上混过,去掌握废柴的生活规律。花叶,曲家就交给你了,不管用什么法子,要接近曲建华,等我命令。”我逐一安排说。
三人并没有多问,直接领命而去,只有小时狐疑的望着我。
“小时,说说你的仇人吧,不交代清楚我没法信任你。”我诡笑着对他说。
“能不能不说?”小时犹豫着。
“不能。”
“我怕说了,你会更为难。”
“我一直都很难,也不在乎这一次。”我冷哼一声。
小时转身走到窗边,望着窗外黑暗如漆的夜空,缓缓的说:“我是孤儿,父母刚生下我就死了,后来被馒头收养,他把我训练成杀人机器,帮他赚钱,帮他开墓寻宝。后来,我开始怀疑他,怀疑他就是杀害我父母的凶手。”
“你为什么要怀疑馒头?”我惊异于小时的身世,再想到馒头那灿烂无害的笑容,止不住的打了一个寒颤。
“他平时就对我非常刻薄,有几次还故意让我去送死。当然,以前以为他是为我好,锻炼我的能力。可后来我听到一句话,再综合以前种种迹象,才怀疑的,”
“什么话?”
“第一时间发现尸体的人,有很大可能就是杀人凶手。”
“这太武断了。”
“我知道,所以我并没有确定,而是慢慢的寻找线索。”
“那你的目的就是借着投奔我,离开馒头的控制吗?”
“是。”
“就不怕我把这些告诉馒头?”
“你不会,因为你是坏人,只讲利益。”
“好吧,我承认你说对了,什么时候走?”
“不知道,但应该很快。”
“那好,在你走之前,帮我办几件事。”
“我只会杀人。”
“我就是让你去杀人,杀沈老太爷。”
“那老家伙我知道,他整天缩在山神庙里,很不好杀。”
“这个你把握,我只有一个要求,哪怕刺杀不成功,你也要全身而退,不留一丝痕迹。”
“这是害怕牵扯到你吧?”
“有些事情,还是不要这么直接的好。”我望着房顶那盏明亮的日光灯,似乎想借助它的光明,洗刷我内心的险恶,黑暗。
第一卷 第十五章 乱局(二)
我贪婪,不代表不会分享。
我阴险,不代表没心没肺。
自幼生长的环境,教育的背景,使我没有太多御人的手段,就算偶尔有所体会,以我的性格也很难去做到。一直以来,除了火炮这个白眼狼以外,我甚至连几个狐朋狗友都没有。
当然,要求一个大山里出来的孩子,在不到20岁就突然变成一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术人物,是在是有些苛刻。
然而作为一名在底层社会混日子的孤儿,能够平平安安度过叛逆的青春期,察颜观色的本事自然不差,就算有时把握不好与人交际的技巧,但也能看出一个人有没有前途,有没有资格让我去交往。
我看得出叶远需要钱,虽然不知道他对金钱的莫大欲望从何而来,但从那晚的赛车和追捕枪手可以看出,这个文静秀气的男人,一旦为了钱可以连自己的命都不要。
第一次和他见面,我就知道他不是普通人,落雁滩的一切,更坚定了我的信心。只不过我不明白,叶远有着如此的身手,如此的背景,为什么会来动物园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小领导?还是个二把手。
计划进行的很顺利,小时每天盯着山神庙的一扇木质窗户,小龙利用他以前混社会时认识的混子,渐渐摸到了火炮地下交易的渠道。龙宇航则坐在特种大队门口的茶屋喝茶。
最夸张的就是花叶,她化身一个喜欢旅游,探险的青春女孩,在西部钱柜邂逅曲建华后,曲建华立马折服在她的魅功之下,天天邀请花叶吃饭游玩,意图一泽芳颜。
花叶传来信息,要杀曲建华,只是分分秒的事情。
沈倩倩送来了一张银行卡,她虽然不同意我的计划,但还是履行了义务。
我的伤势也基本康复了,万事俱备,只欠叶远。
我需要叶远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叶远接到我电话,整整两个小时后才款款而来,看似很不情愿。
“方科长,有事吗?非得要我来医院谈。”他漫不经心的坐在病房沙发上,问。
“我想问几个问题。”
“一个问题一万。”叶远站了起来,双手揣在口袋里,脚尖轻点着光滑的大理石地面说。
“。。好吧,幸亏我刚刚发了一笔小财。”我无奈的摇摇头,继续问道:“叶城真的是你亲戚?”
“是。”叶远立马说出了答案,真的是一字万金。
“你也是江湖人?”
“这个问题太含糊了,什么叫江湖人?”
“嗯。。。我的理解为会武功的就是江湖人。 ”
“如果这样理解的话,我确实算江湖人。”
“那你为什么会到动物园上班?据你的身手和背景,应该有更好的选择。”
“动物园事务少,安全,而且工资外快也不少,我需要这样的环境。”
“以你的身手,想要来钱的话路子很多,为什么去拼命赛车赚钱?”
“因为这样不违法。而且来钱快。”
“在一个江湖高手的眼里,法律存在吗?”
“存在,至少我希望存在。”
“我现在莫名其妙变得很有钱了,你如果需要,可以向我开口。”
“私活我能接,但不干违法的事情。”叶远淡淡的说,语气平静而无害。
“违法不违法,只有法院可以宣判,你我都无法定义。”我笑着说。
叶远眯着双眼,静静的看了我半刻,幽幽的说:“我可以为钱卖命,但我希望你不仅仅是有钱而已。”
说着,他那双秀气的双手从口袋里抽了出来,右手多了一把灵巧的小刀。
“你想做什么?”我眯起双眼,看着那双秀气的手中那把秀气的小刀,微微有些意外。
“你如果想买下我,就得让我先看看你的实力,不然,我会先杀了你,再拿走你的钱。”叶远脸上依旧是无害的淡淡笑容。
我无言了,理解不了他的思维逻辑,只好握紧了拳头,并且提前使用了灵犀眼。
叶远
境界:玄妙镜。
生命:140
力量:100
天赋:战斗艺术,移形换影。
“我知道办公室的同事们私下叫我木头,我很喜欢这个称呼。”叶远细声细语的说道。那把秀气小刀,在他手指尖韵绕,寒光四射,破空无声。
“但我的身手却不木,特长是灵巧,敏捷,你要小心了,我也许会真的杀了你。”他的声音依旧很温柔,似乎在提醒着我。
我没有选择,只能将输送往四肢的元气量加大,深吸一口气,双拳附带着元气刃压了过去。
元气刃的长度在一尺左右,我可不想打烂这间豪华的高干病房。
嗤的一声,那把秀气小刀,斜斜的刺了过来,在阳光的发射下,化为一道慑人的流光。同时,他眼瞳急缩,整个人奇怪的抖了起来,飞速向后退去。
刀往前,人却退后,
在伤人的前提下,他还要保证自身的安全,看来那晚我击落子弹的情景被他记住了。
左拳元气刃与刀刃撞在了一起,发出一声诡异的响声,我刚刚康复的手腕隐隐一阵刺痛,而那把小刀却丝毫无损,卸力后,不顾砸向他头部的右拳,小刀破釜沉舟的向我脖颈划来,奇快无比。
右拳肯定能先砸到叶远的脑袋,但我并不想与他同归于尽,无奈,右臂一荡,弹开了他的手臂,两人贴身肉搏在一起。
叶远手中的那把秀气小刀,在明亮的病房里,就像一只加速过的萤火虫一样,倏地出现,倏地消失。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缠绕上我的脖颈,以命换命。
我不由苦笑了一声,叶远只有一把刀,而我有两个拳头。他抵挡不了我的拳头时,以命换命的确是最好,最有效的手段。
撤拳勉强躲过小刀,嗤的一声,我肩头的衣服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而他的人也随势撞在了我的怀里,手肘向着心脏捣来。
我眯着眼睛,右手一翻腕甩了出去,只是轻轻一荡,就将叶远的铁肘扫了出去。
实际上并不是我扫了出去,而是叶远顺势撤了攻势,以躲避我的手掌。他很忌讳跟手掌接触,虽然在与我贴身肉搏,但从未直接接触过。
要杀叶远,很简单,将元气刃瞬间延长,便可砍下他的头颅。
但我并没有这么做,一来我还需要他的帮助,再者元气刃的秘密不能让别人知道,这是我的杀手锏。
别人只知道我会剑气,剑气的形态是固定的,并不能随意伸缩。如果他们知道我可以随意伸缩元气刃后,肯定会联想到御兽门的身份。
要知道,天下能够随意操控元气的,只有御兽门一家。
但不用元气刃,我很难伤到叶远,他总是在关键时刻来招以命换命。就在我左右为难时,叶远突然大喝一声:“不打了。”随即急退撤出战团。
我也停了手,松开拳头,看着身上被小刀划出无数小口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