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我时很远 作者:西歌子(晋江2013-08-27完结)-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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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去看看?”
“你想看什么?”蜈蚣的沙哑声音很是好分辨。那个男生的脸立马衰的不成样子!
“是谁干的?别让我自己来查!”蜈蚣几乎是用来喊的。
刚才那一群看热闹的人都安分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等着看下一场热闹。
其实很多人只喜欢看热闹,喜欢制造热闹的人总是因为太天真而让别人看尽了笑话。逃避热闹的人也有很多,他们都是受过伤的孩子,都在等待着有人重新让他们燃起青春的活力。往往都是制造热闹的人把那些逃避热闹的人燃起火花,然后那些制造热闹的人也放弃了制造热闹,只静静地站在远处观赏热闹的绚烂。
“是我干的。”说话的人,竟然是伊然!
“不,老师,是我的主意。”白赟收起他的搞怪笑脸,不紧不慢地走到蜈蚣那边去,对站在蜈蚣身后充满疑惑的罗甜甜点点头,说,“对不起,罗甜甜。”
“伊然,你怎么回事!还有你,白赟,你们两个到底怎么回事?跟我去办公室!”蜈蚣无奈地摇摇头。
不到五分钟,他们两个人就若无其事地回来了。谁都不知道蜈蚣跟他们说了什么,白赟看上去比去前更加的高兴,伊然和他互相击掌,共同喝彩着,“成功!”。所有人都像看木偶戏的人,离开了一会,便觉得自己已经融不进木偶的情感了。
那段时间几乎每次午睡完成都可以听到震耳的笑声,被恶搞的人每天总有不同的惨状。跑去跟蜈蚣告状的只有少数,所有人对恶作剧这回事习以为常起来。
几天后的体育课,观众离开时木偶发生的情感变化终于明朗起来。
“靠,来个人跟老子打羽毛球啊!”白赟挥舞着球拍,狂吼着。
“没有副班长这个头衔,没人听你了吧?哈哈——”伊然抢过他手中一个球拍,“我只跟你玩一局,然后你自己找人。”
“要不是老子的脚扭伤过,篮球场上怎么会少了我?”他打出一个抛物线,“靠,害得我只能和你们这种小女生一起混——”
“可奈何你总比不过我们这种小女生啊——”伊然打出了压线球。
“妈的,你从小学就总是打这种球!老子才不稀得跟你打!”他把球拍丢在地上,愤愤地走开。
伊然把球拍捡起来,把它们放回原处,然后走过来跟云雁讲话。
云雁是个很活泼的女生,那时候我跟她同桌,她总喜欢说——沈若冰和云雁就是亲姐妹。“你看你看,我们都扎着马尾……”“你看你看,我们都穿着蓝色的格子衫……”“你看你看,我们的作业错的地方差不多诶……”她就那样叽叽喳喳地说着,我也不插话,就那样听着,等我缓过神来说了几句话,云雁便会捧着我的脸,“你怎么这么可爱呢,沈若冰,你怎么会这么可爱——”
那是我第一次亲近的跟伊然接触。
“沈冰若?”
“诶,伊然,人家叫沈若冰——”云雁看着我愣愣的样子,噗哧一下就笑了出来。
“沈若冰?真好听的名字——”伊然伸了伸懒腰,问我们要不要去打乒乓球。
“伊然啊伊然,你明知道我不会啊——”云雁晃晃我的肩膀,“嘿,人家问你话呢!”
“啊?什么?”我确是才回过神来。
“沈若冰?要去打乒乓球吗?”
“恩,好啊。”然后我就被云雁拉起来,三个人一起走向球桌。
那时的我很木讷,除了苏清河,唯一信赖的只有顾离一个人。或许是因为他们总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我面前,不把我置之事外。
“啊,沈若冰!看球啊看球啊!”
“沈若冰,右边右边!”
“沈若冰!!!你到底会不会打!!!”
云雁在旁边一惊一乍地跳着脚,无疑,这透露着一个众人皆知的秘密:我的球技很烂。面对着伊然熟练的横拍,我的措手不及已经穿透我的灵魂,到后来,我就直直地看着那个白色的空心球从那边转个圈飞到我这边,什么动作也没有,就直直地盯住那个球表演,弹跳,旋转,弹跳,弹跳,弹跳,落地。
那一刻,我的脑袋一片空白,我只觉得我和那个球在一起表演,一起尽情地弹跳,弹跳,累了之后就随便在空地上翻滚。他们总说笔仙碟仙,或许那一刻,球仙控制了我的躯壳,让我没有自己的思想,任凭他带我走进他所在的世界。
“伊然,你怎么又在欺负别人?”我在朦胧之中听到有个雄亮的声音在向我靠近,“你看,她都委屈地不会动了。”
我忽的清醒过来,忙跑去捡球,然后放下球拍,说,“我有事,先不玩了。”
我匆匆走开,背后白赟和伊然的笑声穿透整个世界。
刺眼的光从叶隙纷纷扬扬地淋在我头上。我的头皮一阵发烫。我回头望着白赟和伊然拼搏的身影,听着云雁为他们的喝彩,想象着他们的心情和当时的我的心情,眼泪就以那样温暖的姿态触摸着我冰冷的皮肤,一寸一寸,静静地落到尘埃里去。
心脏类似水泵,尽管我很享受自卑爆发之前的沉溺,可它一旦爆发便一发不可收拾。
怎么会,我怎么会是如此的卑微,连自己酝酿出来的眼泪都不肯接纳自己,偏要去拥抱那低的不能再低的尘埃。沈若冰,你怎么这么没用,这有什么好哭的?世态炎凉的道理你不是早就参透了吗?可是为什么,耳畔那么多匆匆忙忙的脚步声,为什么从不为我停留?
“那是沈若冰吗?”远远的有人在嘀咕。
“好像是诶。她好像哭了。”
“我们过去看看吧。”
三个温柔的嗓音,根本不用再听清楚,刚刚在乒乓球桌前嘲笑我难道还不够吗,还要来看我最窘迫的样子吗?当参差不齐的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我倏地站起来,拔腿就跑。
耳畔的风和我背道而驰,和我以相同的速度,奔向完全不同的方向。背后的脚步声从剧烈转为无声。我回过头,他们直愣愣地站在那里,用窦疑的目光扫视着我。十面埋伏的凛冽的风,烟波四起,无助的小卒面对将士的追杀不敢回头,正如我被逼迫地不能回头,不敢回头。我心里暗自念叨,学校真是一个又压抑又黑暗的囚牢,或许比囚牢更无自由,亦更充满邪念。
我动的这点邪念便怂恿我逃学。更不可思议的是,我竟果真按这念头继续奔跑。
“你!站住!”号称“酒鬼”的门卫大叔拦住了我,“有假条吗?现在还没放学,不能擅自离校!”
“我……我是来看老师的,现在又不是这里的学生了!”我想起以前顾离带我回小学看望老师的时候也被拦下来过。
“看老师?”酒鬼上下审视了我一边,“这样啊,不好意思了。”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信了,还是联想到自己小时候也曾因心情不好逃学过,所以很仁慈地把我放出了学校这个大囚牢,让我远离那些满脑子都想着犯罪的怪物。等我跑出校门的时候我的身子在颤抖,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撒毫无善意的谎。我却执拗着不回头,无论师生如何看待我,我都是无愧于心——我的灵魂需要得到救赎,哪怕被烈火焚烧,被海草纠缠。
☆、这是青春的磨难眠(2)
三月天,万物都在蠢蠢欲动,有些花儿已经迫不及待地冒出头来,缤纷四溢,欣欣向荣。街道冷清的可怜,我从没见过这样冷清的街。翠绿的叶被风从枝桠剥离,油柏路上延续着这生命的活力。脱漆的路灯沿着路一直笔直地立到尽头,稀零的几个行人匆忙走着,不会停留,不会回头,只是一直向前走着,直到我看不见他们,但是他们还是在走,并且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不知不觉已走到了小镇上最繁华的街,刚开业的音像店支支吾吾地放着一些我从没听过的歌。
夜风凛凛
独回望旧往事前尘
是以往的我充满怒愤
诬告与指责积压着满肚气不愤
对谣言反应甚为着紧
受了教训得了书经的指引
现已看得透不再自困
但觉有分数不再像为往那般笨
抹泪痕轻快笑着行
冥冥中都早注定你富或贫
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
任你怎说安守我本份
始终相信沉默是金
是非有公理慎言莫冒犯别人
遇上冷风雨休太认真
自信满心里休理会讽刺与质问
笑骂由人洒脱地做人
少年行洒脱地做人
继续行洒脱地做人
没有不羁,淡淡的忧伤散逸着,低沉,性感又带有柔情的嗓音,在耳边蔓延着,好似把人带进了另一个世界。熟练的粤语,很像苏清河整天捧着的陈百强的声音,但细听却又完全是两个类型。
我跑进音像店,却发现那首歌已播完了末音,只播着刘若英的《为爱痴狂》。说实话,那时候我特不喜欢刘若英的声音,总觉得莫名的恶心,也许更多的是因为她的歌太快地取代了刚才那首粤语歌,取代了那个低沉婉转的男声。
而如今,却只有刘若英那样的声音能真正触动我。她的确是不辜负“奶茶”这个称呼的,那么醇厚的声音,真的就像奶茶,要细品,要久品,才能品出它真正的味道——那是沉淀了很久的温暖的味道。
我在音像店里呆了很久,音响里的歌换了一曲又一曲,依然没有听到刚才那首歌。我无比的焦急。
“叔叔,叔叔,刚才那首很好听的粤语歌是什么啊?”我跑过去仰着脸。
“没看见我正在忙吗?走远一点!”他不费丝毫力气就推开了我的手。
“那首歌是谁唱的?”我装作没听见。
“小丫头,我在做生意你看不见吗?自己一边呆着去。”他满脸的不屑。
“看不见!我看不见!你快点告诉我!”我愤恨地瞪着他。
“滚开!”他把我赶到店门口,然后我听见“啪”的一声,一扇深褐色的门阻隔了我和那个曼妙的男声进行音乐上的交流。
好似自讨没趣。
我徒步回了家。苏清河的工作很稳定,每天规规矩矩地要在公司里待满八个小时,所以她不会发现我逃学这个秘密。
打开电视机,转到风靡全中国的点歌频道。那时候计算机只是有钱人的奢侈品,远远没有普及到家家户户,所以人人都会通过点歌频道来送祝福表达爱意抒发情绪。那时谁能想到,只不过再过两年,计算机就会如此的普遍,点歌频道也因此销了声匿了迹。
我拿起茶几上的电话,按着电视上的提示,给点歌台打电话。占线!占线!占线!我的手举电话举得都快抽筋,可是它还是占线!
我几近崩溃,可右手还是一遍遍重复着刚才的按键。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五次……
等到第几百次的时候,它通了。我告诉话筒里那个很好听的女声我要点一首好听的男的唱的粤语歌便匆匆挂了电话。我害怕她问得太详细,而我回答不出,那是很窘迫的事情。而且我也坚信,一定还有人和我一样焦急地等着拨通这个电话,和我一样希望通过它来找出歌声中的自己。
我搬了张凳子,坐在离电视机十公分的地方等待着。就那么痴痴地等了将近半个小时,电视屏幕终于不再重复生日歌,它开始播放一首粤语歌,是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陈百强的声音的确是好听,可并不是我想寻找的那个声音。
我关掉电视,坐在门槛上。小毛窝在角落的阴凉处,保持着它一贯的慵懒。我走过去抱起它,它睁开它的鸳鸯眼望着我。苏清河说,猫一只眼睛蓝一只眼睛黄的话,就说明它那个蓝眼睛那边的耳朵是聋的。
如若真是这样,那么我的小毛一定是个特例。因为我无论在多远唤它,它都会抬起眼望我。
☆、这是青春的磨难眠(3)
第二天,我没有和顾离一起去上学。因为没有脚踏车,我更害怕他知道我逃学的事情。六点,我就早早地收拾好一切,对苏清河说,“还有两年就要中考了,我得去晨练,不然到时候体育一定不及格。”
苏清河扬扬手,轻描淡写地说,“随你,反正你坚持不了多久。”
我一路小跑跑到学校,趁酒鬼的一个转身溜了进去。虽然我有些慢性子,但是我并不笨。我昨天才说了来看老师,今天如若他又看见我,一定对我是有印象的,说不好会把我拎到教务处,然后被老师拎到主席台,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斥责我逃学这种行为的恶劣。
我有些害怕。小学我刚转学过来的时候,班里的男生不知从哪里听来的谣言,便总是暗地里叫我,“狗杂种”。有一次轮到我值日擦黑板,我端着满是水的脸盆,小心翼翼地走向讲台。不知是谁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