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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你看我时很远 作者:西歌子(晋江2013-08-27完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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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他手,在他额头上划了两刀,鲜血直流,匕首又归还他手。话说这匕首可真是宝贝,它兀自划的这两刀,可就是帮王瞎子开了天眼。王瞎子清楚地看见他这匕首白光上凝聚着寒冷的杀气,那长毛怪的毛发衣物就连瞳孔的颜色全都是暗红色,一双弯月眼小得跟一道缝一般,鼻子和嘴巴被毛发遮得严实的很。
  那长毛怪显然没注意到王瞎子那两道血痕便如同人眼,想用他的卷指甲把他们二人卷过来,没想到王瞎子拉这李傻子往旁边一闪,他们身后的墙壁留下了五道划痕。
  王瞎子把匕首丢向长毛怪,长毛怪闪躲,但这匕首自己却有生命一般,自己飞跃起来扎向长毛怪心口,又听得次次两声,两颗眼珠已在地上滚来滚去。然后匕首又飞回王瞎子手里。王瞎子心想,这匕首果真是宝物,下次可要贴着肉皮藏起来。
  他们正欲离开,突然一阵脚步声,数百个形态各异的妖物堵住出口。匕首一一宰杀,不是把他们挖出了心就是肺,一股浓浓的血腥味漫开来,就像有人把一只活羊硬撕开来一样。
  怪物全部解决完之后,匕首萎靡不振,掉进血流里。
  二人均不敢捡。他们几乎是飞着跑回家。但一出学校,王瞎子的天眼也就不管用了,他又只能看见一片黑乎乎又一片黑乎乎向他涌来。他们担惊受怕地睡了一夜。第二天也不敢再去学校。
  师生陆续来到学校的时候,只见王瞎子和李傻子都被一条白绫悬在电风扇上,一个被挖去了双眼,一个被挖去了心。那把匕首因二人的血液,色泽光亮,在日光的折射下炯炯。
  后来,警察闻言便封了这块地。再后来,有个外地老板偏是看中了这块地,想买下来造工厂。买下来的第二天他就死了,没人知道死因,看见他的人只说有一道白光从他身体□出来。
  
  其实这故事本身并不吓人,是人的想象力使得这故事恐怖。讲诉者的口才不好,自然不能把场景描绘地惟妙惟肖,故事发展也平淡无奇。沈若冰失望地摇摇头,看着墙壁上满是黑脚印,京中实在没有人想象中的那么景气。
  教学楼前面有个很大的喷水池,中间立着两条嬉戏的海豚,微弱的日光照下来,两只海豚似乎活了,口中的水绵延不绝地向对方吐去。沈若冰很不喜欢右边那只海豚,那只海豚不知被谁喷上红色的喷漆,难看的打紧。而左边那只是用淡蓝色细心描出来的,却是有三分真,五分俏皮,剩下两分是空白。空白是最美好的,你可以无限填充,把无尽的美妙倾之于物。
  沈若冰最喜欢看空白的东西,比如墙壁。可是京中似乎没有一处的墙壁是洁白无瑕的,各式各样的污垢存在着。她很失望,童画中学虽说是三流学校,却是让沈若冰很喜欢。童画中学的雕塑全都是纯白色的,一个一个有秩序地排列着,蜷成一个很大的圈,叫做名人园。每次若是有人取得了市级以上的荣誉,各位校领导和获奖者就会站在那洁白的石台上相互微笑。
  白色,白色,真是比天空那透彻的蓝色还让沈若冰执迷。

☆、青春是一条自由成长的藤蔓

  沈若冰叹了口很长的气,然后缓缓向宿舍走去。男女宿舍楼分别坐落在学校南北两侧,毕业的学长学姐戏称中间的阻隔物为银河,所以男宿舍楼被成为牛郎窝,女宿舍楼称为织女屋。宿舍楼外面被粉刷的崭新,但里面却仍是破旧的模样,每个寝室竟然没有独立的卫生间。
  
  昨天,沈若冰知道罗甜甜在7班,和自己所在的11班刚好相差一个楼层。说起来,今年中考很多人都超乎意料。比如白赟,初三以来一次都没考进班里前五的人竟然也考上了普中。相反,次次前五的罗佳音却失常发挥只落得个京中。造物弄人啊。
  沈若冰没想过罗甜甜会和自己在同个学校,可是沈若冰心里很明白,不管你身在何处,只要你有价值,你一定能活出生命的价值。她不像其它人一样认为罗甜甜在京中不能得到好的教育,相反,她觉得罗甜甜在中考这道大槛绊了一跤是极好的事。
  没有磨难的人生称不上人生,不会成长的人也称不上人。磨难会让人成长,可是大多数人都选择避难,他们都忘记了自己的使命。
  
  其实她早该想到自己和罗甜甜又是校友的,开学的时候她就听宿舍里的人提到过这个名字。当时以为是同名同姓,便未加注意。
  宿舍是六个人一个的。沈若冰的班里有49个人,26个女生,23个男生,所以有两个女生要和7班的女生住。讲台上那个带着一张比灭绝师太还无情的脸的班主任征求同学们的意见,如果没人愿意,就决定抓阄。
  班里像蚂蚁群炸开来一样,不停有蚂蚁钻到人的耳朵里面。“真烦!不就是这么点小事?”沈若冰低声嘀咕了声,然后站起来,说,“老师,我愿意和别班女生相处。”近朱者赤不是么,和伊然在一起那么久,沈若冰已学会知性,而不是只听苏清河的只顾自己。
  那一刻,沈若冰就好像是舞台上的主角,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她身上。“真可惜,这不是一出戏,我也不是可以胜任主角的人。”沈若冰心想。
  灭绝还是面无表情地摆了摆手,示意沈若冰坐下,然后满意地点点头,问还有没有人效仿沈若冰这种舍己的行为。沈若冰听到这句话噗哧地笑了,然后她看见坐她旁边的那个小女生怯怯地站了起来,喏喏地说她也愿意。
  那时候还没有排位置。沈若冰去的晚,教室只剩下稀零的几个空位了,她随意坐了下来。然后问旁边的这位小女生可不可以和她坐。她点点头。什么话也不说。沈若冰以为她是个很呆板的人,原来她和自己一样,只是缺少勇气,需要有人指引着她与她并头走过她的蜕变期。
  每个人生命里都会出现这样的人的,没有声息地出现,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就受到感化,让你从一条丑陋的毛毛虫蜕变成一只绝美的蝴蝶,盘旋着要飞过对岸。可是那个人通常早已不在对岸,他会悄无声息地离开,因为你的成长,已不需要他再指点。青春就是一条自由成长的藤蔓,或开出绝美的花,或长出分岔的枝蔓。
  
  沈若冰细细端详身边的这位女生:眉毛很浓,就像是毛笔沾了厚重的墨随意画上的一笔;内双的眼睛,却并不显得无神,有些慵懒地躲在浓眉下面;鼻梁不高,圆圆的鼻头很有喜感;暗红色的嘴唇,上唇有些上翘,两颗门牙隐隐约约地显露在外面;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边各会出现一个很深很深的酒窝。
  不算精致的脸蛋,或许连漂亮也算不上,但是这么一眼却让人觉得很舒服。
  舒服是让人觉得心安的理由之一。
  然后沈若冰问身边这位女生的名字。
  “我叫洛桑。”
  “你好,我叫沈若冰。”
  然后她们就那样坐着,没有说话。
  
  “沈若冰,你说班主任是不是只是表面看上去严肃啊?”洛桑突然用手肘捅了沈若冰一下。
  “怎么了?”
  “她走出教室的时候,我看见她冲望着她的我笑了一下。”洛桑用手托住腮帮子。
  “严肃只是氛围需要吧。”
  “恩,我也这么觉得。”洛桑开始整理刚发下来的新书。
  
  等到钟声一样的铃声响了之后,所有人迫不及待地想逃出教室。
  灭绝不知道什么时候钻了出来,口中还念念有词是人最讨厌的:“同学们先安静一下,我讲点东西,然后你们就可以走了。”
  这是很老的套路,每次这“一点”都至少可以讲上半刻钟。沈若冰望着窗外那两只风格迥异的海豚,痴痴地笑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洛桑拍了拍沈若冰的肩,“我们回寝室吧。”
  
  教室明明只剩下了两个人,却一点也不显得宽裕。一张张课桌拥挤地挤在一起,就像赶集的人儿一样,为了捡小便宜,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这是种很悲哀的思想。
  然而很多人就困死在这种悲哀。
  他们为了一点荣耀,为了一点利益,为了一点点根本就不足惜的美丽而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以为自己得到了无价的宝藏。
  即使真的是无价的宝物,其实也抵不上一个人情。
  人情是个什么东西,没有人能说得清,也没有人能真正还得清。那是是还没有被蒙蔽的心,是人性,散发出来的真善美。只有这种清澈的情感才能流芳百世,只有时刻清醒的人才能保有这样清澈的情感。
  这种人很多,也很少。

☆、没有人不会改变

  第二天早上,灭绝调整了座位,大多数的同桌都还在一起,只是个别由于身高差距实在太大才拆了。当然,沈若冰和洛桑也还在一起。
  灭绝的人情味在这一刻展露地十分完全,沈若冰很感谢她,至少不用再去面对一张陌生面孔。
  有时候陌生会让人觉得非常美丽,因为熟人实在知道你的太多秘密;但是陌生有时候同样让人觉得十分可怕,因为你一点也不了解面前的一切。不过,半生熟的关系是最糟糕的,虽然不知道你的任何秘密,对他们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这一定是不同道的朋友,沟通上十分困难。
  
  沈若冰就是在那时候莫名其妙想到组织同学会的,还煞费苦心地联系蜈蚣,知道了每个同学的学校。她写明信片整整用了一天的副科,五十个人,上千字。
  沈若冰从来没有马不停蹄地写这么多字,即使自己很钟情的作文也是断断续续地写。她写字很用力,隔着好几页都会有字印,所以她很讨厌一直写字,本就不循环的血液更不会流淌到指尖了。
  但是这次她写得心甘情愿。她本就是这么个偏执的人,即使一件东西本身糟糕得透顶,但有一个小零件让她喜欢,她便会喜欢上这整件东西。
  
  等她寄出去的第三天,她收到了伊然的回信。当她看见的时候,她突然惊讶地大叫了一声。
  “你怎么了?”洛桑放下手中的笔。
  “没事,想起上个月看的恐怖片了。”沈若冰讪讪地笑。
  “真久远的事。别想这些了,今天作业多得我想去死。”洛桑又开始马不停蹄地写作业。
  “恩。”沈若冰动也不动地看着信封,信封上明明白白地写着,“普中三班,程然寄。”沈若冰盯着“程然”这两个陌生的字,突然觉得忧伤马不停蹄地正向她靠近。伊然屈服了,伊然屈服于现实了。这多可笑,这多可笑啊。
  她颤颤巍巍地打开信,她不想这封信也像上次云雁的告别信一样,宣布终结。
  
  沈若冰:
  我知道你看到信封的时候一定会觉得很惊讶。请原谅我的屈服,我用“程”这个姓换来了和伊秦、何燕再相处三年的时间。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竟然做着如此不平等的交易。
  我无法习惯那两张陌生的脸,我只有选择逃避。我不是个真正坚强的人,你知道的,我害怕黑暗,更害怕现实的黑暗。曾经,我试着在黑暗中奔跑,结果四徒碰壁。一只毛毛虫爬上我的臂膀,它在我身上喘了喘气,慢慢地开始吐丝,作成薄茧而化蛹其中。很久很久之后,我听见幼虫表皮在胸部背中线上裂开的声音,然后很快,我听见了它振翅飞走的声音。这是我坚信生活美丽的理由。于是我也勇敢地拥抱黑夜,攒够足够的磨砺让我洗尽铅华,破茧而出。
  我不是飞蛾,但是我时刻准备着扑火。我不管飞蛾是不是真的视力出了问题,但是它扑火的壮烈是无法想象的。为了信仰而扑火,不是冲动的。那是一种蓄谋已久的自杀。
  我突然不敢往下写了,我知道我再也不是那个整天欢笑的伊然了。我是程然,一本假正经的程然。
  你知道吗,开学那天,白赟见到我的样子,就跟见到陌生人一样,用打量的眼神度量我。我害怕这种感觉,几个月之前,我还和他吵得面红耳赤,笑得荡气回肠。
  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我总希望满眼都是陌生人,这样我就不用刻意地勉强自己笑,可以把双手一直插在口袋,不用把它们拿出来向谁招手,然后很快又向他们道别。但是很多时刻,我也很讨厌陌生人,尤其是像白赟这种根本不是陌生人的陌生人。明明熟络地已经宛若亲人,两个人却在霎那间,突然隔了几光年那么远。
  我没办法,我只能冲他笑了一笑,我不希望我们从此都是陌生人。选择总是言不由衷,我再也没能听见白赟叫我的名字,我也不知道我在什么时候觉得在众目睽睽之下叫喊着一个人的名字很难为情了。我不再是伊然,我是拘束的程然。
  我也不愿骗自己。但是你得相信我,沈若冰,你要相信我,我袒露的是最真实的我。没有人不会改变,每个人都在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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