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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比尔盖茨传-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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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茨做事之精细程度是无可挑剔的。他不愿意在工作或娱乐上浪费任何时间,他后来最爱对别人说起的一句话是:“观念+时间才是真正的财富”。
  盖茨最欣赏美国亿万富翁洛克菲勒所说的一句名言——
  即使你们把我身上的衣服剥得精光,一个子儿也不剩,然后把我扔在撤哈拉沙漠的中心地带,但只要有两个条件一一给我一点时间,并且让一支商队从我身边路过,那要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个新的亿万富翁。



成长篇:哈佛大学
  遗憾的是,在大学一年级,虽然盖茨在大学入学考试中数学得了无可非议的800分,可他总平均只是个B。这似乎也成为了盖茨最终决定离开哈佛的原因之一。也许就是在第一个学期他便发觉自己并非“世界上最聪明的孩子”,这让本来很想当数学教授的盖茨非常沮丧。

良好的校园氛围(1)
  1973年夏天,盖茨以全国资优学生的身份,进入了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这个日后哈佛校史上最著名的辍学生在来到哈佛之前曾经还一度为自己的成绩惴惴不安。许多年后他依然记得,当时参加完大学入学考试之后心情非常紧张,因为志愿所填报的哈佛等3所大学都很难进。
  盖茨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哈佛此时早已名声在外。360多年来哈佛一位位校长尊重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不受制于传统说教、更不文过饰非的务实开拓创新精神,让这方崇尚“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与真理为友”的圣土成为了美国顶尖科学家和领袖人物的摇篮。
  数不清的社会精英从这个校园里走出:7位美国总统、12位副总统、33位普利策奖获得者、37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数十位跨国公司的总裁、十几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及众多的国会议员,在全美500家最大的财团中有2/3的决策经理毕业于哈佛商学院……
  盖茨入学时,担任校长的博克(Bok)正在大刀阔斧地进行着传统本科课程体系的改革,重申“每个哈佛本科生都应该被宽广地教育”这一原则的同时,该核心强调了在被认为对现代学生必不可少的7个领域中知识入门方法的学习。
  在哈佛大学中比尔·盖茨是典型的大学新生,被新的要求和更激烈的竞争弄得步调大乱。在这个宽松的环境中,盖茨遭遇到了人生第一个打击:他发现周围的每个人都和他一样聪明,甚至有些人考试成绩比他还好。在他的一生中,第一次不能只在考试时露个面就获得一门课的满分。盖茨的竞争天性被最大程度地激发了出来,他把自己投入了异常刻苦的学习中。
  就读于法律预科班的盖茨第一年就选修了哈佛大学最难的数学课——“数学55”,研究生级别的数学和物理课占去了他大学一年级三分之一的时间。数学、科学、法律、经济等诸多职业生涯规划都曾在他的脑海里闪现过,他曾经期望当一名数学教授,也迷恋过科幻小说,热衷过心理类、经济类书籍,但是最终,他还是把主要的精力花在计算机方面,在哈佛大学的艾坎计算机中心里度过许多个不眠之夜。
  他的学习方法不寻常:他先蒙头大睡,然后不间断地学习36个小时,接着再睡上12个小时,醒来吃下一个加大的比萨饼后再开始下一轮的长时间战斗。大学生活和让他感兴趣的新领域没有丝毫减弱他对计算机的狂热,这个时候,人类技术发展的步伐开始加快了。
  遗憾的是,在大学一年级,虽然盖茨在大学入学考试中数学得了无可非议的800分,可他总平均只是个B。这似乎也成为了盖茨最终决定离开哈佛的原因之一。也许就是在第一个学期他便发觉自己并非“世界上最聪明的孩子”,这让本来很想当数学教授的盖茨非常沮丧。
  但是盖茨在计算机软件和商业方面的突破让他找到了自己的人生轨迹。盖茨在中学时迷上了计算机,并在小伙伴中以精通计算机小有名气。在上大学前,他就曾和一位名叫保罗·艾伦的大熊似的男孩成为忠实的朋友并组建了自己的公司。除艾伦外,盖茨还有一个伙伴肯特·埃文斯,他们组织起一个湖滨程序员小组(LPG),作为一个小企业,盖茨和埃文斯每人得到盈利的4/11;保罗·艾伦得到1/11;另一个程序员拿剩余的部分,此人后来成为微软的第一批雇员之一。
  几乎与此同时,艾伦和盖茨的名字被作为已经为好几家本地公司编写过调试程序的神童而流传开来,俩人华盛顿州电力网的自动化和计算机化的TRW项目组雇用了。仅仅18岁,还在上学期间,盖茨一年就挣了3万美元。
  盖茨的电脑技巧与商业敏锐相结合,加上希望赢的强烈愿望,使很多人相信他的商业之旅在哈佛也会出人头地。在出发上大学的头天晚上,18岁的盖茨曾踌躇满志地宣布:“我要在25岁之前赚到我的第一个一百万”。他确实做到了,并且超过310倍。但是此时他已经离开了哈佛校园,劝说他离开的正是保罗·艾伦。正是他和盖茨合作在哈佛期间,为第一台微型计算机开发了BASIC编程语言,使盖茨走上了创建微软软件帝国之路。
  当然盖茨绝不是哈佛历史上第一个著名的退学生。在他之前,还有不少的哈佛先辈们因退学而成名。



良好的校园氛围(2)
  例如,在1894年,有一位哈佛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因迫不及待要投入石油开采行业而从哈佛大学退学。他后来果然因石油开采而成为美国的巨富。他的名字叫霍华德…休斯(Howard Hughes)。
  在1926至1927年和1929至1932年间,有一位学生在哈佛大学断断续续地读了三年的书。最后他禁不住各种科研工作的诱惑,还是自动中止了在哈佛大学的学业。他后来获得了500多项的专利,是继爱迪生之后美国最出名的发明家。他的名字叫波尼·莱特(Bonnie Raitt)。
  在1966年,有一位来自佛罗里达州的哈佛二年级学生,因创立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乡村乐队〃国际潜水艇乐队〃而从哈佛大学退学。他后来成为当时一名著名歌手,他的名字叫格兰姆…帕森斯。
  当然,在盖茨一门心思钻研计算机时,他并没有从哈佛退学的打算。盖茨最后下定决心从哈佛退学,得归功于他的老搭档艾伦。为了拉这位小兄弟回华盛顿州去创业,艾伦不惜放弃原来的工作,随盖茨来到哈佛,并就地找事做,以便劝说盖茨退学。
  在艾伦三天两头的劝说下,盖茨终于动摇了读完哈佛大学的信念,在大三时退学。盖茨当初决定从哈佛退学,曾受到许多亲朋好友的劝阻,其中也包括他的一位室友。有趣的是,数年后,当这位室友在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攻读MBA课程时,盖茨又来劝他退学去共创天下。他禁不住昔日室友的轮番劝告,最后真从斯坦福退了学,去出任盖茨那间20来人小公司的总经理。
  盖茨的父亲说有一些迹象显示他的儿子或许不是一般人,但没想到会有如此的成就。“在他的班级里有许多聪明的孩子,他或许不是最聪明的。他很早就表现出令人诧异的独立性,他的性格、字里行间都显示出他的想法非常的独立。”
  这种独立性让盖茨放弃了哈佛大学转而从事自己喜欢的计算机行业。他专注于软件,于1975年创立了微软公司,1986年他31岁时成为最年轻的自力更生致富的亿万富翁。



总让老师难堪的学生(1)
  极有个性不仅是盖茨父亲的评价,也是盖茨大学同学的评价。在哈佛,他在谈话、阅读或沉思时,总习惯把头置于双手之间,身体前后猛烈地摇摆。有时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他甚至还会疯狂地挥舞手臂。独立的个性让盖茨在大学期间获得了数学与计算机天才称号的同时也惹下了颇多的麻烦。
  比尔·盖茨年轻的外表掩饰了他那残酷的竞争天性。他看起来比实际上要年轻许多。他的头发平直又不加梳理,头皮屑走到哪儿掉到哪儿。他个子小,人又瘦,声音很尖。因为是个左撇子,于是他成了那些没有什么意义的技能方面的高手,比如单脚跳越过垃圾箱,或立定跳过长凳等。
  盖茨从小孤僻、自闭、独来独往,12岁时他就因不爱和其他小孩交往,并且常常一连发呆几个小时而让父母担心。当年的一个同学回忆道:“他很讨人厌,总是很自信,特别好斗,而且聪明得可怕。人们一想到比尔就觉得他有可能会拿诺贝尔奖,但他一点也不懂礼貌。”
  在哈佛,盖茨依然不算好孩子,他仍旧无法抵抗电脑的诱惑,于是就经常逃课,一连几天呆在艾肯计算机中心的电脑实验室里整晚整晚地写程序、打游戏,因为那时使用计算机的人还不多。有时疲惫不堪的他会趴在电脑上酣然入睡。盖茨的同学说,他常在清晨时发现盖茨在机房里熟睡。
  在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返回学校后,当盖茨认为创办公司的时机尚未成熟而继续在哈佛大学读书时,他开始了玩扑克,疯狂地玩,扑克和计算机消耗了他的大部分时间,并成了宿舍里的高赌注扑克赌博的一个常客。
  在课堂上睡觉是盖茨常有的事。他的生活极其紧张,三天不睡觉对他来说如同家常便饭。据一位朋友说,他通常36个小时不睡觉,然后倒头便睡上十来个小时。盖茨睡觉的习惯很独特,他从不在床单上睡觉。累了的时候,他就躺在他那张乱糟糟的床上,拉过一条电热毯盖在头上,不管何时也不管环境如何喧闹,他总能马上进入甜甜的梦乡。盖茨至今仍保持着这个习惯,当他坐飞机时,他常用一条毯子盖在头上,然后在整个航程中酣睡不止。
  “他是一位头脑清晰的思考家,但却容易感情用事,他很富有也很幼稚。在控制性情方面,他从未成熟过。”他的一位朋友这样评价盖茨。
  即使在哈佛大学这样天才荟萃的学府,盖茨也时常与老师“为难”。他上课得表现也跟在中学时一样,把课堂当成战场。他坐在教室里,课桌上连一个笔记本也没有,只用两手抱着脑袋,样子显得十分厌倦。他看着老师在黑板上解题,过了一会儿,便说:“老师,你有个地方不对,让我来给你说。”这常常让老帅窘得下不了台。
  他有意制定了一套行事策略:大多数课程逃课,到期末再猛学一阵。“我是想看看我花最少的时间能得多高的分数。”他的智力从不在话下,但是老师布置的练习题,盖茨只做百分之二十。他具有在脑子里做运算的特殊天赋以及近乎照相机般的记忆力。多年以后,他仍能高兴地复述微软数百职员中许多人的牌照号码。
  盖茨还喜欢辩论,但是辩论的时候言语粗鲁,充满讥讽甚至带有侮辱性。在他表达观点时,如果有人激怒他的话,他会暴跳如雷。在成为一个商业巨人后,他依然说话语调尖锐高亢,满口俗话,态度傲慢甚至粗鲁。对微软公司的大多数编程人员来说,和盖茨一起参加技术会议就如同是进行语言测试一样。
  盖茨有一种发现他人纰漏的惊人能力,在辩论的时候表现尤为突出。如果给他看《蒙娜·丽莎》,他会看到败笔。一旦发现一个人的漏洞,他就会用他最喜欢的字眼,诸如“傻瓜”、“疯子”之类将人贬得体无完肤。
  就连与他合作多年的好友艾伦,他也丝毫不示弱。虽然盖茨和艾伦都对科学和计算机有着强烈的兴趣,两人也同是数学尖子,但盖茨的争强好胜则是二人之间最突出的差别。盖茨清楚,只有当他处于上风时他才可能和别人共事或者成为好友。相识后不久,他就对艾伦说:“我很好相处的……只要让我拿主意就行”。
  他是个富有的少年,永远不用担心房租钱从哪儿来。他的祖母留给他100万美元的信托基金,他父亲为他买了第一栋房子——90万美元的公馆兼单身宿舍。他是那种让很多人或喜或恶的人。他比任何人都要精明,而他自己也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总让老师难堪的学生(2)
  长大的盖茨有着一张长不大的娃娃脸。许多竞争对手就是被这个外形清瘦、头发蓬乱、带着头皮屑的大男孩的那张诱人上当的面孔所迷惑。尽管盖茨看上去像个仓库保管员,但他却成了一个令人敬畏的商业巨子。他喜欢舒适地坐在电脑前,一边吃比萨饼,一边喝可乐,一边彻夜不眠地编写电脑程序。
  更让老师难以接受的是,盖茨在哈佛大学运用学校的计算机开发出软件,进行商业推广,赚了不少钱,为此受到了学校的严厉批评,并警告不得再犯。因为学校认为比尔·盖茨违背了供公共教育的教学设施不得用作牟利的大学精神。



数学奇才(1)
  比尔·盖茨善于编程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程序本身蕴含的运算性与逻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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