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相报告-第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习惯于用大炮说话的拿破仑,当年曾把莫斯科称为一个“亚洲的城市”。而我们这个亚洲城市里的“俄罗斯西餐”则是东北人做的。至于俄罗斯大菜在东北接受改造的历史,那就是另一个类似的话题了。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世有美食,却从来就没有什么美食家,也不靠写食主义。
孟子曰:“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大也。”所谓“饮食之人”,说的就是“美食家”或者被别的“饮食之人”视为美食家的人。译成周星驰风格的现代汉语,就是:“人人都看不起美食家,因为他们是一小撮以牺牲大我来成全小我的自私自利的贱人。”
真理总是不会孤独的,西方的圣人柏拉图在《理想国》里也对中国以外的“养小之人”安排了他们应得的惩罚。在柏拉图的国度里,人分三等,相当于灵魂的三个部分,其中好吃好喝者被贬为最贱的层次。
柏拉图与孟子在这个问题上惟一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对于“饮食之人”虽然同仇敌忾,但是前者却不无圆滑地承认,缺了吃吃喝喝这一灵魂中最低贱的部分,人也就不能称其为人。
以“养小”为特征的饮食审美活动,的确是“我”字当头的。在每一个“有我之境”里,包括饮食在内的审美都是一种个别的经验。只是我们的社会可以有实业家、科学家、阴谋家、野心家以及道学家,却不能有美食家。这是因为相对科学、阴谋或道学来说,美食家之所以成为美食家所依赖的那些素材和感受,大多都是不具普遍意义的个人体验。
虽然说对某一术业的专攻都有可能使某人成“家”或者至少成其一家之言,但是饮食作为日常生活里的一项基本内容,并不足以为成“家”提供有说服力的支持。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吃喝在本质上与排泄无大异,如果说饮食算是身体机能的上游产业,则大小便自然就属于下游产业,那么,除了个别的泌尿科医生之外,又有谁可以自封为“美便家”呢?
一条好舌头
饮食以及饮食行为之中尽管含有丰富的社会意义,但是说到底,东西最后还是由自己吃到自己的嘴巴里去的,甘苦自知,如果有人不仅贪吃爱喝且乐于把这种极端个人的肉体经验拿出来与众人分享,充其量也就是个吃饱了还爱饶舌的人,这样的人有可能会因此种异常的饶舌而浪得虚名,说到成“家”,那只是以揭示天地间普遍真理为己任者才能独享的尊荣。
谈到唱歌的经验,刘欢拿美食家打过这样一个比方:“过去有一路人,所谓‘美食家’,他们的第一大本领,就是闻见味儿,看见色,一筷子下去就知道这菜的手艺怎么样。这本领从哪里来?从大量的吃的实践中来。那么,要给歌把脉,就一定要见过各种各样类型的歌,突然送到你面前一首,你才能一下子识别出来,然后,才知道他是怎么个唱法。你要听得多,这是一个量的积累。如果作为‘美食家’你的舌头不好,一百个厨师做的一百道鱼香肉丝,你尝起来全一个味儿,这就不行了。”
大概是唱歌和饮食用的是同一个器官,我觉得刘欢的这一段“艺海拾贝”非常到位地揭露了“美食家”之荒谬:就生理层面而言,所谓“美食家”就是一小撮“舌头好”、即味蕾比别人活跃的人,并且从“大量的吃的实践中”总结了一些个人经验。唱歌也是一样,既要有先天的上好肉喉条又得有后天的丰富积累——分野正在这里:当一个歌唱家站在台上向听众展示其骄人的天赋和精湛的技艺之际,他就是一个当之无愧的“美声家”,因为他用他个人的“美声”娱乐了听众,一个“美食家”又能为大家做些什么?当众表演吃喝或者大谈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吗?若以此营生,“美食家”很快就会饿死。
兔子是动物里的首席美食家,这是因为它们的口腔里生长着一万七千个味蕾,比人类还多出将近一倍。不过这种天赋除了娱乐了兔子自己,使其成为最挑食的动物并且也是最容易被饿死的动物之外,基本上没有任何意义,更谈不上给其他的兔子或者吃兔子的人作出了什么贡献。
馋人
我注意到,有不少知名的美食家总是谦虚地说,我不是什么美食家,只是一个馋人罢了。
八旗子弟出身的台湾美食家唐鲁孙先生,一向被亲友们称为“馋人”。他说:“我的亲友是馋人卓相的,后来朋友读者觉得叫我馋人,有点难以启齿,于是赐以佳名叫我美食家,其实说白了还是馋人。”梁实秋在读了唐先生的《中国吃》之后著文赞曰:“中国人馋,也许北京人比较起来更馋。”唐鲁孙回应到:“在下忝为中国人,又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可以够得上馋中之馋了。”
对此,逯耀东教授评价道:“其实美食家和馋人还是有区别的。所谓的美食家自标身价,专挑贵的珍馐美味吃,馋人却不忌嘴,什么都吃,而且样样都吃得津津有味。”
尽管大多数领教过京城饮食的广东人不一定会同意“中国人馋,也许北京人比较起来更馋”这样的说法,但是无论北京人还是广东人,亦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馋嘴其实是人类的共性。所谓美食家不过是一些善于表达的馋人中之馋人,就像有些人比旁人更贪睡,有些人比旁人更爱讲话一样,只是人群中的一些特例而已,却始终也成不了什么“家”。
身为一个“什么都吃,而且样样都吃得津津有味”的馋人中之馋人,不仅比那些“专挑贵的珍馐美味吃”的美食家们吃得快乐,还可以为他人提供一些饮食方面的有用资讯来自娱兼且娱人。日剧《恋人啊!》里的铃木保奈美就是这样一个替妇女杂志写文章的“二级美食家”,铃木保奈美经常光顾小店“吃平民化的菜——像是什么炸虾饭、烤章鱼丸子之类,把端来的菜全部吃光,然后肚子饱饱地写出文章,也满受欢迎的”。
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不讨厌饮食并且能够正常进食的人都是美食家,当然,每个人也只能充当自己的美食家。
许多读书人都曾经从不同的渠道得知“饕餮”的出处,但是说到“美食家”这个词,我敢打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知道分子,皆是在读了小说家陆文夫先生刊发在一九八三年第一期《收获》杂志上那篇同名小说之后,才第一次知道中文里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名词,人世间原来还有这样一种专家。
《美食家》里的男主角名叫朱自冶,一个独居在苏州的老男人,落魄的上海房地产资本家。此人除了顽固地讲究吃喝之外别无嗜好,每日的饮食生活中,又以风雨无误、“黎明即起”赶到“朱鸿兴”去吃一碗“头汤面”为开端。
故事的主叙者“我”,则是读高中时因无法忍受替朱自冶跑腿买菜的“堕落生活”而毅然投奔了解放区、毕生追求进步的高小庭。革命胜利后,高小庭作为一名随军打过了长江的解放干部接管了苏州的一家饭店,一个“恨吃”的人和一个“爱吃”的人于是围绕着吃喝问题展开了三十年的纠缠,最终的结局是,曾经发表过“反吃喝宣言”的高小庭终于在改革开放的大势所趋之下领悟到“弘扬中华饮食文化”的重要,与此同时,因拨乱反正而恢复了社会地位,因改革开放而顶上了“烹饪协会会长”光环的朱自冶,却为再也吃不到像样的“头汤面”而郁闷不已。
尽管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读者无不为朱自冶那种从来不曾存在于个人乃至集体经验之中的精馔而震惊,不过在当时的主流话语下,《美食家》的故事始终是以“建国以来几个历史阶段的‘左’倾危害和经验教训”作为政治正确性层面上的宏大叙事线索的。将近三十年之后重读《美食家》,我仍然为陆文夫精美的文笔而折服,不过,对于朱自冶的命运却有了一种“重新认识”,我觉得一个美食家的悲剧也许并不完全是时代的悲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个人的悲剧,换句话说,即使“朱鸿兴”出品的那一碗教朱自冶魂牵梦萦的“头汤面”在前三十年中免受了极“左”路线之害,后来的工业化、快餐化和全球化照样会把朱自冶击败,即使工业化和全球化未能击败朱自冶们,一切的“美食家”最终还是会败在衰败的胃口、脱落的牙齿以及枯萎的味蕾之下,一个人只能做自己的美食家,并且也只能让自己把自己打败。
扯淡
我个人之所以极度讨厌“美食家”这个词及其所指的那些人,还有一个关键的因素,这就是所谓的美食家大都是一些百般挑剔之人。
就绝大部分的术业而言,挑剔无疑是精益求精的代名词,同时也更是美食家之所以成为美食家的一个重要行为指标。当然,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于食品的挑剔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而一个美食家的挑剔,往往只是为了再一次验证自己的“专业对口”而已。此外,美食家和像我这样的“美食作家”也不是一路人,前者是真吃,后者是佯吃。在这个意义上,“美食作家”其实更接近于“美女作家”,当然这两“美”之间也不尽相同,虽然都是身体写作,但是依然存在着上半截和下半截的原则性分别。
我想说的是,在众多的消费品中,食物其实是一种十分特殊的东西,毕竟这是一种天赐之物,只要是吃不死人,在餐桌前我宁愿祷告也不想挑衅。至于那些美食家们,挑剔了一辈子,最后不还是纷纷以“大味必淡”来自欺欺人吗?靠,这真是史上最大的一宗扯淡,真真淡出个鸟来。
最近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段子,转贴之前,谨容我做此简短声明:别人我管不了,今后谁再称我为美食家,我就会抛出这个段子自卫,不管你是男是女:
一美食家上饭店去吃烤鸭。鸭至,厨师未及片斩,美食家止之,略观其色,凑近鸭屁股狂嗅一番,即招来经理质问:“此乃北京填鸭乎?”
经理答:“是”。
美食家怒不可遏:“非也,此乃江苏麻鸭是也!”
心中有鬼,经理唯唯,少顷,乃为美食家换上新鸭一具。美食家略观其色,凑近鸭屁股狂嗅,复又招来经理质问:“勿欺我,此乃广东之番鸭!”
经理大骇,终于以正宗北京填鸭飨客,美食家再度观色嗅味,方才满意大嚼。此刻,有店小二一名趋前怯生生地求教道:“客官,小的自幼父母双亡,流落街头,向不知自家籍贯,客官神通广大,可否略加指点则个。” 我国的冰上运动虽然长期不济,但嘴上的吃冰运动却一直是如火如荼的。在“31种”及“哈根达斯”进入中国之前的一个世纪,广州就有了中国人自己的雪糕专卖店,粤语称“冰室”。
不过广州的冰室现在也所余无几了,除了西关的老字号“美都冰室”,生意兴隆的还有一家“阳光冰室”——不好意思的是,广州人虽然首创了“雪糕”这个浪漫的词,不过吃起来却一点都不浪漫,论情趣,甚至还不如北方街头叫卖的冰糖葫芦——雪糕如今并不是“阳光冰室”的主业,它是以卖“开煲狗肉”著称。雪糕店卖狗肉,其实是广州冰室业的一种特殊传统。过去,由于冬天无人前往“吃冰”,故冰室一到秋冬就改卖狗肉——就算是夏天,现在大概也不大会有人相约到“阳光冰室”去吃冰了吧。
我刚到广州的时候,一直把“冰室”附会于广东新会人士梁启超先生的“饮冰室”,当我得知后者其实是得自于《庄子》的时候,冰室已经作为一种老土的事物逐渐从广州消失,而梁任公在天津的饮冰室故居,据闻亦难逃拆迁的命运。
在一座地处亚热带的城市里,“冰室”里的浪漫还是次要的,主要的功能还是降温,驱除内热,“今吾朝受命而夕饮冰,吾其内热欤?”然而梁任公也只是意思意思罢了,相比之下,苏曼殊的行为就要“身体”得多。据章太炎《曼殊遗画弁言》所记,苏曼殊在日本“一日饮冰五六斤,比晚不能动,人以为死,视之犹有气,明日复饮冰如故”。把对孤独和冷静的精神追求量化为“饮冰五六斤”的实践,怎么看也是酷毙。
除了广州,专门“吃冰”的场所过去在中国各地并不多见。二十年前,有一位医学院的女同学请我在王府井东安市场吃过一次“雪人”,那堆人形雪糕虽然记忆犹新,却已经把女同学的容貌忘了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与此同时,东安市场的那家店是不是专门卖“冰”的现在也不好考证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光明牌”系列雪糕曾经是“住在上海的一百个理由”之一,不过四分钱一支的赤豆棒冰和八分钱一支的奶油雪糕,也多是当街吃掉,惟有那四毛四分的中冰砖——事实能称得上“雪糕”的也只有此“砖”——才会兴高采烈地捧回家中慢慢享用。
冰砖虽然美味,解暑还得依靠另一种真正的“冰砖”,高温持续不退,上海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