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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有爱无爱,都刻骨铭心(出书版) 作者:目非-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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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边有个社区医院,我跟你一起去。”她拽住他的胳膊,大概是不习惯跟女生拖拖拉拉,他顺从地站了起来。她推着自行车说,“你太沉,不然我就载你了。”她那时候是个初中生,站在他身边,就是个小屁孩。
  “你跟我爸一样勇敢,有了伤不喊疼。我最崇拜这样的英雄了。”她又说。
  路灯光细雨一样迷蒙地落下来,溅得他的心湿漉漉的,他忽然有了主意:没错,他要做她崇拜的英雄,今后,与潘时人一决高下。
  那是他和潘宁有限几次和谐相处的场面。他记住了她的赞美,闪亮的微笑,还有路灯光下他们挨在一起的长长的影子。
  母亲嫁给潘时人不足为奇。他也知道他的阻挠注定无效。大一回家的时候,他看到他妈妈收拾了一个箱子,对他淡淡地说:“你已经成年了,妈妈也要自己的生活。你愿意搬到潘家,我们都很欢迎;你不愿意,妈妈也没办法。这是你爸爸留给你的钱。”他妈妈说完,提了箱子就上了潘家的车。
  宁宁在车里头,脸贴在车窗上朝他看。压扁的脸上有一双晶亮到像泪珠的眼睛。好像对他的处境深表怜悯。
  他忽然觉得孤单。即便到现在,他依然不知道自己是在何时何地对她动情,也许是在仇视她的时候,也许是被些许温柔包裹的时候,也许是觉得她单纯而美丽……所有的也许都告诉他虽然无知无觉,那枚爱的种子已经在发芽。但是,如果有选择,他宁愿永远不知道自己爱她,宁愿此生错过她,宁远做她一辈子没有血缘的哥哥。因为做她的哥哥比做她的丈夫要来得安全得多。那些武器都不能摧毁的意志,可以被一句“我从未爱过你”彻底击垮。当然,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2(上)

  唐末一直没交女朋友,但有个关系非比寻常的女性朋友,叫刘影,比他大一岁,他高中时跟谢福成混的时候就认识她了。刘影跟这道上的别的女人不一样,不奇装异服、乱打耳洞、挑染夸张的头发,不吸毒、不滥交、不骂脏话。她安安静静、斯斯文文,看上去就是一个大学生。
  刘影在广阳街上开一家服装店。门面不大,倒隔出里外两间,外头做生意,里头设了茶几沙发,可以供熟人喝茶小坐。
  唐末第一次是随发仔去的。发仔是谢福成手下的马仔,不过十五六岁,父母离异不管他,书念不下去,初中没毕业就出来混江湖了。别看他年纪小,但能说会道,办事利索,颇得谢福成的器重,有些机密事一般就交给他处理。而唐末在组织里头属于编外人员,帮规不对他起作用,因为他的白道身份,里头的成员对他却是礼遇三分。他跟发仔交情很好。
  发仔叫声“影子”,掀帘进去。里头有两三学生妹在看衣服,刘影抬起头,一双眼顿在唐末身上,顺手撩一撩头发,道,里边请吧。唐末只觉得眼前一亮,倒不是她有多么漂亮,而是感觉亲切。要到很久之后,他才明白过来,他与影子接近,只是因为她长得像宁宁。
  发仔熟门熟路地从冰箱里掏出可乐,扔一罐给唐末,朝屋外努努嘴,道:“正点吧。”
  唐末笑笑。
  发仔一本正经道:“提醒你,别动脑子,老大的女人。”
  唐末眼前晃过谢福成的满嘴金牙,为一枝鲜花插在牛粪上感到遗憾。但也仅此而已。
  发仔出去问影子要了把钥匙,开了立柜里头的抽屉,摸出一根烟。用火机点着的时候,他问唐末要不要。唐末摇了摇头。
  “不抽可是亏了。这东西吃了后就像腾云驾雾。就是折寿也干。”发仔伸长腿瘫坐在沙发里,很享受地吸了口。那烟丝丝缕缕蹿在室内,带点烧麦场的清苦味,又弥漫着一股奇特的振奋气息。
  “不就是烟吗?”
  “嘿,可不是一般的烟。”发仔微妙地笑了笑,压低嗓子,“是大麻。”
  唐末忽然有了些厌恶,“你们拿货、她卖?”
  “嗯。”
  “保险吗?”
  “实行会员制,新人入会必须有两个老人推荐。这模仿的是富豪俱乐部的做法。做得都是熟人的生意,你说保不保险?客户可不都是我们这种,有艺术学院的老师、家族企业的少爷、电影明星、摇滚歌手,反正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别的,这儿也供应?”
  “那个嘛,嘿嘿,咱们不谈。”发仔讳莫如深。
  “让你们久等。”刘影从外头笑盈盈进来。
  “生意好啊。”发仔说。
  “托你福。这位还没介绍,新入会的?还是学生仔嘛。”她瞟一瞟唐末,又把目光收到发仔身上,有点嗔怪的意思。
  “你说唐少?不是不是,人家不沾这些,干净着呢。嘿嘿。他是老板新交的哥们儿,可有名。他爸,公安局呆过,海关也呆过。”发仔骄傲地介绍。
  “哟,谢福成本事倒是大了,黑白通吃啊。”刘影揶揄。嘴角翘出一个弧度,看上去倒是在笑。
  “做这一行,没点背景怎么行呢?你说是不是?”发仔笑着,指指墙角他带来的手提箱,“影子,货放这里了。”
  刘影从抽屉里取出几沓码整齐的钱来,用茶几上的晚报包了包,又额外从自己钱包里抽了几张大钞一并给他,“这个是我打的赏。谢你上次帮我送希希去医院。”
  “嘿嘿,客气什么?刘姐有用得着我的只管张嘴。”发仔揣好钱要告辞时说,“老板让你这周末去他那里。”
  “忙着呢,不去。”刘影干脆回绝。
  “我话可是带到了。影子,老板那么多女人中意的就你一个,你也别太各色,惹恼了他可是有苦头吃的。唐少,咱们宵夜去。”
  吃饭的时候,唐末听发仔讲影子的事:她高中时候跟物理老师好上了,还搞大了肚子,被学校勒令退学。她对那老师一往情深,指望着人家娶他,结果人家当然是前程和名声更重要,甩手不认账。当时她已经怀胎6个月,引产会有危险,就把孩子生下来。她父母深以为耻,竟把孩子偷偷送人。她接二连三地受刺激,精神就恍惚了,家人要送去精神病院,她半道逃了出来。后来,就跟了谢福成。谢福成帮她把孩子要回来,又给她开了这片店。其间的代价是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影子不容易。”发仔发着感慨,“听说她书念得满好的,要不出那档子事,就跟你一样,上大学,清清白白做人。怎么说呢,红颜薄命,也是有道理的。”
  唐末当时没把影子放心上,直到后来又遇到她。那天,他正骑摩托车返校,在一个烧腊铺看到她在买熏鹅。她穿着浅蓝色的裙子,清清爽爽,头发刚洗过,在风里蓬松着。她正跟人讨价还价,声音柔美、斯文,音乐一样,是绝对让人不忍拒绝的。唐末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停下了摩托车,还把喇叭摁得嘀嘀响。刘影回头看到他,眼睛调皮地眨了下,指了指手里的票子,意思是稍等,好像跟他多么熟似的。
  “怎么在这里啊?”她塞好找钱,拎着熏鹅过来了。
  “回校路过。”
  “敢情是G大的?”附近就有个G大。
  “XX警官学校。”
  “难以想象。”刘影扑哧笑了起来,“怎么跟谢福成那种人渣混一起?”
  唐末为她的口无遮拦惊了惊,随即“靠”了一声:“我也想问你同样的问题。”
  “不是为了成全我们的见面,上帝就造出个谢福成来祸害众生吧。”
  “这么看来,谢福成还有点价值。”
  说说笑笑中,两人的距离一下就拉近了。唐末觉得刘影不是一般人,大方,豪爽,有胆色。
  “我送你一程。”
  “你这摩托车成吗。刚就听轰隆隆一阵咆哮,跟着一团黑烟来了。得,我们还是快走,再不走,老板这生意恐怕都没得做了。”
  她报个地名,跨坐到车后座。手里还抓着熟食袋,环过去,正好在他胸前,他一路就沉浸在熏鹅加了太多佐料的浓香中。当然还有些别的体会,比如,身后轻盈绵软的的躯体让他对女性有了新的认识。
  刘影住得不远,但小区很难找,拐了好几条弄堂,最后在一片濒临拆迁的小区内停了下来。她跳下车,撩撩被风吹乱的头发,说:“你要不着急,到我家吃个便饭。”唐末正在纳闷谢福成怎么也没弄个金屋来藏娇,不免有几分猎奇心理,就随着她上了堆满杂物拥挤不堪的楼道。
  几乎是门开的同时,有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叫着“妈妈妈妈”子弹一样把自己准确发射到刘影怀里。
  “希希今天有没有很乖啊。”刘影抱起他,对唐末说:“我儿子,希希。”又说:“希希,叫叔叔啊。”
  希希却不说话,就用黑溜溜的眼珠子死盯着唐末。
  唐末有点愣,正在回味着发仔说的那个故事——这就是18岁的女孩子众叛亲离执意要生下的孩子吗。
  “哦,希希你好。”他回过神,庄重地要跟希希握手,希希却一扭头趴到了妈妈肩上。
  “怕生。大概是平时一个人在家呆惯了。”
  “他一个人在家你放心?”
  “不放心也没办法,试过上幼儿园,他一瞅着机会就跑,老师挡他就咬,特别不爱跟别的孩子玩。”刘影轻轻叹息,神色黯淡。
  “小孩子还是要有小孩子的生活。这样下去,不好。”
  “我怎么不知道呢,总之是难。”刘影苦笑着,“所以你能来,我很高兴,好歹他多见一个人了。他这个样子,你别介意。”
  “哪能。孩子像你,很可爱……”
  “你随便坐坐,饭很快就好。让他自个儿玩,别管他。”
  刘影放下希希进了厨房,留下唐末和希希面面相觑。唐末没哄过孩子,仓促间拿过地上的小汽车,说,我们来开汽车玩吧。希希一把抢过,一脸凶神恶煞,但不说话,过一会儿,他自己趴在地上,嘴里发着呜呜声,开起了车。唐末又匍匐到他身边,给他加油:跑得好快哦,希希真棒……哦,火车开过来了,要碾到我了?我跑……啊,车速太快了,我跑不了了,救救我吧——唐末翻翻白眼,作了个死翘翘的动作。
  当他满头大汗地爬起来,却发现希希看他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弱智。他沮丧地发现逗小孩真是个艰巨的任务。
  刘影却拿着把菜倚在厨房门口吃吃笑。
  “大姐,我认输。你家孩子就像上帝。”唐末一摊手。
  “不,其实希希很高兴。”
  唐末蹩到厨房,饭煲里的米饭已经蒸上了,肉也在砂锅里咕咕地叫着,飘着好闻的味道。刘影对着水池手脚麻利地择菜,用手背撩一撩垂落的发丝,甩给唐末一把,说:“无聊吗?一起干吧。”
  唐末笨手笨脚地掰着菜叶子,有水珠溅到身上。他忽然觉得这样的场景其实很温馨,可记忆停顿在12岁以前。那时候,他挺爱给母亲打下手的。每次劳动后,母亲就会在专门给他准备的本子上画一朵红花,每集满10朵母亲就会答应他一个请求。
  “很少干家事吧?你爸妈一定很宠你,你看起来就像个养尊处优的公子。”
  唐末恍惚笑了笑,也没反驳。
  他很久没吃家里做的菜了。如果不是食堂,就是在饭店解决,有时候他叫几个人,有时候人家叫他。饭店里的东西吃多了,就乏味了,特别想念家里头的菜。但他坚决不去潘家。这就是个姿态——永不原谅。
  有次,宁宁提了个保温杯过来。他不在家,她就靠着门等着,等得累极,就滑下去,坐在水泥地上盹着了。
  他回来看到这一幕,其实是满感动的,但装得心硬,自顾开了门,又用脚尖去蹭她。
  宁宁睡死了,踢了好几下,她才打个哈欠醒来,揉着自己麻木的腿脚,怨声载道说:“你终于回了啊,我以为我要冻死在你家门前呢。阿姨给你熬了你爱吃的猪骨汤。要不看在你今儿生日——我早走了。”
  他冷冰冰地说:“我吃过了。”
  她站起来,霍地将保温杯揣到他怀里,“吃不吃又不关我事,我奉命送罢了。”
  他就在楼道浑浊的光线下看着她一步步离去,感觉既悲凉又悲壮,像个失路的英雄。
  她摁了电梯,退后几步,两手锁在一起,神经质地动了下,等电梯门叮咚一声开时,她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突然返过身,直直朝他走过来。
  “我很冷,你让我吃点东西暖和一下。”她好像讨厌自己这副样子,没看他,也不待他回复,就跨入室内。
  她直接去厨房,拉冰箱找吃的。冰箱里只有啤酒。她叹了口气,找到米,就刷了蒙尘已久的电饭煲煮饭。
  又把保温杯里的汤倒在沙锅里热。热的间歇,她到厅里给他收拾。把脏衣服放一处,把书、CD码整齐,把烟灰掸掉。
  她依然不看他,就那么专注地做自己的事。
  他坐在电脑屏前玩游戏,好像她根本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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