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爱,那么恨by 格蕾思琳 (虐恋情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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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教我的老师,像走马灯一样地更换著。我不清楚自己已经到了哪个级别了,只要有人还能教我,我就一直学下去。
我的老师,也不一定是学校里面的老学究,像今天教我兵法的洛克勒斯老师,是一位退役的老将军,在先皇时代带兵打过战,立下赫赫战功。
我和肯达鞠躬行礼後,各自入座。
老师看到今天有了新学生,也不惊讶,只是让肯达介绍一下自己,就开始讲课。
他从墙上拉下了一副地图,指著上面的一点,说:“三十年前,我带兵在阿弥斯河畔,和威以森帝国的军队打了一仗。当时我只有五千兵马,对方有三万人。我身後没有退路,也没有援兵,但是打了胜战。你们说,我是怎麽赢了这场战的?”
我们仔细地看了地图,靠东是阿弥斯河,过了河就是桑斯特帝国的腹地,所以此河不能失;南北被崇山峻岭包围,往西则是一片树林。
看过地图後,我开始提问。
“请问,打这场战时,是在什麽月份?”
“七月,骄阳似火,挥汗如雨。”
“对方驻扎的营地在哪里?”
“敌军的营地在西边的树林里,我们在两座山的中间,背後是大河。”
“七月的西方干旱少雨,这一带只有阿弥斯一条大河。我方握有水源,对方守的是一片针叶林,想要得到足够的水,就得拼命攻城,获得水源。但是我们在山地,他们在平地,想要攻克不是容易的事。只要我们坚守城门不失,他们就会军心涣散,不战而败。”
“你说得有道理,只是不凑巧,我们城里的粮食就快吃光了,死守不是办法啊。”
“他们在树林里,我军可以用火攻。”
老师摇头,“当时吹的是西风,对准我们这边,不宜火攻。”
就在我和老师对话之际,肯达一直盯著地图,一言不发。
“你有什麽看法吗?”老师转身问他。
“我发现有一条小捷径,可以让敌军穿过高山,到阿弥斯河取水。军队通过这条小径,甚至可以轻易地取下这座城。这种要害,您不可能不知道。但是您让他们过去取水了,不然他们熬不了几天。”
“说下去。”
“起初的一段时间,他们取水都很顺利,以为只有他们才知道这条密道,所以沾沾自喜。後来派人去探,发现这条小径还能包抄那座城。他们一定是在夜里发动偷袭的,反而中了我军的埋伏圈。在一条小径上,退无可退,五千人居高临下,杀三万人,其实很容易。”
“哈哈哈哈哈,”老师仰天而笑,对肯达投去赞许的目光,“不错,你看得很仔细。有时候,把弱点暴露给敌人,是为了让他们上当。”
我望著坐在旁边的肯达,眼光睿智,心思慎密。
我有点不服气,以前这些赞美,只属於我一个人的,如果我刚刚耐心点,也能看出那条捷径。
“好了,你们两个都挺有才华。不过带兵打仗,靠的是实际经验,你们现在也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有机会,去军营里锻炼锻炼,一定能成为出色的人才。今天的课就上到这儿吧。”
我们起立鞠躬,目送老师出门。
我又望了肯达一眼,生平第一次受到竞争者的威胁。
刚才不过是他侥幸获胜罢了,我在心里安慰自己。
然而接下来的课,让我知道了什麽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连扳回一局的机会都没有。
政治课,他阐述了国内外的政治格局,分析了利害关系……
法律课,他对每条法律都了如指掌,对答如流……
文学数学,天文地理,无一不详。
最让我嫉妒的是,他还画得一手好画!不论是什麽东西,他都能瞬间把它速写在一张白纸上,栩栩如生。
一整天,老师的赞美之声不绝於耳,我都快成透明的了。
喂!到底谁是陪读的!
我很想发火,但是不停地提醒自己:风度,风度!
一直到晚上,这该死的课才上完了。
我觉得自信心受损,对著餐桌上的晚餐,碰都不想碰。
“怎麽?不合你胃口吗?还是哪里不舒服?”
他站在旁边伺候我晚餐,看到我不吃,很是焦急。
“吃不下,一肚子的气。”
他笑了,可能是因为我的孩子气。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很阳光,很温柔,我心里的阴霾被扫清了一大半。
“我弹首曲子,让你消消气吧。”
他走到餐厅角落的钢琴边,打开琴盖,优雅地坐下,动人的旋律从他那颀长的手指间流出,溢满了整个空荡荡的餐厅。
那曲子动听极了,婉转而清幽,像是早晨欢快鸣叫的百灵鸟,又像山谷里丁冬的泉水声,松弛舒缓著我的神经。
他弹琴的样子好看极了,认真而深情,仿佛眼前看到的不是这个冰冷孤独的餐厅,而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或是宽阔无边的大海。
一曲奏完,我还在那里愣愣地看著他,舍不得把眼睛挪开。
“教我弹那首曲子。”
“你先吃晚餐。吃完了我教你弹。”
我飞快地把桌子上的东西吃完,实际上我也饿了。
吃完晚餐,他如约把刚才的曲子又弹了一遍。
我在一旁仔细地观察他的指法,我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学一首曲子,对我来说不难。
我很有信心的坐在钢琴边,把刚刚他弹的每一个音符,一个不差地弹奏了一遍。
我得意地抬起头,等待著他的赞赏。
然而他却摇了摇头,说:“不对。”
“哪里不对?哪个音符错了吗?”
“音符和调子都没有错,节奏也把握得刚刚好。但是你的曲子,没有任何感情。你听我弹。”
他坐在我旁边,弹奏了一段曲子,轻快而明朗。
“这是愉悦。”
又弹了同一段曲子,这次却轻缓而低沈。
“这是悲伤。”
还是同一段曲子,这次又变得高亢而雀跃。
“这是激情。”他转身对我说,“没有感情的音乐是空洞的,只有当你把感情注入音乐的时候,她才有了生命。”
我困惑了,难道我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吗?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或许是这里的一切太冰冷了,连我的心也没有了任何温度。
看到我黯然,他连忙安慰我:“不急的,慢慢来。你有很高的天赋,一定能弹得比我还好。”
我望向他,正好遇上他的眼睛,我连忙回头了,那双眼睛真的好漂亮,蓝中带绿,看得我心砰砰地跳。
“给我备水,我要去洗澡了。”
我连忙找个借口让他离开,心情却比刚才愉快多了,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愉快。
我不再计较他比我厉害了,反正他比我大两岁,比我厉害也是应该的。
我痴痴地笑了,生平第一次为另外一个人折服。
“早安,主人。该起床了。”
我被一把悦耳的声音叫醒,迷迷蒙蒙地睁开眼睛。
他的表情不像第一天那麽生硬了,语气也温柔了许多。
我也开始适应他伺候我更衣,梳洗。
当他准备帮我梳头的时候,我有点犹豫,抬起头怀疑地看著他。
“你先试试看吧,如果不行,我再叫侍女进来。”他试著说服我。
我再给了他一次机会。
他先整理了一下我蓬松的头发,然後小心翼翼地往下梳,一缕一缕地轻轻用力,生怕扯伤了我的秀发。我望向镜子中的他,我喜欢他认真仔细的表情,享受著他的指尖摩挲我的头发。
“还可以吗?”他有点紧张地问我。
“恩,这次很好。”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昨晚向侍女们学了很久的。”
“你学得挺快的嘛。”
“对了,我怎麽总觉得,那些侍女对你的态度很冷漠。”
我愣了一下,说:“可能是因为我长相怪异吧,很少有人像我这样红头发红眼睛的,而且长得也不像一个男孩。”
其实还有其他原因的,但我不敢说,我怕说出来,你会像那群侍女们一样,讨厌我,疏离我……
“我倒觉得你的头发和眼睛很漂亮,因为她们没有,所以嫉妒你吧。”
“真的?你觉得好看?”我眼前一亮,仔细地打量著镜中的自己。
“恩,很精神的颜色,你要好好爱惜。至於长相方面,只要你多锻炼,长大了就会像一个男的了,还会是个美男子呢。”
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他赞美我的容貌,让我觉得镜子里面的我并不是怪物,而是跟常人一样,还带著几分姿色。
“好,梳完了。”
我容光焕发,满意地左看右看。
“早餐已经准备好了,要多吃点,今天上的都是体能课。”
“恩,知道了。”
我心情愉悦地走出门,好像落下些什麽,停下脚步,回头向他报以微笑:“谢谢。”
他愣住了,呆呆地看著我,腼腆地应了声“哦。”
贵族的体能课,具体分为四大类:骑马、剑术、射箭、游泳。
骑马,在我们这个时代,马是最快捷的交通工具,所以人人都要学。
剑术,用来防身的,是我最厉害的一个项目。
射箭,一种高雅的运动,更多地用来修心养性,因为只有心境平和,射出的箭才能百发百中。
游泳,是为了以防掉进水里淹死,用来自救的,是我最害怕的项目。不知为什麽,我对水有著天生的畏惧感,害怕它们淹没我,吞噬我……
用过早餐後,我和肯达骑著马,绕我家族的领地跑一圈。
格兰特家族的领地,都是皇室赐予的,奖励我们家族世代为皇室作出的贡献。在皇城郊外,除了那座偌大的首相府邸和花园,还包括方圆五十里内的广袤土地。在这片土地上,有一座葡萄庄园,一片枫树林,一片芳草地,一个小湖泊。此外,在全国各地还有属於我们家族的封地、别墅、产业,在皇城的这一块,应该是最大的。
骑马绕一圈,至少也要半天的时间。
我骑著的马驹叫“雷神”,体格健美,全身黑色的纯种马,是我去年的生日礼物。它性子烈得很,轻易不让人碰。刚来的时候,不让我靠近。但是我很喜欢它,每天给它喂料,帮它洗澡,不让其他人代劳。慢慢地它熟悉了我的抚摩,同意我跨在它背上。我很庆幸父亲没有伤害他,因为他喜欢赐予我一件新礼物的同时,夺回之前送的旧礼物。
我们骑马徜徉,气氛有点闷。
突然看见远方有一棵枫树,秋风的萧瑟染红了它的叶子。远远望去,像一团燃烧的火焰,热情而孤傲地站在断崖边。
“我们比赛,看谁先到那棵树下。”我提议。
不等他答应,我已经策动了“雷神”,向前方奔去。
他在後面焦急地喊:“等等,那是断崖!”
我眼前只有那棵美丽的树,哪里还听得见他的劝告。别看“雷神”还小,它的速度可是飞一般地快。
我听见後面的马蹄声,他在追赶我。
那串马蹄声反而挑起了我的斗志,无论如何我也要赢他一次,我没有停下来,跑得更快了。
离那棵树越来越近了,就在我感觉就要胜利的时候,後面的马追上了我,他像风一样从我身边滑过,到了断崖边了,还没有停下来,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眼看他快要掉下去,我大叫出声──
就在此时,他紧紧地勒住缰绳,那匹棕色的马嘶鸣一声,前蹄跃起,停在了悬崖边上。
他威武的样子,简直帅呆了!
他的马挡在了悬崖边,我拉紧缰绳,“雷神”也停下来了。
“太危险了!”他一脸严肃地斥责我。
不错,我就是喜欢这种危险刺激的事情。有时候的冒险举动,足以把那群侍女们吓得晕过去。我的生活太沈闷了,只有做些刺激的事才能引人注意,证明我是存在的。
看著他的焦急和担心,我反而很高兴,至少还有人关心我的生死。
“我来过这里,这个山丘其实不高的,摔了也不会死。”
“那也不行!以後不许做这麽危险的事情!”
我见他还在生气,赶紧转了个话题。
“你看这棵树漂亮吗?它不长在那边的枫树林里,而是选择在危险的悬崖边。我总觉得它的叶子比其他的树更红、更豔。”
他抬头看了一眼那棵树,说:“确实很美。”
就在这时,刮起了一阵风,把树上的红叶吹得漫天飞舞。
那血一般鲜红的叶子,像是燃尽了自己的生命,任凭秋风把它送去远方。
我的头发也飘扬了起来,和飞舞的叶子,分不清哪个更红……
风停了,一片叶子落在我的头上。
我回头,发现他待在那里,不知注视了我多久了。
他轻轻地拿下我头上的那片落叶,看了看,说:“拿回家做成书签。”
奇怪,那麽多的叶子,为什麽单要我头上的那一片?
“走吧。”
他掉转马头,我跟在他身後。
他很高大,背也很宽,标准的男孩体格,再过两年一定更好看……
哎呀,我在想些什麽呀!
下午,我们在练剑室练剑。
我对自己的剑术最有信心,这次一定要赢他!
我们换好了白色的练功服,戴好面罩,挑了剑,开始练习。
我的剑术向来灵活多变,但是他的力气比我大,每次出招,都把我打得连退好几步。几个回合下来,我竟然一局未胜。
最後一招,我被打倒在地上。
我怒了,拿开面罩,埋怨他:“你就不能让让吗?”
“这是对对手的尊重,你希望我故意让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