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a道德经释义(城虚子)-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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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呢?这是因为,在一个真正民主法治的国家里,国家的立法权属于人民,人民要用法律来规定和限制统治者的权力。无视法律的统治者就是无视人民,这是人民所不允许的。
本章是老子三权分立的政治思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各自独立,是民主法治的重要保障,否则,统治者就会滥用职权,以权代法,将势必重新走上“以智治国”的道路。
六十六章 义利观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在专制社会里,统治者的本性是贪婪的。劳动人民之所以遭受饥荒,是因为统治者对人民的剥削太残酷。统治者的苛捐杂税越多,劳动人民所剩越少。劳动人民的饥荒是因统治者的不道造成的。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劳动人民之所以难以治理,在于统治者实行有为之治即人治。有为之治就是垄断权力、依仗自己的智力实行独裁统治。自恃有为的统治者,无视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妄想凭借强大的国家机器与人民为敌。面对无道的统治者,失去一切权利的人民群众必然要作各种各样的斗争,国家自然难以治理。
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劳动人民之所以轻视死亡,敢于和统治阶级作针锋相对的斗争,是因为统治者贪得无厌,只去满足自己奢侈的生活,而不顾及劳动人民的死活。统治者厚己,必薄人民,所以,人民才敢于和统治阶级以死相拼。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只有那些不以厚待自己的生命为人生目的,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才是真正贤于以自我生命为贵的人。
本章是老子的义利观。老子从“民之饥”、“民之难治”、“民之轻死”三个方面,揭示出统治者重利忘义、贵己贱民、损人利己的不道行为,是社会罪恶的根源,归结出只有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让权利永远属于人民的人,才是贤明的圣人。
六十七章 强大处下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
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人活着的时候,躯体是柔软而富有弹性的,待到死了的时候,躯体就变成坚挺强硬的了。草木活着的时候,枝叶是柔弱而有脆性的,死去的时候,也就干枯了。所以说,凡是坚强的,都是死亡了的,凡是柔弱的,都是有生命的。
这是老子透过人和草木的生理现象所揭示的客观规律:柔弱、柔脆皆因生,坚强、枯槁皆因死。
然而老子所要揭示的不仅是这些自然现象,所谓透过现象看本质,老子正是要透过这一现象揭示其内在的本质,即坚强与柔弱、死与生的辨证关系。常言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置之死地而后生”。有的人之所以懦弱,皆因顾及生命,如果不再顾惜生命,而是决心决一死战的时候,人人都会变的坚强无比。在不道的社会里,统治阶级视劳动人民如草木,劳动人民根本没有人权和自由,终年与饥荒相伴,面容枯槁,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所以说,在极度黑暗的日子里,坚强的都是视死如归的勇士,真正怕死的则是“求生之厚”的统治阶级,他们才是真正的柔弱之徒。
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兵强则不胜:军队强大了却不会取得最终胜利。不胜的原因是,在不道的社会里,统治者建立强大的军队是为了对付人民大众的反抗、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军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的强大意味着统治阶级的强大,统治阶级的强大意味着劳动人民处于弱势。上强下弱,以上欺下,以强凌弱,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强国在于强民,民是国之本,违背自然规律的统治必然使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自古“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不管统治者的军队多么强大,如果失去了人民这一坚强的后盾,其最终结局必定是要失败的。
木强则兵:表面是说,强硬的木头可以用来制作武器。这只是比喻的说法,其深层意思是说,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加剧,处于死亡线上的劳苦大众都会变成坚强无敌的勇士。这里,“木强则兵”和“兵强则不胜”是因果关系。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凡是强大的必处于下方,凡是柔弱的必处于上方。这是本章的中心论点,也是符合自然规律的。统治者所面对的国家就象一棵大树,只有根本强大,才有枝叶茂盛,倘若树本枯死了,枝叶还能存活吗。王弼注:“强大处下,木之本也。柔弱处上,枝条是也。”自然万物是这样,社会同样是这样,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才是真正强大的,处于社会上层由人民豢养的反动统治阶级才是真正柔弱的。
本章论述了坚强与柔弱的辨证关系,得出了“强大处下,柔弱处上”这一符合客观事实的结论。充分肯定了劳动人民的坚强伟大,揭示了统治阶级的柔弱本性。
六十八章 革命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
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天之道:自然规律。自然规律,不就象拉弓一样吗?居高的(箭)向下压制,居下的(弦)则向上托起。削减凸出的,补足缺陷的。
透过自然规律,可以认识社会规律,社会规律必须符合自然规律。这段话的深层意思是说,合乎道的社会规律不就象拉弓一样吗?统治者(高者)压迫人民,人民(下者)就起来推翻它。剥夺官僚豪绅(有余者)的财富,分给贫苦的劳动人民(不足者)。
“张弓”,比喻阶级矛盾的对立程度,矛盾对立得越厉害,转化得越快。相反,矛盾则处于缓慢发展状态。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自然之道,是削减高出的,填补低洼的。合乎自然规律的社会规律应当是减少富有者的财富,来补足贫穷者。但是,世人所遵循的道路则是减少贫穷者的财富来不断增加富有者的财富。
这里,老子把“天之道”和“人之道”作了鲜明的对照,借“天之道”来衬托“人之道”的不公。“天之道”体现的是集体主义,“人之道”体现的则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是违背自然规律的。这表明了老子对社会历史的深刻认识,个人主义是造成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社会矛盾加剧的根源。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
唯有道者。
谁能主动地把自己多余的财富奉献给天下穷人呢?回答是:只有那些有道德的人。
在这里,老子所要强调的是,社会的物质文明必须以精神文明作依托。精神文明是社会繁荣和稳定的根本保障。如果人人都能彻悟大道,与天地合德,那么,“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天之道”社会就会成为现实。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
其不欲见贤。
所以,圣人推行天道,不去凭借自我之智,而是充分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实行民主法治,走集体主义道路。功德圆满而不居功自傲,不依仗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这是因为圣人不以个人的金钱财富当作衡量自己才德的标准。
圣人推行天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以名利之心诱导人民,处处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体现的是集体主义的道德风范,这就自然成为人民群众道德实践的楷模。
本章体现的是老子的大同理想。面对剥削阶级的反动统治,老子提出了“高者抑之,下者举之”的革命斗争路线,决不能向反动势力妥协。推翻反动统治阶级以后,实行民主法治建设和集体主义道德教育,以集体主义取代个人主义,最终实现社会大同。
六十九章 正言若反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
以其无以易之。
天下之物,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了,但是攻克坚强的东西却没有能够胜过水的威力的。这是因为没有任何其它方式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这里,老子把处于弱势的劳苦大众比作柔弱之水,“水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在推翻剥削阶级的革命斗争中,被剥削者是革命的先锋,是冲锋陷阵的中坚力量,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他们前仆后继,视死如归,是因为没有任何其它方式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
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弱可以胜强,柔可以胜刚,天下没有人不知道这个道理,可是却没有人能够真正实践这一真理。
反动统治阶级貌似强大,实则弱小,处于被统治地位的劳动人民才是真正强大的,只要人民齐心协力,就完全有力量推翻反动统治,获得翻身解放。这个道理天下没有不知道的,但是,领导劳动人民彻底推翻反动统治的任务却没有谁能够胜任。
是以圣人云: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
受国不祥,是谓社稷王。
正言若反。
所以圣人说,能够承担起为国家冲刷污垢,为人民洗雪耻辱的人,才能称得上社稷的主人;能够承担起根治国家混乱,为人民解除痛苦的人,才能称得上国家的领袖。“国之垢”和“国不祥”,都是不道统治的恶果。但在昏君无道,人民不堪忍受屈辱的时候,能够善时而动,揭竿而起,解救人民于水火之中的人,才堪称社稷之主、天下之王。所谓大乱必大治,因为大乱之世是人民觉醒的时候,此时也正是具有天地之志的人施展才华的良机。
“正言若反”,即“若反正言”的倒装句,意思是说,如若造反,必先正言。反是天赋人权,也是人的自卫本能,是劳动人民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方式。但是,伟大的革命行动需要伟大的革命理论作指导,要想取得革命的胜利,就必须为广大的劳动人民提供强大的思想武器。否则,革命必然以失败而告终。正如列宁所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天下莫不知,莫能行,”其关键在于不能“正言”。《共产党宣言》的伟大意义,就在于为无产阶级革命者的斗争指明了方向,为整个封建统治的彻底覆灭敲响了丧钟。正言,即确立正确的符合劳动人民利益的革命理论。
本章强调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从事革命斗争要有科学的革命理论作指导,科学理论一旦为革命群众所掌握,就会在斗争实践中变成强大的物质力量。否则,革命就会带有盲目性,最终导致革命失败。
七十章 社会、人事制度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大怨”,指对抗性矛盾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余怨”,指非对抗性矛盾即人民内部矛盾。契:契据。古人刻木为契,分左右两半,左契是财产所有权的凭证,右契是财产使用权的凭证。责:责备、追究,这里指行政干预。“圣人执左契”,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由圣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财产。
这一句的意思是说,圣人带领劳苦大众推翻了剥削阶级,调和了劳动人民的深仇大恨,建立起劳动人民自己的政权,此时,阶级矛盾虽然消除了,可是人民内部矛盾还将依然存在。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应该如何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呢?对此,圣人首先要做的就是确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人民获得生产资料,拥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国家行政机关不去搞行政干预。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司契:掌管左契,即代替人民管理国家财产。彻:透彻、明白的意思。
所以,要让那些有德的人担任国家公务人员,管理国家财产,让那些无德的人明白国家财产的收支情况。
“有德司契”,是强调国家公务人员的道德品质。“无德司彻”,是强调增强各级政府的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当然,这里的“有德”和“无德”是相对而言的。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社会的人事制度,不会任人唯亲,国家权力应当永远确保属于那些真正有知识才能的人。
这里,“天道无亲”和“天地不仁”、“圣人不仁”的观念是一致的,都体现了老子的朴治主义思想,也就是肯定法治,否定人治。“有德司契”强调了一个“德”字,“常与善人”强调了一个“才”字,若要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