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a道德经释义(城虚子)-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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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用兵交战,有进有退,当进则进,当退则退。进则“不武”、“不怒”,只为取得战果;退则审时度势,是为保存优势兵力,决不作无谓的牺牲。
“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三宝”之一“不敢为天下先”具体的运用。“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扔无敌”,是用兵的具体指导思想。“行不行”,是我静敌动,以静制动,以逸待劳;“攘无臂”,是说不要陷入敌人的包围圈。臂:以臂环抱。“执无兵”,是说要有无兵的精神境界。“扔无敌”,是强调抛弃轻敌意识。无敌,即轻敌。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
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
轻敌思想是用兵的最大祸患。轻敌必骄,骄兵必败,败则丧我“三宝”。所以,两军相抗,兵力相当,有哀悯之心的一方取胜。哀者:以“三宝”为德的一方。
本章是老子的用兵之道。慈、俭、不敢为天下先是用兵者最根本的指导思想。以“三宝”为指导思想的是仁义之师、正义之师。自古正义战胜邪恶,以争、贪为目的的侵略战争必然以失败而告终。
附:河上公、王弼本以“善为士者不武”以上为一章,至“是为配天古之极”为二章,“用兵有言”以下为第三章。此从魏源本。魏源:“章首我有三宝,章末几丧我宝,首尾相应,词旨显然。”
六十二章 微观认识论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
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我的话非常容易理解,措施也非常容易施行。可是天下却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也没有人能够完全施行。
这句话是说,大道至深至奥,却又简明易行。“甚易知,甚易行”,是对明道之人而言;“莫能知,莫能行”,是对不明道之人而言。问题的关键在于所遵循的认识路线。世人强调宏观认识论,老子强调微观认识论。世人执着于对外部世界的认识,老子则执着于对自我的认识。大道隐藏于自身,只有求之于内,才能认识世界的本质规律。关于道的学说,是老子毕生实践,独立思考的成果,这一成果很难为世人理解和接受。正因为老子考虑到“天下莫能知,莫能行”,所以为世人留下了不朽名著《道德经》以及功夫传人,使大道之学经久不衰,并且越来越为世人所重视。
言有宗,事有君。
宗:世界的本原。言有宗是老子的本体论。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受世界观支配的,一切言论必须以世界的本原为宗旨。君:自然规律。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必须遵循自然规律,接受自然规律的主宰。就自我而言,朴是自我之君,是通过自我修身实践创造出的真我,也是自然规律的化身。创造出真我,也就完成了认识的主体由自我向真我的过渡,从而,真我为君,自我为臣。
一切言论要有它的本原,一切行动要服从客观规律。这是老子的自然观。
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
知我者希,则我者贵。
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我:真我,不同于自我之“吾”。我知:用真我来认知世界。知我:明心见性,认识真我。 自我之知是对现象世界的认识,是肤浅的、主观片面的;真我之知是对世界本质的认识,是深刻的、客观全面的。
这一节的意思是说:人们没有真知的唯一原因是因为不能以真我来认知世界,认识真我的人很少,能够效法真我亦即用真我来规范自我的人最可贵。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是因为圣人不执着于表面现象而贵在拥有真我。
被褐怀玉:身上穿着粗布衣服,怀里揣着宝玉,说明圣人关注的不是表面现象而是内在实质。
知不知,上;
不知知,病。
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上:认识的上乘方法。病:认识上的弊病,即以对事物的表面现象的认识为认识上的弊病。认识上的弊病是产生自身疾病和社会疾病的主要原因。要消除一切疾病,必须首先消除认识上的弊病。病病:以认识上的弊病为弊病。
这一节是说:能够认识到常人认识不到的东西,这是掌握了认识的上乘之法。不知道什么是最需要认识的,是认识上的最大弊病。只有以不识道这一认识上的弊病为弊病,才能消除认识上的弊病。圣人没有弊病,是因为他以不识道这一弊病为弊病,所以没有弊病。
本章是老子的微观认识论。通过自我、真我之辩,说明自我认识是肤浅的,不足以消除自身疾病和社会疾病,只有创造真我,认识内在之道,才能真正认识和改造世界。
附:河上公、王弼本分“知不知,上”以上为一章,以下为一章,此从魏源本。通言微观认识论,故分而不当。
六十三章 自知、自爱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人民不再害怕统治阶级的死亡威胁的时候,统治阶级所真正害怕的事情也就到来了。
这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法律本来是对付社会上那些损害人民利益的不法之徒的,当法律成为剥削和压迫人民,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时,法律本身就代表了邪恶。一旦人民不堪承受剥削和压迫,向反动势力以死抗争的时候,统治阶级的末日也就到来了。
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狎:亲昵而无法留恋。这里是指因生活所迫无法留恋家乡。
这句是说:不道的昏君呀,你们不要使百姓背井离乡,不要让人民因生活无望而厌弃生命。只有百姓不厌弃自己的生命,才能不厌弃你们!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当人们一旦感到生活无望,生不如死的时候,就会以死相拼,去反抗腐朽的统治阶级。纵观历史,不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国家分分合合,每一个王朝都不是永久的。反动统治一旦出现无法挽回的政治危机,就会被一个新的朝代所代替。这一历史现象产生的根源就在于统治者“以智治国”,实行利己主义。只有实行“无为之治”,让权利永远属于人民,社会才能永远安定,人民才会永远富足。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
故去彼取此。
自知不自见:知真我而忘自我。圣人自知则知人,知人则“以百姓之心为心”,实行朴治,而不以自我之见去治理天下。和“自知”相对的就是“自见”,自见是自我之智。以自我之智治国,就是让自我意志居于支配地位,实行独裁统治。圣人自爱则爱人,爱人则以民为贵。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然可以获得人民的爱戴。和“自爱”相对的是“自贵”,自贵就是贵自我。以自我为贵,就会垄断权力,独霸天下。这又成为人们狎其所居,厌其所生的祸根。
自知、自爱,是超越了功名利禄的最高的人格形象。所以,圣人取自知、自爱,舍弃自见、自贵。
本章是政治论。歌颂了圣人的自知、自爱精神,鞭挞了专制统治者的自见、自贵作风。并告诫统治者,不要无视人民的力量,否则,必被人民打翻在地。
六十四章 天网
勇于敢,则杀;
勇于不敢,则活。
此两者,或利或害。
统治者一旦腐败到极端,致使民不聊生,就会有勇敢的人站出来为民请命,与不道的统治阶级进行抗争。但是,最初这些人往往遭受杀身之祸。相反,那些贪生怕死的人却能苟且偷安地活下来。这两种情况,各有利害。“勇于敢”者被杀,是舍生取义,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利,却死得悲惨——害;“勇于不敢”者能够活下来,是重生轻义,虽然不利于社会的文明进步——害,却保全了自己的生命——利。
天之所恶,谁知其故?
是以圣人犹难之。
处于社会最下层的受苦受难的劳动人民相对于强大的统治阶级而言是软弱的,他们之所以变得坚强不屈、视死如归,是统治阶级残酷剥削、压迫的结果。替天行道,与命运抗争,是完全合乎道义的,只有那些社会上的强盗才是天理不容的。既然如此,为什么“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呢?谁能明白其中的缘故呢?对此,圣人是明白其中道理的。一方面,反动派不甘心失去他们的统治地位,必然作垂死挣扎,对反抗他们的人大开杀戒。“顺我者生,逆我者亡”,是所有的反动统治者惯用的手段。另一方面,不推翻腐朽的反动统治,大道就难以推行,社会就难以发展,人民就永远饱受苦难。然而,有勇无谋,莽撞行事,不但劳而无功,还会遭到反动势力的血腥镇压,使更多的人惨遭杀害。这又不合乎上天的好生之德,也是为圣人所不能忍视的。所以,这一天道事业犹使圣人小心谨慎。难:使感到为难而小心谨慎。
天之道,
不争而善胜,
不言而善应,
不召而自来,
繟然而善谋。
天之道:自然规律。胸怀天地之志的圣人,要想拯救人民于水火,完成推翻不道统治的天道事业,就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这是能否完成历史使命的关键。
不争而善胜:善于取胜的圣人不争一时之勇而在于争得民心。审时度势,运筹帷幄,广泛发动群众,壮大革命力量,并且伺时而动。人民群众的普遍觉醒,是取得革命胜利的保证。
不言而善应:用实际行动体现革命的公平、正义,让广大革命群众得到实际利益,看到希望,这样以来,人民群众自然纷纷响应。
不召而自来:只要高举道的大旗,天下英雄豪杰就会不召而自来,加入替天行道的行列。
繟然而善谋:随着革命队伍的壮大,人才的云集,圣人心地坦然而不顾虑自己的得失,推选有勇有谋之士担任军队的各级将领,绝不是任人唯亲,拉帮结派,各占山头。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恢恢:广大无边而又连绵不断。疏,指跨越的时间长、空间广。
历史的罗网恢弘无边,尽管网眼稀疏,却不会漏掉一个好人和坏人。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历史是由人民来写的,不管时代多么久远,历史决不会忘记每一个有功于人们的人,同时,那些人民的罪人永远也逃脱不掉历史的审判。
本章紧承上章,号召有识之士在统治阶级处于政治危机之时,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伺机而动,揭竿而起,加速反动统治者的灭亡。在与反动派的斗争中,应当沉着冷静,不可做无谓的牺牲。最后强调,为了人民的事业而勇于献身的人,人民会永远记住他们,而那些与人民为敌的人,必然遭到历史和人民的审判。
六十五章 三权分立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这是对强权统治者的愤怒斥责。不道之世,人们“狎其所居”,“厌其所生”,反抗是死,不反抗也是死,谁还害怕统治者用死亡来威胁呢?如果天下有道,政治清明,世界太平,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美满,自然都重生畏死。在这样的社会里,倘若再出现兴兵作乱、危害人民利益的人,我就可以逮捕并依法杀死他。这样一来,谁还敢与人民作对呢?
从“以奇用兵”来看,“为奇者”是指以非常手段聚众闹事或者从事军事政变、篡夺国家权力的人。在一个真正民主法治的国度里,“为奇者”则是违法背道、与人民为敌的人,所以,必须依法严惩。吾:最高统治者。
常有司杀者杀,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常:恒常、不变。司杀者:指代司法机关。大匠:在某一方面有造诣的人。这里,“大匠”和“斫”相连,说明大匠就是精通木工的木匠。老子称神圣的法律为“朴”,而朴的原意为“没有人为雕琢的大木头”,所以,这里的“大匠”是指精通法律的人。斫:用刀斧砍(木头)。
惩办“为奇者”,一定要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果统治者取代了司法机关的职能,就是用手中的权力代替了神圣的法律,是权大于法。那些以权代法的人,很少有不伤及权力的。
手:代表权力。统治者的权力如果超出了宪法所规定的职责范围,到处乱伸手,显神通,示尊贵,势必危及权力。
为什么“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呢?这是因为,在一个真正民主法治的国家里,国家的立法权属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