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往我这儿看(14岁作品)-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设想过多个提出辞职的场景,最满意的一种是: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这一点是最重要,免得他们以为我是发生了什么丑闻,被撤了我强忍住眼泪,别过头去,说:〃请你们另选一个比我强的班长吧!〃
虽然我为自己的幻想深深地感动,但至今仍没有辞职,到底不忍心把自己忍辱负重收来的班费,亲手递给下一任班长。
从小时候起,我在姓名界就很有名气,也有一定的研究和见地。
刚上幼儿园时,我就疯狂地爱上了一位女同学的名字“王美美”。后来,标准竟降低了,喜欢“王红花”,“李绿叶”这一类的名字,特女性化,是那种男生叫不来的名字,只要是女生专利就行,因为我曾经有过被误解的沉痛经验。
记得刚上幼儿园的时候,要领园服,男生的园服上有个男娃娃头,女生的园服上有个女娃娃头,就像国际标准厕所的标志。为了省事,老师把全班同学分成男女两队,老师一念完名字,就立刻凭直觉说出该分到男队还是女队,比如:
“王美美女队!”
奇怪的是,这招百试百灵,真的光凭名字就可以猜到是男是女,终于,到了最后一个我了。
当老师念完“蒋方舟”这个名字时,犹豫了半天,终于把我划到了男队,所以我幼儿园的园服,一直是男生的。那时我的头发被剪得奇短,而且园服是不能换的。好在幼儿园是男女同厕,才使我免受女性同胞的驱赶和攻击。
到了小学,虽然我的名字没变,由于我长得比较女性化了,所以被误会的机会比较少了。这时候的我就变清高了,喜欢“王冰清”、“李玉洁”这种名字,虽然也是男生叫不了的,但是却美得多,一听就是纯洁少女,圣女贞德。反正就必须带上“冰”啊,“雪”啊这类的字眼。我最喜欢一个名字,叫“白如冰”,既美,又有“冰”字,而且还吉利。
我特别喜欢“白”啊,“钟”啊,这一类的姓,总之就是“蒋”以外的所有姓,因为“蒋”这个姓实在是太男性化了,一听,就是充满阳刚之气,实在不好。
但是我们班同学关于名字的趣事却如滔滔江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我们班有几个全年级之最(不知道可不可以申请吉尼斯记录),他们的名字就非常有趣。
第一最,就是全年级最矮,最小的男生,他矮得让我难以用语言表达,不过他能从众多小矮人中脱颖而出,也是相当不容易了。他姓高,叫做“高游达”,本来这名字也挺好的,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但是太容易让人联想起“高又大”了,实在叫人啼笑皆非。
第二最,就是全年级最男生的男生,这里的“最男生的男生”,指的是那种“硬派男生”,那种高仓健型的,对女生不屑一顾,而且长得又黑又壮,实在当之无愧。可惜的是,他的名字叫做——邓波儿。据说他刚生下来的时候,又白又嫩,不知招来多少小媳妇的抚摩。
第三最,就是全年级最瘦的男生,他真是“身如柳絮随风飘”,来了一阵风,他就像要倒似的,必须有一个支撑物才得以生还。他姓熊(这姓一听就是长得壮的人的专门姓),叫熊壮。当我知道这个名字属于他时,差点昏过去。
所以,名字的重要性是不可低估的。而且,把字组合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记得有一阵,我们班特别流行画“三八线”,每张桌子上都有一道印。由于我们课桌上的“三八线”,都是老一辈留下来的,所以总有人觉得不满。就像我的同桌,整天拿尺子量来量去,就是为了证明我的位子比他多,鸡蛋里实在是找不出骨头了,就以老一辈刻得不直为理由,要重新划分版图。他竟然徒手刻起来,把他刻得波浪线,尽可能地往自己那边偏。
我的这个同桌叫陈石,凑起来就正好是“蒋介石”,因为左边是蒋方舟,右边是陈石,中间一条界限,合起来不正是蒋介石吗?
班里新转来了一个大刀疤,名叫范都都。据说因为小学没有成功毕业,而退货到我们班。他不像书上描绘的坏孩子,不叫“强”或者“磊”,他不高大,也没有鼻涕,他有娘。不过,在老师的关怀下,他没有茁壮成长。
范都都在我们班倍受歧视。其一,他成绩差,数学最高61(抄别人的)。其二,他色,动不动就胳叽女生(我也遭此待遇)。其三,他是留级生。其四,他赖不唧唧。鉴于这些原因,我们动不动就吓唬他:
“再搞,以后就不带你玩了!”
据他描述,他被一名身高八丈的同学撞倒在地,从此就落下了这块永垂不朽的刀疤。他在老师中“人缘”很特别,每次因为没交作业站起来时,老师总是谅解地看着他,偶尔还拍着他圆鼓隆冬的脑袋说:
“是你呀,算了吧,坐下。”
凡是有“接龙”的口头练习,老师干脆空过他,好像没有这个学生。算最低分时,永远都不算他。有一次,他竟然回答出了一个问题,激动得我们当场鼓掌。不过看他的样子,不像有升学的希望。
大刀疤喜欢我,所以我怕他。我知道这说法不成方圆,但我有证据!
他上学时整天站在巷子口等我。只见他双手握着书包带,站在电线杆下面,憨笑着,望着我家的方向。等到我过来了,嘴就咧得更开了,朝我招手。于是我走在前面,他一路小跑地撵在后面,好象“小姐和流浪汉”。好不容易跟上了,就给我讲:
“我姐姐学校喝别人的水中毒了。你别喝我的水,哦?”
要不就说:“现在的小偷好厉害啊,防盗网都能拿剪刀剪开,你们家别安防盗网,哦?”这倒罢了,因为没有人看见。所以一直以来也没有桃色新闻传出来。
电脑课,要换拖鞋进去,拖鞋都摆在白瓷台子上,这些拖鞋只有三双是白色的,软的,看起来干净点,其余的,要么是把脚底搞得生疼的按摩拖鞋,要么是断跟的,豁口的,像我这样不善于抢东西的,就只能穿一顺边的鞋,两只都朝左,或者都朝右。
大刀疤充分发挥他的拼抢能力,钻进柜子里,尽管里面已经塞满了抢拖鞋的人,但他们怎是大刀疤的对手呢?只见他从别人怀里、脚上,硬是拽出了几只拖鞋,并拔开人群,踏过一个个被脚臭熏晕的身体,向我走来。他衣冠不整,连跑带颠地高举着白色软拖鞋,高叫着:
“蒋!拖鞋!蒋!拖鞋!”
叫我名字的时候,居然像文艺电影中的热恋情人一样,只叫一个字。我一听,赶紧掩面离去。
我跟杨非雪说起大刀疤喜欢我的事,杨非雪不屑地说:
“哼!他谁都喜欢!”
听说要春游,我们很兴奋,老师在同学的“耶——”声中问了一句:
“谁愿意跟老师一组呀?”
我们冷场了一下,同座的来“石头、剪子、布”,输了的就跟老师一组。
其实我们并不是不喜欢和老师在一起,只是有了老师,就难以自在,不能讨论我们最热衷的八卦新闻,不能对某个特别骚的女生进行背后的“圈点”,得要围绕老师喜欢的话题说,既不能冷落了老师,又要让每个随从都有发言的机会。带了什么好吃的东西,还得立刻进贡给老师。
老师自成一组。休息的时候,老师们坐在只有一棵小树的土坡上,方圆十米之内,都好象有孙悟空用金箍棒画出来的保护圈,没有学生敢接近。我们经过的时候,只敢远远地说声“老师好”,有什么剩下的食物,就“嗖”地一声,扔到老师的脚下或怀里。
突然,众目之下,一只胖胖的40码的大脚迈进了保护层,这人正是那范都都!
只见他左手抓一黄中带白的不明物,一脚一坑地上了土坡,老师热情地把自己带来的食物分给他吃。
老师带的东西,也和我们颇有代沟,老师带的都是臭豆腐、沙丁鱼罐头、馒头,以及从家里背来的不要钱的开水;我们却带些虽然吃不饱,但可以不停地吃的东西,饮料也越喝越渴,亏本啦!
原来范都都攥的是一只卤鸡蛋,这只鸡蛋我认识,他曾想强行把这只鸡蛋塞进我嘴里,我看出这只鸡蛋上颇有一些爪痕和牙痕,就让他的鸡蛋另谋出路,老师也看出了这只宝贵的鸡蛋多次虎口余生,客气地拒绝了。
我们眼睁睁地看着老师把好吃的东西,都堆到范都都面前,还把他的脑袋摸来摸去,把他的肩膀晃来晃去,土坡上不时传来我们这一摊不具备的笑声。
一个探员穿过各个组传递着消息:
“老师认范都都为干儿子啦!”
我们诧异地奔上土坡,确定消息的真实性,一旦进了保护圈,就再也没有同学出来了。
范都都成为老师的干儿子之后,并没有他所期待的特殊待遇,却盼来了魔鬼训练。做作业的时候,老师总喜欢趴在他桌子上批评指点,忘情处,还象征性地捏着他的脸,咬牙切齿地“恨铁不成钢”。放了学,老师还要单独与他切磋。范都都做老师的“干儿子”,直到小学毕业考结束。
我想买马。宝马(车)买不起;小马(哥),养不起;只好买两只眼睛四条腿的吃草的真马了。
我搜集了一些马的资料,以便自己挑选:
夏尔马,足足有1米80,在马家族里面算得上是巨人。不过地位不高,是用来拉货的。淘汰,下一个!设德兰小马,还不到一米,适合咱小孩,不占地方,吃的也应该不多。但是如果我不小心胖了,压死了它,尸体还不知道往哪里扔呢。唉!只好忍痛淘汰。蒙古马,库存多,肯定便宜。不过长得太谦虚了,跑起来也不够帅,而且发了福,长了啤酒肚。阿拉伯马,还行,1米5左右,脾气好。它还是混血的,而且混了好多血,几乎和所有的马都有血缘关系。我出国的时候,就可以说:
“我是来探望我的马的媳妇的外甥的。”
美中不足的是,它的毛是白色的。骑一骑就脏了。接下来要隆重介绍的,是我最喜爱的马英国纯种赛马。你看它的毛啊,倍儿亮,一看就想摸,简直完美无暇。
其实到目前为止,我只骑过两次马。
第一次是让马驮我下山,那是只老马,老也罢,她却老得其丑,长得特别像我们班劳动委员;老得奇臭,身上的汗骚味叫人想起我前排——我市建筑大王的儿子。老得老年痴呆,口水顺着马的下颚流了一路。山路又颠,让我不禁怀疑自己的膀胱还是不是完好的。
第二次是在公园骑马遛圈,那只马跑得奇慢,慢悠悠地,走一阵,随地大小便一次。连旁边推着婴儿车的妈妈都比我们的马走得快。和我一块坐在马上的同学,还小资地摸着马的脖子说:
“马儿啊,你走慢点儿,别累着了。”
早知道它那么慢,我还不如去玩那个转马呢!
坐自行车的时候,我想象着自己骑着马上学。我把马栓在教室门口的水龙头上,那个水管接触不良,一年四季都流个不停,正好方便我的马喝水。趁着还没上课,我在草坪里拨一把青草,放在它的脚下。上课时我看着我的马温柔地吃饭,下颚一动一动地。加餐的时候,我留下不爱吃的火腿肠,从窗户里递给我的马,我的马用它那极长的嘴,把火腿肠顶来顶去地耍宝。下课了,有人对我说:“借你的马用用,上一趟小卖部。”我不同意,在马蹄上栓了一个防盗锁。
放学了,我骑着我的高头大马,马头上栓着五音不全的铃铛,马身上披着七色阿拉伯大毯子,马腿上缠着缎带,我俯视着坐在三轮车里,摩托车上,自行车上和菜筐里的小孩,马轻盈地踩着飞燕和满地被遗弃的塑料袋,跑远了,身后只留下滚滚红尘。
杨非雪荣幸地在7月过12岁生日,我们这届同学大都是90年生的,所以知道者无不感叹:
“好老啊!”
杨非雪请客,在最高级的餐厅。我们刷洗下身上十二年风风雨雨留下来的污垢,早上8点不到,就奔到杨非雪过生日的地方,我们以为她连早饭一块儿请。
在大酒店门前,我们咬着指甲,对着“爱女杨非雪生日快乐”的红纸牌笑了半天,感觉杨非雪像婴儿一样被她爸妈抱在怀里。而“爱×”的说法,我只在寻狗启事上才见到:“爱犬毛毛昨晚不甚走失……”
杨非雪穿着差几层就会透明的裙子,乱笑着把我们引进饭厅,挨着她的时候,我感觉到她的身子抖得厉害。
我们一到,招待就给我们派了活——吹气球。当我们把早饭都吹进气球里的时候,主持人来了,杨非雪赶紧扑倒在他身上,请他指导自己在生日会上发表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