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面包树上的女人 >

第11章

面包树上的女人-第11章

小说: 面包树上的女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正是因为有死亡,我才愿意忠贞。」我说。

      「我很寂寞。」她蜷缩着身体。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还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只相处了一天,我疯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坏这种感觉。」

      「逃避?」

      「不。是保护,保护一段爱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点唏嘘。

      「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损毁一段爱情。

      林日在林方文脚上安然入睡,我辗转反侧,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同样伤感和难以捉摸,林
  方文会不会象他姐姐那样,忘了我,却只记得一个一夕欢愉的女人?

      林方文从睡梦中醒过来。

      「别动,你姐姐在你的脚上。」我说。

      他看着蜷缩着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

      「会。」他温柔地说。

      我流下泪来。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
  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会的。」我说。

      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





      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
  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
  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
  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
  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
  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
  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

      他依旧不说话。

      「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

      他还是不说话。

      「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

      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
  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

      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

      「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

      「你真的走?」

      「你是骗子。」我骂他。

      他的本领是不说话。

      「为什么还跟她上床?」

      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

      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

      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
  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

      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
  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

      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

      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
  为你会替她高兴。

      「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

      「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

      「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

      「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
  之认真地说。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
  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
  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
  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
  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
  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
  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
  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
  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带领来宾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爱,超越世间的一切……恒久的爱,愿永为他俩拥有
  ……天真信赖。生、死、痛、疼无惧……」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个字,那是爱情最高的理想,也许太投入了,我从第二句开始走音,迪之和光蕙
  见惯不怪,我身后却传来一声笑声,站在我后面的,是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
  那时,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

      「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

      「谁?」

      「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

      「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
  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
  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

      「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

      「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

      「当是跟我吃饭好了,这点面子你不会不给我吧?」

      想不到小绵才嫁了两星期,连说话的口吻也象个少奶奶。

      「好吧。」

      我其实提不起兴趣去结识另一个男人,林方文在我心里,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总有一点点虚
  荣,有一个男人对自己表示仰慕,还是禁不住有点兴奋。林方文背着我去找费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
  飞吃饭,也没有什么不对,我是故意向他报复。

      晚饭的地点是丽晶酒店的西餐厅。

      徐起飞穿着深蓝色的毕挺西装,结了一条墨绿色的斜纹领带,浓密的头发梳得十分整齐,脸上架着
  一副金丝眼镜,身上散发着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

      「我刚下班赶来。」他说。

      他站起来跟我握手,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十只手指却很纤幼,是一双很适合做手术的手。

      「程韵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都是排球队的。」充满少奶奶味道的小绵说。

      大蚂蚁的名字叫关彦明,跟徐起飞是小学到大学的同学。

      「徐起飞以前是香港学界排球队的队长,你们有共同嗜好呢!」小绵积极推销。

      「入了大学之后就没有打球,怕弄伤手指。」徐起飞说。

      「丽丽的手术就是他做的。」小绵说。

      「可惜她送来医院时已经太迟。」徐起飞说。

      「我真怀念丽丽,她没有谈过恋爱便死去,真可惜。」小绵说。

      「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说。

      说出这句话,他们三个人同时望着我,好象我说错了话。

      「难道不是吗?无牵无挂的日子其实是最快乐的。」

      整顿饭小绵说话最多,她已是少奶奶,不用保持矜持,大蚂蚁很少说话,笑容也很少,他好象背负
  着全世界的忧患,徐起飞只在适当的时候说话。吃过甜品,小绵拉着我陪她去洗手间,她的目的当然不
  是如厕。

      「你觉得徐起飞这个人怎样?」

      「不错,但,我对他没有感觉。」

      「他是医生,当然没有才子那么浪漫,但他很会照顾人,而且很有诚意。医生最有安全感。我听迪
  之说,你跟林方文分手了。」

      迪之这个长舌妇!

      「如果我有不治之症,他也无法救活我。」我说。

      「你有不治之症吗?」她凝重地问我。

      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小绵见一顿饭吃过,我和徐起飞之间好象没有通电,显然有点失望。大蚂蚁的车泊在丽晶,跟他们
  分手后,我和徐起飞步行到新世界停车场取车。一组工人在新世界门前那株银色的圣诞树挂上七彩的灯
  泡,准备迎接圣诞,原来已经进入十二月了。

      「快到圣诞节了。」徐起飞说。

      「是的。」路上风很冷,徐起飞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

      「谢谢你。」

      「除夕你会做什么?」他问我。

      「你呢?」

      「过去几年的除夕我都在医院度过。每年的那一天,医院都很忙碌。很多人乐极生悲。」

      「我在婚礼上好象没有见过你。」我说。

      「我看见你。你跟两个女孩子一同来。唱圣诗的时候,我站在你背后,你唱歌走音。」

      「我想起来了,是你笑我。」

      「对不起,我没有恶意的。」

      「不要紧,我是五音不全的。」

      「很少人五音不全,却唱得这么投入。」

      「你是讽刺我,还是?」

      「不,我觉得你很可爱。」

      就在那一刻,我碰到林方文,他戴着鸭舌帽,是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一直戴着的那顶鸭舌帽,他又
  戴上那顶帽子。他正向着我迎面走来,而且已经发现我,我跟徐起飞正并肩而行,身上并且披着他的外
  套,我不知所措,他看了我一眼,在我身边走过,经过那株银色的圣诞树,冲过马路,失去踪影。分手
  后第一次见面,却有一个很大的误会。

      徐起飞的车子从新世界驶出,踏如十二月的周末晚上,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