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只道是寻常-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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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修宸接过管家递过来的笔在保释单上签字,没说话,签完了,突然把笔一摔,冷冷地笑了一下说:
“了不起,第二次了呀!”
袁睿低着头,紧紧地攥着拳头,一双眼睛却红通通的,我看他咬着嘴唇忍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一滴泪水“噗”一下从半空中落下了来,眨眼间碎落在地板上。
我转过头装作没瞧见,一个不小心,眼泪却掉了下来。
顾修宸签完字,转身就来拉我的手,口气强硬地说:“回家,菲菲!”没等我说话,拖着我就往门外走,我正扭着身子拼命想要挣开他,刚走到门口,忽听身后“扑通”一声,一转头,看见袁睿笔直地跪在地上。
他们需要钱。
袁睿跪在地上,弓着腰,极力地放低姿态,声音颤抖地哀求:
“顾先生,请您帮帮我,还有我的母亲,我们需要您的同情。”
我的心突然之间痛如刀绞,眼泪落得更多,甩开顾修宸的手想要冲过去,被他一用力又给拖回自己怀里,我气得都快昏过去了,一扭头就冲着顾修宸大声地吼:
“你要干什么?”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手上却一点儿也不轻松,紧紧地把我给扣在自己身边,口气冷冷地说:
“我在教他学习怎么放低姿态。”
作者有话要说:偶可怜的袁睿~~~ 亲亲请留言啊,偶打滚,滚来滚去要留言和收藏,亲一口,抱抱~~~
顾修宸番外 给你们(1)
顾修宸
2004年8月28日,大日子,本人将在今天娶妻,新娘子姓于,D城人,两个月前刚刚大学毕业,小丫头属于典型的八零后生人,人年轻,长得也不赖,开始的时候还死活看不上咱们这种七零后的大龄青年,是她妈妈“寻死觅活”、“把钢刀架在她脖子上”最终才同意嫁给我的,说起来,唔……,我这个婚结得实在是很不容易!
这一天,中国除了刘翔在雅典奥运会上赢了百米跨栏的金牌以外,还有一件了了不得的大事儿时时刻刻地牵动着我的心,那就是我已经告别了将近十年的青春期竟然在结婚前夕去而复返,我本来很好很光滑的皮肤,经过了昨晚一夜“待娶”之后,额角竟然凭空冒了颗痘痘出来!
大事情!尤其是在我最最需要好看的时候,我的新娘子她是个小调皮鬼,如果让她知道我因为紧张得一宿没睡踏实而长了痘痘的话,一准儿会把我给笑个半死,所以我仔细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以某种方式把它给掩盖掉!
大男人干这事儿其实挺奇怪的,早晨起床拾掇的时候化妆师去了一趟洗手间,我自己在她花样百出的化妆包里翻腾出了一小瓶遮瑕膏,商标看着有点儿眼熟,我眯上眼睛仔细一瞧:
嗬,原来还是咱们菲菲用过的呀——真真正正的大品牌,效果好,包装好,值得信赖!
可是依她的样子哪儿还要用这个呀?
小丫头的确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美女,皮肤也不是那种吹弹可破的白,但是很健康,光滑柔嫩,活力由内而外地散发出来,非常的端庄秀气,她难道还会觉着自己不够美丽不成?
吹毛求疵了不是?
是她太实诚,所以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魅力究竟在哪儿。小丫头打小时候起看着就挺像个乖乖女,优雅、纯情、举手投足间非常的娴淑恬静,其实她的内在里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对着她的很多时候我都觉着她其实就像只猫,懒洋洋的,优雅里透着一股子说不出来的妩媚和性感,干净、眩惑、诱惑得人不由自主地就想要深陷下去。
我自己都觉着很奇怪:我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惦记上这个女人的呢?
是在“多彩人生”的手机发布会上?
在我把她从警察里提出来的那个深夜里?
还是在她第一次扑进我怀里,发烧烧得都快不醒人事的时候……
小丫头其实是个大美人,这个她自己竟然还不知道。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菲菲的美是需要人用心去雕琢的,像是一块上好的美玉,稍一修饰就能散发出它原来的光彩。我重遇她的时候她才刚满二十岁,像大多数的北方女孩一样平时都不怎么喜欢拾掇自己,属于怎么舒服怎么过的那一类型,有点儿散漫,有点儿随性,骨子里又透着一股油然而生的清新自然。
那感觉我该怎么说呢,青橄榄吃过没有?这种女人不是那种所谓的“第一眼美女”,不是那种白皮肤大眼睛拼凑在一起的漂亮,是美,很有质感,咬在嘴里头清新怡人、口有余甘。
我的菲菲就是这样的人。
有个秘密我一直都没有告诉过其他人:
我在03年的手机发布会上见到她的时候,刚开始其实并没有认出她来。站在演讲台上致词的时候我临时需要一个model,正在寻找,一扭头刚好看见人群深处站着个模样很好很出色的女孩儿,一身银灰色的长裙,身材高挑装扮得体,气质好得令人心折,隔得太远我也没有看清楚她的脸,所以我毫不顾忌地跟她开玩笑,戏称她为“美女”,不否认,我那时候是有点儿挑逗她的意思。
她慢慢地向我走过来,我也因此得以看清了她的长相,坏了!我当时就在心里说,我怎么能在这么一个小丫头的面前耍流氓呢?这不符合我一贯稳重得体的美好形象啊!所以我在心里很淡定很没脸地跟我自己说:
“淡定啊顾修宸,既然错都错了,那就索性将错就错吧!”面子攸关的大事儿嘛!
我的菲菲打小就是个调皮鬼。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她四岁,小小的年纪就得被迫跟着邻居家的穆爷爷学书法,人还没有书桌腿儿高,扎着两条稀稀疏疏的小辫子,自己一个小人儿踩着小板凳站在书桌前握着毛笔的样子实在是又稚气又搞笑。
她好像很郁闷啊;
她掉了一颗牙;
她还长着一张苹果脸,红扑扑的,看上去又娇气又可爱……
可是她怎么会那么的顽皮呢?
她能从很高很高的墙头上跳下来;
她还跑到大院后头的池塘里去捉青蛙;
她把我姥姥家那两颗枣树上的青枣儿给敲得一个不剩;
她还捧着佟晓如小朋友辛辛苦苦养的蚕宝宝偷偷地跑到池塘边想要倒掉……
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她原来很怕很怕蚕一类肉肉的爬行小动物,捧着养蚕的小盒子时那手是抖着的,担心得差点儿没哭出来。
我也不阻拦,反正不关我的事儿,我就坐在池塘边的大柳树下百无聊赖地看着她,是她自己做贼心虚,看见我“哇”一声就吓得哭起来。
我干什么了我?
所以说,女孩子真是一个比一个烦!
我第一次真正记住她是在什么时候?有一回她妈妈要到外地演出,她就像个小尾巴一样不依不饶地扯着妈妈的衣角不让走,哎呦喂小丫头当时哭得那叫一个伤心啊,嘴巴张得简直都能塞下颗鸡蛋!
有什么好哭的?
我都已经三个月没见着我妈妈了也没见嚎成那样!
着急要赶火车的钱阿姨被她磨得没办法了,看见我简直就如见救星,火烧眉毛似地冲着我喊:“宸宸宸宸,快来帮阿姨一把,帮我把妹妹给弄回家去!”
我可是好心要过去助人为乐的啊!
她怎么能那么不识抬举呢?
我把她从地上抱起来的时候她哭啊闹啊翻滚呀折腾得我浑身直冒汗。
我做错什么了我?
她居然还把我的小白脸都给抓破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给她剪指甲她竟然还知道要哭哭哭哭哭?!
我都做错什么了啊我?
我漂亮的无辜的小白脸啊!
作者有话要说:附送一篇番外,今天没有正文,瞎忙了一天,呵呵……
背景音乐:张宇的《给你们》
他将是你的新郎
从今以后他就是你一生的伴
他的一切都将和你紧密相关
福和祸都要同当
她将是你的新娘
她是别人用心托付在你手上
你要用你一生加倍照顾对待
苦或喜都要同享
一定是特别的缘份
才可以一路走来变成了一家人
他多爱你几分
你多还他几分
找辛福的可能
从此不再是一个人
要处处时时想着念的都是〃我们〃
你付出了几分
爱就圆满了几分
顾修宸番外 给你们(2)
小丫头已经长大了啊。
我在发布会上叫住她的时候她竟然都学会跟我客气了,穿着粉淑女粉窈窕的长裙子,恰到好处地站在对面对着我微笑。
她小时候的那股子泼辣劲儿呢?
当我还不知道她什么样儿啊?
没过几天我就接到了来自于菲菲的求救电话。她和她的朋友在KTV里和别人打群架,结果砸了人家的场子,被人给“请”到警察局里喝茶去了。
真是有意思啊!这个丫头前几天还一派端庄娴淑的样子,今天就和人打架打到局子里去了,这还真不是一般的女孩儿能做得出来的事情,我放下电话时稍稍地想了想,几乎都能想到于又一那既纠结又暴躁的表情了。
她的电话其实是打给顾修捷的。我自己拍拍衣服站起来,一边往脖子上系围巾一边漫不经心地跟他说:“刚好我还有点事儿需要出去一趟,要不我帮你过去看看吧!”
这个家伙刚刚才从南美洲流浪完回来,闻言当然没有异议。
我的律师和助理亲自开车到警局里把于菲菲给弄出来,而我则坐在巷子拐角的车里等她,其实这本来就是件很简单的事儿,可我自己把它给折腾得相当郑重其事,有点儿惺惺作态的意思——我总得让她留意并且感激我是不是?
小丫头还是像上次那样端着一副粉淑女的架子,说话的时候又斯文又和气,不过她钻进我车里的时候我还是看清楚了她那时的样子,身上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牛仔裤和羽绒服,围巾是乳白色的,上头沾了一点儿泥,头发看上去又蓬松又凌乱,像是有人曾经刻意地揉过它,粉红色的棉外套上头还有星星点点的泥巴印子。
我心里突然就有些生气,我们这些人就是有这种比较爱护短的毛病,我好好一个斯斯文文的女孩子,为什么要为了这么一个小白脸儿跑去和别人打群架?那个叫袁睿的臭小子,他以为他是谁?!
我笑着跟那一对姓袁的兄妹说:“菲菲现在还只是个小丫头。”
我把她当作我的一个小妹妹,小妹妹和陌生人不一样,那一晚我的私心里变得非常刻薄,我可以温和亲切地给那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倒酒,却不准我的“小妹妹”沾上一点点酒气——这就是“妹妹”和陌生人差别!
那个叫袁睿的男孩子看上去其实并不惹人讨厌,菲菲给我介绍他的时候用了两个字——“才子”。其实他和她如果只是单纯的朋友的话我想我也不会针对他,不过这也只是如果而已,因为那个姓袁的男孩子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一件事儿:
他不该觊觎他根本就要不起的东西,比如菲菲,比如一个富家女单纯的爱情。
菲菲怎么会看上他呢?他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甚至根本束手无策!不久后的一个清晨我就接到了来自他的求救电话,他的声音非常紧张,几乎都有些想哭,那一刻我的心里真是又担心又高兴:
“你看看,我就知道你不行。”
菲菲发烧了,很严重,我在她们学校接到她的时候她几乎都快不省人事了,可是就算这样她那时最先看到的竟然还是那个让人生气的小白脸儿,我的心里很来火,很愤怒,像个恨铁不成钢的家长一样,非常不能接受自己的小孩儿居然找了个这么个不成器的男朋友,这个看起来酸巴巴的男孩子终于成功地把我给惹毛了!
我毫不犹豫地把菲菲给接回了自己家。这个小丫头的病来得很快,去得也很快,打了两瓶点滴,到下午基本上就已经没什么大碍了。于又一夫妇从D市赶过来,非常紧张,小时候我一直都觉得菲菲她妈妈比她爸爸更疼她,其实也不尽然,于菲菲是于又一唯一的女儿,这个鼎鼎大名的铁血将军从对越战争的战场上下来时已经三十多了,结婚晚,孩子生得更晚,宝贝这个女儿甚至胜过自己的性命,这一点光看于菲菲就知道了,小丫头敢当着自个儿老头儿的面直呼“于又一”的大名,却绝不敢在她妈妈面前这样放肆。
她貌似对我给她准备的那件小熊睡衣很有意见啊,嫌它看上去太幼稚?没品?哦,对不起那可不是我买的,管家首先得把它从商店里头买回来,然后我只是负责坐在家里点头说好而已。
怪不到我头上来是不是?
小丫头特别能闹腾,自从她住进来以后我的日子过得可谓相当精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