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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凡夫俗女生死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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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庭哭了,她倒进小晴的小肩膀里哭,不管哭样多么难看,小晴太残忍了。
  “但是心连在一块儿。”
  小晴小声说,不知老妈有没有听见。
  葛庭捂着脸哭了,在办公室里,在被遗忘的世界里,她一个人,原来没有人需要她……
  她以为自己的所做所为都很伟大,以为严谨生活必换来尊敬,但是背后人人都在笑她,没有人需要她……
  电话铃响了,忽然之间响了,敲醒她的幻觉,敲醒她内心的沉重悲伤。
  她看着电话,任它响着,一声又一声。
  那些人,苦闷的人会等的,等到第二天,第二天再重复第一天的忧伤,他们只需要声音,不需要葛庭……
  电话持续响着,不停歇地响,不妥协地响,响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地步,葛庭奋力拿起听筒,杜绝阵阵刺痛灵魂之响。
  “紫微专线,您好!”
  “你相信时光倒流吗?”
  手里的听筒差点落下,葛庭急忙抓紧,又一次时光倒流之说……
  “告诉你,我能让时光倒流,因为我是神……”
  神经病!葛庭真想大骂过去。
  为什么她这么倒霉,偏偏此夜灵魂脱壳,就让恶魔找上门?
  “你看过一本书吗?书里说:“转三圈,我让你变成大女孩”,果然小女孩再三圈就变成大女孩了……”
  她想朝电话说:转三圈,我把你送到精押病院去!
  但是她不能,紫微夫人也不会容许她如此做,她认为受到痛苦打击的人,思想一定暂时脱离轨道,所以会说些正常人不能接受之狂语;其实是他们太急着说一些事,结果把内容前后颠倒了。
  “那是书,书可以让想象力发挥到极致,和现贾生活有很大的差距。”她憋着鼻音耐心解说。
  “是吗?你不相信我能使时光倒流……”对方在那头抽抽噎噎起来。
  “好,我相信,相信现实里可能出现神话,行了吧?告诉我你发生了什么事?”她尽力安慰受难者。
  对方哭了一会儿,她听到她努力提气的声音,然后娓娓诉说她的故事。
  “我失去追求生命的力量,突然发现没有人需要我,我男朋友拋弃我,我父母有他们的世界,我三十岁了,还是两袖清风、空无一物,现在又被老闷解聘,我……我死了也没有人为我哭泣!”
  “这样就死,未免太轻易了吧?”她忍耐地说。
  “谁说我想死?我只是想让时光倒流,重新安排生活,认识好男人,以及不再回到那家破公司上班!”对方悲愤地说。
  “可是……时光不可能倒流的……”她忍不住扫兴。
  “谁说的,我最近勤练一种法术,正想找个人来实验……”
  听到这里,葛庭将电话筒拿开些,她不想再听下去,这女人喝醉了,她几乎闻得出她嘴里的酒味。
  可怜,又一个痴心妄想的可怜现代人,如果葛庭再追问下去,会发现和她一样的人生,幼稚、无知、知知犯错、被社会打倒、软弱无能的另一个葛庭;而她比葛庭幸运,懂得喝酒浇愁,而她,只能细雨夜里独欢。
  再三圈,让小女孩变成大女孩;转三圈,让大女孩变成老女人;转三圈,生命晃眼即逝;转三圈,她已变成尘土乱飞……
  面颊湿湿痒痒地,她轻触一下,两行泪落入掌心。她的心唱着悲歌,或许人生已经走到尽头。她不懂,她还想留住什么?
  老太太们不需要她,她们有她们乐意接受的世界。
  小晴不需要她,小女孩变成大女孩后,她会有她的家庭、她的世界、她疼爱的女儿,没有葛庭……
  朱朱,紫微,送钻戒的男人,谁都不需要她,她不过是他们生命中的过客,缤纷世界中的一抹颜色罢了。
  罢了,罢了,这世界还有什么值得留恋,她该走了……
  “你做了吗?”电话里声音依然高昂,她已找到心灵寄托,紫微也好,葛庭也好。
  “做了。”她说。
  “太好了。”
  对方开心的挂断电话,葛庭份内工作地做到了,这一天正式结束。
  葛庭关掉办公室里最后一盏灯,向无言大厅做最后的回顾。
  夜风飘荡无话沉默,癞皮狗垂头丧气地穿梭人行道,醉鬼开着车横冲直撞,她走在一条不知来回多少次的回家路上……
  电话是假的,那些爱人、情人、失恋之事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苦闷的人有紫微夫人可安慰;而专门安慰别人的人该找谁诉苦?
  路上冷冷清清,没有人愿意回头看她一眼,月光照不到她身上,地上找不到她的影子。现实上,葛庭被世界遗忘了。
  日子匆匆地无言流逝,十年前她走着这条路,十年来一直走着同样的路,十年后是否还是走这条路?走着走着,把人走老了,有什么会改变呢?
  孤单寂寞的人,走着一条长路。
  阿婆不需要她,老妈不需要她,小晴不需要她,朱朱不需要她,老板也可以不要她,没有人需要她,这世界少了她一样照样运行,什么都不会改变。
  她用力吸气,急迫想体会呼吸的美妙,但是她只闻到满鼻子污烟瘴气。
  家就在面前,整栋楼漆黑得可怕,没有人等她,连一盏灯也不留给她。小晴、阿婆、老妈早已入睡。
  眼泪从眼角滑下,即使她消失了,老妈一样会照顾小晴,而时间很快就过去,不久她们便会忘了她……
  她再一次吸气吐气,这份决定如同十八岁时的决定。不过,不是为环境所逼,而是被自己逼的。
  忽然葛庭从心中燃起生机……
  她想自杀!
  第二章
  自杀,对现代人来说,变成一种得到目的的手段。
  现代人动不动以自杀做为逃避现实的手段,邵第九可以说最了解不过了。因为他是外科医生,每天至少处理两件以上自杀案件的急救手术,以前人自杀,大多选择上吊了结一生,因为那种方式快速简洁,只要一把椅子、一条绳索就能顺利归西,不过到了现代,可就五花八门花样百出。
  倘若有人为了求婚未遂而以自杀相逼,邵第九算是头一遭碰到。
  这天刚好轮到邵第九执班,直到三更半夜他才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家。
  打开家门后,邵第九习惯性把皮鞋踢得老远,跟着解开勒紧脖子整天的大领带,把公文包扔到看不见的地方,然后才以最轻松无比的姿势跳进屋。
  进入客店后可就不轻松了,瓷砖地板一尘不染,茶几上留着小灯,映出与早晨离去时截然不同的景象……
  书归书柜,杂志摆进桌底下,外套挂在衣架上,垃圾筒里空空如也,几乎每一件事物都变得井然有序,连天花板上的蜘蛛网也离奇失踪。
  如果不是仙女变魔术,他知道谁来过了。
  王美云,绍第九大学时就认识的女朋友,交往九年又八个月的爱人同志,只有她才有“闲”有“贤”做这么吃力不讨好之事。
  想到她,邵第九不自觉地垂下嘴角,接着眉毛也垂下了,两手也跟着垂下来。这就是人称邵第九的终生伴侣,喜欢把他的东西归回她的位;因此邵第九的窝变成王美云的家,整洁、干净、带上面具。
  卧房门虚掩着,隐约也留下一盏灯。
  做什么呢?
  王美云不会做徒劳无功之事,点灯自有她的目的,是为了让他看。
  看什么?
  可以想象,她买了极性感又宽松的睡衣,可能缀满无数繁华的花边蕾丝,也遮掩住她近三十岁逐渐发福的身材。
  他下意试地反胃,王美云早已不是记忆中的娇小模样,而是一尊向横发展的小航空母舰,她变胖了。
  坦白招认,邵第九不喜欢美云变胖的样子,自从她担任疗养院营养师之后,病人比以前更瘦,萤养师却变成营养过剩。
  “没办法,每样东西我都要试吃,结果重了五公斤,其实也才五公斤而已,很快的我就能减回来了。”美云安慰他,随即吞下一大块超重、超量、超质的奶油蛋糕。
  她的脸圆得更厉害,如她所言:五公斤不算肥得太厉害,可是若长在只有一百五十公分的小个子身上,就成了快撑破的气球。
  如果一个男人为女友发胖而变心,这男人该遭天打雷劈。毕竟九年感情非同小可,起码是邵第九忍耐的成果。
  他和王美云就读同一所大学,从他迈入人生新里程碑开始,王美云便霸占他所有视线。
  他忘了他们怎么相识的,反正年轻人很容易能相识;怎么相爱,他也记不太清楚,反正年轻人很容易就能相爱。从此以后,她顺理成章地变成他朋友,变成他的邻居,变成他的女朋友,现在变成他的情妇。
  过程演变非常容易,他很忙,忙着读书、实验、考试、实习等等,当他一有空,美云便拥有他的全部空闲。
  “邵第九,你不可能再碰到比美云更爱你的人了。”
  很多朋友如此告诉他。
  他很想告诉他们:只要王美云让出一些空间,邵第九可以轻易爱上任何女人。
  这些话,九年来他苦无机会对她说。
  直到八年前,美云向他提出“必须”结婚的事实,他才发现原来“必须”就是女人唯一目的。
  她侵占他家里,霸占他仅剩下还能幻想的大床,除了调整他的生活步骤,更想改变他不拘小节的习惯,她敢擅自打开他的抽屉乱翻一通,她敢打开他的冰箱乱吃一通,她敢打开他的衣橱乱穿一通,她敢打开他的日记乱看一通,现在她要打开他的心,证实到底有没有她存在!
  他蹑脚轻轻地坐在沙发上,局势反倒像他侵入别人的家。
  他不想如她所愿跳到床上,不想看她娇柔做作褪去衣裳以为性感,不想翻云覆雨后听到她如雷的打呼声,不想清晨不到六点被她赶下床,不想开车送她去疗养院,不想听她满腹家常闲话,总之,他对有她的生活已厌倦透顶。
  其实发生于他身上的遭遇,是正常男人必经过程,相识——恋爱——结婚——生子。但是邵第九依然不甘心。
  为什么?他从未有过第二个女朋友,也没有第二个女人想栓住他,恋爱过程除非有第三者介入,否则很难起波折。
  后来,终于被他想出一个充分的理由,原来,这场平凡的感情,是由美云选择他,而不是他所渴望追求的。
  常常,当美云枕在他肩上呼呼大睡时,他竟然莫名其妙地想起另一个女人,他不认识的女人,只是一个模糊影子,一个看不见眼睛嘴巴的黑脸。
  所以他拒绝美云多次的求婚,他心里明白当美云得到目的,等于同意让美云主宰他们共同的生活。
  他很容易能预卜婚后情景,像看了上半部就能预知下半部之滥情小说,结婚后的王美云不再在意邵第九,只管柴米油监芝麻绿豆的琐事,以致让他有机会向外发展。然后他遇到了另一个女人,不管哪一种女人,只要和美云稍微不同,他都会乐于发生人人所唾弃之婚外情,最后他们的婚姻必然变成悲剧收场。
  既然邵第九能预期悲剧收场,不如逃之夭夭,因为装蒜比装作多情简单许多。何况,如果临时决定和美云分手,悲剧恐怕来得更快,所以,要等到邵第九想到万全之计后,才能和美云摊牌。
  为此,邵第九己足足苦恼三年,他始终想不出令人信服的好理由。
  因为他害怕女人的眼泪……
  “邵第九,你这千刀万剁的该死家伙,为什么早不和我说,为什么浪费我九年青春才得到这种下场?青春是女人的一切,我把一切都给了你,而你却轻言一句别离就想打发我走,你……你休想!”
  从不哭的美云哭得惊天动地。
  “不……不要,不要,你不能说走就走,第九……我爱你,没有你我会死,我真的会死,不要用这种方法杀我,不要杀我……”
  从不掉泪的美云哭成泪人儿。
  “哈哈哈,休想赶走我!如果你以为分开会要了我的命,我先一刀杀了你!”
  从不拿刀的美云……一刀刺穿他心脏!
  想到这里,邵第九怵目惊心,脸色白得吓人,他没被美云吓死,反倒被自己吓坏。
  他喘口气,觉得身心俱疲。突然,面前的景象吓住了他,他望见茶几上摆了一张纸,上面写着血红大字。
  像血……还滴下印子……他瞠圆眼珠子,额上冒出冷汗。
  今天,你一定要给我答案,如果不和我结婚,我就死给你看!
  他努力眨眼,血字在眼前跳动,他几乎看到躺在血泊中的美云,面孔扭曲得可怕,两眼睁开,里面有恨……
  他再眨眼,下面有一行用红色原子笔写的小字。
  吓死你了吧,我用红药水写的,可是别怀疑,说不定那一天会变成真的,哈哈!
  他握住纸,稍稍喘口气,蓦然紧张的抬起头,确定美云还在卧房后,偷偷抬起双脚,以生平最轻巧的动作移到门口,当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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