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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王子与野兽系列之一流浪者之梦-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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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身上穿着由荷兰亚麻布制成的束腰外衣,外面套着一件用金纱、银纱交织编成的小披肩,合身的深紫色及膝裤下、套的是造型花稍的长筒皮靴,这少年从头到脚、不管是服装或配件,都是最新设计、最高材质的流行样式。 
但,即使是如此华丽精致的高级服饰,却没能夺走少年一丝一毫的风采,他有一头颜色十分特殊的暗紫色头发,在五月阳光的映照下、呈现出一圈圈瑰丽的光泽,及肩的发丝衬托出一张白瓷般精致的脸孔;微微上扬的棕色眉毛、古典秀丽的挺直鼻梁,一双可以随着光线改变色泽、神秘美丽的紫罗兰色眼珠,还有两片温润、蔷薇色泽的唇瓣。 
如果说天使有具体轮廓的话,那应该就是少年这个模样吧! 
这个像天使一样、拥有蔷薇花般美貌的少年,名叫爱德华·圣奥尔斯,是当今国王查里士四世的侄子。从他五岁时首次进入宫廷的那一刻起,他的美丽就攫住宫廷内每一双眼睛;王公、贵族们对爱德华王子的美,有一种与有荣焉的骄傲,诗人、画家们对爱德华的美,也到达一种疯狂痴迷的程度。 
贵族们围绕在爱德华的身边,以憧憬崇拜的目光膜拜他,诗人们围绕在爱德华的身边,以赞叹的目光寻找创作的灵感,而画家们则是迫不及待地拿起笔,呕心沥血地想在画布上捕捉爱德华的美丽。 
就连膝下无子的查里士四世对爱德华也相当喜爱,不但特别允许他自由进出王宫,甚至指派他最信赖的臣子——肯诺比祭司来担任爱德华的老师。 
爱德华王子的魅力无人能挡,就连与哥哥向来不合的查里士四世,都因为爱德华的出生,重新接纳了爱德华的父亲,并且让他重返宫廷。 
两年前,当爱德华的父亲因病去世后,查里士四世更是直接将爱德华接到王宫,以便能时时刻刻都看到他。 
“当今世上最美丽的少年”,众人毫不犹豫地给予爱德华这样的封号。 
上个月,爱德华王子在宫廷设宴过了生日,刚满十四岁的他,宛如夏日初次绽放的蔷薇,散发出一种最纯洁、纯净的美丽…… 
“啪”的一声,画家手中的炭笔因为过于紧张而折断了。 
虽然只是轻微的声响,但依然惊动了站立在花海中担任模特儿的爱德华,他紫罗兰色的眼瞳优雅地转向一脸窘困的画者,蔷薇花瓣似的嘴唇轻轻地扬起。 
“怎么了?有什么地方不对吗?”少年特有的中性嗓音响起,以一种温柔、优雅的语气询问。 
“不不不!与王子殿下完全无关!”年纪大约四十多岁、身穿灰色长袍的男子面红耳赤地连忙解释道。“王子殿下长得实在太美了……我不管怎么下笔,好像都无法捕捉您万分之一的神采,我一时紧张就把笔折断了!” 
“没关系。”爱德华淡淡一笑,回答道:“作画不是几天就可以完成的事情,既然今天不顺利,那就改天再画吧!” 
每隔一段时间,宫廷里就会出现一些远道而来的诗人或画家,他们长时间在大陆各地流浪,游走于各国之间,寻找新的灵感创作。打从六、七岁开始,爱德华对此早已经应付得很习惯了,既然这些人千里迢迢慕名而来,他也从来不让他们失望。 
“您好好休息吧!我们兰开斯特的花园,可是全大陆最漂亮的花园喔,您不妨在这里散散步、静静心,一定能得到更多的灵感的。”爱德华一边说话,一边接过身旁仆役递上的辊边紫蓝色披风,朝画者微微颔首。“那么,我们明天见。” 
中年画家只能点头,痴迷的双眼始终无法自爱德华身上移开,愣愣地看着他披上那件华贵美丽的紫蓝色披肩,踩着优雅的脚步往花园另一方走去,不一会儿,那绝色纤细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蔷薇花海之中了…… 
“呼!”一直到爱德华的身影完全消失后,中年画者这才恢复了神志,他甩甩头,低头看向空白的画布,轻轻叹了一口气。 
☆☆☆ ☆☆☆ ☆☆☆ 
离开画家、独自走在花园里的爱德华,踩着愉悦的脚步往心中的目的地前进,在他那张俊美无瑕、宛如天使般的脸庞露出了一丝期待又兴奋的神情。 
任何一个见过爱德华·圣奥尔斯的人,都会认为他是一个得到神的宠爱而诞生的天之骄子,不但具有王族尊贵的血统,还有傲世的容貌,这样得天独厚的人,应该再也没有遗憾了。 
但事实上,今年刚满十四岁的爱德华王子:心中确实有一个小小的缺憾,那就是他并没有享受过真正的天伦之乐。 
爱德华已经去世的父亲,是一个不喜欢小孩、也不在乎自己是否有后代的男人,几乎从确定妻子怀孕的那一天起,他就离开家,宁愿在法蓝丝王国四处狩猎、开拓领域,也不愿意留在舒适的堡垒里。 
这样的情况在爱德华出生后也没有改变,虽然说他每年至少会抽空回家一、两天,但对自己的儿子也只是匆匆一瞥,一点也不在乎,更别说关心爱护了。这种淡漠得仿佛陌路人的亲子关系,一直到他因病去世都没有改变过。爱德华的母亲是一名纤细貌美的贵族千金,爱德华之所以能拥有如此绝色的容貌,最主要该归功于他有一位美丽的母亲。这位纤细娇弱的女子,虽然竭力想扮演好母亲的角色,但无奈一次的生产几乎耗尽了她大半精力,在身体日益衰弱的情况下,她根本无法应付繁琐的宫廷生活,因此主动搬到乡下过着平静的生活。 
但是这一项小小的缺憾,却在自己六岁那年,叔叔查里士四世牵着他的手、带他到王宫的神殿去见“肯诺比祭司”之后,得到了完整的弥补。 
好漂亮的孩子,你叫爱德华是吗?我是肯诺比,很高兴认识你。 
即使经过这么多年了,但爱德华始终没有忘记和肯诺比第一次见面的情景;那天,肯诺比穿着一身纯白色的长袍,缓缓自神殿内走出,仿佛月光幻化成的金色头发长及腰间,俊美的五官上有一双媲美晴空的湛蓝眼睛,光是凝望着,就犹如置身在湖水中央那样,让人觉得沉静、祥和。 
爱德华从来没见过这种浑身上下充满了圣洁气息的人,他只对着自己轻轻一笑,年仅六岁的爱德华就被俊美、圣洁的肯诺比慑服了。 
从那天起,在肯诺比的神殿内学习,就成为爱德华在宫廷中最快乐的事情了,不管是再枯燥、无聊的课程,只要是肯诺比希望他学会的,他都倾尽全力学习,只为了得到肯诺比赞赏的微笑。 
在成为肯诺比的学生之后,爱德华从其他人的口中听到了一项奇怪的传言,他们说肯诺比和一般人不同,是传说中带有精灵血统的一支神秘种族,除了拥有异于常人的美貌之外,他还懂得咒语、魔法,甚至可以比一般人活得更长更久。 
“肯诺比,他们都说你不是普通人,这是真的吗?”年幼的爱德华,曾经好奇地提出心中的疑虑。 
“不是普通人?那么你得先告诉我,你对普通人的定义是什么?”肯诺比听完他的问题后,并没有生气,反而提出另一个问题。 
“普通人……普通人就是像我这样,会长大、会长高。”比一年前长高五公分的爱德华认真地回答。;有,普通人就像叔叔一样,头发会变白、脸上皱纹会增加,但是肯诺比你一点都没有改变,不是吗?” 
六岁时,自己的身高只到达肯诺比的腰间,如今七岁的自己身子又拉长了一些,但肯诺比却一点也没有改变,月光色的金发依旧璀璨、晴空般的蓝眸依旧明亮,俊美圣洁的面孔没有任何的改变。 
望着一天一天长大的爱德华,肯诺比知道再过不久他就会变得更懂事,再也不是孩子了。 
“爱德华,我确实和其他人有点不一样。”肯诺比温柔一笑,弯下身与爱德华平视,同时卷起衣袖、露出自己白皙纤细的手臂,让爱德华看到上臂刻满了密密麻麻、像是文字又像是记号的图腾。“这是我和神灵交换契约的证明。” 
“和神灵交换契约的证明?!”爱德华似懂非懂。 
“没错,为皇族祈福、为皇族预测未来,这些超乎常人的能力都是神灵所赐予的能力,我自小就被家人送进神殿学习一切,学习让神灵藉由我的身体传递讯息,只要我和神灵的契约还存在,我就不会老也不会死。”肯诺比尽量以简单的字眼解释。 
“不会老也不会死……”爱德华喃喃地重复,眼眶慢慢红了。“我不要!你不可以不老不死!” 
“为什么?”肯诺比不知道他突然伤心的原因,好奇地间。 
“因为我想要永远和你在一起,但是……但是我又没有和神灵交换契约,就不能和你一样不老不死,那怎么办?”一想到这里,大颗大颗的泪珠不停地从爱德华的双眼滚下。“肯诺比!我不管,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别哭啊!乖孩子,这没什么好哭的。”面对爱德华真情流露的童言,肯诺比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能将哭得伤心的爱德华搂在怀中,不停地安慰道。“亲爱的孩子,你别哭、别伤心,我向你保证,只要你需要我、我永远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真的?你保证?”爱德华破涕为笑,被泪水浸润过的紫色眼瞳看起来晶亮无比。“这是你自己说的喔!你永远都不会离开我。” 
“我保证。”肯诺比颔首,温柔认真地保证。  
☆☆☆ ☆☆☆ ☆☆☆ 
那一天过后,爱德华和肯诺比谁也没有再提过当天的事情。或许,肯诺比会认为那不过是给予伤心孩子的短暂承诺,但爱德华却将肯诺比当时亲口许下的承诺深深记在脑海里。 
我向你保证,只要你需要我、我永远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虽然,爱德华牢牢记着肯诺比的诺言,但后者似乎早已经将它抛诸脑后了,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肯诺比待在神殿里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长,有时候甚至会单独留在神殿里、好几天都不出来。 
“啧!究竟在忙什么也不告诉我,老是这样神神秘秘的真没意思。”抬头看向近在眼前的神殿,爱德华轻轻蹙起了眉头。 
仔细回想起来,肯诺比的改变,似乎是从去年自己刚过完十三岁的生日才开始的,他开始长时间关在神殿里,研究一些自己也看不懂的书籍,还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都带到神殿里面,但是每当自己提出疑问,肯诺比总是以“这是一个惊喜,时候到了你就会明白了。”这样含糊的说法敷衍。 
他才不稀罕什么惊喜哩!他只希望从前那个总是时时刻刻陪伴在自己身边的肯诺比能早点恢复过来。 
“肯诺比?!”爱德华来到神殿门前,一边喊着,一边找寻他白色的身影。 
宽敞明亮的神殿空荡荡的,非但没有肯诺比的身影,连平常留在神殿里学习的小祭司们也全都不见了。 
“奇怪,人都到哪里去了?”爱德华奇怪地自言自语。 
在神殿内走了一圈后,爱德华继续往肯诺比位在神殿后方的寝居走去,或许,他又在房间里钻研那些艰涩难懂的书,专心到连自己的呼唤声都没听见。 
“肯诺比,你在里面吗?”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回应,但爱德华不死心,直接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干净整齐得像是根本没有人住过的小房间里也是空无一人,失望得打算离去的爱德华原本想关上门时,却在肯诺比的床上看见了一样熟悉的东西。 
白色床单上放着一颗黄褐色的水晶圆球,这是去年肯诺比不知道从哪里带回来的水晶球,根据他的说法,这是一颗具有神秘力量的水晶球,有一阵子肯诺比还强迫他必须将水晶球带在身边,不管是吃饭、睡觉都得带着。 
爱德华虽然不知道这颗水晶球有什么用处,但既然是肯诺比的命令,他也就乖乖照着做了。整整三个月过去后,肯诺比才将那颗水晶球要了回去。 
“原来这颗黄球还在啊!”爱德华走到床边,好玩地将黄色水晶球拿在手中把玩。啧!这颗球还是没什么改变嘛,依旧是黄澄澄的。 
爱德华将掌上的黄色水晶球举高,眯起左眼想看得更仔细一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光线充足的关系,他总觉得这颗水晶球中间的色泽,在阳光的映照下慢慢产生了变化。 
金色光线投射到水晶球上,就好像阳光射入弥漫着浓雾的湖水那样,让原本朦胧不清、混成一团的黄雾,慢慢地自两边散开,然后,现出了之前在球体中央被黄雾所覆盖住的细小物体。 
“咦?”爱德华十分吃惊地瞪大双眼。黄色水晶球里那个细细小小的东西,好像……是一个人! 
虽然说,存在于球体中央的人体约莫只有小指一半的大小,但自己并没有看错,那确实是一个人的形体! 
“不会吧!”爱德华不可置信地低喃,但是不管怎么看,那个小小的东西……真的是人啊!虽然球里那个小人儿全身蜷曲成球状,但还是看得出他有手、有脚、还有头发。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虽然搞不清楚状况,但看了还是觉得很不舒服,爱德华眉头一紧,选择将水晶球放回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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