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走失在1890-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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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和小野在酒吧的二楼一直坐着。我们以几乎停滞的速度交谈着。后来我们决定下去看看那个有名的摄影师在拍些什么。他在拍蜡烛和鸡尾酒。蜡烛总是熄灭,摄影师的头上全是汗。我们站在一个角落里。我听到我身后的小野轻蔑地笑了。
我们重新回到二楼。终于我主动开口讲话了。我说,你觉得他拍的东西很俗气是吗?我又听见他轻蔑地笑了。小野惊奇地看着我,眨眨眼睛说,如果是我,我会把你也拍上。你看到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封皮吗?就把你拍成那个封皮上的模样——低着头,头发从两边纷纷垂下来,只看见鼻子和眼睛的阴影,手里是一枝没有开的花。杏色的花。手上是血,斑斑的血。因为花茎上都是刺。可是手仍然紧紧地握着花。花好像在渐渐开放。而血液在缓缓流淌。
我过了很久才用沙哑的声音说:是的,很好看。
那真是我成长中无比重要的一天。我学会了无比安静地去赞同一个人。像一个橱窗里的布娃娃一样平和而优雅。我想跟他走。那会使我的整个冗长的青春有趣许多。
我和小野常常在我朋友的酒吧坐着。直到我的朋友和小野绝交。因为我的朋友迟迟不肯换掉塑胶花和口水歌,而他的客人又少得可怜,小野觉得二者密切相关。他很有耐心地想要说服我的朋友。我的朋友终于忍无可忍地说,你以为你是画家还是诗人?你什么都不是。你只是个自以为是的无赖。我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我的酒吧。
小野终于什么都不再说了。他只是用一种幽怨的眼神看着我的朋友。一刹那他失去了所有的骄傲。他被刺伤了——事实上他是很在乎我的朋友的。他安静了。整个房间都安静下来。小野肯定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是一件多么可耻的事情。他站起来。他走了。我看到了一个脆弱的小野。看到他微微倾斜着身子,好像再也无法承载自己沉重的理想。我得跟他走。
我的朋友看到我慢慢站起来。跟随着小野。走出去。那一刻我的朋友也被刺伤了。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忍受着小野。他在每一次要和小野争执的时候都适时地离开。
他忽略了我的存在。他不曾想到我会成长为一个小野的信徒。我一直看上去很安静。穿着一些鲜艳的小衣服,戴糖果样子的小卡子。每次来要用他最好看的咖啡杯。我的朋友一直很宠爱我。他常常邀请我来他的酒吧玩,因为他看出我在成长里蹦蹦跳跳,焦躁不安。是他把我这个在街上游荡的狼狈的布娃娃领到了他的宫殿里。现在,他看到我缓缓站起来。跟着小野,走向门口。
他可以称此为一场背叛。他看到了女人的卑劣。这个女人的卑劣。是的。他看见的那个亲切的粉红色女孩骤然变成一个因为爱情会跳脚愤怒的女人。
我跟着小野走到大门口的时候,我听到后面有剧烈的破碎的声音。我看到我的朋友把我一直用的那只有橘色英文字涂鸦的马克杯摔在地上。我知道那只马克杯也是我朋友自己喜欢的。它碎掉了,那些字符被肢解了。一段有历史记载的光阴就这样湮没了。
我和小野仍旧离开了。我跟着小野走出那扇门,从此我再也不知道天气。
外面应该是炎热的。夏天已经到来了。有知了吵闹的叫声。炽烈的阳光像一种劣质的香粉一样厚厚地扑在我的脸上。我从前所有可贵的记忆都变得庸俗和廉价起来。我的少女时代已经和那只马克杯一起碎得一团模糊了。我在未知的影子下面游泳。
我跟着小野横穿马路。我说,小野。我喜欢你。
一辆大卡车飞驰过去。小野穿过去了,可是我没有。我停下来。
小野突然倒回来,抓住我的手领着我向前走。
正如我不厌其烦地所描述的,我捏着小野细细长长的手指,触到了深陷的掌心纹路。那是第一次。他的手碰到我。我们的爱开始于那只手。我抓住了它。我们奔跑着过了马路。我在一棵梧桐树下咯咯地笑。小野觉得我居心叵测。我拥抱了小野一下。我踮起脚尖,下颏在小野的肩膀上蹭了一下。我说,小野,我喜欢你。
霓路 (4)
我常常无耻地想,要感激我的朋友。是他最后忍无可忍的愤怒成全了我和小野的爱情。
可是我想那天我真的走得太急了。我应当留下来,帮我的朋友扫起那只破碎的马克杯。我一定会悄悄留一片碎片在口袋里。那是一个我的已经破碎的时代。橘红色一样焦躁的时代。
那是小野心爱的夏天。小野带着我出去,一起看夏天的湖泊或者远山。但是多数时候他不带我出去。他说他要一个人去想想他甜美的理想。再带上我去实现。他留下很多CD和电影给我。亲亲我的脸颊就走了。我觉得这像我小时候的暑假。我的妈妈留很多零食给我,然后亲亲我的脸颊,走了。我可以只热爱零食,不想念我的妈妈。但现在我只想跟随小野,不迷恋任何碟片。我知道我的妈妈一定会回来,因为她舍不得我。可是小野随时可能走掉。我知道他舍得。
很多电影冗长而寡淡。情节太稀疏。给我太多时间去想念小野。
《暗战》是小野要我看的电影中极少的港片,商业片。我是多么喜欢里面的爱情埃记得洁尘写的电影评论中把电影里的爱情称做“清浅之爱”。觉得小野的表情跟那个病人杀手刘德华的表情很像。他们一样地决绝。一样爱得很轻蔑。我看到那个叫蒙嘉慧的女人跟在刘德华的身后,默默地走了一段。我想起那个阳光炽烈的午后,我跟着小野离开朋友的酒吧,也走了一段。我清晰地记得,小野并没有对我说他喜欢我。我看到猫一样温顺的女人把头斜靠到男人的肩上。手叠在手上。那是他们所有的爱情。像一个空集。
空集不是不存在。空集是一个很完好的集合。
这真是一场瘦骨嶙峋的爱情埃没有血肉。可是谁也不能否认,这场骨感的爱情因为清晰和分明而引人入胜。我想让自己的爱情染上那个电影的颜色,冰静的靛蓝色,带着波光粼粼的忧伤。
在夏天末了的时候,我的营养不良的爱情惊喜地得到了它的补给。那天小野来找我。他有一点焦虑。他说他想拍电影。他问我喜不喜欢小津安二郎,他说他想拍那样的纯净的电影。在一个乡村或者什么角落里,让自己所有的欲望都暗淡下去。让每一分钟都像一枚路易十六时期的金币一样闪闪发亮。我注意到小野说的时候眼睛就是像路易十六时期的金币一样闪闪发亮的。我觉得他像一架马力十足的水车,在飞快地转动。把璀璨的水珠都溅在了我的身上。那些水珠是他不灭的欲望。他把他的欲望溅在了我的身上。我被淋湿了。可是我必须承认,那是一种我热切盼望的沾染。我觉得世界上最美妙的病菌就是眼前这个叫做小野的男孩。极乐对于我来说就是我永永远远住在这种病里。我常常想要赞美我的妈妈是因为她把我生得如此勇敢。
我只是默默地听小野说完他的计划。我甚至没有表现出对小津安二郎的电影票房的怀疑。我的确看到很多的电影艺术家们奉小津安二郎的电影为极品,我甚至看到他们在采访录像上无比严肃地说小津安二郎的电影是对他们影响最大的。可是我觉得他们的电影和小津安二郎的一点也不像。所以他们成功地赚到了钱。我担心认认真真学习了小津安二郎的小野养不活我也养不活他自己。可是这个问题重要吗。我只是想和他在一起。那样我就满足得不需要问任何问题。
小野说完之后,用眼神对抗了一会儿我的安静,终于他又说,我要带你一起走。
他说那句话的时候一点都不局促。很轻快的。好像是问我借一根大头针一样轻松。
可是我想说的正是,这枚大头针你不用还了。
这正是我想要的不是吗。离开,我们两个人,牵着我们无比消瘦的爱情。我们躲起来,他拍他的电影,我来养胖我们的爱情。我永远在他的右手边,和他并排站着批判这个世界。朋友酒吧里就是不应该用塑胶花和口水歌,小津安二郎永垂不朽!小野零下温度的体温使我焦躁的青春冷静下来。
我想了想,决定问他一个问题。这是我第一次问他问题。我住在他的心里。我可以背诵他所有的念头。我看他的心房,心室,就像围着我的15平米的小房间走一圈一样简单。所以我从不发问。我打算问一个问题,只是因为我想听到那个我想要的答案。
我问小野,你为什么想要带我走呢。
小野说,我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和我一样地嫉恨这个世界。
是的。我和小野一样地嫉恨这个恶俗的世界。我们都像无辜而干净的小水珠,我们本来是会被蒸发上去的。就像听从了上帝召唤的人们会上天堂一样。我们会一直一直上升,直到回到月亮的身旁。我们是它喜悦的眼泪。可是可是,我们在上升的过程中才发现这个世界的灰尘可真多。我们的身体上都沾染了那些颗粒状的无赖。我们的身体越来越沉。我们变得臃肿而混浊。我们再也不能成功地飞去月亮。我们再也没有资格做一颗月亮的眼泪。所以我们盘旋在半空中,和其他穿着灰尘外套的水滴结在一起。那一时刻我们很开心,因为我们被叫做云。或者是白云。我们就认为我们真的是洁白的。云有不能承受之尘埃。我们终究会噼里啪啦地再度掉回人间。我们又是一颗水滴了。回到下水道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和鼻涕唾液没有什么区别。
我和小野是两颗有洁癖的水滴。我们一刻也不能忍受沾染灰尘的旅行或者是肮脏云朵的栖息。
我和小野是一样的。可是我一直是安静和隐忍的。或者说我是蒙昧的。我只是自言自语地烦躁和抱怨。可是小野把他欲望的水珠溅在了我的身上。我的欲望开花了。我跃跃欲试地要出发。挣脱云朵这个垃圾场一样的收容所。我要和小野一起向上飞。我们要在更暖和更皎美的地方得到洁净。
我有一点难过。因为小野所说的原因并不是他喜欢我。他没有说过这句话。从来没有。在那个穿过马路,义无反顾地一起牵手走到梧桐树下的下午,他也没有说。可是我恍恍惚惚地以为他好像说过了。我觉得他好像一直在我耳边说这句话。
我喜欢你的。这句话像一只振翅的蝴蝶一样停在我的耳边。喋喋不休。
我安慰自己说,《暗战》中的爱情是我所标榜的不是吗。到最后,女孩都没有听到她的杀手爱人说喜欢或者爱。她只是跟在他的身后走了一段。小心地跟着,不丢失。
于是我说,好吧好吧。小野,我跟你走。
霓路 (5)
我和小野再次决定下车的时候是在D城市。因为D城市刚刚下过雨,天空和楼群的轮廓都很清晰。我已经太久没有摘掉隐形眼镜了,整个世界仿佛下了很大的雾。潮湿的眼窝里干瘪的世界,而且没有了天气。所以看到D城市的时候我很开心。
是个南方的城市,细细长长的小街,形状怪异的小店铺。我们开始重新恢复孩子般的激情。我们一家一家地逛。小野在一个美术商店里买了一本Swatch手表的宣传画册。里面有十年来所有Swatch手表的样子。糖果颜色。取着不同的名字。一代又一代。
画册像一本五颜六色的历史书。那是我看过的最好看的历史书。我长大的过程中,Swatch渐渐变得不再昂贵。甚至不够庄重。可是它一直是我最喜欢的手表品牌。
去音像店买了些CD。事实上我们带的CD已经很多。如果活不下去了,靠卖CD仍旧可以活一段时间。可是我们仍旧满足又开心地买下那些CD。多数我们都是拥有的。只是没有带上它们。比如我喜欢的Mazzy tar的,Mono的,还有小野喜欢的Patti smith的。同样是落时的女人。但是不朽。付钱之后我站在店门口,突然觉得很凄凉。我们讲话很少,寂寞环绕。很多时候,我们依偎在一起,可是自己听自己的音乐。我们都用音乐把自己导向另外的出口。
有一家店子卖亮晶晶的银饰,还有花花绿绿的小卡子。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戴任何小卡子了。我变成了一个粗糙的布娃娃。可是这一刻,我忽然怀念起我那嚣艳的粉红时代。我穿粉红色条绒A字裙和大头皮鞋、扎雪青色头巾和用毛线绑一头辫子的时代。我想起那时候我妈妈多么地热衷于给我梳头发,扎辫子埃那时候我已经读高中了。每一个早晨我坐在桌边吃早餐,我妈妈站在我的身后给我梳头发。她不厌其烦地给我用毛线缠十几条彩色的辫子。她还喜欢给我买“淑女屋”蕾丝花边的袜子。我猜想我妈妈小的时候一定没怎么好好玩过布娃娃。她通过我弥补了她小时候的遗憾。可是我必须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