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文学电子书 > 永乐大典 2 >

第198章

永乐大典 2-第198章

小说: 永乐大典 2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元史】
  《列女传》:朱虎妻茅氏,大德间,虎官都水监坐罪,籍其家,吏录送茅氏及二子赴京。太医提点师甲乞归家,欲妻之,茅氏誓死不从,托居尼寺,尤愤不食卒。
  誓与虏死
  【张横浦心传录】
  解潜太尉贬南安,临决之前,越一日焚香寂卧,令人来请,若有所言者,因往省之,曰:太尉平日所怀,莫有不足者否。解公遂屏左右,垂泪云:某平生唯仗忠义,誓与虏死,以雪国耻。以不肯议和,遂为秦公斥远。此心唯天知之。因谓之曰:无愧此心足矣,何必令人知?然人未有不知者,事有真伪迟速耳。解云闻侍郎此言,心下豁然,某令即去矣。奄然而逝,予以谓武夫悍卒,其一念正气,犹盘礴不下以待人决,况吾侪读圣贤书,安可於平日不正此心?此与“朝闻道夕死”何异!
  爱 死
  【左传】
  文公十年,陈侯郑伯会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将以伐宋。宋逆楚子,遂道以田孟诸,命夙驾载燧。宋公遣命,无畏扶其仆以徇,或谓子舟曰:国君不可戮也。子舟曰:当官而行,何强之有?刚亦不吐,桑亦不茹,毋纵诡随,以谨无极。是亦非辟疆也,敢爱死以乱官乎?注言:我岂敢爱惜一身之死,以乱楚之官事乎。
  不敢爱死
  【左传】
  定公八年,阳虎将享季氏于蒲圃而杀之。阳虎前驱,林楚御桓子,虞人以铍盾夹之,阳越殿,将如蒲圃。桓子咋谓林楚曰:而先皆季氏之良也,尔以是继之。对曰:臣闻命后,阳虎为政,曾国服焉,违之徵死,死无益於主。桓子曰:“何后之有?而能以我适孟氏乎?”对曰:“不敢爱死,惧不免主。”桓子曰:“往也。”孟氏选围人之壮者三百人以为公期筑室於门外,林楚怒,马及衢而骋,阳越射之,不中。筑者阖门,有自门间射阳越,杀之。
  此将不惜死
  【旧唐书】
  《吐蕃传》:吐蕃远至凤翔,节度孙志直闭门拒之,吐蕃围守数日,会镇西节度兼御史中丞马领精骑千馀,自河西救。杨志烈乃引兵入城,迟明,单骑持满,直卫贼众,左右愿从者百馀骑。奋击大呼:贼徒披靡,无敢当者,战疲而归,贼众慑其骁勇。翌日,又逼城请战,披甲开悬门,贼乃抽退,皆曰:此将不惜死,不可当,且避之。
  相与致死
  【容齐随笔】
  张耳、陈馀,少时为刎颈交,其后争权相与致死地而不厌,盖势利之极,其究必然。韩馥举翼州以迎袁绍,而终以惧死。刘璋开门延刘备,坐失益州。翟让提兵授李密,而举族不免。尔朱兆以六镇之众付高欢,而卒毙於欢手,绍密欢忘其所,自不足深责。孰谓玄德之长者而忍为此耶?
  乐为致死
  【三国志】
  《孙策传》:策为人美姿颜,好语笑,性阔达,听受善於用人,是以士民见者,莫不尽心乐为致死。
  自致于死
  【后魏书】
  张预每羡古人食玉之法,乃采访蓝田,躬往攻掘,得若环璧杂器形者大小百余。至而观之,皆光润可玩,预乃椎七十枚为屑,日服食之,馀多惠人。后乃闻者更求玉于故处,皆无所见,冯翊公源怀等得其玉,琢为器佩,皆鲜明可宝。预脉延年,云有效验,而世事寝食皆不禁节,又加之好酒损志,及疾笃,谓妻子曰:服玉若能屏居山林,排弃嗜欲,或当大得神力,而吾酒色不绝,自致于死,非药过也,然吾尸体必当有异,勿使速殡。令后人知食服之妙。时七月中旬,长安毒热,预停尸四宿,而体色不变。其妻常氏以玉珠二枚含之,口闭。常谓之:君自云食玉有神验,何故不受含也?言讫,齿启纳珠,因嘘属其口,都无秽气,举歙於棺,坚直不倾委,死犹有遗玉屑数升,囊盛纳诸棺中。
  勇者致死
  【宋苏东坡策略】
  使天下明知人主欲有所立,则智者愿效其谋,勇者乐,致其死。
  怀心乐死
  【吴越春秋】
  《勾践伐吴外传》:越王道见晁,张腹而怒,将有战争之气,即为之轼。其士卒有问于王曰:君何为敬晁虫而为之轼,勾践曰:吾思士卒之怒久矣,而未有称吾意者,今晁虫无知之物,见敌而有怒气,故为之轼。於是军士闻之,莫不怀心乐死,人致其命。
  艾命投死
  【吴赵春秋】
  《勾践阴谋传》:计石儿曰:夫官位财币金赏者,君之所轻也。操锋履刃艾音刈命投死者,士之所重也。今王易财之所轻,而责士之所重,何其殆哉?
  擅杀偿死
  【旧唐书】
  《王君操传》:君操父,隋大业中与乡人李君则对兢,因被殴杀告捕。君操时年六岁,其母刘氏告县收捕,君则弃家亡命,追访数年,弗获。贞观初,君则出官自首,而君操密袖白刃刺杀之。诣刺史具自陈告,州司以其擅杀戮问云:杀人偿命,律具明文,何方自理,以求生路?对曰:亡父被杀二十馀载,闻诸典礼,父雠不可同天,早愿图之,久而未遂。常惧亡灭,不展冤情,今大耻既雪,甘从刑宪。州司据法处死,列上其状,太宗特诏原免。
  自盗抵死
  【资治通监】
  《后唐明宗纪》:天成四年,西川右都押牙孟容弟为资州税官,坐自盗抵死,观察判官冯琢中门副使王处回为之请。孟知祥曰:虽吾弟犯法,亦不可贷,况他人乎?
  【文纪】
  细民之愚无知抵死,师古曰:抵,触也,亦至也。
  坑降足死
  【叶邦邵和李翰蒙求】
  秦将白起长平之战,坑赵降卒四十万人,后秦复攻赵,起称疾不行。昭王怒,遣人遣起不得留咸阳,行至杜邮,赐剑令自裁。起曰:我何罪?良久曰:我固当死,赵降卒四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遂自杀。
  杀菟坐死
  【东汉书】
  《梁统传》:统玄孙翼,以贵戚为大将军。桓帝时起菟苑至於河南城西,经亘数十里,移檄所在调发生菟,刻其毛以为识,人犯者,罪至刑死。尝有西域贾胡,不知禁忌,误杀一菟,转相告言,坐死者十馀人。
  反送死
  【江湖续集】
  《赵汉宗反送死诗》:死生虽异途,昭晰本一理。崦嵫落圆景,一设非永逝。达人随元化,生死一剧耳。生生常疑实,安知非真死。死当安吾归,生当适吾意。
  鸟羽送死
  【三国志】
  《魏书·弁辰传》:其国土地肥美,宜种五谷,及稻,晓替桑,作缣布,乘驾牛马,嫁娶礼俗,男女有别。以大鸟羽送死,其意欲使死者飞扬。
  灵鹤催死
  【江少虞类苑】
  王参政伯庸得疾,既委顿。是夕有灵鹤十馀只,空中嘹唳。八月二十日夜三更,月甚明,时其弟纯臣差知毫州,公人来迎侯者,皆以为怪讶。须臾闻宅中恸哭,群鹤遂散,时人以谓伯庸当作仙官尔。
  丹剂缓死
  【王明清挥尘录】
  宋道方毅叔以医名天下,居南京,然不肯赴请,病者扶携以就求脉。政和初,田登守郡,母病危甚,呼之不至。登怒云:使吾母死,亦以忧去。杀此人不遇斥责。即遣人禽至廷下,符之云:三日之内不痊,则吾当诛没以示众。毅叔曰:容为诊之。既而曰尚可以活,处以丹剂,遂愈。田喜甚,云:吾一时相困辱,然岂不可刷前耻乎?用太守之车,从以妓乐,酬以千缗,俾郡卒负于前,增以彩酿,道引还其家。旬日后,田母病作,呼之则全家遁去,田母遂殂。盖其疾先已在膏肓,宋姑以良药缓其死耳。
  当适辄死
  【西汉书】
  《外戚传》:王奉先有女,年十馀岁,每当适人,所当适辄死。
  无罪辄死
  【新唐书】
  《安禄山传》:李猪儿幼事安禄山谨甚,使为阉人愈亲信。禄山腹大垂膝,及老愈肥,曲隐常疮。既叛不能无患惧,至是目复盲,俄又疽疾,尤卞噪。左右给侍,无罪辄死,或掠荷辱,猪儿尤数,虽严壮亲侍,时时遭笞靳,故二人深忌禄山。
  饮泉辄死
  【宋史】
  《冯伸已传》:伸已知邕州,治舍有井,相传不敢饮,饮辄死,伸已日汲自供,终更无恙。
  射贼辄死
  【宋曾巩元丰类稿】
  《尚书陈公神道碑》:宋陈世卿改静安军节度推官,有益数万人围静安八十日,公奋励距敌,射其裨将一人,应手死。又射至数百人,无不辄死,盗以故不敢迫,而外兵来救乃解。
  一门争死
  【续后汉书】
  《孔融传》:山阳张俭为中常侍侯览所怨,诏为刊章,下州郡以名捕俭,俭与融兄褒有旧,已抵褒,不遇。融年十六,俭少之而不告,融见其有窘色,谓曰:兄虽在外,吾独不能为君主邪。因留舍之。后事泄,国相以下密掩捕,俭得脱走,遂并收褒融送狱。二人未知所坐,融曰:保纳舍藏者,融也,当坐之。褒曰:彼来求我,非弟之过,请甘其罪。吏问其母,母曰:家事任长,妾当其辜,一门争死。郡县疑不能决,乃上献之,诏书竟坐褒焉。
  争相代死
  【新唐书】
  《列女传》:虞甫妻李,秦州城纪人,父澜,永泰初为蕲令,梁宋兵兴,澜谕降剧贼数千人。剌史曹升袭贼败之,贼疑澜卖己,执澜及其弟渤,兄弟争相代死,李见父被执,亦请代父,遂皆遇害。宣慰,使李季卿闻状,诏赠李孝昌县君,澜,渤并赠官。
  父子俱死
  【史记】
  《赵世家》:王父初以长子章为太子,后得吴娃爱之,为不出者数岁,生子何,乃废太子章而立何为王。吴娃死,爱驰,怜故太子,欲两王之,犹豫未决,故乱起,以至父子俱死,为天下笑,岂不痛乎!
  父子争死
  【宋史】
  《郑绮传》:有鲍宗岩者,徽州歙人,子寿孙。宋末盗起里中,宗岩避地山谷间,为贼所得。缚宗岩树上,将杀。寿孙拜前,愿代父死。宗岩曰:吾老矣,仅一子奉先祀,岂可杀之?吾愿自死,盗两释之。
  请代父死
  【文苑英华】
  《张不耀请代父死表》:玄宗开元初臣某言:臣闻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之恩,昊天罔极。臣父文成充使不了,特置严刑,罪小责深,不胜冤苦。街衢惊叹,长幼咸嗟。皇天后土,实所鉴照。臣闻有理不申,枉填沟壑,臣子情切,骨肉恩深,请以微躯,代父当死。乞宽父之浅命,展愚臣之孝心,伏乞天命,俯垂矜察,臣不耀万死,犹荷再生。臣父朝无近亲,孤宦独立,苗疏难植,根残易危,无风而自倒,不寒而自战。李全交,接邪作监,舞法弄权,虐甚周兴,酷殊来俊,枉陷良善,以立已功。恶贯已盈,贪残事败,不斩颜厚,犹事纟斗绳,不惧皇天,仍居宪府,罪轻责重,其枉宝深。但恨明时,虚编咎晦。疑伏愿陛下,采兴人之诵,听左右之言,乞不滥无辜,度庶冤魂重返,即臣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不任酷裂之至,冒死投匦以闻。
  【温州府志】
  周乐,瑞安人,宋状元坦之后,父晟通经能文,方氏据温,拘晟置海舟上,乐随往,事父甚谨,一日贼酋遣人沉晟于水,乐泣请曰:我有祖母,幸留父侍养,请以已代父死。不听,乐抱父不忍舍,遂同死。
  【金史】
  《陈颜传》:颜,卫州汲县人,世业农。父光荣季擢武举第,调寿阳尉。未赴,值金兵敢汴。光病,围城中,颜艰关渡河,往省其父,因扶疾北归。光家奴谋良不可,诬光与贼杀人,光系狱榜掠不胜,因自诬伏。颜诣郡请代父死,太守徐某哀之,不敢决。适帅臣至郡,以其状白帅曰:此真孝子也!遂并释之。
  求代父死
  【宋史】
  《孝义传》:邢神留父超逋官租,里胥督租,与超斗,超殴里胥死。神留年十六,诣吏求代父死。州以闻,特诏减死,赐里胥家万钱,为棺敛具。
  代父就死
  【宋史】
  《孝义传》:端拱初,沈之父为屯田院衙官,凶暴无赖,使酒殴平人死。正中途见父恐惧,述其故,正即号呼褫衣,就殴其尸,巡警者捕送官,狱具,怡然就死,闻者悲之。
  女易父死
  【孝友同风】
  《列女传》:赵津女娟者,赵河津吏之女,赵简子之夫人也。初,简子南击楚,与津吏期。简子至,津吏醉卧不能渡。简子欲杀之,娟惧持楫而走。简子曰:女子走何为?对曰:津吏息女,妾父闻主君来渡不测之水,恐风波起,水神动骇,故祷祠九江三淮之神,供具备礼,御厘受福,不胜杯酌,醉至於此。君欲杀之,妾愿以鄙躯易父之死。简子曰:非汝之罪也。娟曰:主君欲因其醉而杀之,妾恐其身不知痛,而心不知罪也。若不知罪而杀之,是杀不辜也,愿醒而杀。简子曰:善。逐不诛。
  愿赎父死
  【东汉书】
  《谯玄传》:时公孙述僭号於蜀,徵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