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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至纯书苑)-第3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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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张献忠先生除了当兵之外,还顺便干点零活,打点散工,具体包括强盗、打劫等等。
    这种兼职行为,应该是比较危险的,常在河边走,毕竟要湿鞋。张献忠同志终于被揭发了,他被关进监狱,经过审判,可能是平时兼职干得太多,判了个死刑。
    关键时刻,一位总兵偶尔遇见了他,觉得他是个人才,就求了个情,把他给放了。
    应该说这位总兵的感觉,还是比较准的,张献忠确实是个人才,造反的人才。
    据说平时在军队里,张献忠先生打仗、兼职之余,经常还发些议论,说几句名人名言,比如“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等等。
    而他最终走上造反道路,是在崇祯三年(1630),那时,王嘉胤造反,路过他家乡,张献忠就带了一帮人,加入了队伍。
    张献忠起义的过程,是比较平和的,没人逼他去修长城,他似乎也没掉队,至于爹妈死光,毫无生路等情况,跟他都没关系,而且在此之前,他还是吃皇粮的,实在没法诉苦。
    所以这个人造反的动机,是比较值得怀疑的。
    参加起义军后,张献忠的表现还凑合,跟着王嘉胤到处跑,打仗比较勇猛,打了一年,投降了。
    因为杨鹤来了,大把大把给钱,投降是个潮流,张献忠紧跟时代潮流,也投了降。
    当然,后来他花完钱后,顺应潮流,又反了。
    此后的事情,只要是大事,他基本有份。三十六营开会、打进山西、打进河南、被人包围、向王朴诈降、又被人包围、向陈奇瑜诈降,反正能数得出来的事,他都干过。
    但在这帮头领里,他依然是个小人物,总跟着别人混,直至这次会议。
    他驳斥了许多人想逃走的想法,是很有种的,但除了有种外,就啥都没有了。因为敌人就在眼前,你要说不逃,也得想个辙。然而张献忠没辙。
    于是,另一个人说话了,一个有辙的人:“一夫犹奋,况十万众乎!官兵无能为也!”
    李自成如是说。
    李自成,陕西米脂人,万历三十四年生人。
    比较凑巧的是,李自成跟张献忠,是同一年生的。
    而且这两人的身世,都比较搞不清楚,但李自成相对而言,比较简单。
    根据史料的说法,他家世代都是养马的。在明代,养马是个固定职业,还能赚点钱,起码混口饭吃,生活水准,大致是个小康。
    所以李自成是读过书的,他从小就进了私塾,但据说成绩不好,很不受老师重视,觉得这孩子没啥出息。
    直到有一天。
    这天,老师请大家吃饭,吃螃蟹。
    当然,老师的饭没那么容易吃,吃螃蟹前,让大家先根据螃蟹写首诗,才能开吃。
    李自成想了想,写了出来。
    老师看过大家的诗,看一首,评一首,看到他写的诗,没有说话。
    因为在这首诗里,有这样一句话:一身甲胄任横行。
    这位老师是何许人也,实在没处找,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一个比较厉害的人物,因为在短暂犹豫之后,他说出了一个准确的预言:你将来必成大器,但始终是乱臣贼子,不得善终!
    但李自成同学的大器之路,似乎并不顺利,吃过饭不久,他就退学了,因为他的父亲去世了。
    没有经济基础,就没有上层建筑,李自成决定,先去打基础,但问题是,他家并不是农民,也没地,种地估计是瞎扯,所以他唯一能够选择的,就是给人打工。
    这段时间,应该是李自成比较郁闷的时期。因为他年纪小,父亲又死了,经常被人欺负,有些地主让他干了活,还不给钱,万般无奈之下,他托了个关系,去驿站上班了。
    李自成的职务是驿卒,我说过,驿站大致相当于招待所,驿卒就是招待所服务员,但李自成日常服务的,并不是人,而是马。
    由于世代养马,所以李自成对马,是比较有心得的,他后来习惯于用骑兵作战,乃至于能在山海关跟吴三桂的关宁铁骑打出个平手,估计都是拜此所赐。
    李自成在驿站干得很好,相比张献忠,他是个比较本分的人,只想混碗饭吃。
    崇祯二年,饭碗没了。
    我说过很多次,是刘懋同志建议,全给裁掉了。
    刘懋认为,驿站纰漏太多,浪费朝廷资源,李自成认为,去你娘的。
    你横竖有饭吃,没事干了,来砸我的饭碗。
    但李自成还没有揭竿而起的勇气,他回了家,希望打短工过日子。
    我也说过很多次,从崇祯元年,到崇祯六年,西北灾荒。
    都被他赶上了,灾荒时期,收成不好,没人种地,自然没有短工的活路。此时,李自成听说,有一个人正在附近招人,去了的人都有饭吃。
    他带着几个人去了,果然有饭吃。
    这位招聘的人,叫做王左桂。
    王左桂是干什么的,之前也说过了,作为与王嘉胤齐名的义军领袖,他比较有实力。
    当时王左桂的手下,有几千人,分为八队,他觉得李自成是个有料的人,就让他当了八队的队长。
    这是李自成担任的第一个职务,也是最小的职务,而他的外号,也由此而生——八队闯将。
    一年后,王左桂做出了一个决定,他要攻打韩城。
    他之所以要打这里,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因为韩城的防守兵力很少,而且当时的总督杨鹤,没有多少兵力可以增援,攻打这里,可谓万无一失。
    判断是正确的,正如之前所说的,杨鹤确实没有兵,但他有一个手下,叫洪承畴。
    这次战役的结果是,洪承畴一举成名,王左桂一举完蛋,后来投降了,再后来,被杀降。
    王左桂死掉了,他的许多部属都投降了,但李自成没有,他带着自己的人,又去投奔了不沾泥。
    不沾泥是个外号,他的真名,叫做张存孟(也有说叫张存猛)。但孟也好,猛也罢,这人实在是个比较无足轻重的角色,到了一年后,他也投降了。
    然而李自成没有投降,他又去投了另一个人。这一次,他的眼光很准,因为他的新上司,就是闯王高迎祥。
    这是极其有趣的一件事,王左桂投降了,李自成不投降,不沾泥投降了,他也没投降。
    虽说李自成也曾经投降过,比如被王朴包围,被陈奇瑜包围等等,但大体而言,他是没怎么投降的。
    这说明,李自成不是痞子,他是有骨气的。
    相比而言,张献忠的表现实在不好。
    他投降的次数实在太多,投降的时机实在太巧,每次都是打不过,或是眼看打不过了,就投降,等缓过一口气,立马就翻脸不认人,接着干,很有点兵油子的感觉。
    史料记载,张献忠的长相,是比较魁梧的,他身材高大,面色发黄(所以有个外号叫黄虎),看上去非常威风。
    而李自成就差得多了,他的身材不高,长得也比较抱歉,据说不太起眼(后来老婆跑路了估计与此有关),但他很讲义气,很讲原则,且从不贪小便宜。
    历史告诉我们,痞子就算混一辈子,也还是痞子,滑头,最后只能滑自己。长得帅,不能当饭吃。
    成大器者的唯一要诀,是能吃亏。
    吃亏就是占便宜,原先我不信,后来我信,相当靠谱。
    李自成很能吃亏,所以开会的时候,别人不说,他说。
    第八队队长,不起眼的下属,四处寻找出路的孤独者,这是他传奇的开始。
    他说,一个人敢拼命,也能活命,何况我们有十几万人,不要怕!
    大家都很激动,他们认识到,李自成是对的,到这个份上,只能拼了。
    但问题在于,他们已经被重重包围,在河南呆下去,死路,去陕西,还是死路,去山西,依然是死路,哪里还有路?
    有的,还有一条。
    李自成以他卓越的战略眼光,和无畏的勇气,指出那条唯一道路。
    他说,我们去攻打大明的都城,那里很容易打。
    他不是在开玩笑。
    当然,这个所谓的都城,并不是北京,事实上,明代的都城有三个。
    北京,是北都,南京,是南都,还有一个中都,是凤阳。
    打北京,估计路上就被人干挺了,打南京,也是白扯,但打凤阳,是有把握的。
    凤阳,位于南直隶(今属安徽),这个地方之所以被当作都城,只是因为它是朱元璋的老家。事实上,这里唯一与皇室有关的东西,就是监狱(宗室监狱,专关皇亲国戚),除此以外,实在没啥可说,不是穷,也不是非常穷,而是非常非常穷。
    但凤阳虽然穷,还特喜欢摆谱,毕竟老朱家的坟就在这,逢年过节,还喜欢搞个花灯游行,反正是自己关起门来乐,警卫都没多少。
    这样的地方,真是不打白不打。
    而且进攻这里,可以吸引朝廷注意,扩大起义军的影响。
    话是这么说,但是毕竟洪承畴已经围上来了,有人去打凤阳,就得有人去挡洪承畴,这么多头领,谁都不想吃亏。
    所以会议时间很长,讨论来讨论去,大家都想去打凤阳,最后,他们终于在艰苦的斗争中成长起来,领悟了政治的真谛,想出了一个只有绝顶政治家,才能想出的绝招——抓阄。
    抓到谁就是谁,谁也别争,谁也别抢,自己服气,大家服气。
    抓出来的结果,是兵分三路,一路往山西,一路往湖广,一路往凤阳。
    但这个结果,是有点问题的,因为我查了一下,抓到去凤阳的,恰好是张献忠、高迎祥、李自成。
    没话说了。
    但凡是没办法了,才抓阄,但有的时候,抓阄都没办法。
    真没办法。
    抓到好阄的一干人等,向凤阳进发了,几天之后,他们将震惊天下。
    在洪承畴眼里,所谓民军,都是群没脑子的白痴,但一位哲人告诉我们,老把别人当白痴的人,自己才是白痴。
    检讨
    很巧,民军抵达凤阳的时候,是元宵节。
    根据惯例,这一天凤阳城内要放花灯,许多人都涌出来看热闹,防守十分松懈。
    就这样,数万人在夜色的掩护下,连大门都没开,就大摇大摆地进了凤阳城。
    慢着,似乎还漏了点什么——大门都没开,怎么能够进去?
    答:走进去。
    因为凤阳根本就没有城墙。
    凤阳所以没有城墙,是因为修了城墙,就会破坏凤阳皇陵的风水。
    就这样,连墙都没爬,他们顺利地进入了凤阳,进入了老朱的龙兴地。
    接下来的事情,是比较顺理成章的,据史料记载,带军进入凤阳的,是张献忠。
    如果是李自成,估计是比较文明的,可是张献忠先生,是很难指望的。
    之后的事情,大致介绍一下,守卫凤阳的几千人全军覆没,几万多间民房,连同各衙门单位,全部被毁。
    除了这些之外,许多保护单位也被烧个干净,其中最重要的单位,就是朱元璋同志的祖坟。
    看好了,不是朱元璋的坟(还在南京),是朱元璋祖宗的坟。
    虽说朱五一(希望还记得这名字)同志也是穷苦出身,但张献忠明显缺乏同情心,不但烧了他的坟,还把朱元璋同志的故居(皇觉寺)也给烧了。
    此外,张献忠还很有品牌意识,就在朱元璋的祖坟上,树了个旗帜,大书六个大字:“古元真龙皇帝”。
    就这样,张献忠在朱元璋的祖坟上逍遥了三天,大吃大喝,然后逍遥而去。
    事大了。
    从古至今,在骂人的话里,总有这么一句:掘你家祖坟。
    但一般来讲,若然不想玩命,真去挖人祖坟的,也没多少。
    而皇帝的祖坟,更有点讲究,通俗说法叫做龙脉,一旦被人挖断,不但死人受累,活人也受罪,是重点保护对象。
    在中国以往的朝代里,除前朝被人断子绝孙外,接班的也不怎么挖人祖坟,毕竟太缺德。
    真被人刨了祖坟的,也不是没有,比如民国的孙殿英,当然他是个人行为,图个发财,而且当时清朝也亡了,龙脉还有没有,似乎也难说。
    朝代还在,祖坟就被人刨了的,只有明朝。
    所以崇祯听到消息后,差点晕了过去。
    以崇祯的脾气,但凡惹了他的,都没有好下常崇祯二年,皇太极打到北京城下,还没怎么着,他就把兵部尚书给砍了,现在祖坟都被人刨了,那还了得。
    但醒过来之后,他却做出了一个让人意外的决定——做检讨。
    请注意,不是让人做检讨,而是自己做检讨。
    皇帝也是人,是人就会犯错误,如皇帝犯错误,实在没法交代,就得做检讨。这篇检讨,在历史上的专用名词,叫做“罪己诏”。
    崇祯八年(1635)十月二十八日,崇祯下罪己诏,公开表示,皇陵被烧,是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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