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至纯书苑)-第2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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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叫王曰乾,时任锦衣卫百户,通俗点说,是个特务。
这位特务向皇帝上书,说他发现了一件非常离奇的事情:有三个人集会,剪了三个纸人,上面分别写着皇帝、皇太后、皇太子的名字,然后在上面钉了七七四十九个铁钉(真是不容易)。钉了几天后,放火烧掉。
这是个复杂的过程,但用意很简单——诅咒,毕竟把钉子钉在纸人上,你要说是祈福,似乎也不太靠谱。
这也就罢了,更麻烦的是,这位特务还同时报告,说这事是一个太监指使的,偏偏这个太监,又是郑贵妃的太监。
于是事情闹大了,奏疏送到皇帝那里,万历把桌子都给掀了,深更半夜睡不着觉,四下乱转,急得不行。太子知道后,也是心急火燎,唯恐事情闹大,郑贵妃更是哭天喊地,说这事不是自己干的。
大家都急得团团转,内阁的叶向高却悄无声息,万历气完了,也想起这个人了,当即大骂:“出了这么大的事,这人怎么不说话!?”(此变大事,宰相何无言)此时,身边的太监递给他一件东西,很快万历就说了第二句话:“这下没事了。”
这件东西,就是叶向高的奏疏,事情刚出,就送上来了。
奏疏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陛下,此事的原告(指王曰乾)和被告(指诅咒者)我都知道,全都是无赖混混,之前也曾闹过事,还被司法部门(刑部)处理过,这件事情和以往的妖书案很相似,但妖书案是匿名,无人可查,现在原告被告都在,一审就知道,皇上你不要声张就行了。
看完这段话,我的感觉是:这是个绝顶聪明的人。
叶向高的表面意思,是说这件事情,是非曲折且不论,但不宜闹大,只要你不说,我不说,把这件事情压下去,一审就行。
这是一个不符合常理的抉择。因为叶向高,是东林党的人,而东林党,是支持太子的,现在太子被人诅咒,应该一查到底,怎能就此打住呢?
事实上,叶向高是对的。
第二天,叶向高将王曰乾送交三法司审讯。
这是个让很多人疑惑的决定,这人一审,事情不就闹大了吗?
如果你这样想,说明你很单纯,因为就在他吩咐审讯的后一天,王曰乾同志就因不明原因,不明不白地死在了监牢里,死因待查。
什么叫黑?这就叫黑。
而只要分析当时的局势,揭开几个疑点,你就会发现叶向高的真实动机:首先,最大的疑问是:这件事情是不是郑贵妃干的,答案:无所谓。
自古以来,诅咒这类事数不胜数,说穿了就是想除掉一个人,又没胆跳出来,在家做几个假人,骂骂出出气,是纯粹的阿Q精神。一般也就是老大妈干干(这事到今天还有人干,有多种形式,如“打小人”),而以郑贵妃的智商,正好符合这个档次,说她真干,我倒也信。
但问题在于,她干没干并不重要,反正铁钉扎在假人上,也扎不死人,真正重要的是,这件事不能查,也不能有真相。
追查此事,似乎是一个太子向郑贵妃复仇的机会,但事实上,却是不折不扣的陷阱。
原因很简单,此时朱常洛已经是太子,只要没有什么大事,到时自然接班,而郑贵妃一哭二闹三上吊之类的招数,闹了十几年,早没用了。
但如若将此事搞大,再惊动皇帝,无论结果如何,对太子只好坏处,没有好处。因为此时太子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等待。
事实证明,叶向高的判断十分正确,种种迹象表明,告状的王曰乾和诅咒的那帮人关系紧密,此事很可能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阴谋,某些人(不一定是郑贵妃),为了某些目的,想把水搅浑,再混水摸鱼。
久经考验的叶向高同志识破了圈套,危机成功度过了。
但太子殿下一生中最残酷的考验即将到来,在两年之后。
万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日,黄昏。
太子朱常洛正在慈庆宫中休息,万历二十九年他被封为太子,住到了这里,但他爹人品差,基础设施一应具缺,要啥都不给,连身边的太监都是人家淘汰的,皇帝不待见,大臣自然也不买账,平时谁都不上门,十分冷清。
但这一天,一个特别的人已经走到他的门前,并将以一种特别的方式问候他。
他手持一根木棍,进入了慈庆宫。
此时,他与太子的距离,只有两道门。
第一道门无人看守,他迈了过去。
在第二道门,他遇到了阻碍。
一般说来,重要国家机关的门口,都有荷枪实弹的士兵站岗,就算差一点的,也有几个保安,实在是打死都没人问的,多少还有个老大爷。
明代也是如此,锦衣卫、东厂之类的自不必说,兵部吏部门前都有士兵看守,然而太子殿下的门口,没有士兵,也没有保安,甚至连老大爷都没有。
只有两个老太监。
于是,他挥舞木棍,打了过去。
众所周知,太监的体能比平常人要差点(练过宝典除外),更何况是老太监。
很快,一个老太监被打伤,他越过了第二道门,向着目标前进。
目标,就在前方的不远处。
然而太监虽不能打,却很能喊,在尖利的呼叫声下,其他太监们终于出现了。
接下来的事情还算顺理成章,这位仁兄拿的毕竟不是冲锋枪,而他本人不会变形,不会变身,也没能给我们更多惊喜,在一群太监围攻下,终于束手就擒。
当时太子正在慈庆宫里,接到报告后并不惊慌,毕竟人抓住了,也没进来,他下令将此人送交宫廷守卫处理,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个小事。
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将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人抓住了,自然要审,按照属地原则,哪里发案由哪里的衙门审,可是这个案子不同,皇宫里的案子,难道你让皇帝审不成?
推来推去,终于确定,此案由巡城御史刘廷元负责审讯。
审了半天,刘御史却得出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结论——这人是个疯子。
因为无论他好说歹说,利诱威胁,这人的回答却是驴唇不对马嘴,压根就不对路,还时不时蹦出几句谁也听不懂的话,算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于是几轮下来,刘御史也不审了,如果再审下去,他也得变成疯子。
但要说一点成就没有,那也不对,这位疯子交代,他叫张差,是蓟州人,至于其他情况,就一无所知了。
这个结果虽然不好,却很合适,因为既然是个疯子,自然就能干疯子的事,他闯进皇宫打人的事情就有解释了,没有背景、没有指使,疯子嘛,也不认路,糊里糊涂到皇宫,糊里糊涂打了人,很好,很好。
不错,不错,这事要放在其他朝代,皇帝一压,大臣一捧,也就结了。
可惜,可惜,这是在明朝。
这事刚出,消息就传开了,街头巷尾人人议论,朝廷大臣们更不用说,每天说来说去就是这事,而大家的看法也很一致:这事,就是郑贵妃干的。
所谓舆论,就是群众的议论,随着议论的人越来越多,这事也压不下去了,于是万历亲自出马,吩咐三法司会审此案。
说是三法司,其实只有刑部,审讯的人档次也不算高,尚书侍郎都没来,只是两个郎中(正厅级)。
但这二位的水平,明显比刘御史要高,几番问下来,竟然把事情问清楚了。
侦办案件,必须找到案件的关键,而这个案子的关键,不是谁干了,而是为什么干,也就是所谓的:动机。
经过一番询问,张差说出了自己的动机:在此前不久,他家的柴草堆被人给烧了,他气不过,到地方衙门伸冤,地方不管,他就到京城来上访,结果无意中闯入了宫里,心里害怕,就随手打人,如此而已。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张差的说法,那就是扯淡。
柴草被人烧了,就要到京城上访,这个说法充分说明了这样一点:张差即使不是个疯子,也是个傻子。
因为这实在不算个好理由,要换个人,怎么也得编一个房子烧光,恶霸鱼肉百姓的故事,大家才同情你。
况且到京城告状的人多了去了,有几个能进宫,宫里那么大,怎么偏偏就到了太子的寝宫,您还一个劲地往里闯?
对于这一点,审案的两位郎中心里自然有数,但领导意图他们更有数,这件事,只能往小了办。
这两位郎中的名字,分别是胡士相、岳骏声,之所以提出他们的名字,是因为这两个人,绝非等闲之辈。
于是在一番讨论之后,张差案件正式终结,犯人动机先不提,犯人结局是肯定的——死刑(也算杀人灭口)。
但要杀人,也得有个罪名,这自然难不倒二位仁兄,不愧是刑部的人,很有专业修养,从大明律里,找到这么一条:宫殿射箭、放弹、投砖石伤人者,按律斩。
为什么伤人不用管,伤什么人也不用管,案件到此为止,就这么结案,大家都清净了。
如此结案,也算难得糊涂,事情的真相,将就此被彻底埋葬。
然而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不糊涂,也不愿意装糊涂的人。
五月十一日,刑部大牢。
七天了,张差已经完全习惯了狱中的生活,目前境况,虽然和他预想的不同,但大体正常,装疯很有效,真相依然隐藏在他的心里。
开饭时间到了,张差走到牢门前,等待着今天的饭菜。
但他并不知道,有一双眼睛,正在黑暗中注视着他。
根据规定,虽然犯人已经招供,但刑部每天要派专人提审,以防翻供。
五月十一日,轮到王之寀。
王之寀,字心一,时任刑部主事。
主事,是刑部的低级官员,而这位王先生虽然官小,心眼却不小,他是一个坚定的阴谋论者,认定这个疯子的背后,必定隐藏着某些秘密。
凑巧的是,他到牢房里的时候,正好遇上开饭,于是他没有出声,找到一个隐蔽的角落,静静地注视着那个疯子。
因为在吃饭的时候,一个人是很难伪装的。
之后一切都很正常,张差平静地领过饭,平静地准备吃饭。
然而王之寀已然确定,这是一个有问题的人。
因为他的身份是疯子,而一个疯子,是不会如此正常的。
所以他立即站了出来,打断了正在吃饭的张差,并告诉看守,即刻开始审讯。
张差非常意外,但随即镇定下来,在他看来,这位不速之客和之前的那些大官,没有区别。
审讯开始,和以前一样,张差装疯卖傻,但他很快就惊奇地发现,眼前这人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他表演完毕后,现场又陷入了沉寂,然后,他听到了这样一句话:“老实说,就给你饭吃,不说就饿死你。”(实招与饭,不招当饿死)在我国百花齐放的刑讯逼供艺术中,这是一句相当搞笑的话,但凡审讯,一般先是民族大义、坦白从宽,之后才是什么老虎凳、辣椒水。即使要利诱,也是升官发财,金钱美女之类。
而王主事的诱饵,只是一碗饭。
无论如何,是太小气了。
事实证明,张差确实是个相当不错的人,具体表现为头脑简单,思想朴素,在吃一碗饭和隐瞒真相、保住性命之间,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于是他低着头,说了这样一句话:
“我不敢说。”
不敢说的意思,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说,而是知道了不方便说。
王之寀是个相当聪明的人,随即支走了所有的人,然后他手持那碗饭,听到了事实的真相:“我叫张差,是蓟州人,小名张五儿,父亲已去世。”
“有一天,有两个熟人找到我,带我见了一个老公公(即太监),老公公对我说,你跟我去办件事,事成后给你几亩地,保你衣食无忧。”
“于是我就跟他走,初四(即五月四日)到了京城,到了一所宅子里,遇见另一个老公公。”
“他对我说,你只管往里走,见到一个就打死一个,打死了,我们能救你。”
“然后他给我一根木棍,带我进了宫,我就往里走,打倒了一个公公,然后被抓住了。”
王之寀惊呆了。
他没有想到,外界的猜想竟然是真的,这的的确确,是一次策划已久的政治暗杀。
但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这起暗杀事件竟然办得如此愚蠢,眼前这位仁兄,虽说不是疯子,但说是傻子倒也没错,而且既不是武林高手,也不是职业杀手,最多最多,也就是个彪悍的农民。
作案过程也极其可笑,听起来,似乎是群众推荐,太监使用,顺手就带到京城,既没给美女,也没给钱,连星级宾馆都没住,一点实惠没看到,就答应去打人,这种傻冒你上哪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