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玉瑾秋+番外 作者:枪花怒放(晋江2013.11.18完结)-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想到这里,她微微有些惆怅。这件案子从一开始就透着一股子诡异。全村被灭,无一人生还,中的却是千里之外一种罕见毒草的毒,这就已经够奇怪了,更奇怪的则是附近城镇竟是无一人知道这个村寨的存在,它就好像是凭空出现的一般。
吃晚饭的时候,大家围着篝火烤肉。秦秋和墨鸦坐在一起,不时传出几声悦耳的笑声。任夏和莫加尔在叙旧,时而大笑,时而惆怅。只有玉瑾和仇孽默默饮酒,都不多言。
突然琴声停止,一群人闹哄哄,吵吵嚷嚷。众人望去,只见莫加尔的几个女儿推搡着一个年纪比较小的少女,少女面露羞色,就连耳根也染了红色,煞是可爱。少女咬咬唇,似乎下定了决心,大步走到秦秋跟前,将一个七彩的流苏递过去,眨着一双羞怯的眼,急切而期盼地望着秦秋。
秦秋看着眼前这个美丽的少女,愣了一下,“我说过不能要的。”他又将下午的话重复了一遍。刚开始他不知道这流苏有特殊的意义,才会收下,等他知道后,就立刻退还给了佳希娜。可她为什么又要送呢?
“怎么回事?”玉瑾压低了声音问旁边的小荀子。小荀子想了一下,斟酌了一下辞藻,低头小声说道,“这人就是佳希娜,下午的时候就送了少夫人七彩流苏,七彩流苏一向用作定情信物,少夫人并不知情,知道后就将流苏退还给了佳希娜。也不知道这人又想做什么。”
佳希娜有些失望地低下头,却又固执地将流苏硬塞给秦秋,“在我们这里,收下了流苏就不能退还了,如果你已经有了心上人,就要她与我决斗。”
“决斗?”秦秋又是委屈又是着急,“你怎么这样?我都说了不行。”
“这七彩流苏挺好看的,你就收下吧。”
秦秋愕然,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玉瑾,“你什么意思?”
玉瑾却不再看他,只淡淡地喝酒,心想,佳希娜看上去是个很好的人,秦秋要是跟了她应该不会受委屈。
秦秋瞪着眼,双眼里泪水积聚,打着转儿,他又固执地瞪大了眼,硬是不让眼泪流下来,双手狠狠地捏着拳头,好似随时都会拧断某人的脖子一般。周围渐渐静了下来,众人都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太对劲了。
仇孽用手肘撞了一下玉瑾,努着下巴指了指秦秋。玉瑾叹口气,回头看着秦秋那副要哭未哭的委屈样,刚刚硬起来的心肠就这样软了,“过来。”习惯性的命令口气。
秦秋没有动,眼泪汪汪地看着玉瑾,说他固执也好,说他倔强也好,他总有那么一股子拧劲,好似玉瑾不把话说清楚,他就会一直这般下去。
“再不过来,我就走了。”玉瑾加重了口气说道。
秦秋不甘不愿地走到玉瑾跟前,侧着头不想看她。玉瑾手上使劲将人硬是拉进怀里,“哭什么,跟个花脸猫似的。”说着,抬起袖子胡乱地抹去他脸上的泪痕,“现在看看,这流苏也不好看,还是还给她好了。喏,以后不是我送的东西不许拿,什么东西都敢拿,惹麻烦了吧。”
秦秋在她肩头捶了几下,瘪嘴扭头,“就知道欺负我。”
玉瑾斜斜地看向还愣在一边的佳希娜。佳希娜正呆呆发愣,见玉瑾看过来,猛然惊醒,大跨步过来,“你,我要和你决斗。”
玉瑾放开秦秋,挑眉淡笑,指指自己无法行走的双腿,说道,“你看我这样,你忍心欺负弱小吗?还是说你只会欺负弱小?”
弱小?小荀子眉毛抽了抽,腹诽道,小姐哪里是弱小,强悍的不得了,这会儿居然扮猪吃虎,真是太不道德了。
仇孽嗤的一笑,显然她也认为玉瑾和弱小两字丝毫沾不上边,“既然这样,你们就换个决斗方式,不如拼酒吧。”
对于仇孽的提议,玉瑾挑眉,没有什么异议。显然佳希娜也认为自己酒量不错,两人就这么达成了一致。很快就有人搬了桌子上来,桌上放了十几个粗瓷大碗,碗中都倒满了酒。
秦秋揪着心看玉瑾一碗一碗的喝酒,总觉得心惊肉跳,在他的认知里,玉瑾一直都是浅酌慢饮,从不贪杯。对于她的酒量,他真的是很担心。出乎意料的是玉瑾真的赢了佳希娜,甚至没有人能看出玉瑾到底喝没喝醉。
任夏和小荀子站在一块儿,看着秦秋推着轮椅走进帐篷,两人相视一眼,同时叹了口气。仇孽有些疑惑地看了看两人,据她所知,玉瑾的酒量十分惊人,说是千杯不醉也不夸张,可这两人的表情怎么看怎么奇怪。
“玉瑾酒量虽好,但,其实,酒品不太好。”任夏摇摇头走了。小荀子望着仇孽眨眨眼,带着几分俏皮和顽劣,然后认真地点头道,“真的很不好。”说完,人也溜了。
乌江镇位于漯河的西南方。说起来算是西梁界内为数不多的沙丘地带,谁也无法说清楚,明明周边的县城都有水流经过,就算没有水流,但也山清水秀,只有这乌江镇名不副实,无江无河,沙丘浮动,气候干旱,春秋季节风沙肆虐,冬季较之其他地方也更加严寒一些。总之,这是个奇特的地方。
此时,通向乌江镇的路上,罕见的出现了辆马车,驾车的人全身裹在白色纱巾中,不紧不慢地驾着马车,马车旁边是三个骑着马的青年女子,同样全身裹在白纱中,只露出一双眼睛来,却也被大大的斗笠遮挡,很难辨认出她们的样貌,只隐隐觉得她们一定是青年俊秀。
“咳、咳、咳……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啊?”说着又咳了几声,憋得满脸通红,痛苦不堪。
玉瑾皱眉,将水囊递过去,“平时看你活蹦乱跳,怎么才赶了几天路,就不停的生病。”
“都怪你。”秦秋委屈的抽噎起来,“都是你非要乱跑,晚上也不给我盖被子,害我风寒到现在都没有好。”
“好了,别哭了。”看他哭得伤心,显得越加可怜兮兮,又听他一声声指控,她不由觉得好笑,伸手将他拦在怀里,一手在他后背轻轻拍着,“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行了吧。”
“你不能再欺负我。”
“好。”
“你不能骂我。”
“好。”
“我踢了被子,你要给我盖上。”
“好。”
“你不能再娶别人。”
“……”这一刻,她脑海中浮现出另一个清雅冷贵的人影,他斜眼望来,分明是双魅惑众生的眼,却生出无端的沉痛和凄凉。他看着她,好似在说,天下乌鸦都一般黑,你也不例外。她为什么会喜欢这样一个冷冰冰的人呢?
“我想睡一会儿。”她的沉默让秦秋心头一阵阵酸涩疼痛,但他再没有说下去,也没有强求一个承诺。
“……哦,好。”她匆忙将他放下,让他斜躺在马车里,自己则坐到另一边去,望着他的背影怔怔难言,心中轻轻叹口气,自己怕是又伤了他吧。
乌江住着一个奇特的民族谒族,她们自古以来信奉妮古拉神,一个以爱与性着称的神灵。传说中,妮古拉神相信自由恋爱,喜欢一个人就要大胆的告白,为得所爱即便不择手段、付出性命也是在所不惜的。是以,在这里的,男女都不会强迫自己嫁或娶不爱的人,即便成了亲,发现不如意,也会和平分手。婚姻并不会约束他们对爱的追求,同时,他们也要求对爱人毫无保留的坦诚。当然,前提是光明正大。
此外,乌江境界还生长着一种奇特的植物,这种植物从叶到根皆有剧毒,只要一片叶子便足以毒杀一人。但这种植物也极难寻找,只因在毒草的周围生活着一种食肉类爬虫,它们会在毒草周围密密的结成一圈圈的网状物,在网上聚集等待猎物自投罗网。爬虫足有三寸长,外表有坚硬的壳保护,捕获猎物的速度非常快,一旦被它们缠上便很难摆脱。此番,玉瑾一行主要是为了这种毒草而来。
进入谒族人的寨子,墨鸦驾着马车,秦秋坐在旁边,兴致高昂的看着周围身着异族服装的人,一会儿指指这个,一会儿指指那个。小荀子骑着一匹马,牵着一匹马慢慢地走在马车前面,警惕地望着四周。而仇孽则和玉瑾坐在马车内讨论起命案。
全村被灭门,让人更惊奇则是周边村庄、小镇,无一人知道此村落的存在。就像是一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无人知道它的来历,如果没有玉瑾和仇孽的恰巧,那么也将无人知道它的灭亡。如此神秘的一个村落为何突遭灭门?而被带出来的尸体上竟然沾染着只有乌江镇才有的剧毒。这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为了寻找答案,她们来到乌江,却发现乌江比她们所有的认知还要神秘得多。
任夏牵着马朝一顶巨大的帐篷走去,帐篷门口站着一个典型地谒族女子,深目高鼻,盈盈含笑,深情款款地看着他,显然是认识的。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她迎上来,两人抱在一起,大力拍着对方的后背,以表达友好。旁边早早已有人替任夏牵过缰绳。
“莫加尔,好久不见,你还好吗?”任夏笑道。
“当然,已经有三个诺尔了。”
“哦?”任夏惊奇地睁大眼,这个比她还要年轻几岁的人居然已经当奶奶了。“那可真要恭喜你了。”
“好了,达达,客气的话就不要说了。你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到底为什么事而来?”
任夏犹豫了一下,板起脸极为认真的说道,“自从我退出江湖后,就一直在照顾一位恩人的女儿,此番她有些事情要叨扰几日,还请你寻个方便。”
“这算什么事!”莫加尔大笑,“我这就让人给你安排。”
任夏十分感激的道谢。
玉瑾一行人到这里的时候,任夏已经安排好了一切。
秦秋坐在马车上,眼珠子骨碌地在任夏和莫加尔之间打转。见状,莫加尔笑了:“好俊俏地小男孩,可有婚配?”
秦秋甜甜一笑,“如果没有呢?”
“正好我那么女也未婚配,她可是我们这儿最能干的姑娘,不如考虑一下做我女婿如何?”莫加尔笑呵呵说道,好似真的能成事一般。
眼珠骨碌一转,秦秋从马车上跳下来,好奇宝宝似的眨着眼,问,“真的是最能干的吗?”
“当然,佳希娜不仅是打猎的能手,还是织毯子的能手,她做得花样都是最漂亮的,不信你可以去看看。”莫加尔还在推销自家可爱的女儿,对于旁人渐渐变化的脸色,丝毫不在意。
“真的吗?”笑颜如花的秦秋此刻完全忽略了玉瑾一张铁青的脸,兀自高兴地嚷着要去看最漂亮毛毯。
“咳咳咳……”玉瑾瞪眼!
“咦,玉瑾你病了吗?看吧看吧,一定是连老天都看不过去,遭报应了吧。”秦秋弯月似的笑眼,衬得他越加耀眼,晃花了人的眼。
看着和墨鸦一块儿跑开的某人,玉瑾一个眼刀过去,小荀子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才不紧不慢地一路跟了上去。玉瑾和仇孽则跟着莫加尔钻进了帐篷,又有人送了一大堆水果之类的东西,摆满了桌子。
“莫加尔,这就是我说的故人之女。”任夏向莫加尔介绍道。
莫加尔微微眯了眼上下打量了一番玉瑾,然后在她肩上大力地拍了起来,“任夏你这故人之女怕是有些来头吧?”
不得不说作为谒族中比较有威望的莫加尔的确有过人之处,一眼便看出玉瑾出生不凡,却绝口不问任夏其中曲折,可见此人观察入微。
玉瑾双手抱拳,行了个江湖中常用的礼,便开口道,“阿朵安,我等此番前来其实是为了穆马草。”
“穆马草?”莫加尔愣了一下,回头看看任夏,见她郑重地点头,心中疑惑不解,“这与穆马草有何干系?”
“是这样,我们有位朋友数日前中毒身亡,有认识的人告诉我们,她中的毒正是穆马草之毒。据说,穆马草从未被人带离乌江境内,却不知这毒为何会出现在千里之外,为了解真相,故而,我们特地来此,想问问近三个月内有没有外人来过这里,或者有什么可疑的人带走穆马草。”由于情况不明,她暂时还不想因为疏忽而打草惊蛇,所以并没有说出灭门惨案。
莫加尔来来回回摸着下巴,一脸沉思,“我们这里一年到头也很少有外地人来,如果有,我们都会记得很清楚,算起来,最近这段时间并没有来过外地人。只有后村的洛亚洁回来过一次。”
“洛亚洁?就是那个几年前离家出走的小丫头?”任夏问道。洛亚洁多年前还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听信一位过往的商旅挑唆,再也耐不住性子,就跟着商队去了外面,至此已经有七八年了吧。
对于一个在江湖中行走几十年的人来说,洛亚洁真的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但时隔七八年,在江湖这个大染缸里,她会变成什么样,谁也不知道。于是,玉瑾